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从严监管下的资产评估工作的浅析

2019-07-24 10:33刘平
智富时代 2019年6期

刘平

【摘 要】随着评估立法时代的到来,证监会加大加严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本文就证监会近三年对评估机构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总结出评估工作的一些问题,从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角度分析其问题成因并对评估人员及机构提出了警醒和改进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行政处罚决定;评估机构;评估人员

一、证监会对评估机构行政处罚情况

近年来证监会对中介机构的的监管越来越严,不管是律所、审计机构还是评估机构都面临着新时代下依法依规执业、从严监管的需求。2016年至2018年,证监会共对评估机构作出了8个行政处罚决定,数量较之前年度翻倍增长。处罚涉及评估机构8家,其中1个为咨询报告,其他均为资产评估报告,共没收企业业务收入616.64万元,罚款1277.94万元。对20名评估师作出警告,对其罚款共计100万元。

二、从行政处罚反映评估工作的问题

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列明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其违反的评估准则和条款,通过案例整理分析相关违规行为总结出以下评估过程中出现频次较高的几个问题。

(一)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1)上市公司股东就被评估单位40%股权的成交价格初步确定为28亿元并在第一次跟评估师联系时说过初步评估结果是70亿元左右;被评估单位依据评估公司的意见向评估人员提供了多个版本的收益法盈利预测表格。评估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40%股权的评估值为28.13亿元。

(2)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经营资料初步测算100%股权估值为16亿至17亿元。后来随着借壳对象的变化,在企业经营情况无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被评估单位于提出的期望估值为26亿至27亿元,后又提出期望估值变为37亿元。最终股权价值的评估结果为371,942.37万元,底稿未显示的增长收入的确定依据。

(3)评估师在进场前了解到委托方的评估期望值为5.6亿元,并称5亿元还是可以试试。最终股权价值的评估结果55,728万元占委托方期望的评估值56,000万元的99.51%,且底稿中未见关键数据的形成依据。

(二)收益法预测收入过程中违规

(1)收入预测依据不充分,评估公司认为被评估单位2015年4月就已经实现4000多万的收入,进入良性发展阶段,以2015年4月的收入实现情况为基础预测2015年4月至12月的收入,但未对2015年4月收入的真实性进行核查,预测依据不充分。

(2)评估假设不合理,在已发现被评估企业存在重大财务舞弊风险的情况下,项目组未对历史业绩的真实性适当关注并实施有效的评估程序,导致形成未来收益预测的评估假设明显不合理,进而导致评估值高估。

(3)未对销售意向性协议实施有效的评估程序,评估公司仅要求被评估单位签署了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的《承诺函》,在部分意向性协议存在不合理情况下没有适当关注并实施有效的评估程序,导致未来销售收入的预测明显不合理。

(三)评估底稿的违规事项

(1)评估底稿未见必要程序的记录资料及重要数据的依据资料;

(2)评估底稿不规范,日期未签署、评估师未签名、被评估单位名称弄错、虚假记载等;

(3)在检查调查期间对评估底稿进行伪造、篡改。

(四)部分评估咨询报告的行为本质上仍属资产评估执业行为

评估咨询报告在评估依据、评估方法、实施程序、报告格式及内容、底稿编制等方面与评估报告均无实质差异,而当事人在书面文件中亦未将评估咨询与评估二词作实质区分,多处直接使用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表述。出具评估咨询报告的行为本质上仍属资产评估执业行为,应遵循资产评估相关法规及执业准则规定。

三、问题成因分析

(一)评估人员专业技能及职业道德欠缺

评估人员是评估报告的直接操作者,评估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了评估报告的质量,体现评估工作的水平,在评估行业仍有不少评估人员在这方面有所欠缺。

一是专业技能不足,评估工作是一项对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工作,要求评估人员对评估法、评估准则、评估相关的知识充分了解熟悉,特别是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涉及到各个行业、资产类型及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定,这对评估人员的要求更严格。很多评估人员在自身专业技能方面不过关,也不愿意学习和提升,项目经验不足,导致对项目风险、测算的重要指标等把握不准。

二是有违职业道德,部分评估人员迫于某些外界的压力或受其利益诱惑,做不到独立、客观、公正执业,也不能独立分析测算,出具的评估结果受其影响有悖于市场价值。

(二)评估机构没有履行好责任

一是内控机制不完善,没有完整的审核流程和管理,或者是审核流程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发现问题、把控风险,导致评估人员出具的报告没有经过审核,仅是个人判断的结果。

二是业务需求大于公司承担业务能力,人员安排不到位,导致项目工期缩短,现场工作不充分,底稿不完善。有些项目仅安排初入职场的实习生,或者大型的股权评估项目安排非资产类评估人员,人员与项目类型不匹配,项目质量得不到保证。

三是低价竞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9】2914号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于2017年该收费标准放开,不再采用政府指导价,采取市场调节价。但是不管是评估公司还是委托单位仍以以往收费标准作为指导价并且折扣越来越低,导致收入覆盖不了成本,这也是评估质量降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警醒

(一)评估人员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实力

首先加强自身道德建设,独立、公正、客观是执业的基本底线。其次需要不断地进行再继续教育,行业政策、准则不断更新完善,上市公司涉及的评估事项、类型一般比常规的项目更为复杂、多变,要求评估人员积累更多的经验和判断,提升自身水平。最后上市公司涉及股权项目较多,一般要求评估人员团队意识较强,分工合作,发挥各自的专长。

(二)评估机构加强管理和审核

(1)完善内部培训,增加外部培训机会。建立完善的培训系统:包括入职培训,道德建设、评估人员技能培训、案例分析、违规操作演示等。积极组织参加行业协会关于政策解读、行业交流的会议,增加评估人员走出去的機会,扩大眼界。

(2)审核制度要切实可行并执行到位。从获取业务、勘查现场、出具初步结果到出最终报告要求全过程监控、核查,从源头掌控风险。同时完善三级审核制度,从报告制作人员到终极审核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到位,并每月进行奖惩公布,以示激励或警告。

(3)反对压缩成本、低价竞争。不管是投标还是报价过程中绝不以低价作为中标的手段,用报告质量和实力作为承接业务的法宝,同时抵制同行的低价竞争。

五、结束语

如果评估过程中出现违规事项,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均需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是行政或刑事处罚。在此警示我们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底线,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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