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方式的影响

2019-09-12 03:50陈娜
市场周刊 2019年7期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中小微企业融资方式

摘 要: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口号地喊出,中小微企业的筹资难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传统的金融借贷方式面前,由于企业自身素质不高、国家政策歧视、法律法规的欠缺以及金融机构的运营规定,本就有着重重生存压力的中小微企业连最基本的筹资问题都无法解决。但是社会的发展、国家的进步以及科技的日新月异为这一难题提出了解决方案,互联网金融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提出了更加适用和先进的方法,比如说P2P网络借贷、电商企业自营、众筹。这些融资办法虽然尚未成熟,却为中小微企业的筹资之路带来了希望。本文将从互联网金融的角度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筹资方法,希望能为我国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小微企业;融资方式;P2P网络借贷;电商企业自营;众筹

中图分类号:F275.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2019)07-0103-03

一、 引言

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经济的发展,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得到了我国的重视。2009年9月19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帮助中小企业度过困难,转变发展模式,国务院以国发[2009]36號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建议》。直至2018年,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不断增长,按照国家的统计数据,中国的企业总数是4000多万家,其中 99.7%是中小微型企业,为国家解决了大约80%的人口就业,创造了全国一半的税收,为中国贡献60%的GDP。而近些年来,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遭受层层的阻力,例如较难吸引人才,缺乏系统的管理体系,企业文化滞后等等。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为中小企业筹资难这一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近年来,科学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互联网渗透进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并给全球经济、产业、安全等格局带来巨大的变化。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深刻地影响了金融行业,2007年互联网金融网贷正式引入中国,到2018年已有十一年,中国互联网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首先,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整体水平在下降,行业的监管规则和要求得到明确跟强化,行业发展环境更加安全和干净。其次,互联网金融占金融总量的比例逐年提升,业务涉及面拓宽。再次,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众多,主要业态发展呈分化态势,尤其互联网支付发展迅速,其中商业银行占据主要地位。最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发展,促使传统金融机构进行着改革发展,产生更多形式的业务方式和服务方式。

二、 传统金融模式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

传统金融模式下,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且贵,总结其原因,包括:担保体系不健全;信息交换不及时;创业成果尚未转化;缺乏抵押物等问题。一次座谈会中,工商银行董事长易会满坦言:“银行的创新服务理念还不太适应小微企业的需求。工商银行不良贷款率,小微企业是百分之五点几,所以对基层来说,确实会有恐贷和拒贷。”在过去传统金融模式中,中小微企业很难贷到钱,从两个方面解释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

(一)企业自身因素

从自身来看,中小微企业的筹资困难主要由四个原因造成,具体如下:

1. 中小企业综合素质较低

由于中小企业生产结构相对单一,生产技术比较薄弱,因此市场上中小企业的产品质量也有待提升,部分中小企业缺乏长期发展规划,以短期经营为主,公司结构不合理、企业的经营管理缺乏经验、产品缺乏竞争力、应对风险和偿债的能力较差。

2. 信用状况较差

中小微企业没有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缺乏专业会计人才,造成中小微企业统计数据失真。而银行出于避免潜在风险的考虑,对于极有可能存在倒闭风险的年轻企业以及初创时阶段制度还不完善的中小企业,往往不会伸出援助之手。

3. 缺乏担保物

由于大部分中小微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其经营情况不佳,因此难以向金融机构提供真实的情况,这造成了银行面对这类企业非常“惜贷”。再者,银行往往要求借贷者提供合格的担保、抵押品和担保单位,加上传统金融模式下,抵押担保手续复杂,要求较高,变现能力弱,无形中抬高了中小微企业的借贷“门槛”。

4. 无法吸引人才

大部分的中小微企业是私营企业,由于各方面的限制,管理能力和领导力落后于大型企业,由于缺乏先进的理念和融资手段,缺乏足够的融资成本来支持企业的发展需要。这样的企业普遍来说社会影响力较低,很难留住人才,使得企业新鲜血液注入少,从而其竞争力也很快落后于大型企业,逐渐形成恶性循环。

(二)外部环境因素

从外部环境来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主要由五个因素造成,具体如下:

1. 政治因素

由于长久以来国家扶持政策都偏向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长期缺少国家政策的保护和扶持,这导致中小企业发展滞缓,无法解决融资问题。政府措施对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槛相对来说较高,意味着中小微企业要筹得一定的资金要比大企业付出更高的成本。目前为止,我国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政策仍不够完善。

2. 金融机构因素

迫于形势,为了保障资金安全,金融机构难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因为企业如果破产或跑路,金融机构将不得不承担其坏账损失。金融机构的坏账如果无法降低,将会引起系统性风险,所以为了自身生存,只能将这些存在风险的中小微企业拒之门外。

3. 信用担保体系因素

我国中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仍存在许多不足,担保基金的种类和数量比较少,鲜有金融机构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在金融借贷中,民营担保机构往往受到不平等对待,银行不与之共同承担风险,需要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由于担保风险较高,承担损失概率较大,尚未形成应对此项风险的机制,因此制约了担保机构的信用能力和担保资金的放大功能。

4. 直接融资因素

大多数中小微企业无法满足上市资格,债券发行额度又较高,通过发行债券筹资具有难度,因此近年提出了创业板。而创业板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的特点恰好可以帮助那些优秀的中小企业以此获得资金。但是由于创业板出现时间尚短,各方面都不成熟,还存在不足,只能缓解部分中小企业的部分融资问题,因此在中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方式上,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5. 法律体系因素

之前,中国针对中小企业出台了《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提出了规范与约束,但对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上市等融资方面的扶持,国家的法律还相对缺失。直到2003年中央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才真正有了法律的保护,但是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法律还很少,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依旧面对很大的阻力,其法律保障体系有待完善。

三、 互联网金融下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自李克强2014年9月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继而“互联网+”理念的出现推动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在这里的“互联网+金融”意为互联网技术和金融行业的有机结合,其原理是借助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依托互联网平台搭建功能化的金融服务体系,这类模式为中小微企业的融資难题提出了“新解法”,与传统金融机构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一)服务对象范围更大

由于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作为平台,具有共享性、开放性、异质性、多元性等特点。既可以提供小额的个性化服务,又可以收集到更全面的客户数据,还能以适合的利率吸收许多民间资本。因此,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现代互联网金融模式大大地优于从前只关注少数优质客户的传统金融模式。

(二)信息更透明

中小微企业具有规模小,内部控制不完善等固有弊端,传统金融机构难以对其信用做出评价,令这类企业难以实现借款。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为这一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对这类企业的生产、管理、采购等信息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进而对其做出信用评价,判断还款能力,进行风险管理。这样一来,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传统金融模式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三)成本更低

互联网金融通过信用评价和数据分析,不要求借款人出具抵押和质押物,也无须具有担保人,这降低了小微企业借贷门槛,也减少了金融机构在调查企业经营状况上所付出的成本,比如说财力、物力以及人力等。互联网线上平台公开双方有效信息,减少了不必要的中介机构,使借贷双方根据自己的需求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不仅减少了交易成本,还节省了交易时间。

(四)操作流程更简便

向传统金融机构借款程序复杂且繁多,需要经过层层审批,经历漫长的等待,而小微企业往往无法等待这么久,它们对资金的需求数额不大但通常比较迫切,显然传统的金融模式很难满足中小微企业的需求。而互联网金融似乎可以解决这个困难,“互联网+”使得借贷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可移动操作,整个申请过程可全程通过网络实现,借贷两方也可以在网上实现对接、沟通以及洽谈,手续简单,审批过程快,操作流程简单快捷。不仅在空间上,更在时间上简化了筹资流程,充分地贴合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五)政策更倾斜

在之前的经济发展中,相关政策长久以来更偏向于推动大型企业的发展,一直缺少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与保护。而这几年来,互联网的诞生形成了“鲶鱼效应”,各行各业均结合互联网迅速发展,政策滞后的缺点也暴露了出来,一段时间行业乱象频生。为了规范行业秩序,我国自2016开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台了二十几项政策意见,旨在完善对互联网行业的监管机制,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和融资环境得到了改善。

四、 互联网金融下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其利弊

(一)P2P网络借贷

P2P即peer to peer的缩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英国首创了这种借贷方式,主要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为借贷双方提供平台,借贷双方可以自由竞价最后商定成交,网络信贷公司只收取中介服务费。面对传统金融借贷,许多借款人难以达到要求,而P2P最大的优势是使这类借款人也能充分享受到借贷的权利。至今比较活跃的网贷平台已有1176家,比如PPmoney网贷、你我贷、翼龙贷等等,且互联网会为这些借贷平台进行综合打分,为借款人做出选择提供参考依据。

P2P网贷主要有以下4种形式:

1. 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

此模式作为最安全的P2P模式,其运行方式为“一对多”,一笔借款有多个投资人承担,具有担保机构和小贷公司的双重保障,最大的优势是保障了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如果遇到坏账,会由担保公司在拖欠还款的第二天把本金和利息打到投资人账户。

2. 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

是以“多对多”的方式将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打散,再随机组合,然后将债权划分给各个投资者,从而获得资金,而自己则成为最大债权人将筹集到的资金借给需求者。

3. 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

此类信贷方式是传统金融机构在互联上布局,以大集团为背景,因此在业务模式上和传统金融模式更接近。

4. 结合O2O,以交易参数为基点,将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

这种信贷方式在线下成立借贷点,将互联网与线下相结合,使互联网成为交易前台,依靠产品结构、电商交易数据以及丰富的客户资源占据优势。

传统的网贷平台运营方式是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手续费,仅仅给借贷双方提供一个价值认定、交流互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平台,不实质参与借贷利益关系当中去,这种传统的网络借贷存在一定隐患,容易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在不断探索中,如今的信用网贷中引入了亲朋担保这项要求,并且由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对企业贷款项目进行审核和本息担保,并要求其担保规模要与担保方的担保额度相匹配,除此以外,网上借贷平台最大限度地进行了信息披露,降低借款人的风险。

(二)电商小额贷款

电商小额贷款是从互联网金融里衍生的一类全新的互联网融资方式,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高科技手段对在平台上发生的客户交易数据进行数据挖掘并进行评估和判断,然后向客户提供小额信贷服务。例如:蚂蚁微贷、苏宁小额贷款、阿里小额贷款、财付通网络金融小额贷款等,电商小额贷款主要表现为以下模式:

1. 电商企业与银行合作

这个模式中,电商向电商平台提出贷款申请,平台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对客户资源和信用额度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将这些信息提供给银行做信用评价和贷款审核,通过审核的商户就可以申请到贷款。

首先开发这种借贷方式的是阿里巴巴,于2007年联合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推出网络联保贷款服务,形成了最初的电子商务小额贷款。以上的互联网信贷都要求抵押物,但是阿里巴巴无须抵押物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面对电商企业征信不完善的问题,阿里巴巴提供网络联保,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电商企业小额贷款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2. 电商企业自营

电商企业自营模式是指电商企业在国家获准开展贷款服务的基础上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电商企业通常需求较小且比较迫切,这种模式下的小额贷款可以为客户提供数额小、期限短的贷款,贴合了电商企业的需求,不仅是电商,其他类型的中小微企业也可以参与进来,因此客户覆盖面较大。

3. 银行搭建自有电商平台

由于“互联网+”模式的兴起,很多传统金融机构也响应趋势构建自己的电商平台,这一模式下小微企业信用缺失的问题得到了一定解决。比较成功的有建设银行的善融商务、工商银行的融e购、中国银行的银通商城,据网上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底中国银行电商行业成交金额已达22000个亿。

除了以上三种主流模式,随着云计算、互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等高新科技的不断发展,未来电子商务小额借贷的模式会更多元化,但是这些借贷方式主要面向电子商务企业,面对其他线下中小企业,例如制造行业,这类互联网借贷方式则具有局限性。

(三)众筹

众筹一般由平台、支持者、发起人三者构成,用预购+团购的形式募集项目资金。互联网为小企业或个人(如艺术家)提供平台来展示他们的创意,让网友们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挑选感兴趣的项目。传统的融资方式会将项目的商业价值作為参考标准,而大部分项目无法达到标准。但只要是网友感兴趣的项目,无论是否具有商业价值都有可能通过众筹获得需要的资金,为小本生意或新奇创意的实现提供了可能。

1. 众筹的优点

为投资者节省时间;吸引更多投资人;提升信息分享、谈判及融资的速率;使投资者做出更理性的决策;起到检验产品及服务优劣的作用;创业门槛低;降低了创业成本和风险。

2. 众筹的缺点

造成了生产压力;众筹项目缺乏指导;投资人不够专一。但我们相信随着越来越多中小企业以及新涌现的创业者对资金的需求的增多,这些问题将在不断的实践中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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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娜,女,江苏江阴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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