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对爱的书写

2019-09-10 23:28傅书华
都市 2019年6期
关键词:妮子胡子闺女

傅书华

一直觉得,民族文化的长河中,多的是有关各种各样的斗争的精神资源,缺少的是关于爱的精神哺育,即使在今天中国的社会转型期,虽然我们曾经伤痕累累至今未愈,虽然商业利刃又把我们划得鲜血淋淋,而爱应该成为时代主要的精神资源,但在这方面,似乎依旧缺乏民族整体性的觉醒,你就看看还有那么多的电视观众,还在沉迷于帝王戏、宫廷戏里男男女女的争斗之中,沉迷于谍战剧精彩的智斗之中;你就看看现在社会上那旺盛的戾气,一言不合,恶语相向,对此可能就会有所了然。这其中的原因需要另文专作论述,我在这里想说的是,我因此对文学作品、影视作品中对爱的书写,情有独钟,虽然这对爱的书写,因为没有强大的传统支持,没有充分的经验借鉴,所以,还有着这样或那样的欠缺,还远远不够成熟。

《师徒》就是这样引发了我对之给以评说的热情。

这篇小说对爱的书写,大致体现在这样几个人物身上:师父胡子张、脑子有问题近乎痴呆的女徒弟妮子、胡子张的女儿、曾与胡子张相好过的孙婆姨。

虽然胡子张及妮子是小说所描写的主要人物,但我对胡子张女儿的命运却有着更多的感动:“小时候有妈在,她妈还是个要样儿的人,天天把闺女打扮得小仙女儿一样,谁见了都夸比城里小姑娘都洋气。可六岁那年突然没了妈,闺女就和仙女下凡一般,浑身蒙了一层洗不掉的灰,再没有小姑娘的那份光鲜灵动了。九岁那年,是个夏天,胡子张回家,还没进门就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以为家里失了火,紧跑慢跑,推开门一看,闺女站在一堆烧黑的灰烬前发呆,那是她妈留下的东西,是闺女每晚都要抚摸上一遍才能入睡的宝贝东西……从那以后,闺女彻底变了个人。做饭、洗衣服、收拾家、拾掇院子、种菜,无所不做……闺女初中就偷着出去打工,开始在美容院学徒,后来卖过衣服,还去过蛋糕铺、理发店……中间换过多少工作自己也不清楚了,反正月月给家里寄钱,总是报喜不报忧。再后来在一家幼儿园当保育员”。但就是这样的一位女儿,却在自己的情爱途中,为了得到对方的认可,实现自己希望中的婚姻,谎称自己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父母因为车祸去世,自己是个孤儿,从而让读者看到利益对亲情的伤害,更因发生于这样的一位曾经重亲情重自立的女孩子身上,让人倍感痛心。但作品的可贵之处在于,胡子张的女儿对此并不向父亲有所隐瞒,而是对自己的父亲如实说出,并在婚后带着丈夫出现在父亲面前———虽然并不相认,但却因此让父亲因为看到自己婚姻的美满而放心,且在日后依然关心着父亲:“一帮人挤上了一辆面包车,朝老杨头也是胡子张的老家驶去。路上孙婆姨她们逗着妮子:‘妮子,谁给你打扮的啊?怎么这么漂亮?’‘姐姐。’‘哪个姐姐啊?’妮子朝前排胡子张那里望一眼。孙婆姨恍然大悟道:‘噢!胡子张,就是你闺女吧?’胡子张笑而不语,内心的虚荣和满足那别提了,脸上的褶子都平展许多。孙婆姨拽拽胡子张的夹克:‘老汉,这件夹克也是闺女给买的吧?要不然你怎么有这样的眼光?你这才叫鸟枪换炮哩!’”这样的一种爱心是让人分外感动的。

我曾经想过,小说的主人公是胡子张,小说的主要篇幅也是围绕着胡子张的爱心而展开的,即使小说中写胡子张的女儿在情爱生活中隐瞒自己父亲的真实身份,其实也是为着突出胡子张爱心的博大与隐忍,但我为什么对胡子张女儿的命运却有着比胡子张更多的感动呢?

可能是因为我的审美偏好,我更欣赏在常态生活中体现超常态的情感质地和人生品格,更欣赏在“熟悉”中体现“陌生”,让读者因读作品而在自己熟悉甚至就是自己的生活中,发现自己未曾认识到的意义与价值的所在。并且以为,因为中国传统文化在人与外部环境的冲突中,是退回内心世界以求平衡,艺术创作中表现为意象造型观,所以,在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更应该重视与突出对外部世界的直面,追求普通人生中日常生活真实下情感对之的超越,或者说,追求西方经典的现实文学品格。这一品格,在中国传统文学中,最为缺少的是两点,一点是对下层民众生活常态的真实书写,一点是对下层民众个体生命的尊重与价值的认可,我正是在胡子张女儿形象的塑造上,看到了这两点,所以,虽然她在作品中,只是个次要人物,我却对之有着更突出的印象与赏析中的认可。

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也很欣赏作品中对孙婆姨形象的塑造———虽然她在作品中,也仅仅是个次要人物。孙婆姨曾经主动地试图与胡子张结为夫妻,却因为胡子张因地位的低下物质的贫困而导致的自卑阳事不举而未能成就。然胡子张反而因为自己的自尊而反称自己看不上孙婆姨,从而让主动的孙婆姨颜面尽扫受到伤害。但孙婆姨却并不因此而相恨于胡子张,反而在嫁给有权有钱却半身不遂的离休老干部时“眼泪如注,哭个不停……孙婆姨后来无数次跟一同干活儿的姐妹们说,她一迈进那明晃晃的豪华公寓,就想起了胡子张的小木屋,蜷缩在桥洞下,昏暗而逼仄,她一下子明白了胡子张说的那句话,那是一个男人最底线的尊严,她是为胡子张而哭啊!”所以,在后来一系列的事件中,孙婆姨总是对胡子張有着充分的理解与同情,有着可贵的爱心。

自然,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是胡子张,作者用了大量生动的笔墨,尽写胡子张如何对因为没有家庭温暖且因倍受伤害从而脑子受到刺激而变痴呆的妮子充满了无微不至的关心及呵护。作者对胡子张之所以如此的性格逻辑起点的把握是十分细致而准确的:一是因为胡子张:“他这一辈子,败就败在了“不忍”二字上头。当初,自己老婆跟人跑了,他忍下来了,忍下来却是因为不忍。不忍老婆的丑事传扬开去,她毕竟是闺女的亲妈。还有,不忍老婆跟着自己受穷”。一是因为胡子张从自己女儿的身世中,切身地感受到了妮子的不幸。

应该说,作品对胡子张大量的对妮子的关心与呵护的描写因其场景的生动与细节的传神是充满了感染力的,作品对胡子张两次通过更换衣服而发生的心境的变化也是符合人物的性格和心理的,这都是作品中的可称道之处。更为突出的是,最初是一般的群众不理解胡子张对妮子的关心,认为胡子张对妮子居心不良,接着园林局主任也是如此认为,而更可怕的则是,村里的青年人认为胡子张与妮子有男女苟且之事,在胡子张与妮子参加他人婚礼时,恶作剧地将胡子张与妮子作为新郎新娘而肆意取笑侮辱。爱,在众人心中就是因为这样的缺席而让彼此陌生并因此被疏离、曲解、嘲弄、侮辱,这就是“爱”在中国的境遇,“爱”在中国的悲剧。

在小说的结尾,尽管受到如此的不公,但胡子张爱心不改,“胡子张让妮子顶了他的岗”,从而让妮子的生活与生存有了切实的保障。这自然是对胡子张爱心再次的高度肯定,也从某一个侧面体现出了爱在中国坚韧的存在。

妮子的形象在小说中也是比较饱满的,我特别欣赏的有两点:

一点是她与胡子张的女儿一见如故,有着天然的亲缘:“妮子偷偷地从石头后面走出来,她莫名地被一种同质的,能够一下识别的情绪所吸引,走过来,蹲在了闺女的旁边,抱住了她。妮子不知道怎么安慰别人,她只是死死抱着那个痛哭的姐姐,不让她颤抖。闺女试图甩开妮子,但是无效,这个傻妞,力气大得很。也是这种强有力的拥抱将一股莫名的力量传导过来,闺女的情绪镇静下来,才想起转头看一眼这个小姑娘。一汪空洞的眼睛一下子让闺女悚然屏息,也许离得太近了,从这双眼睛往里看,看到了和自己一样的心境,那是同类识别同类的天然感应,不需要任何语言……从妮子的臂膀中,闺女觉出一种决绝的心态,乖戾的固执,还有奋不顾身的勇敢,这些特质像另一个自己,此刻另一个自己正抱着这个自己,在说:这都不算什么,你也没什么好再失去的了,这个世界不会再有比母爱更温暖的东西了,所以,想哭就哭,哭完,还得傻笑着,去面对所有的人。”现实中的胡子张的女儿与脑子痴呆的非现实的妮子就这样互证互释,从而让这两个形象都有了让人无尽阐释的意义。

还有一点是,妮子在被村子里的青年将她与胡子张作为新郎新娘恶作剧时:“一个后生拉起妮子问:‘傻妞,你愿不愿意嫁给你师父?’妮子想也没想大声喊:‘愿意———’人群再一次哄笑起来。‘愿不愿意给你师父生个大胖小子?’妮子激动地拖着长音:‘愿———意———’一个后生笑得撞倒了其他两个,三人在地上打起滾儿来。妮子见大家开心,也咧着大嘴呵呵笑,为她带给大家的欢乐而幸福!她是真的幸福啊!今天,她找回了母亲,找回了梦中的家园,而且,今天,她还明白了成亲的意思,成亲,就是永远在一起。我今天,就和师父成亲呀!我就是要和师父永远在一起呀!”妮子分不清亲情与爱情,她脑子痴呆近乎疯子,但国人又知道什么是爱呢?在面对什么是爱这一问答题时,国人更是脑子痴呆近乎疯子。我套用果戈理剧中主人公面对观众的话:不要笑我,笑你们自己。不要说我是傻子疯子,你们才是傻子疯子。

但尽管如此,我还是更欣赏作品中对胡子张女儿及孙婆姨形象的塑造。我甚至认为,正是因为中国传统审美观念的强大,所以,作者才更应该自觉地避开描叙胡子张的这种圆熟的艺术形式:借用超常态的形式来体现自己主观心理意愿的满足。而类似描叙妮子这样的具有现代主义元素的表现手法,我也更愿意让其嫁接到胡子张女儿、孙婆姨为主体的故事之中,而不要生长于胡子张的故事里。

当然,我前面说过,这可能只是我个人的一种审美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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