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2019-08-25 06:28常玉坤
人民交通 2019年12期
关键词:行动计划公共交通公交

常玉坤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巡视员石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巡视员赵健溶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分党组成员吴疆

近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的有关措施作出了规定。现邀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和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负责同志,对《行动计划》进行解读。

记者:近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的有关措施作出了规定。本期访谈邀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和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负责同志,对《行动计划》进行解读。蔡司长,请介绍一下制定《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和目的?制定经历了哪些过程?

蔡团结: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开展绿色出行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对于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少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在推动绿色出行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绿色出行环境不友好、绿色出行方式吸引力不足、公众绿色出行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亟待加快予以解决。

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的决策部署,按照绿色生活创建的有关分工安排,交通运输部牵头负责绿色出行行动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做好绿色出行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工作,我部组织赴国内有关城市开展专题调研,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全面梳理绿色出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措施。

同时,与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开展研究,进一步梳理形成有关行动措施和意见建议等。在此基础上,经广泛征求行业意见、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各部门多次修改完善,最终由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十二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简称《行动计划》)。

记者:《行动计划》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的重要举措,总体做了哪些部署和要求?

蔡团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行动计划》,是未来一段时期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的纲领性文件。

《行动计划》共分为8个部分,提出了21条具体行动措施。《行动计划》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进绿色出行发展,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努力建设绿色出行友好环境、增加绿色出行方式吸引力、增强公众绿色出行意识,进一步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水平。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2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在公众出行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选择绿色出行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加强。

《行动计划》明确,要构建完善综合运输服务网络,加快城际交通一体化建设,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推进实施旅客联程联运,优化城市道路网络配置;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提高公交供给能力,提高公交运营速度,改善公众出行體验;优化慢行交通系统服务,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强慢行系统环境治理;推进实施差别化交通需求管理,降低小汽车使用强度,加强停车治理,实施精细化交通管理,促进新业态融合发展;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育绿色出行文化,开展绿色出行宣传,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行动计划》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深化队伍建设、加强示范引领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记者:公共交通是绿色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请问《行动计划》在促进公共交通发展方面有哪些安排,公安交管部门在支撑和保障公交优先战略方面开展哪些措施?

蔡团结:

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重大民生工程。《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 64号)发布以来,确立了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战略,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将公共交通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我部会同相关部门从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等方面,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加大指导力度,推动各地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各地加大投入,完善管理措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总体上看,城市公共交通也还存在主体地位尚未确立、服务水平整体不高、精细化服务有待提升、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行动计划》将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作为推动我国公共交通发展的着力点,围绕公共交通出行的“痛点”,研究提出有关行动措施。

主要包括:一是提高公交供给能力。全面推进和深化公交都市建设,加快推进通勤主导方向上的公共交通服务供给。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网和布局,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等多种方式网络的融合衔接,鼓励公交线网延伸等。二是提高公交运营速度。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网络化建设,加强公交专用道监管,全面推进公交智能化建设。优化地面公交站点设置,提高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比例等。三是改善公众出行体验。提高空调车辆和清洁能源、无障碍城市公交车辆比例。推广电子站牌、手机APP等信息化设施产品,全面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推广普及闪付、虚拟卡支付、手机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丰富公共交通票务产品,鼓励多样化公交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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