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视角下广西上林县“师公舞”的传承现状研究

2019-07-03 02:11周思洋
艺术评鉴 2019年11期
关键词:非遗传承

周思洋

摘要:自2012年以来,上林县“师公舞”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但其实早在乾隆以前,上林就有了“师公舞”的存在,并一直延续至今。“师公舞”作为文化的载体,通过自己的方式,展示着丰富的地方文化,吸引着国内外各界学者对其展开研究。本文主要通过“非遗”视角,对现今上林县西燕镇的非遗传承人以及东敢师公班进行传承现状的调查研究,意图寻找其在目前传承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加以分析。

关键词:“师公舞”   非遗   传承

中图分类号:J7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9)11-0065-04

一、非遗影响下的上林师公

(一)非遗传承人现状

本文主要以上林县西燕镇东敢村的师公舞非遗传承人雷桂丰,以及其师公班的其他成员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雷桂丰62岁①,家中子女都在外安家落户,平日里与其妻子和孙子孙女过日,家里以务农为主。因为本身是东敢村村委会副主任,又是东敢师公班的掌坛师公,其人品和法力都得到了附近村子人的认可,所以经常会委托他来举行大小仪式,以至于他大多数时候都比较忙。雷桂丰于1982年10月戒度为师公,法名为雷传经,其称自己是“师公舞”的第二十六代传人②,目前共收了12名徒弟,且多是附近村子里的村民。当时访谈过程中,还有另一名师公,名为蓝育康,法名蓝经文,具雷桂丰表示,蓝育康是其弟子之一,属于第二十七代传人,因其仪式当中的各项技能掌握的较好,所以也是下一代上林“师公舞”非遗传承人的预备继承人。

师公的传承方式是以师徒方式传承下去的,师傅收的徒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拜入其门下,具体为:1.距离师傅所在地近,并且服从师傅的安排;2.除法事仪式以外,不能杀生;3.思想道德以及品行端正;4.不能为了谋财而欺骗家主;5.不收女性为徒;6.不能吃“狗、猫、马、蛇”;7.对生辰八字有要求,需挑选良辰吉日,经过完整的戒度仪式收的徒弟,是不能与其师傅的五行相克,但也有例外,比如有人通过仙婆或者算命先生算出命里有“华盖”,需要皈依佛道来逢凶化吉,师公也会为了拯救他,收其为徒,但收此徒弟只是为了他能够化解自身的危难,所以他们也被称为所谓的“外门弟子”③,在生活上没有“内门弟子④”那么多的要求,也不用修习师公应该具备的仪式技能。

雷师傅手底下的徒弟们祖辈曾今大多都是师公这一行业的,但因为某些原因,那些师公没能将衣钵通过直系亲属的关系代代相传,而是采取隔代相传的方式,甚至有些家族的师公后代因为不满足特定的传承条件,没办法直接传下来,所以就拜在了雷桂丰门下。对比覃延佳在《仪式传统与地方文化建构:广西上林师公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对师公仪式程序的记载来看,目前戒度仪式的文化依然很好地保留了下来,这主要是因为戒度仪式对于师公来说异常重要,其作为一种过渡仪式,使普通人在师公营造的特定神圣时空之下,完成由凡人到师公的身份转变。但从非遗的传承角度来看,师公对收徒的种种限制,也是对其文化传承的限制。在如此严格的条件下,师公收徒还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因为大多数人成为师公,是被逼无奈为了躲避厄运而妥协的,而不是主动希望成为师公。

(二)东敢师公班成员现状

做为目前“上林”师公舞非遗传承人的雷桂丰,其所在的东敢师公班在近几年出席了诸多政府邀请的大型活动,如2018年广西省南宁市的“三月三”民歌节以及上林云里湖景區的生态旅游养生节,目前每年在该节日中,文化局都会邀请非遗传承人带着他的师公班在该活动中展演。其实早在1998年左右,杨树喆就对此师公班进行了较长时间的深入研究,其通过民俗人类学的视角,对师公的仪式仪轨、法器、科仪文书进行了研究,并且对“架桥求花”等仪式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及分析,这为笔者对现今该师公班的传承现状研究提供了可参考的依据。通过对杨树喆在《师公·仪式·信仰》中东敢师公班成员的记录⑤,笔者在此基础上,整理了东敢师公班目前的师公成员表以做补充。

现雷传经为该师公班的掌坛师公,新加入师公班的师公有寨鹿云潘的覃授峰,寨鹿六添的蒙炬威,东敢那定的蓝经文、李教明、潘运法,东敢塘细的石胜龙,东敢周卢的周念强,西燕镇岜独村的梁善传、石承师、蒙训武。而此前记载的李传教、李成佛、石授法、潘传卷之弟、蓝经武已故。

相较于过去,东敢师公班的成员有所增加,一方面这得益于非遗的成功申报,使师公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在上林的师公班中,此前只有东敢师公班可以完成上刀山下火海的仪式,其仪式的独特性与丰富性增强了自身在民间市场竞争中的筹码。师公班成员的居住地相较于以前,变得更加集中了,因为部分原本师公班里老一辈的师公去世,后辈相距甚远,不便一同共事,师公为了牢牢把握住活动范围内的经济资源,更多开始考虑距离近的师公,方便调动徒弟聚集起来做法事,这与师公在选择收徒上的意向不谋而合。

二、他者对于上林师公舞传承的影响

(一)当地村民对师公舞传承的影响

笔者于2019年11月随东敢师公班参与了西燕镇江卢村确陈庄、确谢庄以及大丰镇板潘庄的做社仪式,并对师公的行仪过程进行了观察和记录,总结了其做社的仪式程序,依次为:打禳→定坛→净坛→请师祖→乐香花→送表文→上刀山下火海→踩花灯→安炉→禁坛→复聖→施魂。村落中举行做社仪式活动时,是以庄为单位家家户户筹资举行的,村里每次做社采取轮流做甲头的方式,由次选出的几户人家一起负责这次的活动举行,而其他村民则根据来参与的人数缴纳相应的份子钱,人群类型以老年妇女、中年妇女与未成年的小孩居多。师公会根据该村出资的费用来决定是否加入上刀山下火海的环节,所以当地村民作为做社仪式的直接参与者,其对仪式的重视与否也对仪式传承起着重要的作用。

做社仪式的固定仪式环节中,踩花灯明显的反映了村民的态度对师公舞的传承所起到的推动作用。师公仪式中的踩花灯环节是借鉴了道公仪式中的舞蹈以及阵法,将9只花灯在地上摆出九宫八卦图。8名师公每人对应着一只花灯站成一个圆,在一段科仪文本的唱诵后就围着花灯绕一次圆,反复数次后,开始以一个领头师公带头由慢至快的在花灯中穿梭,进行丰富的队形变幻,中途师公会将花灯聚成了一个圆,在其周围继续走相应的阵法步罡,直至仪式结束。舞蹈过程中表现师公请神下来施法,让神灵赋予花灯神性,在踩花灯的舞蹈结束以后,师公们会化身“太乙救苦天尊”⑥,每人双手横握木简,将花灯置于木简左侧之上,在经过一段简短的步罡舞蹈后,依次送到村民手中。

村民接过花灯后会围坐一个半圆,几个经验丰富的师公坐在半圆的中央,向每一个手持花灯的村民询问其愿望,并且用叹唱的方式对村民的愿望进行祝福,随后进行占卜打筶⑦,如果结果为双阴或双阳,则表示神灵听到了村民的请求,会帮助其实现愿望,如果结果为阴阳各一面,就要再进行叹唱,并且换一名师公进行占卜打筶,直至成功为止。叹唱的这一环节经常引得村民们捧腹大笑,如果村民对师公的表现比较满意的话,还会再给予师公一些钱以示感谢。村民对花灯神性的敬仰,是吸引村民参与仪式的核心所在,师公作为仪式专家以及仪式文化的表演者,踩花灯对于师公来说也是能获得不少收益的仪式环节,双方对该环节的重视也会促使该仪式舞蹈以及仪式文化的传承具有相对稳定性。

但在板潘庄的仪式过程中,出现了突发情况⑧,在送表文环节中,事先准备好用于仪式的公鸡迟迟未肯啄米,导致仪式无法正常进行,几位村民忙向簸箕内投入一两元纸币,并磕头祷告着神灵显灵,最后师公更换了另一只公鸡后,完成了该仪式环节。公鸡成功啄食以后,众人皆欢呼,而方才向簸箕内投钱的村民也得到了师公临时决定的叹唱祝福,和踩花灯的叹唱环节如出一辙,村民们希望拥有法力的师公能多祝福他们,于是又相继将更多的钱放入簸箕中。师公对这种事也是來者不拒,而就是因为这个插曲导致后面的仪式时间都相应推迟了,最后师公将施孤提前到了禁坛之前完成,后面的仪式环节和相应的仪式舞蹈为了早点结束,也草草了事。从上述的事件中不难看出,因为师公仪式的随意性,导致观众既能推动仪式舞蹈往积极的方向发展,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仪式舞蹈的发展,如果师公更注重可以获取收益的仪式环节,简化整体仪式过程,长此以往形成习惯以后将会使师公舞蹈在传承过程中的地位逐渐弱化。

(二)文化馆的职能对师公舞传承与保护的影响

上林县文化馆以及下属单位的非遗中心,长期奋斗在民间田野中拯救着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且时刻观察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状况,保护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目前上林县文化馆在应对上林师公舞的非遗保护相关工作方面,其主要的职能有四个:指导、培训、挖掘、保护⑨。

第一,指导乡镇的业余演出团体,以帮助其排练为主,但“师公舞”因为自身的原因⑩所以无法搬上舞台,因此文化馆目前在指导和培训这方面没能进行师公舞的相关工作。早期文化馆还有歌舞团,现任文化馆馆长是曾是该歌舞团的演员,曾今有参演过师公舞的舞蹈作品,其中之一就是师公舞“四帅舞”   。

第二,目前文化馆不会对民间艺人进行培训,也不会对普通群众进行培训,上林县西燕镇的“师公舞”拥有自己的独立团队,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原生态“师公舞”很难搬上舞台,因此目前师公舞大部分的活动主要还是建立在红白喜事的法事基础上。

第三,挖掘与师公舞相关的舞蹈,属于文化馆下属部门的非遗中心的工作,并且鼓励各个乡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推选有价值的“非遗传承人”。

第四,保护主要指录制有关师公舞的表演过程,比如祈福消灾或收徒仪式等,传承人会提前告知文化馆,文化馆再派人去记录师公舞的表演过程。在非遗传承这块,文化馆会保护传承人一代代自然地传承,不会介入其中帮助其传承。文化馆受到自身能力的限制,不会去学习师公舞,也不会去主动发展师公舞,否则会破坏其原生性。

据非遗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曾今上林县民族歌舞剧团在师公舞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以及编创了完整的舞蹈作品,但在2012年5月与文化馆合并以后,剧团的演员转入行政工作后,便再也没有进行过有关上林师公舞方面的舞蹈表演了,其作品也没有得以延续,只是以录像带的方式记录在展演当地的电视台中。但文化馆对现今上林师公舞的传承仍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非遗传承人在文化馆的帮助之下,应邀参与2018年“三月三”民歌节的演出活动,其带领的师公班在南宁民歌节会场上向观众展示了师公舞以及上刀山下火海的绝活,传播属于上林师公舞的文化特色,使更多人能通过这次机会了解到上林师公舞的地方文化。

三、结语

上林师公舞作为壮族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在蕴含着大量的本土民族文化,师公文化对地方文化的承继与创新,同时也是在通过自己的方式形塑有别于其它地区的仪式文化。“师公舞”在传承发展的过程当中,部分原有仪式舞蹈以及文化有逐渐消失的倾向。此前的研究学者多以研究上林师公文化脉络,或是师公信仰文化、历史脉络等,鲜有人关注上林师公仪式舞蹈的传承现状,我们应该将上林师公舞往良好的发展方向引导,对非遗舞蹈的保护不能只停留在记录,应该理性的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付之行动。

注释:

①笔者当时的访谈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

②此前覃延佳在《仪式传统与地方文化建构:广西上林师公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中记录了晚近时期戒度的那定师公班师承谱系名单,里面最多记录到了21代,所以雷桂丰所称的第26代传人仍有待商榷。

③“外门弟子”只需要遵守基本的门派规定,不需要参加法事,外门弟子几乎都距离师傅比较远。

④“内门弟子”为经过完整的戒度仪式,并且每逢初一、十五都要向家中神龛上香祭祖师,做法事之前需在家里上一次香,法事结束回家后再上一次香,以求得祖师保佑。

⑤杨树喆:《师公·仪式·信仰——壮族民间师公教研究》,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79页。

⑥笔者于2009年11月在西燕镇江卢村确谢庄参与的做社仪式调查资料,由师公周念强讲述。

⑦筶在师公中被认为是张天师的耳朵,而打筶则是作为一种占卜成否的方式。

⑧送表文中的舞蹈环节之后,师公需要用神台上的烛火将请神表文点燃,然后放置在盛满米的簸箕中,待燃尽后将公鸡放入簸箕中,公鸡代表凤凰,意做护送请神表文至天界神灵的信使,而米代表天上众多的神灵,如果鸡啄食了簸箕中的米,代表天上的神灵收到了表文。

⑨于2018年4月前往上林县大丰的文广局,采访过程中由文化馆副馆长蒙莉莉口述。

⑩因为师公舞表演时佩戴的狰狞面具,动作中透露着抵挡妖鬼蛇神等,迷信、封建的思想。

《四帅舞》也叫功曹太平舞:表演者只能是四名男子,表演内容是祈福。

参考文献:

[1]杨树喆.师公·仪式·信仰——壮族民间师公教研究[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7.

[2]覃延佳.仪式传统与地方文化建构:广西上林师公的历史人类学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

[3]刘健,赵铁春.身份、模态与话语:当代中国民间舞反思[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5.

[4]于欣,金涛.广西师公舞的不同形态与流源[J].民族艺术,19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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