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现状分析及提升策略

2019-09-10 22:45刘红玉
文化软实力 2019年2期
关键词:国际竞争力文化软实力

刘红玉

[提 要] 准确评估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现状,对于精准施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运用内容分析法将文化服务贸易分为旅行、知识产权和个人文化娱乐三类;采用国际市场占有率、进出口差额、贸易竞争力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等测度指标,选取2013年至2016年在旅行、知识产权与个人文化娱乐服务贸易出口额均居世界前十的国家(地区)同中国进行国际竞争力分析比较。研究发现:中国的文化贸易竞争力指数与进出口差额排名第六,国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四,旅行稍具显示性比较优势,知识产权与个人文化娱乐显示性比较优势不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文化市场培育与对外文化贸易起步晚,知识产权与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有待健全,激励性的财税政策仍需完善,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融合亟待加强,以教育为核心的文化旅游资源亟须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提升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应从全面贯彻顶层设计入手,建设好现代文化服务市场,通过科技创新推动文化服务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完善激励与保护机制,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特色优势文化资源。

[关键词]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文化软实力;显示性比较优势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28.。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是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的重要表征。准确评估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现状,对于精准施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贸易分为产品与服务两大类。文化产品贸易是指具有精神文化特征的有形产品的供销,如图书、视听产品等。文化服务贸易是指具有精神文化特质的无形产品或服务的供销,如版权、教育等。目前有关我国文化产品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研究成果较多,而关于文化服务贸易竞争力的研究成果较少,代表性的文章有:朱文静、顾江(2010)使用2006年前的创意产品与创意服务贸易数据研究了我国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朱文静,顾江.我国文化贸易的结构与竞争力之研究[J].国际商务,2010(4):75-83.;罗立彬、孙俊新(2013)利用2009年前个人文化娱乐服务贸易数据分析了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竞争力的状况罗立彬,孙俊新.中国文化产品贸易与文化服务贸易竞争力:对比与趋势[J].财贸经济,2013(2):91-100.;王晓芳将文化服务贸易分为演艺、新闻出版影视、动漫游戏 、艺术品,对1997—2010年间我文化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作了分析王晓芳.中国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研究[J].国际文化管理,2016:37-45.;冯毅、石瀚文将文化服务贸易分为版权转让和许可服务、广告和市场调查、文化休闲娱乐三类,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国文化服务贸易的现状,得出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结构表现出一定的不合理性、文化服务业国际竞争力较低、基础薄弱等结论冯毅,石瀚文.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J].国际贸易,2017(6):62-67.。这些文献的共同特点是注意到提升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竞争力的重要意义。不足之处也非常明显,因为创意产品和服务同文化产品和服务是有区别的,版权、广告、个人文化娱乐只是文化服务贸易中的少部分,故文章结论的说服力不强,且数据较旧无法反映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的新变化。

笔者认为,有必要在界定好文化服务贸易活动范围的基础上,借助最新数据精准把脉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现状,靶向施策、补好短板,推动文化服务贸易跃上新台阶。

一 研究方法与样本、数据、指标的选取

(一)内容分析法

由于文化服务具有难量化、范围广、子项多等特点,本文根据联合国统计署《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msat 2010)关于服务贸易的分类,运用内容分析法对文化服务贸易进行词义、内涵阐析,界定其子项。

联合国统计署《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msat 2010)把服务分为运输、旅行、建筑、保险、金融、计算机信息、知识产权、个人文化娱乐服务等子项;还将旅行细分为留学教育、文化交流、健康服务等项。本文认为,包含留学教育、文化交流等在内的旅行,体现的是一个国家自然、人文景观的综合吸引力,展示的是一个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软实力;况且,为同国际接轨,我国在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过程中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了文化和旅游部;在界定文化服务贸易范围时,应将旅行列入其中。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是文化竞争力、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应属于文化服务贸易的范畴。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具有明显的精神文化特质,毫无疑问属于文化服务贸易的范围。因此,本文的文化服务贸易涵盖了旅行、知识产权以及个人文化娱乐服务贸易。

(二)样本和数据选取

在选择样本国(地区)时,宜选择在旅行、知识产权以及个人文化娱乐服务贸易出口额连续四年均名列世界前十的国家(地区)进行对比。这是因为,我国已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多年荣登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世界第一的宝座,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二,若选取竞争力弱的国家(地区)进行比较,则容易得出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很强的结论,不利于我们正视现实、补好短板、努力推动文化服务贸易上新台阶。

由于我国国家统计局从2013年才开始沿用联合国统计署《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msat 2010)的分类进行统计,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统计数据已更新至2016年,考虑到分类统计数据的一致性,本文选取2013年至2016年這个时间段内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及其他国家统计机构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

(三)指标选择

学界在研究国际竞争力时,通常采用国际市场占有率、进出口差额、贸易竞争力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等指标进行测度。本文拟运用这四个指标,根据相关数据,对中国、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英国这六个在旅行、知识产权以及个人文化娱乐服务贸易出口额连续四年均为世界前十的国家(地区)进行比较分析。

二 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的现状及国际竞争力分析

(一)现状

我国商务部发布的2013年到2016年的数据显示:文化服务贸易出口方面,个人文化娱乐增长幅度最大,超过5倍;知识产权增长近40%;旅行不增反降。文化服务贸易进口额方面,个人文化娱乐增长1.5倍;知识产权增长20%;旅行增长1.2倍(具体数据见表1)。 参见中国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分类年度统计[EB/OL].(2018-05-21)[2019-03-15].http://data.mofcom.gov.cn/fwmy/overtheyears.shtml.

由于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各子项进口额基数大,增长速度快,特别是旅行进口额迅速增加而出口额反跌,形成了我国文化服务贸易逆差持续扩大的态势,2013年逆差仅977亿美元,2016年蹿高至2409亿美元。从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来看,服务贸易领域的逆差基本是文化服务贸易逆差构成的(具体数据见表2)。从结构看,我国文化服务贸易整体出口规模在对外贸易出口中占比少,与货物贸易出口、非文化服务贸易出口相比,竞争力低。

(二)国际竞争力分析

1国际市场占有率

考察2013年至2016年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标(一国文化服务贸易各子项出口额与全球文化服务贸易各子项出口额之比,一国文化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与全球文化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之比),把2013—2016年旅行、知识产权及个人文化娱乐各子项出口额连续四年排名前十的国家(地区)同中国进行比较,经计算得出:

旅行方面:欧盟出口额连续四年稳居世界第一,国际市场占有率保持在30%左右。其次是美国,国际市场占有率从2013年的14.6%上升至2016年的17.2%。2013年中国旅行出口额国际市场占有率为4.4%,排在第三名,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2016年仅占3.2%,被泰国反超,降至第四名(具体数据见表3)。

5结论

综合上述指标计算结果表明:在旅行、知识产权与个人文化服务贸易出口额均为世界前十的六个国家中,中国的文化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与进出口差额排在第六位。国际市场占有率排在第四位,同美国、欧盟相比,差距大;次于日本,超过了英国和加拿大。中国的文化服务贸易显示性比较优势旅行排在第二位,仅次于英国;知识产权在六个国家中排在末位;个人文化娱乐与美国、英国、日本并列第三。总体而言,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并不强。

三 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不强的主要原因

(一)文化市场培育与对外文化贸易起步晚

文化市场的培育、文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跟国家战略导向息息相关。美国长期以来把文化安全视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文化对外贸易和扩张,早在1938年就成立了国务院文化关系处,负责引导对外文化交流;陆续颁布了多项法律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依法促进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的对外贸易。参见:熊澄宇.世界文化产业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75.欧盟于2007年、2010年先后颁布《全球化世界中的欧洲文化议程》和《挖掘文化和创意产业的潜力》,确立并强调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目标。日本在2007年也制定了“文化产业战略”,鼓励和指导日本文化企业走出去开拓国外市场。参见:刘红叶.欧盟文化政策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博士论文,2013:3-104.

同美国、欧盟、日本相比,我国文化市场培育、文化对外贸易发展起步晚。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过分强调文化对主观世界的改造作用,突显精神文明建设,从顶层设计到战略部署,缺乏引导文化市场培育、文化产品与服务走出国门的发展规划。直到1988年国家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才第一次把文化和市场联系起来。2004年文化部新设置的“国际文化经济处”制定了《指导对外商业演出和文化产品出口的各项工作》,掀开了对外文化贸易的红盖头。参见:曹普.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中国文化体制改革[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5):100-108.由于缺乏扎实的推进手段,这段时期内的文化市场培育、文化产品与服务对外贸易依然比较落后。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等部署。2012年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促进文化领域对外开放”。2014 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旨在改善我国对外文化贸易逆差持续扩大的状况,这标志着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和对外文化贸易正式成为国家战略。

由于起步晚,在发达国家相继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和文化对外贸易发展的先发优势下,我国文化产业及其产品、服务要在激烈的世界市场竞争中分得一杯羹,就较为艰难。这也是前述数据显示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欧盟文化服务贸易发展快、国际竞争力强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我们也不用自贬,只要国家战略引导得当,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竞争力必将上升到一个新高度。从上述我国对外文化服务贸易数据可以看出,自2011年到2014年我国作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等战略部署以来,知识产权、个人文化娱乐等对外文化服务贸易出口额就大规模增长。

(二)知识产权与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有待健全

文化服务业的发展、对外贸易的发达、国际竞争力的提升,需要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制度及对外贸易法律体系的保驾护航。

美国文化服务贸易竞争力领先的重要原因在于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积极扩张的对外贸易法律制度。1998年美国出台《版权保护期限延长法》,将个人版权保护期限从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延长至70 年,将公司版权保护期限从75年延长至95 年。美国版权法既保护已发表作品的人身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也保护未发表作品的相关权益,对侵权行为实行高额惩罚性赔偿救济措施,如2000年颁布的《防止数字化侵权及强化版权赔偿法》规定对侵权行为可处以高达15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美国曾多次修订对外贸易法律为文化企业保驾护航,诸如“201”“301”“337”“421”等具體的贸易救济条款,分别授权总统、贸易代表办公室、贸易委员会对有可能损害美国利益或产业发展的贸易活动,采取限制进口、加征关税、贸易报复或制裁、发布有限排除令或停止令等救济措施,以保护美国及其企业的利益。欧共体(欧盟)自1991起就先后出台涉及计算机程序、数据库、文化产品租借权等“版权指令”;1993 年将版权保护期限规定为作者终生及去世后的 70 年。参见:刘红叶.欧盟文化政策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博士论文,2013:46-48.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拟定实施,且日益完善。但仍存在着保护期限较短、权利范围较窄、侵权行为赔偿及处罚力度较小等缺点,无法全面有效保护创造者的权益,难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如《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保护期为创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权利受保护范围仅限于人身财产权,精神权利尚未被列入保护范围;侵权行为沿用的是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无法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我国在1994年制定了《对外贸易法》,历经多次修订,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法律依据。但是,相关救济条款仅是原则性的规定,救济权利行使主体与措施模糊。如第45条“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向我国提供的服务增加,对提供同类服务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服务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者产生损害威胁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这种以“国家”“必要”等词来概括的法律条款太笼统,往往由于救济权利行使主体不明,易形成对外服务贸易监管“真空”;因为救济措施缺乏具体、可行的操作规定,因而缺乏法律震慑力、执行力;不利于保护我国初创型、成长型企业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中与国际成熟大企业同场竞技的合法权益。

正是由于欧美发达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比我国要早,因而在知识产权贸易方面能够占得先机,这也是我国知识产权贸易无论是国际市场占有率、还是进出口差额、显示性优势等指标方面在六个国家中排在末位的重要原因。

(三)激励性的财税政策仍需完善

激励性的财政补貼和税收优惠、减免政策,可以分担企业的研发创新风险,降低企业的总体税赋,减少企业的运营成本,是鼓励企业快速发展、扩大对外贸易的有效途径。

美国联邦、地方政府都制定了激励文化企业创新发展的财税政策。20世纪初,美国联邦税法规定免征非营利性文化企业的所得税(美国税法典对“非营利”界定很宽泛,只要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任何净利不给予私营股东和个人的文化企业或组织机构,均属于非营利性质);鼓励企业、个人捐赠资金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减免捐赠者的销售税和财产税;对文化企业研发永久性给予20%的税收减免。通过关税手段提升本国文化企业的利润空间,如根据对外贸易法的相关条款,对从国外进口的文化产品或服务加征关税,限制进口,以推高本土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提高国内企业利润回报率。参见:孙有中.美国文化产业[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7:256-262.1965年美国出台《国家艺术和人文基金会法》,1996年出台《博物馆图书馆事业法》,实施以联邦政府财政资助叠加各州地方政府、企业资金配套的政策,依法对文化艺术、博物馆、美术馆和图书馆等进行资助。参见:张慧娟.美国文化产业政策及对中国文化建设的启示[D].中共中央校博士学位论,2012:37-74.欧盟也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资助计划。1991年开始实施“MEDIA”(媒体)计划支持视听产业发展,到2013年,用于资助影视、视听产业的资金达20亿欧元。20世纪90年代,欧盟先后启动了三个文化发展计划:“The Kaleidoscope programme”(“万花筒计划”1996—1999),总预算3670万欧元,用于支持演艺造型和视觉艺术;“The Ariane programme”(“阿丽亚娜计划”1997—1999),总预算1110万欧元,用于支持书籍与文艺作品翻译;“The Raphael programme”(“拉斐尔计划”1997—1999),总预算 3000万欧元,用于保护文化遗产。 2000 年开始实行“文化2000—2006年计划”,总预算 2.365 亿欧元,用于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2007年执行新的文化发展计划,不再规定总预算金额,而是为文化项目提供预算资金的50—60%,剩余资金由参与项目的合作方提供。2014 年实施“创意欧洲”项目,资金支持在2007计划的基础上增加了37%。欧盟还规定,成员国在遵守“竞争法”的前提下,可以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以法国为例,2004年出台了《财政法案》,规定每个财年,在法国的影视制作费用税收抵免的额度可以达到总制作费用的20%。刘红叶.欧盟文化政策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博士论文,2013:25-76.

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文化服务贸易的专项性财税扶持政策,而是放在文化产业、服务企业等大类中统一管理。相关的财政政策主要有: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以国有资本金注入的方式支持中央文化企业增资、兼并重组;推动文化艺术研究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鼓励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大数据、“互联网+文化”的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扶持民族戏曲、歌剧的孵化计划;“一带一路”文化贸易与投资重点项目等。税收政策主要有:2009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专门发文对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文化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出口享受退税;经认定的非营利性文化组织、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免征所得税。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对经认定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经对比发现,美国、欧盟对文化企业减、免所得税的范围及关税保护政策对于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以及推动对外文化服务贸易具有重要的刺激作用,值得我国借鉴;他们要求地方政府、企业提供资金配套与捐助的财政资助方式,比我国重申请、轻监督而且较少强调资金配套的方式,更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产品和服务同市场接轨,降低产品和服务跟不上市场需求等风险。

(四) 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融合亟待加强

科技创新是文化服务范围和种类不断拓展的助推器。文化创新是文化服务竞争力提升的关键。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的全面深度融合,有利于促进文化服务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对外文化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回溯美国文化服务业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其繁荣建立在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不断融合的基础之上。20世纪20年代,在无线电、通讯技术的创新推动下,电子传媒、电视娱乐、文化传播迅速崛起。20世纪50年代,计算机、光纤通信、微电子、数码技术等发明,改造和提升了新闻传媒、图书出版等传统文化产业,促进了知识产权、娱乐艺术、文化旅游等文虎服务业的发展,催生了“互联网+文化服务”的新业态。

当前,我国的信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较快,但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的融合还存在一定差距。运用当代先进科技展示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作品较少,缺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动漫影视游戏的创意产品,文化领域的关键技术进口依存度高,文化产品制作和服务成本高、效率低。

(五)以教育为核心的文化旅游资源亟须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

以教育为核心的文化旅游资源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的吸引力、辐射力、影响力的重要标准。

欧洲自1985年开始举办“欧洲文化城”(1999年更名为“欧洲文化首都”)“欧洲遗产日”等活动,目的是展示欧洲文化与城市魅力,发展文化旅游,促进文化交流,加深世界人民对欧洲文化的认同和理解。为优化利用教育资源,鼓励文化交流,欧洲于1999 年实施推动了“博洛尼亚进程”(Bologna Process),打通学分体制,促进学历互认。欧盟还不断调整签证政策,简化留学、游学签证手续,鼓励高校、博物馆等教育文化机构通力合作,对外开设游学课程,吸引各个国家的青少年前往体验。刘红叶.欧盟文化政策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博士论文,2013:62-63.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就出台了《双向教育和文化交流法案》《富布賴特—海斯法案》等,通过培训、语言教学、留学访问、教育伙伴等各种各样的项目,促进对外文化交流与贸易,增强文化辐射力;整合、优化特色资源与优势教育,通过市场化运作,在国外兴办大学、创办国际校区、输出代表美国文化传统的课程,铸造国际文化品牌。

近年来,我国逐渐意识到开发以教育为核心的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性,不断扩大留学教育规模、拓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但仍然存在文化旅游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以来华留学教育为例,2010年教育部制定的《留学中国计划》对政府奖学金项目及申请作出详细规定后,来华留学人数连年攀升,但绝大部分学生来自亚洲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欧、美、澳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学生占比少。众所周知,欧、美、澳等发达国家(地区)的科技创新与文化竞争力、消费能力高,国际影响力更大。因此,吸引欧、美、澳大陆发达国家(地区)的学生来华留学,更有助于提高他们对中国的正确认知,了解中华文化,从而更有效地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和推动留学教育服务上新台阶。而吸引这些地方留学生的关键因素不是奖学金的多少或者校园的高楼林立,而是学校的综合实力、学科的特色竞争力、人文环境的亲和感染力等。诚然,同欧、美、澳等发达国家(地区)相比,我们在教育服务水平上还存在较大差距。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也有很多富有特色的教育资源和高水平的特色学科群,只是长期以来,特色资源没有被充分挖掘、缺乏优化配置与有效利用。以文化交流为例,我国和欧洲先后共同举办了“中欧青年交流年”“中欧文化对话年”“中国文化周”等大规模文化交流活动;也在美国、法国、丹麦、意大利等国家开展了“中华文化讲堂”“欢乐春节”“感知中国”等活动,实施“普天同映”中国电影海外推广计划、“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丝路书香工程”等项目.此外,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已在全球150多个国家(地区)落地开花,中华文化影响力与日俱增。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仍然有待更好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吸引力、感召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 提升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策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要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开放水平。”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京举行[N].人民日报,2013-11-13(01).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44.。围绕这一战略变化,未来发展文化服务贸易、提高国际竞争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全面贯彻顶层设计规划,建设好现代文化服务市场

纵观欧美等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和对外贸易发展的历史,能够总结出一条基本的规律,即在发展初期,有的国家借助了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政策的推动作用,有的国家借助了成熟的法律制度体系促进文化市场的培育。无论哪种模式,一旦产业发展趋于成熟时,就要更多地依靠健全的市场体系和完善的法律制度去调节。

建议对我国文化服务的内涵及产业链作出统一而明确的界定,将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企业分类统计管理,相关部门在每个季度、年度末及时公布相关数据,以更好地引导企业理性投资。

由于长期以来重文化产品、轻文化服务的发展思路,特别是文化部(2018年改组为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仍将文化服务和产品市场笼统地概括为“完善多层次的文化产品市场”,文化服务业仍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建议相关部门将工作做得更加细致,就如何发展现代文化服务作出更具体的安排。加快立法,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和市场秩序,形成“法不禁市场即可为,法无授权政府不可为”、鼓励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现代文化服务市场。

(二)以科技创新推动文化服务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兴技术的发展,当今文化的生产、传播、消费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一方面,以知识产权及其代理评估鉴定、教育、旅游、娱乐等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服务得到改造升级;另一方面,催生出诸如网络知识与文化娱乐分享、虚拟交互式体验旅游与创意服务、人工智能与VR/AR教育应用、开放式远程职业社会化教育、新自媒体运营与传播、智能化艺术设计、移动影音视频、跨媒体与跨介质传播等文化服务新业态。

对此,既要紧跟技术创新的潮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文化服务各领域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护;又要利用新兴技术建立先进的文化产权交易体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从事新业态文化服务,还要运用先进科技展示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动漫影视游戏等文化产品。

(三)完善激励与保护机制

为刺激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服务领域、调动文化服务主体的积极性,建议我国财税部门借鉴美国税法典关于“非营利”文化企业的界定,放宽准入条件,免除所得税、营业税等各种税费。改进财政资助政策,重点支持具有示范性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项目的研发、应用,要求承担者在申請财政资金的同时提供资金配套,以提高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带动效应。

为保护文化服务主体的创造成果及各种权益,建议进一步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延长保护期限,将精神权利列入保护范围,实施惩罚性的赔偿方式,大幅提高赔偿金额,提高侵权违法成本。

借鉴美国对外贸易救济条款,在遵守世贸组织规则的前提下,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救济权利的行使主体、救济手段与措施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增加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司法机关应对倾销、补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执法,通过公开办理要案、大案,指导企业走依法诉讼、维权的道路,引导我国对外贸易救济走上国际化、法治化轨道。

(四)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特色优势资源

中国是有5000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拥有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无法比拟的优秀传统文化,诸子百家、易经智慧、京戏歌剧皮影、武术艺术、汉字书法等思想文化资源在世界市场上优势明显;拥有故宫、长城、兵马俑、雕刻石窟等独特的历史古迹以及承载着千百年文化气韵的书院精魄;也有一大批富有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群及中医、中药等源远流长的特色学科群。

提高对外文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必须充分发掘和优化配置独具中国特色的思想文化资源。建议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在维持目前数量的基础上,深耕细作,在巩固好汉语培训等低附加值文化服务市场的同时,通过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交流、高层次文化论坛、搭建精英学者互访桥梁等方式加深高素质外国居民对中国、中华文化的了解,开辟好中高端价值链的文化服务市场。建议教育部在综合评估近几年来华留学生数量、质量、交流效果的基础上修订《留学中国计划》,根据特色资源完善从高校教育到职业社会化教育的来华留学体系;加大对特色高校群、学科群的投入,开展中外合资合作特色教育办学、创办国际校区,吸引更多国外居民就读。建议由文化和旅游部牵头,改革目前各地自然、人文景观旅游服务单打独斗的局面,做到全国联动一盘棋。一方面,根据各地名景实况,研发虚拟情景交互体验式旅游,扩大国际知名度;另一方面,把全国自然景观景点免费开放,把人文景观景点按所需保护程度免费或降费开放,其养护修复费用由国家财政负责,由此带动游乐、休闲文化等服务业的发展。建议单设“中华优秀传统思想文化资源与特色优势资源的发掘与走出去”专项资助计划,由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各地专家、学者、地方政府部门、企业就各个特色、优势领域成立研发推广联盟,推动优秀传统思想文化资源与特色优势资源的优化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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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World Trade Organization..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2015[R/OL].Printed in Switzerland Published by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https://www.wto.org/english/res_e/statis_e/its2015_e/its2015_e.pdf.P123-139.

[5]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orld Trade Statistical Review 2016[R/OL].Printed in Switzerland Published by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https://www.wto.org/english/res_e/statis_e/wts2016_e/wts2016_e.pdf.P116-127.

[6]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orld Trade Statistical Review 2017[R/OL].Printed in Switzerland Published by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https://www.wto.org/english/res_e/statis_e/wts2017_e/wts2017_e.pdf.P12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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