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高校博士招生制度比较

2019-08-24 05:58吕哲
文教资料 2019年15期

吕哲

摘    要: 当今世界,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已成为衡量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标杆,而保障博士培养质量是一项以招生为起点的系统工程,因此建立科学高效的优质生源选拔机制既是一项保障博士培养质量的基础工作,又是一项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紧迫工作。比较中美两国博士招生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博士招生制度,健全博士培养体系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中美高校    博士招生    招生制度

美国博士研究生数量、培养质量、优秀科研成果产出,引人注目。近年来,中国作为后起之秀,博士研究生数量日益扩大,在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方面取得显著进步,但仍有差距。如何把握博士生培养的入口关,以什么样的标准衡量考生,是关涉博士生教育全局的关键问题之一[1]。本文从博士招生制度入手,比较中美两国在博士招生制度领域存在的差异,借鉴美国高校博士招生成功经验,为改进我国博士招生体制、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提供参考。

一、中美高校博士招生制度实施现状

随着我国博士研究生数量的日益增多,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成为教育领域工作的重中之重。博士培养的起源——招生制度改革首当其冲。中国博士教育自诞生之日起即采用统一入学考试的招生制度,笔试成绩决定能否被招生单位录取。与国际接轨后,发现以考试成绩为核心参考要素的招生体制不能全面考查博士候选人的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2007年,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为代表的国内研究型高校率先开展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试点工作。所谓申请—考核制即学生向招生单位递交博士入学申请,包括成绩单、最高学历证明、科研成果等证明自身优势的材料,招生单位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满足要求的进入考核阶段;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部分学校和院系采用仅面试的方式考核,申请者通过面试介绍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笔试旨在考查申请者所报学科基础理论和重要知识点。面试考核的重点在于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理论知识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探索能力,尤其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发展动态的了解,洞察学生的科研潜力,弥补以往招生考试的机械化和偶然性等不足。

申请—考核制的科学性逐渐得到广泛的认可,试点范围逐步扩大,试点学校数量逐步扩大,涉及学科领域逐步扩大。截至目前,国内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除西北工业大学博士招生采用统一招考的方式外,其他高校博士招生都在不同学科范围内采用申请—考核制。中国高校除上述56所以外的普通高校,尤其是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省市直属高校,博士招生试点申请—考核制的数量逐渐增多,但是这种招生方式集中在优势学科所在学校和学院,部分普通高校博士招生仍然采用统一招考的方式,统一招考仍然是现阶段我国博士主要招生方式之一。

美国高校在博士教育诞生之日起,招生就采用个人申请、招生单位审核的方式确定博士候选人。美国高校发展经费来源多样为学校自治提供了強有力的物质保障,高校在学生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享有较大的自主权,充分尊重导师择生权。美国高校在招生时充分享有自主权意味着高校在博士招生时既可以采用申请—考核的传统做法,又可以根据学校和专业的发展特色加入新的考核元素和考核方式,构建具有特色的考核指标体系。因此,各个高校形成以申请—考核制为主要招生制度,多种招生考核方式并存的招生体制。招生过程既有学院作为招生主体统一组织,又有导师作为直接责任人自由选择学生。美国高校以申请—考核制为主要特征的博士招生制度在高水平博士培养过程中发挥先导性作用,为高质量博士成果产出奠定深厚的质量基础。

二、中美高校博士招生制度比较分析

(一)申请过程比较。

中国博士招生制度立足我国教育国情,借鉴美国高校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的成功经验,逐渐形成相对成熟的博士招考制度,为未来我国高校博士招生改革指明方向。虽然我国博士招生改革的方向是申请—考核,但是中美两国文化土壤存在差异,历史发展轨迹不同,因此实际践行制度的方式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由于中国多数普通高校博士招生采用统一考试的方式,仅有部分研究型大学博士招生开始试点申请—考核制,因此比较两国高校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的实施现状现实意义深远。

美国博士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由来已久,经过几百年的演进,已形成一套比较成熟和通行的体系。为实现招生目标,确保实质正义,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实施细则,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可。招生学校发布招生信息后,感兴趣的申请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申请材料,通常情况下申请材料包括个人陈述(研究计划)、三封推荐信和GRE成绩单,国际学生需提交英语成绩单,部分学校需要申请者上传作品集或者研究成果证明材料。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者进入面试考核环节,美国高校博士招生考核没有笔试,考核过程中会依据GRE成绩评价学生的数据处理、逻辑思维能力。如果是申请法学或者管理学博士学位,必须提供LST(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GMAT(管理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这些考试由ETS(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组织,试题的科学性和考试的公平性得到有效保证。标准化统一考试不仅能避免招生学校各自出题浪费资源的状况,而且能保障以成绩作为申报条件的公平性,使成绩成为博士入学的参考性条件。

中国高校博士招生申请材料与美国相比更加丰富和全面,满足教育部和招生学校攻读博士学位要求的申请者向招生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博士研究生报名表;学士和硕士学位复印件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生提交在读证明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本科、硕士阶段成绩单;两封推荐信;研究计划书;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取得科研成果包括专利、发表论文或者专著证明等材料。该制度试行之初,部分学校对申请者本科和硕士所在学校有明确要求,不符合学校要求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但是经过科学论证和实践检验证明这一规定有失公平性和科学性,所以逐步取消这一规定,但是仍然有部分学校要求申请者所在专业为重点学科。申请—考核制相比传统招考制明显特点之一是对申请者科研能力有更高的要求,体现在发表论文、参与课题项目数量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