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的演变、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19-08-15 19:08于莉
教育与职业(下) 2019年7期
关键词:芬兰校企合作

[摘要]文章分析了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的演变、特点,并提出了其对我国的启示:明确自身办学定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校企深度融合、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关键词]芬兰  应用技术型院校  校企合作

[作者简介]于莉(1983- ),女,江苏徐州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康复科学学院,讲师,硕士。(江苏  南京  210038)

[中图分类号]G40-05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9)14-0097-04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提出:“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建成覆盖大部分行业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当前,行业企业对于高技能实用型人才的需求越发强烈。应用技术型院校是承担我国高技能实用型人才培养任务的重要教育主体,所以促进应用技术型院校改革创新是提升高技能实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满足行业企业用人需求的必然选择。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的诸多优点能够为我国应用技术型院校发展提供有益启示。

一、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的演变

1.初试阶段。20世纪80年代,芬兰为了跟随国际快速发展的步伐,决意建立更加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和机构,培养专业水平高和实践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因此,在1989年,高等技术型院校开始得以展开规划。随后芬兰在1991年发布了《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法》,计划建立应用技术型院校。虽然应用技术型院校不属于大学组织,但是教育培养方式与普通大学区别不大。芬兰对各个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进行整合,计划在初期构建22所临时应用技术型院校,并且提出了一定标准,即在试验期内达到高水平的教学、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良好的国际声誉。在这些新建的院校中,学生的实践培训被给予了更多关注。1994年,欧盟组织全面评估了芬兰试验性新兴大学,建议教育局制定标准的评估细则,计划建立永久性应用技术型院校,至少在五年内逐渐实现。由此,肯定了芬兰在高等教育方面的改革,也进一步保障了应用技术型院校的法律地位。1995年2月,芬兰《应用科学大学法》正式通过了国会审议。该法律针对应用技术型院校的各个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准则,如院校的定位、学生、教职工和经费等。

2.转型阶段。在应用技术型院校成立的初级阶段,芬兰政府并没有制订具体的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临时应用技术型院校虽然为社会输送了大量的高技能实用型人才,但这些新兴院校想要获得永久性办学许可证,还需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1995年,芬兰政府正式推进了永久性应用技术型院校的建立进程,期望以此促进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完善。1996年8月,芬兰授予了第一个永久性办学许可证,而后每年获得此证的应用技术型院校数量持续增加。此外,芬兰政府还成立了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旨在加强新兴应用技术型院校的教学质量。截至1999年,所有的临时应用技术型院校正式发展成为永久性应用技术型院校。

3.提质阶段。2003年,芬兰政府修订了《应用科技大学法》,指出应用技术型院校是芬兰高等教育体系的构成部分,可授予学士学位。两年后,再次修订了《应用科技大学法》,给予应用技术型院校硕士学位授予权。其间芬兰不断完善应用技术型院校的办学制度,如教学方案、教学资源、课程安排、实践生活等各个方面,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达到国际化水平。2011年9月,芬兰政府开始计划新的项目,即改革应用技术型院校。在改革中,政府负责与应用技术型院校经费相关的工作,应用技术型院校逐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且芬兰政府重新修订了关于应用技术型院校办学许可证的相关要求以及经费来源,允许各应用技术型院校相互结合,形成全方位且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平台。到2015年底,之前整合的31所应用技术型院校经过芬兰政府再次合并减少至26所,这不仅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提高了各院校的整体实力。

二、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的特点

1.课程紧接地方经济。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涵盖了多个专业领域,如人文教育、自然科学、商业管理和家政服务等,根据不同领域的需求制定专业课程。整个课程规划按照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实习、论文和课程总结等方面进行。通常学士学位课程的期限为三年半到四年半,学分在210~270分;硕士学位课程的期限为一年到一年半,学分在60~90分。为了让学生掌握更多的劳动力市场动态信息和实际工作岗位特点,院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与工作岗位中的具体问题设计课程内容。基于工作需求的不同,不同领域的学习年限和学分也是不同的。例如,社会和管理等领域注重实践,在三年半内达到210学分就能拿到学士学位;文化领域注重理论基础,在四年内达到240学分才能拿到学士学位。

2.注重教师职后培训。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在教师招聘方面有严格的标准,即学历要达到硕士以上,除了高级讲师要取得博士学位,教育学分达到60ETCS,并且工作超过三年。另外,招聘的兼职教师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不仅如此,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非常重视教师职后培训,如定期安排教师前往合作企业参加实践培训,鼓励教师出国学习与深造。

3.校企合作关系深入。近些年,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持续深化改革。例如,邀请行业企业代表进入院校董事会,参与教学决策;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了大量的创新研发项目,以创新研发成果服务地方企业,特别是地方中小型企业;在实践教学过程中,院校将学生分散在各合作企业进行锻炼,由院校与企业共同开展课程设计、规划、授课与考评工作。通过在教学与创新研发方面的合作,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关系日益深化。

4.质量保障机制完善。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各方面的管理,如发展、运作和经费等主要由企业、地方政府和基金会负责。在法律上,院校具有独立的内部管理自治权,行政事务由院长负责,而内部相关事宜则由院长和董事会共同管理。此外,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建立了内外结合的双重质量保障体系。其中,外部质量监控机构确保教学的公平性和高效性。通常由芬兰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进行外部评估,同时也会邀请一些学术权威性高的教育评价机构对院校各方面进行考察,如学科专业规划、教学安排和人才培养等,并且公开评定结果供社会实时监督。内部质量监控机构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芬兰各应用技术型院校会成立一个董事会或者评议委员会,督查内部质量保障工作。

5.国际交流与合作频繁。芬兰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进一步推动芬兰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2009年芬兰教育与文化部出台《芬兰高等教育机构国际化策略(2009-2015)》,对芬兰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提出了改革目标和整体规划。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国际化的具体表现为:第一,设置大量的英语授课课程。芬兰高等院校大多采用芬兰语和瑞典语进行教学。而为了减少语言障碍,许多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开始在优势学科领域开设英语授课的课程。此外,许多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的官方网站都有英文网页,以利于世界各国的高等院校和企业了解自身情况。第二,加强与世界各国高校间的学生互换和教师交流。学生互换不仅有利于提高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学生的国际化水平,也有利于世界各国的学生进一步了解芬兰高等教育;教师交流则有利于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第三,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与世界各国的高等院校和机构开展了办学、科研等方面的合作。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增强芬兰的综合国力和提升芬兰的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

三、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对我国应用技术型院校发展的启示

由以上分析可知,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教学质量较高且培养目标明确,在欧洲地区的高等教育界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行业企业对人才需求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我国应用技术型院校有必要借鉴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的发展经验。

1.明确自身办学定位。基于芬兰的办学经验,我国应用技术型院校在办学理念上应以地方产业需求为导向,打破陈旧观念的约束,创建与时俱进的特色教育体系,培养多样化的应用型人才。首先,树立特色办学的理念。创新学科专业布局,突出特色办学优势。应用技术型院校可参考其他院校的办学模式,但不能完全复制,重点规划与地方经济紧密关联的专业,培养实践能力强的创新型人才。其次,明确发展目标,即培养应用型人才,注重专业性和实践性。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行业企业对于人才的要求日益提高。对此,我国应用技术型院校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培养高质量人才提供保障。首先,尽快落实教师招聘准则以及相关培训方案,引导教师在丰富自身专业知识的同时,提升指导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设立专门的培训基金,激励教师进行企业实践以及国际交流。其次,制定提高师资队伍质量的整体规划,重点在于加强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职业素质。应用技术型院校应引导教师根据地方发展需求来传授相应的专业知识。最后,完善教师考评制度,明确教师聘任、升职和薪资标准。应用技术型院校可依据芬兰的经验制订教师考评方案,考评结果将作为教师工作调整、年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等的参考依据。

3.推进校企深度融合。推进校企合作对于应用技术型院校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目前,全国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还处于较低水平,说明校企合作没有达到理想的共赢状态。应用技术型院校以育人为目标,具有很强的学术性和公益性;企业追求的是商业利益,具有很强的功利性和市场性。这就要求两者在合作过程中从根本上实现文化和价值观的融合,从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首先,深化校企合作机制。应用技术型院校更新教学观念,吸收企业文化,结合教学与研发培养应用型人才;企业与学校共同签订培养协议,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其次,健全政策法规,完善制度。政府以多种方式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如建立专项基金、研发中心等。

4.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教育质量是应用技术型院校发展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其社会声誉和办学效益。首先,健全院校管理制度是发展应用技术型院校的基础。为了提高应用技术型院校培养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政府应给予院校足够的办学自主权,同时结合经济发展需要,在专业建设上提供科学的指导意见;健全地方科技立法,促进企业提供创新型技术。其次,设立专项经费是发展应用技术型院校的保障。很多应用技术型院校的教学条件无法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此,政府应设立专项经费保障院校的发展。最后,支持第三方评价是发展应用技术型院校的重要手段。第三方评价机构可以吸纳教育专家参与其中,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5.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是习近平同志深刻思考人类前途命运及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所提出的宏伟构想和中国方案。2019年1月14日在人民大会堂,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芬兰总统尼尼斯托举行会谈,两国元首一致同意,共同谱写中芬关系发展新篇章。中方赞赏芬方支持“一带一路”倡议,愿同芬方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共建“冰上丝绸之路”,促进亚欧大陆互联互通,加强人文交流。我国应用技术型院校应乘着“一带一路”的东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去粗取精,以交流带发展。首先,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高校國际交流与合作管理队伍。其次,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应用技术型院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研究, 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最后,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这不仅有利于引入国外优质教学资源,而且能够提高我国应用技术型院校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的演变从初试阶段到转型阶段再到提质阶段,也同样适合于我国应用技术型院校发展。经研究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的特点有:课程紧接地方经济、注重教师职后培训、校企合作关系深入、质量保障机制完善、国际交流与合作频繁。芬兰应用技术型院校为我国同类院校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我国应用技术型院校应明确自身办学定位,以地方产业需求为导向;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产出水平;推进校企深度融合,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院校发展水平;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推进国际化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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