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的路径

2019-08-10 03:46黄进
中国大学教学 2019年6期
关键词:法学教育

黄进

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已经进入新时代。2018 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 的意见》,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对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教育做了全面规划和部署。本文厘清了法学教育的性质是专业教育、专门职业教育、精英教育,并结合中国政法大学的办学实践,探讨了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论证了以“健全人格教育观”为统领,以德法兼修、教学相长、教研互动、通专并举、虚实结合、内外协同“六结合” 为路径,解决好法学教育 “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以及如何着力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问题。

关键词:卓越法治人才;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 周年。70 年来,特别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走过了曲折起伏、波澜壮阔的历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际,进一步探讨在深化改革开放背景下的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意义非常重大。习近平总书记2017 年5 月3 日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并就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作重要讲话,彰显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高度重视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他在讲话中谈到,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实施在于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而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他在讲话中不仅高度肯定了法治人才培养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以来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取得的显著成效,而且指出了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举措,可以说为今后我国的法學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指明了发展方向和前进道路[1]。

2018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 的意见》(以下简称《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升级了原来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对今后五年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进行了全面规划和部署。

本文以中国政法大学的办学实践为例,就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一些想法和做法同读者做一个交流。

一、法学教育的性质

办大学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两个:第一个问题是,要办什么样的大学、怎么办大学、为谁办大学;第二个问题是,要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必须回答好第二个问题,就是我们法学教育究竟要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的问题。而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核心在于要培养什么人,回答好了培养什么人的问题,实际上怎样培养人和为谁培养人就迎刃而解了。

关于法学教育要培养什么人,我觉得首先要明确一个前提,那就是对法学教育怎么定位,厘清其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教育。我自己对法学教育的性质有三点认识。

首先,法学教育不是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而是专业教育。现在法学界有一种说法,认为“法学教育是通识教育”,这是一个错误的说法,因为没有弄明白什么是通识教育,什么是专业教育。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两种模式,也可以说两者是高等教育学上的一个对子、一对范畴。通识教育,是在先前已提出来的“博雅教育”或“自由教育”(liberal education)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2]。

通识教育通常是指对所有大学生普遍进行的共同内容的教育,其目的是要把受教育者作为一个主体性的、完整的人而施以全面的教育,使受教育者在人格与学问、理智与情感、身与心等各方面得到自由、和谐、全面的发展。而专业教育是旨在培养大学生从事有关专业实际工作或专业学术工作的高等教育。大学教育必定是专业教育,没有专业教育就不成其为大学。大学之所以为大学,就是大学设有专业,开展专业教育。高等教育不同于基础教育,不同于中小学教育的地方之一,就是设有专业。中小学教育没有专业,但大学设有专业。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主体仍然是专业教育,但高等教育仅仅办专业教育是不够的,必须把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然而,我们又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即强调通识教育而忽视专业教育,甚至把专业教育误解为通识教育,或者把本科教育视为通识教育。法学就像大学里的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专业一样,是一个专业,法学教育也是专业教育。

其次,法学教育不是普通的专业教育,也不是一般的专业教育,而是专门职业教育(professional education)。法学专业与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专业是有区别的,它与医学、会计学等专业类似,在社会上有专门的法律职业或行业对应。与一般专业教育相比较,专门职业教育除了要夯实学生的专业知识理论基础外,还要针对学生毕业后走向专门职场,对他们强化职业技能和职业伦理道德教育,更加强调专业实践教育教学。所以,法学教育特别强调对法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训练和法律职业伦理的培养,注重法律实践教学。

再次,法学教育不是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和普及化阶段的普通教育,而是精英教育(elite education)。我国现代化建设已进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快速发展阶段,需要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高级专门人才、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我国高水平的大学在国内有一流的师资、一流的学生,是国内一流的大学,当然要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己任,要把优秀学子培养成社会精英、国家栋梁,今后能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的人。我始终把法学教育定义为精英教育,因为法学教育要致力于培养经国纬政、经世济民的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法治人才,也就是说要培养造就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任重而道远。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的培养一定是高水平大学的职责和担当,不是任何大学都可以举办和完成的。现在,中国有600多所大学开设法学专业,一哄而上,办得太多太滥,不少大学根本不具备办法学专业的条件和实力,导致人才培养质量平均值不高、法学专业毕业生整体就业率多年一直排在所有专业的倒数3名之内,被列为“红牌”专业。这至少表明,举办法学专业的部分高校对法学专业的性质没有正确的认识,没有准确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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