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丢婴案一波三折 编造警情将追责

2019-09-10 07:22
文萃报·周五版 2019年21期
关键词:周口市周口男婴

5月16日,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称,5月16日11时45分,周口文昌分局接到群众朱某报警称,其妻子带着四个月大的男婴在周口市川汇区文昌大道周口公园对面绿化带中间小路上散步时晕倒(患有低血钾病,有晕倒史),醒后发现孩子失踪,警方立案调查。

  该事件随即引发舆论关注。从名人到普通网友,大家纷纷转发扩散消息,民间搜救团队、普通市民纷纷行动起来,参与寻人。

  5月19日凌晨,事发3天后,男婴被安全找回。记者获悉,男婴在距离周口约200公里的河南郑州被解救,嫌疑人自称迫于压力通过电话向周口警方自首。

  5月19日中午,周口警方发布了新的情况通报。该通报指出:2019年5月19日凌晨,经过我市公安机关侦查,此前发生的“婴儿丢失”警情已经查清。目前,警方已将婴儿从郑州安全找回。

  而婴儿寻回的消息传出后,一直活跃在媒体面前的家属却突然不再发声了,手机关机,回避公众。

  与此同时,案件中越来越多的细节开始浮现。有媒体报道称,周口男婴失踪事件中,孩子母亲所称的绿化带并非第一事发地点,在此之前,孩子就已经被带离。监控视频里,男婴实际上不在孩子母亲推着的婴儿车里。而记者也在采访中发现,孩子母亲对自己晕倒时间以及醒来经过的说法前后不一致。

  5月20日,有媒体报道称,男婴失踪事件背后存在更加复杂的情况:寻人的“父亲”并非男婴生父,其生父系一名在职干部,“男婴丢失”实际上是孩子母亲因婚外情一手策划的闹剧。

  报道还称,网传该事件系刘某某(男婴母亲)与其高中同学王某某(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在职干部)、李某某(女,40岁,周口市农业银行职工,刘某某与王某某共同的朋友)共同谋划的虚假警情。刘某某和王某某高中毕业后失联多年,二人于2017年通过李某某又取得了联系。2018年清明节期间,王某某回周口探亲时与刘某某相见,二人于酒后发生关系。事后,刘某某发现自己怀孕并告诉王某某,王某某要求将孩子生下来。孩子生下后,王某某與刘某某经多次谋划,于5月16日9时许,王某某到刘某某家将孩子抱走,由李某某驾车送至机西高速周口站,再由王某某的二姐王某驾车送至郑州,后称刘某某在外活动时晕倒,孩子被偷走。目前,刘某某、王某某、知情人李某某及王某某的姐姐等均被采取强制措施。

  事件还在调查之中,暂未有结论。但公众对于“因家庭矛盾一手策划的闹剧”这一细节表示愤慨。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张新年律师表示,如果“丢婴案”系孩子母亲与孩子生父人为策划的消息属实,那么刘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人编造虚假警情,并经网络和媒体传播社会影响不断扩大之时亦未及时予以澄清,显然扰乱了社会秩序,应被依法追责。轻则可被治安处罚,重则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摘自《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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