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分析

2019-08-07 10:02梁茜
都市生活 2019年6期
关键词:经济法

摘 要:经济法对公共利益保护做出了合理的法律解释,本文对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进行分析。明确法律限度给公共利益保护带来的影响,最大化相关法规在公共利益保护中的效能。

关键词:经济法 公共利益保护 法律限度

引 言

对公共利益的保护是社会文明程度、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表现,具备增进社会和谐公正、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等现实意义。经济法是公共利益保护最重要的法律参考,在保护的同时,也产生一定的限制和约束作用。如何弱化这种限度、提高法律保护成效,值得深入分析。

一、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

(一)经济法理论方面的限制

我国法律制定以经济社会发展为背景,即法律与经济之间相互关联、相互适应的关系。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的保护,而法律的制定又反过来依赖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一直处于粗放的发展状态,国内生产总值不断攀升,但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并不成熟。从经济法的内容上能够看出,这一法律依然存在濃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强调政府的调控而忽视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相对应的,在对公共利益的保护方面,局限性明显,主要体现在保护主体界定不清晰和保护机制不健全上。在理念上,国家更重视公共利益。例如,要求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首先尊重公共利益,这其实是与法治社会相违背的。

(二)经济法实践方面的限制

经济法是我国现代法律体系的重要构成,用来处理当代社会中的一些经济矛盾。随着国家经济的繁荣,行业细化发展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社会经济发展以多元化、融合化为特点。在构建社会管理网络的过程中,对公共利益的保护程度随之降低。导致这一现象的经济法原因包括:第一,公共利益的保护界限并未得到清晰的划分。第二,缺少公共利益保护的可行措施及标准。公共利益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多项要素、需要协调多方关系。开展公共利益法律保护工作,必须建立在一定制度和规范的基础上,保证法律规范与保护制度相统一,才可真正有效保护公共利益[1]。

二、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建设

前文中,我们将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划分成理论限制和实践限制两个层面。在清楚地认识到公共利益保护受到的约束后,也应从以上两个层面提出对应的处理方案,打破法律限度,顺利发挥经济法对于公共利益的保护作用。

(一)明确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界定

在法律界定的明确层面,要从实体法的角度入手,对具体的法律条款进行优化和改进。重新界定公共利益保护的定义、内容和主体,其中,对保护主体的界定可被看做是一个价值评价的过程。以批判的眼光探讨、评价宪法理念,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得出相同的论断。在这种理念的基础之上,洛伦兹主张的公共利益保护界定方法最为恰当。此方法有利于对公共利益形态的保护,使得公共利益的法律保护更容易被实现。在明确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界定时,可在不违背我国国情的情况下,合理借鉴来自国外的优秀立法模式,对不同阶层的公共利益进行保护。将国外立法经验与我国公共利益的经济法保护相结合,以强调公共利益保护在法律条款中的边界感,提高法律保护效果。实现以上条件,各类法律在公共利益保护中才能稳定、长期的发挥作用,并进一步扩大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囊括范围。

(二)加强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执行

从经济法的视角审视我国公共利益保护,其中最行之有效的法律即为程序法。因此有必要逐步强化程序法在公共利益保护过程中的地位、提高程序法的参与程度。借助成熟的程序法条文,去改善、解决我国公共利益保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矛盾时,应参照程序法,以实现对“公共”和“个人”的平衡。并制定合理的公共利益保护机制,通过机制的强制性以及法律观念的提升,鼓励公民参与到公共利益保护活动中,从而减少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向矛盾的可能。这一机制实质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约束,也是对权利行使过程的进一步规范。要求政府提出的保护机制必须符合公民对于公共利益保护的真实诉求,以现实条件为基础出台保护机制。在处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关系时,需要根据法律执行的效果,构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必然联系。从经济法出发,制定公共利益保护制度,解决利益保护中存在的深层问题。通过程序法的有效执行,彻底打破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弥补法律不足,完善我国现代法律体系。

结 论

通过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可以看出,我国经济法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无法充分满足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诉需求。结合本文提出的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建设方案,弱化法律限度对于公共利益保护的制约,充分协调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促进我国法治社会建设。

参考文献

[1] 柏彬.浅谈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J].法制博览,2019(13):244.

作者简介:梁茜(1998-),女,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族:汉,学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在读,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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