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类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及策略分析

2019-07-30 11:11高志玲
法制博览 2019年21期
关键词:部门法法学专业法治

高志玲

常熟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常熟 215500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一环。但理工类高校对法治教育的重视度不够,法治教育比较薄弱。大学阶段是法治教育的黄金时期,加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培育大学生的法治思维,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是大学教育的应有内容。理工类院校更需在法治教育方面努力。

一、理工类高校的法治教育比较薄弱

(一)“基础课”教材和教学的设计使得基础法治教育实质被弱化

2004年之前,《法律基础》是一门独立的课程,学时安排基本是在32-36学时。2004年开始,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律基础合并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通常简称为思政“基础课”)一门课程,教材体例的安排上法治教育部分是三章,占到总章节内容的三分之一,教学设计基本上是法律基础部分占课时总数的三分之一,学时安排基本在16-18学时,这种教材体例基本保持到2015版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版教材,法治教育部分的内容只有一章,教学体系虽然不完全局限于教材体系,但教学源于教材,实质上教学体系设计时也无形之中削减了法治教育的学时。如常熟理工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采用专题教学模式,理论讲授的基本内容共十六讲,具体如下图:

第一讲 做一名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第九讲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义力量第二讲 以正确“三观”看待社会万象第十讲 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第三讲 奋斗者是懂得幸福、享受幸福的人第十一讲 蕴含大智慧的中华传统美德第四讲 理想信念是精神之“钙”第十二讲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中国革命道德第五讲 中国梦与我的梦第十三讲 自觉维护秩序井然的公共生活第六讲 心怀天下,锤炼理想人格第十四讲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第七讲 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做忠诚爱国者第十五讲 社会热点案件与法治思维的培育第八讲 让改革创新成为青春远航的动力第十六讲 相互依存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法治教育部分安排的是三讲,共6个学时。由上可见,法治教育由《法律基础》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到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占三分之一,以至2018版教材里只剩一章内容,教学安排也相应削减了法治教育部分的教学课时。随着教学学时安排的逐步缩减,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实质上在弱化。

(二)行业法治教育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不管是《法律基础》作为一门专门的课程,还是法治教育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中,法律基础部分的知识主要包含法律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体系、法治道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其侧重点在于培育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思维,基本不涉及具体的部门法的内容。大学生经过大学阶段的专业化教育,以后从事的工作基本上也都是与自己的专业相关的工作,只有泛泛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是不够的,对自己专业领域的行业法规也必须了然于心。每个行业都有相关的行业法规,经济管理专业应开设经济法,旅游专业还应开设《旅游法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还应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食品相关专业应开设《食品安全法》;医学、药学等专业应开设《药品管理法》;计算机专业应开设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法律法规;机械、服装、设计等专业应开设《知识产权法》等等。这些与专业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是大学生走上社会后规范和引导自己的行为,做好专业工作的前提。但实质上这些行业法治教育并没有得到高校的足够重视,尤其是理工类院校,普遍重理轻文。就常熟理工学院本科(不含单招和专升本)培养计划来看,共有12个学院,56个本科专业,开设有行业法治教育课程的专业有19个,其中4个专业的行业法治课程是必修课程,其余的均为选修课程。就统计情况可以看出,大部分的专业都没有开设行业法治教育的课程,而且即使开设有行业法治教育课程的专业,也基本是选修课程,没有在思想上对学生的行业法治教育予以足够重视。

(三)普通法治教育滞后

作为社会大众的一员,我们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在学习、生活、工作中,与他人、与集体、与社会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关系,而处理这些关系要遵循的行为规则,最基本的就是那些与日常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而民法、刑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这些基本的部门法规范,与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所以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开设这些基本部门法的选修课程,让学生有机会学习这些基本的部门法,这也是高校进行普法教育,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不可或缺的环节。在实践中,开设有法学专业的学校在这些方面做的比较到位,他们有比较充分的师资可以承担起非法学专业这些基本部门法选修课程的教学任务,甚至开设法学第二学位,让学生有机会对法学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但理工科为主的高校,法学专业的师资比较匮乏,很难大范围的开设这些基本部门法的选修课程,这实际上堵塞了一条学生学习基本部门法的通道。

二、大学阶段是法治教育的黄金时期

大学生跨入法律上的关键年龄节点,在走向成熟但又因知识、阅历等局限,又未完全成熟。大学阶段是人生能够专心、系统进行学习的最后阶段,所以大学阶段是法治教育的黄金时期,大学生的法治意识的觉醒和法律思维的养成关键就在于大学阶段的法治教育。

(—)大学生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人”

在我国现行的教育阶段的设置体系下,大学入学的年龄基本上在18周岁,而这个年龄节点在法律上有着重要的意义,是可以以自己名义独立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的阶段。民法规定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行政管理法上,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独立的行政相对人,要独立承担行政义务,也可以享有相关的行政权利,如有资格考驾照、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等;劳动法上年满18周岁的公民已不再是童工,可以参加社会劳动,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刑法上年满18周岁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构成犯罪要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相关对未成年人特别保护的法律规定,如死刑适用的限制性规定,缓刑、累犯、前科报告制度等对未成年人从宽适用的法律制度都不能再适用。简而言之,年满18周岁,就是一个在法律意义上完整的人,独立享有相关权利、依法履行相关义务,违反相关法律就要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大学阶段进行及时的法治教育,使大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至关重要。

大学之前的法治教育更侧重于对学生个人权利的保护方面,让学生了解自己享有哪些权利,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是对自己权利的侵害,如小学阶段的防拐骗、防性侵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而大学阶段的法治教育,不仅要培育学生的法律权利意识,使大学生懂得学法、守法,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更关键的是要其意识到自己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作为一个法律意义上的人应该遵守法律规范,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还必须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要使大学生意识到法律规范是其必须遵守的一种最基本的社会规范,信仰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学会用法律规范引导自己的行为,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自觉遵守法律。

(二)大学生是“准社会人”

大学阶段是人生中一个特殊的阶段,是大学生从学生向社会人的过渡时期。在这个阶段上,一方面学生在走向独立、走向成熟。大学生就近入学的少之又少,不再是在家长和老师的严密监管之下,大学虽然有辅导员,但辅导员的职责与家长及中小学的班主任的职责差异很大。辅导员主要是对大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予以指导,辅导员、上课的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不再是中小学时期的严密监管,而是给大学生充分的自由空间。这不是大学管理的不到位,而是对人的成长规律的尊重。大学期间,除了上课时间之外,大学生可以自主的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可以参加各种各样的社团,可以听讲座、去图书馆,也可以进行社会实践。自己对自己的学习、生活进行规划,独立去处理与同学、老师、社团成员及实践机构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所以虽然没有完全走上社会,与社会进行全方位的接触,但却是个“准社会人”,是从学校生活向社会生活转变的一个过渡期。另一方面,大学生虽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智情感不够成熟,想要独立但没有完全独立,生活供给普遍还依赖父母,但学习和生活中的具体事情却必须独自面对;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没有成型,正处于三观的养成阶段;开始学习专业知识,但知识尚未体系化……,这些因素使得大学生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学习生活中的各种事务时,易冲动、缺乏理性,对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及法律后果估计不足,以至于容易发生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事情,上海某大学林某浩投毒杀害舍友黄某的恶性事件就是典型。大学生经过四年的大学教育,毕业之后就要真正的步入社会,大学期间养成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就会延续到社会生活中去,使得他们成为社会人时,也能够自觉做到依法办事,这样才能使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现实化。所以在大学生走向成熟而又未完全成熟的这个关键时期,进行法治教育,使其能够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培育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至关重要。

(三)大学阶段是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的最后阶段

大学阶段是人生最后一个可以集中精力,心无旁骛及努力学习的最后阶段。虽然我们常说“活到老学到老”,社会也是是一所人生的大学,也需要在各个方面努力学习,如学习将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学习职场规则、学习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等,但不可否认的是,离开大学校园,走上社会之后的学习,实践性很强,也非常具有针对性,但却很难再能够集中的系统的学习。一旦走出大学校门,需要独自面对的事情很多,吃穿住行、工作、事业、婚姻、家庭、养老抚幼等等,所以想要集中的、心无旁骛地专心的系统的专门的学习,基本不太可能。所以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培育应该在大学这个黄金时段完成。

三、理工类高校加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的途径

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是全民族法律素质提高的关键一环,是实施全民法治教育的突破口。高校是法治教育的前沿阵地,应切实担负起法治教育的重任,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

(—)思政“基础课”教学安排上适度向法治教育倾斜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大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基础课程,甚至在有些专业,该门课程是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唯一一门课程,过分地压缩法治教育部分的内容不利于大学生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的养成。就2018版的教材体例来看,法治教育部分虽然只有一章,但这一章包含了六节内容,所以在教学安排上,不能太局限于教材篇章的安排,应适当增加法治教育部分的学时。如果在具体课程安排的技术上能够有保证的话,可以考虑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老师去做,思想道德部分由思政专业背景的老师讲授,法律基础部分由法学专业背景的老师讲授,这样教学效果会更有保证。

(二)拓宽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通道

开设行业法治教育,普及基本部门法教育,设置专门法律咨询室,学校开通法治广播时段,定期进行法治宣传,还可以邀请司法实务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做普法讲座,甚至遇上与学生关联度高的案件,可以与司法部门协调将法庭审理现场搬移到高校,让学生具体、直接感受到法治的力量。通过多种途径的法治教育,使学生真正从内心产生对法律的敬畏,信仰法律,自觉遵守法律。

(三)加大引进法学专业师资的力度

要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专业的师资是首要的。不管是法律基础理论,还是行业法规或基本部门法等法律知识的传授,应由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老师完成。而且具有一支法学专业的师资队伍,还能够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及学校管理层面的法律监督等工作。但在理工类高校,法学师资比较匮乏,虽然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很多老师都有法学学位,但绝大部分并非有法学专业背景,多是思想政治教育或社会学专业背景。所以,理工类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引进法学专业师资的力度,保证法治教育的实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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