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职业技术教育促进聋哑人罪犯回归社会的调查与思考

2019-08-30 07:35杨秋月
山东青年 2019年6期
关键词:职业技术教育

杨秋月

摘 要:对聋哑人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是促进聋哑人罪犯回归社会的有效手段。但随着就业形势、社会需求及个体需求的变化,聋哑人罪犯职业技术教育面临许多问题,必须将其放到整个社会大背景中去思考。要根据社会需求和聋哑人罪犯特点,确定科学合理的培养目标、教育内容和培训等级,统筹安排教学时间,以促进聋哑人罪犯尽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关键词:聋哑人罪犯;回归社会;职业技术教育

刑罚只是为了人们能够更好地社会生活而予以惩罚犯罪人的手段,同时犯罪人之为人,刑罚的最终目的是让他们回归社会、好好的生活。有学者指出:“将一个人数年之久关押在高度警戒的监狱里,告诉他每天睡觉、起床的时间和每日每分钟应做的事,然后再将其抛向街头并指望他成为一名模范公民,这是不可思议的!”①职业技术教育是聋哑人罪犯(以下简称聋哑犯)教育改造,进而回归社会的有效举措。②但是随着社会就业形势、社会需求及个体需求的变化,这项工作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2017年,我们对江苏某市聋哑犯职业技术教育问题进行调研,走访了11家当地的人力资源公司,并先后对347名聋哑犯进行了问卷调查和相关访谈。

一、聋哑犯职业技术教育的现状

1994年,司法部、国家教委和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罪犯的文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通知》下发后,各地普遍加大了聋哑犯职业技术教育的力度。据调研了解,南京某监狱每年在职业技术教育上投入几十万,不仅配置有计算机、烹饪、面点、插花、铜管乐器等教学硬件,更有可以让聋哑犯实习的场所。教学项目基本稳定,计算机、烹饪、面点等都是常设培训项目,同时监狱还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开班数和培训人数等,当地人社部门根据培训计划指定教材、规定课时、委派教师,并定期派员检查指导教学情况。培训结束,再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全市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目前,该监狱聋哑犯人的培训人数、取证人数逐年递增,不少人刑释后,凭借学到的技能找到了工作。该监狱出监监区释放罪犯反馈数据显示,多年来刑满释放聋哑犯人进行了调查,无业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13%,而就业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1.2%,两者相差近11倍。

但调查也发现,由于社会就业形势、社会需求和个体需求的变化,聋哑犯人职业技术教育遇到了很多问题与矛盾,主要是:

1.总体上还不能适应社会需求变化。虽然一部份人凭借学到的技能找到了工作,但就大部份人而言,就业仍有相当的难度,特别聋哑人的技能很难符合就业单位的岗位需求,加之既对聋哑人有一些偏见,更对有过犯罪记录的人员有歧视,导致就业更加困难。

2.资金、设施、场地仍然是制约发展的重要瓶颈。目前的经费也仅能维持面上的思想、文化教育,能够用于添置职业技术教育设施和培训的经费相当有限,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3.教学时间安排的矛盾比较突出。聋哑犯人学习较慢,教材和相关用具也与正常犯人不同,加上实行“半天习艺,半天学习”的制度,课与课之间相隔时间较长,既难以消化接受,所学的技能也得不到及时巩固、容易遗忘。我们了解到,不少聋哑犯人反映,虽然拿到了证书,但操作生疏,动手能力差,今后很难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

二、聋哑犯职业技术教育的思考

要解决聋哑犯人回归社会的问题和矛盾,使之适应社会需求变化,不能就事论事,就问题谈问题。而应从聋哑犯人今后的人生、培养国家合格的建设者及社会的长治久安的高度出发,把聋哑犯职业技术教育放到整个社会大背景中去思考。

调研中,我们发现当前聋哑犯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文化程度较低。被调查的347名聋哑犯中,文盲52人,小学127人,初中101人,高中(含职技校)62人,高中以上5人,其中小学和初中占比最高。同时,我们访谈发现不少人虽为初中,但实际多是初中辍学,真正文化程度只有小学。二是无一技之长。大多部分聋哑犯犯罪时都是学生或出入城市,几乎没有社会经历,也没有可以自食其力、谋求生计的相关技能。三是刑期普遍较短。聋哑犯多犯的盗窃罪,金额往往也不太大,判刑期为1年以下的约占总数的7.2%,1-3年的约47.6%,3-5年约37.3%,5年以上的约7.9%。刑期较短,客观上也导致了聋哑犯职业技术学习不够扎实。

访谈时,大多数聋哑犯都表达了想学习一门手艺的强烈愿望,问卷调查数据显示,认为技能培训有用的占了总数的77.8%;愿意参加技能培訓的有97.4%。他们也普遍认为当前监管场所的培训是有用的,但还初级的基础培训较多,中级和高级培训较少,不能满足社会工作的需求。从问卷调查情况看,希望达到中级技能水平的有247人,占总数的71.2%;希望达到高级技能水平的89人,占总数的25.6%。

同时,根据走访调研10多家人力资源公司的情况,我们发现江苏某市劳动力市场需求量最大的工作是管销服务员,售货收银、操作工、餐厅客房服务、保卫保安、裁剪缝纫、采购人员、行政业务人员、美容美发员、计算机操作人员等,其中特别短缺的有修理工、苗木、插花、物业管理、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在而聋哑犯出狱后希望从事的工作调查显示,排在前五位的是:计算机约27.2%;烹饪约21.7%;美发美容约19.2%;汽修约11.7%;保健按摩约8.9%。走访调查发现,聋哑犯回归社会后,大多也是在普通服务行业工作,如餐饮业、娱乐业等。

综合多方面因素,我们认为,聋哑犯是希望掌握实用性强、社会需求的技能的,聋哑犯职业技术教育的培养目标,也应主要定位在普通服务行业或个体经营。

三、聋哑犯职业技术教育的建议

为更好促进聋哑犯回归社会,在开展职业技术教育中,应采取技能培训与职业教育并重的原则,既要抓好技能培训,也要重视职业教育。

一是技能培训应适应社会需求。职业资格证书是聋哑犯今后就业或继续深造的重要凭证,在选择培训项目时,应选择那些对文化知识和技能要求不高、简便易学、社会需求量大,并能够有相关资格证书的培训项目,便于聋哑犯今后就业和立足社会,如水电工、汽修工、营业员、保安、厨师、家政服务员、美容美发师等。但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社会热门的培训项目都适合聋哑犯,有的项目聋哑犯很热衷、社会需求量也很大,如计算机程序员等,往往需要长期的专门训练,并不适合聋哑犯。我们走访调查中也确实发现了这个问题,有的聋哑犯在监狱中学习了计算机编程,但回归社会后根本找不到与计算机编程相关的工作,最终因没有谋生技能,再次走上了犯罪道路。同时,还应区分不同聋哑犯的不同特点来做一些个性化的技能培训,如有的农村籍聋哑犯,出狱后更愿意回到农村,那么对于他们的培训项目就应选择以农作物栽培、养殖业为主,以适应他们今后回家乡的需要。

二是职业教育应包括思想教育、文化素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多个方面。根据聋哑犯的实际和今后就业的需要,应着力帮助文化水平偏低的聋哑犯打好基础,同时着力转变聋哑犯就业观念,增强竞争意识调查中发现,很多人不了解就业的政策法规,不知道如何去找去工作,选择留在城市打工的聋哑犯对外来务工的条件和手续一无所知,而且对留在城市打工缺乏思想准备,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因此,要通过教育提高他们的基础知识水平,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增强竞争意识,让他们明白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没有现成的就业岗位可提供,要想获得就业岗位,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并通过就业指导,让他们熟悉国家就业政策法规,了解就业信息和求职的方法途径,懂得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指导他们开展自我就业设计,以便更好地找到适合自己的劳动岗位。

三是培训等级应将社会需求和聋哑犯的实际结合起来考虑。许多岗位对劳动者的技能素质要求愈来愈高,过去一些只要具备初级水平就能胜任的工作,现在则要求有中级水平。从聋哑犯的实际来看,虽然他们普遍希望提高培训的等级,但是由于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刑期又短,加上原来无任何基础,要在较短的刑期内达到中级以上水平,难度相当大。从调查情况看,347名聋哑犯,取得中级证书的仅有20多人,可见达到中级以上水平的难度。因此,我们认为培训不应固定在一个等级上,对于文化程度较低、刑期较短的,仍以初级培训为主;对刑期较长、有一定基础的,可开办中级培训班,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四是办学形式应更多借助社会力量。监狱的職业技术教育一般都是关门办学,严重影响到了教育质量的提高。虽然有些地方聋哑犯的职业技术教育,列入当地的教育规划,但办学形式仍未突破过去传统,对社会资源的利用局限在教学管理、培训、考核及发证等方面。应加快突破传统的办学形式,走与地方职技校联合办学的道路。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刑期较短的聋哑犯,可以采取单独编班、早出晚归的方法,由专职干警带领前往职技校参加培训。

[注释]

①巴特勒斯·克莱门斯,1991,《矫正导论》,孙晓雳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②翟中东,2010,《国际视域下的重新犯罪防治政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南京大学,江苏南京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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