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躲猫猫:“一号通告”揭开的监管真相

2019-08-13 07:45宋媛媛
党员生活·中 2019年12期
关键词:二手交易尼古丁通告

宋媛媛

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际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网售禁令”,让电子烟告别了“大跃进”时代。

之后,電子烟迎来了迄今为止最严格的治理期。京东、淘宝、阿里等各大电商平台纷纷作出响应,陆续下架电子烟。但在一些二手交易平台和社交媒体上找到电子烟并不是难事。

电子烟网上“躲猫猫”

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被业内人称为“一号通告”。“

“一号通告”发布后,各级烟草专卖监管部门开始对通过互联网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开展监管。京东、天猫、拼多多等多家电商平台屏蔽电子烟店铺,并下架电子烟产品。

然而,“一号通告”发布一个多月,电子烟并未真正“灰飞烟灭”。在某知名电商平台上搜索关键词“0焦油”以及某电子烟品牌时,还是出现了电子烟及相关商品。在闲鱼等二手交易平台上也存在着此类“躲猫猫”现象。

在微信、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上,电子烟广告、交易依然存在。一些直播平台上,部分用户仍在宣传电子烟产品……

目前监管并不涉及处罚

网售电子烟为何仍难以禁止?该由谁负责?

对此,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通告表示:“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上述通告的重音均落在了三个“敦促”上。

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这份通告,部门的职责是联系相关单位,责成相关网站关闭卖家端口,目前并不涉及处罚。”

“我国的电子烟还处于无监管状态。目前没有相关法律出台。”复旦大学控烟研究中心主任郑频频表示。

国标有望年内发布

“电子烟未纳入监管范畴有其自身原因。”郑频频指出,由于电子烟的烟液成分是属于人工提取的,并非加热、燃烧烟丝使尼古丁自然析出,因此电子烟一直未能纳入现行烟草制品的监管体系中。

经过几年的“自由翱翔”,被包装成“戒烟神器”的电子烟变得更具诱惑力:水果味、坚果味、巧克力味,应有尽有;美容、延年益寿,想啥有啥……

“尤其是带香味的电子烟,更容易吸引众多青少年人群吸食,使其转成真正的烟民。”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出发,郑频频认为,香味电子烟是最该规范的一环。

“虽说,‘一号通告法律效力相对较低,但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电子烟网络销售和广告监管的空白。”实际上国家烟草专卖局从2018年就加快了监管的“步伐”。

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显示, 2018年8月2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801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我局认为对于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也应当纳入烟草制品进行监管。我局正积极推动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的监管立法工作,并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指示”。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今年9月所提出的关于立法全面禁止电子烟等新型吸烟产品的提案的答复函,可以看到,国家烟草专卖局正在加紧有关电子烟的政策法律研究,而且,其更倾向于支持地方性控烟立法中作出的控制举措。

摘自《法治周末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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