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政协优势,助推法院解决执行难

2019-08-07 10:02胡航
都市生活 2019年6期
关键词:协商法院工作

摘 要:“执行难问题”是长期困扰我国人民法院工作的老大难问题,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目前社会已初具共识,即需要在党的领导下集合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才是解决执行难的正确路径。而政协在统一战线协调不同力量方面有政治优势,如何利用好这一优势助力解决执行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执行难 政协优势

执行难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证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将“切实解决执行难”列为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之一。这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当下,如何充分发挥政协统战优势,助推法院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值得思考。

一、法院执行难的主要成因

新时期全国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呈现出“新收、审结、未结案件同比均上升”的态势。2017年上半年,全国法院旧存执行案件113.03万件,新收执行案件345.28万件,结案229.45万件,未结案件228.86件,分别较2016年同期上升了15.93%、31%、17.89%、36.86%。在已结案件中,终本执结的案件74.02万件,同比下降6.87%。[1] 造成人民法院执行难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我国人民的社会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社会诚信缺失,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当今我国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人民传统的法律思想根深蒂固,现代法律意识还未普遍形成,人民对社会法律意识认识还不高,反应在实际生活中就会表现为对法院裁判不够尊重,对于经裁判确定的法律义务,消极对待,拖、躲、赖问题普遍,有相当的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而拒不履行,对其转移财产等行为没有太多有效的措施。

(二)地方、部门的保护主义以及各种非法干预,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严重滞后。地方、部门的保护主义和各种非法干预是造成人民法院执行难的体制原因。在目前的司法改革过程中,地方法院的人财物管理仍然在地方,所以对于各种非法干预很难进行抵御,使正常的执行工作难以得到有效展开。造成执行难法律层面上的原因主要是法律制定和执行严重滞后。我国民事诉讼法现有的很多条文对于执行法律制度严重缺失,还有些规定过于笼统,比如法律依据不足,缺乏执行措施,执行力不足,执行程序不规范等。

(三)执行队伍整体配备不强。目前法院执行队伍普遍配备不强,主要在于长期以来执行工作廉政风险高,在法院工作中不被理解,法院里优秀的人员不愿意到执行庭工作,在很多法院,执行局成了“老干局”。长期人员配备不齐。部分干警责任心不强,消极执行、违法执行、选择执行时有发生。

(四)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必要的信息化装备不到位,执行干警能用的科技手段不多,比如,现有的法院查控系统没有实现总对总和点对点的全覆盖,不能有效应对新形势下法院执行工作的需要。

二、发挥政协优势,助推法院解决执行难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其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利用其工作优势,可以助推法院解决执行难。

1、坚持履职为民。抓住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积极开展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视察调研活动以及协商议政活动,对法院执行难工作深入调研。着眼民生关切,就执行工作中涉及的扶贫工作、企业破产、住宅房地产调控、去产能过程中职工就业再就业、大学生就业创业、建筑环卫工人、农民工、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群体权益保障深入协商,对涉及群众生活的问题全景式关注。并形成议案给党委政府就法院执行工作决策作参考。

2、促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同法院执行工作相对接。人民政协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政协协商民主建设重大改革举措,对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实施意见贯彻执行情况开展阶段性评估,通过实地调研检查,推广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建立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增加协商密度,法院执行难专题纳入议政性常委会议以及专题协商会。创建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优化参与构成,强化讨论交流,将社会关注度高的法院执行难问题议深议透。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将多向沟通协商和多方互动交流、综合报告与专题信息相结合方式用好用活。

3、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强化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发挥协商式监督特色优势,重点监督法院执行工作对党和国家司法改革重大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通过调研察看发现问题、围绕履责不力提出批评、针对存在不足督促改进。将法院执行难议题纳入年度协商计划,寓监督于会议、视察、提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之中,做到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发现问题;会上多角度分析论证,集中提出意见;会后继续跟进,促进落实。创新监督方式,针对执行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形成长效监督机制,推动整改。

4、 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组织作用

人民政协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组织作用,做好凝心聚力工作助推法院打赢执行攻坚战。围绕法院执行难问题,政协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调动各部门及社会团体对法院执行工作形成有力支撑,促进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协商议政成果的转化和运用,群策群力、扎实工作,利用协商成果,强化创新驱动,推进执行工作,继续主动接受政协监督,不断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水平。为共同推动人民司法事业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结 语

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事关法治社会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切身权益。政协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助推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政协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政协工作实际,要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和作用,积极为解决“执行难”献计出力。

注 释

[1] 数据来源于最高院2017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参考文献

[1] 王艳军.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思考及对策【D】.河北大学,2011.

[2] 谭兆强.論被执行主题之扩张【J】.法律适用,2011(1).

[3] 戴琳丰.民事执行难法律问题探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2.

[4]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室,强制执行指导与参考.法律出版社.2003.

[5] 霍力民,候希民.执行难问题探究与对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胡航(1985—),男,汉族,湖北鄂州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方向:民事执行工作,执行庭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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