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年何以沦为贩毒“骡子”

2019-07-18 01:46朱国亮
华声 2019年6期
关键词:丁一公安处骡子

朱国亮

“吞到56颗时,我吐了,胃鼓鼓的,胀得难受。”回忆吞咽毒品的过程,冯玉(化名)的眼中依然闪过一丝恐懼。几经讨饶,最后他勉强吞下60颗。

南京铁路公安处最近破获一起人体贩毒案,四名人体贩毒少年落网,17岁的冯玉是其中之一。

吞毒:拿苹果进行练习

2018年9月中旬,偷渡至缅甸好吃好喝快一星期,冯玉终于接到了“任务”。

这天晚上,冯玉什么都没吃,肚子彻底放空。毒贩们还给他买了一身新衣服、新鞋、新包。之后,一个陌生人用黑色塑料袋提来包装好的一颗颗海洛因让他吞食。

所谓人体贩毒,即将包装好的毒品吞进肚子,一些女性也会藏匿在下体,然后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偷运到境内各地,再将未消化的毒品排泄出来洗净交易。

那些吞食毒品带毒入境的人,被形象地称为“骡子”“骆驼”或者“马仔”。冯玉正是毒贩们新招来的“骡子”。第一次参与贩毒,冯玉内心很忐忑,刚到缅甸时,也曾打退堂鼓。但毒贩的威胁让他放弃了反抗。

因为是第一次,接受“任务”前毒贩们对冯玉进行了“训练”,将苹果削成拇指大小,即一颗毒品大小,让冯玉练习吞食。这次“任务”,冯玉共吞了60颗毒品,每颗5克。

一吞完毒品,贩毒组织者就先用摩托车将冯玉送到边境线,再用轿车送至西双版纳机场附近提前开好的钟点房休息。之后,又让他踏着点到机场,乘坐前往成都的飞机。在成都机场附近一钟点房稍作休息,又乘机前往湖南长沙,随后打车到湖南怀化市溆浦县。不想,在溆浦县酒店排泄毒品时被抓,交易没完成,之前说好的1万元报酬也没了。

被捕:肚藏300余克高纯度海洛因

冯玉被查获时,吞在肚子里的60颗拇指大小的毒品,已有28颗排出,余下32颗是在警方监督下,经医生指导,利用开塞露等药物,耗时一天一夜分多次才排泄出来。

这些毒品被机器压缩成圆柱状,硬如石块,长约3.8厘米,直径约1.8厘米,外面包裹多层塑料。经南京市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这些毒品均为高纯度海洛因,净重306.69克。

顺藤摸瓜,截至今年2月中旬,南京铁路公安处又将其余三名不满18岁的贩毒少年李有(化名)、高明(化名)、马某以及遥控冯玉带毒入境的丁一(化名)和背后组织者“飞哥”等犯罪嫌疑人一一抓获。

冯玉、李有、高明三人为同乡。李有最早开始人体贩毒,之后介绍高明入行。高明身体瘦弱,吞不下足够量的毒品,便开始做起中介,赚点中介费。冯玉正是高明介绍成为人体贩毒的“骡子”。

当时,冯玉正在广东中山务工,手头紧。一天晚上,冯玉与高明微信聊天。高明告诉他,有一个活计来钱快,一次就能挣1万元。冯玉没多想就答应了,第二天对方就发来路费,不仅包括吃喝、住宿费用,还有烟钱。

到了西双版纳与缅甸接壤的一个小镇,还有专人过来接。偷渡至缅甸,被安排住到一个叫大富豪的酒店。在冯玉入住前,酒店已住有好几个“骡子”,都在等着运货,年龄与冯玉相仿。

产业链:人体贩毒沉渣泛起

“在滇缅边境线上,每天何止上千人往境内带毒。”丁一说得很直白。

丁一介绍,人体贩毒已不同于过往,在滇缅边境已然形成一个“产业链”。江苏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缉毒科科长祝军也向记者证实,最近几年,人体贩毒似乎又有沉渣泛起的迹象。

江苏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提供的统计数据表明,2016年至2018年间,江苏省公安机关共破获人体贩毒类案件17起,其中2017年因为南京公安机关对此进行专项打击,当年破获此类案件就达11起。

丁一所谓人体贩毒“产业链”,主要指上游毒品包装、“骡子”招募与管理、携带毒品入境交易等一系列环节。

“骡子”招募则主要通过网络诱骗和熟人介绍。一般会先预付路费、住宿费,并提供吃喝花销,诱骗到缅甸后再威逼利诱其吞食毒品并携带入境。丁一还进一步解释,人体贩毒之所以再度泛起,主要在于这种方式化整为零,“相对安全”。

人体一次携带的毒品量不大,但利润十分可观。丁一为记者详细算了一笔账:一般一名“骡子”携带的毒品为300~350克,其中包装好的货钱约为1.5万元,“骡子”来时路费、花销以及中介的介绍费合计约6000元;“骡子”带货走的路费、住宿费及各项花销大概在5000~6000元;支付给“骡子”的报酬为1万元至1.2万元。而这些毒品在内地交易价格为10万元左右,利润高达6万元左右。

挣快钱:“问题少年”易落毒贩陷阱

在看守所,面对记者,冯玉落泪了,但为时已晚。

冯玉、高明、李有三人均来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三人曾是当地同一所中学的同学,也是典型的“问题少年”。

冯玉曾是留守儿童,从小由奶奶照顾,父母长期在外务工,2017年离异。因父母管束少,很小就开始“混社会”。

李有则是单亲家庭成长起来的孩子,上小学时,爸妈就离婚了。父亲嗜赌,也不管他。从初一开始,他就外出打工,洗过车,学过美发,还在KTV当过服务员。

高明家庭条件相对较好,父母经营一家KTV,但忙于生意,也放松了对高明的管教,初中就辍学在外玩乐。

“吞食毒品再排泄出来,对身体有怎样的危害,执行中有多大的风险,贩毒被抓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他们都不清楚,也不考虑,一心只想挣快钱。”南京铁路公安处办案民警胡丰扬说。分析三名贩毒少年的成长经历,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过早接触社会,都没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手艺,金钱观扭曲,法律意识淡薄。

丁一也坦言,他接触过的“骡子”,主要是年轻人,30岁以上的极少。这些年轻人共同的特点是文化水平不高,没有谋生的手段,还想挣快钱。

“第一次吞,特别难受,老卡在喉咙里。第二次、第三次之所以还去,主要是想着‘苦一两天,就能挣上万元,就能把自己的欠债还清。”李有说。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苦”出来的不是金钱,而是漫长的牢狱生活。

从花季少年到贩毒“骡子”,三名少年的陷落再次警示人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对人体贩毒进行遏制,不能让更多年轻人落入毒贩陷阱。

南京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第三大队大队长王振宇说,仅仅依靠公安打击和设备防范是不够的。还要做好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年轻人的谋生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做好禁毒宣传和教育,让更多青少年知晓毒品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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