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推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几点思考

2019-08-21 03:15裔晨星
商情 2019年39期
关键词:龙头企业苏州农民

裔晨星

【摘要】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历来是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的头等大事。苏州作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经过多年的积累和蓄能,三农发展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但同时也进入了转型升级的关键期,迫切需要通过农村三次产业的融合发展,进一步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笔者通过深入调研,对苏州农村三次产业融合的实践与探索、面临的挑战和制约进行了深入总结、分析和思考,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苏州农村;产业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对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阐明了“三农”工作的内涵和实质,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苏州作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近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的指引下,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为抓手,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文化旅游和电子商务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初步探索一条因地制宜、独具特色的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之路。

一、实践与探索

苏州自古就是鱼米之乡,有天下粮仓之美誉。近年来,面对制造业、服务业用地快速增加并挤压农业空间的严峻形势,苏州通过立法的形式,实施保护优质水稻、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地“四个百万亩”工程,固化和拓展三农发展的空间。通过实施“四个百万亩”工程,辅之以农业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和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基本保障户籍居民舌尖上的自给自供,这是推动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苏州的模式是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条腿是培育融合主体,另一条腿是优化融合模式。

在培育融合主体方面,一手抓龙头企业的引导,一手抓职业农民的培训。龙头企业是产业融合的载体,在三农发展当中发挥无以替代的带动和支撑作用。据统计,2018年底全市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390亿元,其中销售额超亿元的超过100家、超10亿元的14家、超100亿元的2家。农业龙头企业覆盖了生产经营、加工流通、保鲜冷藏、物流配送以及农产品电子商务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各个领域。同时,在政府主导下,农业龙头企业还组建了4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4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立产业联盟,带动6.9万户农户、11.4万人就业,经济收入近百亿元。人是最大的竞争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必须有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来支撑。苏州市自2016年开始启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已累计认定新型职业农民3800多名,同时建立起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险补贴制度,正在研究相关扶持政策,逐步解决职业农民最关心的社保、户籍、土地承包等问题。政府通过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学历化、专业化、职业化于一体的“订单式”培养,为职业农民提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示范展示、观摩学习和实际操作。

在优化融合模式方面,坚持因地制宜、顺势而为推动产业嫁接。一是以加工业带动“接二连三”。将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推进农产品集中配送和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促进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集聚发展,发展农产品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2018年规模型农副产品加工销售收入600亿元,创造净利润25亿元。二是以互联网带动“加二连三”。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培育大闸蟹、茶叶、枇杷、杨梅等特色农产品电商化、品牌化,全市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2100余个,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超33亿元。三是以旅游业带动“隔二连三”。采取政府推动、农旅融合、村镇互动、农民参与的形式,挖掘农业文化,拓展现代农业功能,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质、有创意的休闲观光农业特色田园、精品路线和本土品牌,推进农林畜渔与旅教文康等深度融合。2018年全市接待涉农游客2186万人次,旅游收入38.5亿元,从业人员4.2万人,带动农户3.92万户。

二、问题与对策

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是一篇大文章,不可能一蹴而就,也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制约。从实际情况看,比较突出的有几点:一是农业资源约束瓶颈问题。苏州农业增加值GDP占比仅为1.2%,人均耕地不到家江苏省的1/2、全国的1/3,加上农业比较效益较低,发展瓶颈短期内难以破解。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强问题。大部分企业还局限在初级生产或简单加工阶段,技术创新投入不够,带动一产三产的能力不强。三是融合发展层次不高问题。对于农业多功能挖掘不够,休闲农业、旅游农业以观光为主,文化传承、人物历史、风土乡俗等触及不多,高品位、多样性、特色化不足。四是行政扶持力度不足问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农业科技水平还不高,产销对接能力还不强,缺乏农业领军人才等。

上述问题和矛盾,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需要分门别类研究对策,逐步加以解决。为此建议:一是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在鼓励发展现代农业园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配套优惠政策,但是存在政策落地难问题。需要在落实现代农业园区、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管理用房及生产附属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采取实质性措施,并推动落实农业生产用水、用电等优惠政策,适当减免经营主体的有关税费等政策,使各类经营主体能加大对农业投入,促进资源、资本、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进入农业领域。二是优化适度规模经营。目前苏州市90%以上承包耕地实现规模经营,90%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流转,但是部分地区存在承包面积过大(甚至超过2000畝),土地承包期总体偏短,承包农户只注重土地短期收益,而疏于对土地的养护。需要深入研究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意见,充分考虑到生产人员的经营能力、土地分布情况,处理好适度规模经营中的土地承包期、土地规模等不合理的问题,让经营者能安心、舍得投入,最大程度上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涉及面广,复杂性强,跨界融合特征显著,以普通农户为代表的传统经营主体往往难以融合发展中立足。这就要求把培育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重点,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在地产特色优势产业方面培育一批在同行业中有竞争力的大中型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四是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当前,农业农村发展已经从规模产量效益型逐步实现向生态质量品牌型的深度转变,苏州农产品主要以生鲜销售和初加工为主,产品精深加工不足,农业龙头企业总体规模较小,同时受制于区域公共品牌、地理标志产品尚未有效建立和推行,抱团发展意识差,知名度不高,竞争力不强。建议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发展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健康养老等产业,大力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发展,构建全产业链价值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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