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泰勒原理看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目标

2019-07-11 01:08罗海旭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2019年6期
关键词:课程目标信息技术

罗海旭

【摘 要】本文从泰勒原理的角度看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的确定,力图从对泰勒原理的汲取、超越和应用不足三个方面来辩证分析。新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的制定在某种意义上汲取了泰勒原理中“以学生为本”和“与时俱进”的理念,融入核心素养的三维目标和实践性目标的制定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泰勒原理,但目标的超前导致师资力量欠缺、教学环境与现实脱节的问题也是我国信息技术课程目标制定中的不足所在。

【关键词】泰勒原理;信息技术;课程目标

【中图分类号】G40-01  【文献标识码】A

【论文编号】1671-7384(2019)06-054-03

泰勒原理指的是1949年拉尔夫·泰勒所著的《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一书中所体现的课程编制原理。谁能想到诞生于餐巾纸上的书稿雏形,能成为课程理论界影响广泛的原理,乃至对过了半个多世纪的今天仍有很大的影响。该书围绕着“制定任何课程与教学计划时都必须回答的四个问题”展开,即学校应力求达到何种教育目标?要为学生提供怎样的教育经验,才能实现这些教育目标?如何有效地利用好这些教育经验?如何才能确定这些目标正在得以实现?[1]而泰勒在这本100多页的小书中用了将近一半的篇幅来回答第一个问题,也就是如何确定教学目标,学校为什么教的问题。从泰勒在书中对研究问题的定位、展开、探究可以看出:“目标”是书中的关键词,它围绕教育目标的来源、实现、评价,对课程与教学的设计进行了实践层面的探索,为课程与教学实施提供了基本框架。[2]

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变迁和教育情景的改变使得课程改革势在必行,符合时代特征的课程标准也应运而生。信息技术既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分支,又是所有学科发展的基础。特别是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的现在,信息素养日益成为信息社会公民素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信息技术课程改革动态急需得到关注。2017年,我国颁布了《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而这也离不开对泰勒原理的思考和汲取。诚然,泰勒原理作为20世纪的“经典课程范式”,虽然面对现今复杂的教育环境和课程体制有其局限性,但仍有很多可以借鉴之处。本文试图辩证的以泰勒原理视角分析高中信息技术新课标中课程目标的确定,这既有利于更好地理解经典,又从理论角度审视了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的确定,也为实现更有效的信息技术教学、进一步促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打下基础。

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的确定是对泰勒原理的汲取

1.坚持“以学生为本”

泰勒原理体现了“一切为了学生”。首先,制定教育目标的重要来源之一就是对学习者的研究。泰勒重视学习者的需要,提出了几种方法对学习者进行研究,并强调从其兴趣出发来确定教育目标的重要性。其次,泰勒原理中关于“学习经验”的论述反映了课程大于知识,而更强调了学生主动学习的行为,即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学生应该是主动积极的参与者,而环境中也必定有因素吸引着他,让其主动反应,体现了泰勒所推崇的一切为了学生的课程编制原理。[3]

在信息技术课程目标制定的过程中,也体现着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汲取了泰勒原理的精华,坚持“以学生为本”。首先,制定高中课程目标所依据的理念,如“坚持立德树人的课程价值观”“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等都体现了一切为了学生。其次,信息技术课程目标制定过程中是从“人与技术”“人、技术及问题解决”“人、技术与社会”等层面分析,来厘清信息技术教育的内涵[4],即提出了核心素养,每一层面的思考无不体现“人”(学生)的重要地位,可见学生在课程目标制定中的主体地位。

2.坚持“与时俱进”

泰勒原理中制定教育目标的来源之二就是对当代校外生活的研究,体现了目标制定要结合时代背景,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与时俱进,强调目标要融合科技、人文、宗教等因素。泰勒认为,对当代校外生活的研究,其本质类似于一战时期的“工作分析”,其目的在于确定社会需要的关键能力、关键活动,旨在使教育更具时代感和针对性,学生可以更有效地参与社会工作,同时开发学生头脑官能,迁移应对未来生活情境。[5]

信息技术课程目标制定前,相关负责人员对我国24个地区、84所学校(抽样学校71所,参与学校13所)的信息技术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充分了解国内信息技术教育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了解现今的需求。另外,还比较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最新的信息技术教育标准,借鉴国际信息技术教育的前沿成果,概述出当前国际信息技术教育关注的“计算思维教育”“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安全与道德”等焦点内容。[6]课程目标的制定充分关注时代特征,坚持“与时俱进”。

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的确定是对泰勒原理的超越

1.“行为目标”的超越

2017年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课程总目标是“全面提升全体高中学生的信息素养。”[7]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进行具体阐述。其中,该课程目标的重要特征是以核心素养为统领,由四个核心要素组成: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和信息社会责任,它们的界定是建立在高中生认知特征上的,同时核心素养也渗入课程标准的各个部分。三维教学目标和核心素养的界定都是对泰勒原理中“行为目标”理论的超越。泰勒认为“真正的教育目标是让学生的行为模式发生显著的改变,任何对教育目标的陈述应该都是对学生应发生的改变的陈述”[8],他着重强调行为的改变,而忽略内隐方面的教育目标,如情感、态度、价值观。也没有关注把教育的实质内涵和目标的陈述联系起来,而只是关注了目标的内容和行为两个方面。因此,融合核心素养的信息技术课程三维目标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泰勒原理的超越。

2.“结果性目标”的超越

信息技术是一门实践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学科,在课程目标中也融入了实践体验性的行为动词描述,如“感受”“体验”,来强调学科学习的实践性,渗透了项目学习设计,凸显了信息技术学科特征。而泰勒原理线性的结构决定了其教育目标是一种结果性目标,课程评价实质上是一个确定课程与教学实际达到所设目标的程度的过程,通過追求预设性的教育目标,用外显性的行为结果来表达学习所应该达到的程度,这就是泰勒原理在课程评价阶段所追求的“结果性目标”。[9]而现在信息技术课程目标是对“结果性”目标的超越,既符合了学科特征,又使学生感受到了学习过程的体验性。

信息技术课程目标应用泰勒原理的不足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的制定紧跟时代步伐,融入了当今社会发展的学科前沿内容,这就对信息技术教师的能力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在制定目标时,应该考虑到教师情况,培养与时俱进的师资力量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由于师资、教学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会出现教学目标制定过于超前、实现困难等问题。而泰勒非常注重教师的控制权,对教师职业素养要求较高,所以此方面在某种意义上应用泰勒原理有所欠缺,亟待解决,同时它也是课程实施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虽然当下新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但辩证地以一种新视角来理解《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 (2017版)》中的课程目标,从而丰富信息技术课程的理论研究,看清现实问题,对于推动我国信息技术课程改革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拉尔夫·泰勒在《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这本书的前言中说到,本书既不是教科书,也不是课程编制手册,而是阐述了一种课程计划的思路,它鼓励读者也去研究其他课程原理,并思考形成自己对于课程所包含要素和相互关系的观点看法。不可否认泰勒原理诞生于半个多世纪前,有着不可忽视的时代局限性。因此,对于经典更应该认真、辩证分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借鉴汲取泰勒原理中的合理之处,充分发挥其作用。

参考文献

[1][8]拉尔夫·泰勒.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M].罗康,张阅译.北京: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4.

[2][5]王连照.论教育目标的适应性——重读泰勒的《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16,33(06):117-120.

[3]张萍.《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我们能从中读到些什么[J].教育视界,2015(19):77-79.

[4][6]任友群,黄荣怀.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修订说明[J].中国电化教育,2016(12):1-3.

[7]教育部.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版) [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

[9]曾华.新课程教育目标对泰勒原理的借鉴、吸收与超越[J].基础教育研究,2008(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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