信任的力量

2019-07-01 06:39宋雨琪
神州·上旬刊 2019年6期
关键词:德治信任法治

宋雨琪

摘要:关于信任产生之原因、信任修复机制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歇,陈甦教授在《法治是社会信任的黏合剂》一文中就曾提出:“法治是社会信任的黏合剂”,但是,良法善治才是社会信任真正的黏合剂,而道德即德治是社会信任的催化剂,只有良法善治和德治相结合,才能达到社会信任的最优状态。

关键词:法治;德治;信任

引言

在当今中国社会,失信(不守信用)现象仍普遍存在。医疗垃圾黑色产业、脏恶臭环境下生产出来的辣条……这一失信(不守信用)现象造成了社会另一种失信(信任缺失,即不信任他人)现象。信任机制的缺失尤其值得我们对其进行反思,结合陈甦教授《法治是社会信任的黏合剂》一文,我们不禁发问——法治真的是社会信任的黏合剂吗?社会信任还有无其他的构建方法呢?

一、问题的产生

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目前黑心商家仍在不断涌现,社会信任机制已经被破坏失去平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禁发问:“我可以信任谁,我可以相信谁?”

而对于社会上绝大多数个体而言,被他人信任和信任他人都是一件幸福之事。能做到被他人信任,说明你是一个值得依靠的人,能够信任他人,说明你生活的环境十分安全。无论如何,信任与被信任这一对双向关系,都能给主体带来极高的获得感,也由此减少了社会交往的成本,密切了社会联系,最终将有利于推动社会的优化发展。而且,一旦社会信任机制被构建,社会失信(不守信用)现象也将会减少,社会信任机制所带来的群体效应使得个人不敢轻易失信(不守信用),因为其因失信(不守信用)所承受的成本代价是巨大的。

所以,社会信任必须得到修复,良好的社会信任将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

二、法治与社会信任

中国人自古便是欠缺怀疑、质疑精神的,所以我们宁愿选择相信和信任。我们追求不求甚解,我们也追求信义立人。据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所记,在北宋京城汴梁(开封),商民最重“人情高谊”,若见外地人为京都人凌欺,“众必救护之”。遇有官府接手处理民事纠纷,众商民也“横身劝救”,甚至有人愿出酒食,请官方出面调解,也不怕麻烦。(1)但此时必定有人会用上文所述当今社会的失信(信任缺失,即不信任他人)现象反驳上述理论(中国人自古便是欠缺怀疑、质疑精神的),对此我只能说,此乃习得性反应,是现代社会改造人的一种结果。

這不是不信任的错,而是造成不信任的那些原因的错。陈甦教授在文章中如是说。

的确如此。

所以,法治才是弥补这些不信任最好的黏合剂,是产生信任的力量。

法治,即依法治理。依法治理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依法治理的具体落实是执法必严,依法治理的保障是违法必究。只是,若是将这三者都做到完美无缺,那这个社会就真的能达到人人向往之的信任社会了吗?不一定。在斯坦福监狱实验中,在那一个小小的监狱环境中,他们存在所谓的法律和制度,充当警察角色的12名志愿者也的确是在严格贯彻执行监狱制度,以致于真正做到了违法必究。可是实验的结果却是看守对待囚犯一天比一天严酷,经常不让他们休息,让囚犯做各种卑贱的工作,想出各种方法来惩罚他们。从某一方面而言,这也体现出了制度的力量,但这一实验更多的让我们感受到了恶法的巨大危害。

制度永远都具有一种魔力,所以我们从小到大都在被教导要遵守规则,遵守制度,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由此我们又陷入了另一个思维误区,即从来或很少去质疑制度本身。而我们需要时刻警惕的是,法治并不等于良法善治,而真正的法治却永远是良法善治。

在陈甦教授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很可惜的一点是,他并未明确指出这一点,应当认为,良法善治才是社会信任的黏合剂,这种良法,是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法,这种善治,是这种良法被值得信赖的人所执行。只有良法才能起到更好的引导作用,给失信(不守信用)的人以制裁,给守信的人以奖励。而只有善治,才能保障良法得以贯彻执行。

三、德治与社会信任

然而,尽管我们真正做到了良法善治,却不能百分之百保证这个社会绝对不会有失信(不守信用)现象。因为人性是复杂的,制度在很多方面是规定你不能做什么事情,是一种禁止性规范,因此其作用类似于惩罚,只能约束人性,却无法改造人性。欲使社会信任机制更好构建,必不可缺的因素还有德治。

德治,是社会信任的催化剂。

何出此言?

德治乃为中国本土的治理资源,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对于我国而言其实是舶来品。德治在中国社会已经形成了一种社会认同,“君子德车”,(2)“无德不贵,无能不官”(3),人们在潜意识中在行为上或多或少都会以德来要求自己,并且以道德模范作为自己的行为标杆。试想,如果我们在社会上树立了正确的道德观,并较好地弘扬该道德观,那么这一传统的社会治理手段将在新时代发挥其最大的效用。旧瓶装新酒,既保留了旧瓶的坚固稳靠,又使人觉得新酒飘香。

而且,传统的德治也同时在强调社会信任。《礼记》中如此写到——“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4)德治中也在强调大同社会应该达到外户而不闭的信任程度,“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5)在德治所强调的大同社会中,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奉献精神被推崇,因此人们也更愿意去相信他人,甚至是陌生人。所以大同社会尤其强调信任,德治所描绘的社会状态是一个以高度信任化为标志的社会。

据此,我们可以总结到,在我国,德治是一种有效的社会治理手段,并且其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因此,德治是社会信任的催化剂。

总结

综上所述,在我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期,良法善治是社会信任的黏合剂,而德治是社会信任的催化剂。正如习总书记所言:“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此二者相结合,社会信任修复得更快,新时代下我国社会信任机制也将更健全完善。我们需要正视和直面目前社会上所出现的不信任现象,让德治和法治共同发挥作用,使其二者互相辅助,将其二者的功效发挥到最充分和最完美的状态。正所谓——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人都处在一个高度信任化的社会中。

所以可知,产生信任的力量,是法治和德治。

注释:

(1) http://www.sohu.com/a/298740307_370115

(2) 《易·剥》虞本

(3) 《荀子·王制》

(4) 《礼记》

(5) 《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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