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少年犯罪看刑法

2019-09-23 06:35姜新宇林仕伟
智富时代 2019年8期
关键词:刑法犯罪青少年

姜新宇 林仕伟

【摘 要】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的事件层出不穷,但由于未成年的原因,处罚都不会太重,这在社会上引起了广大舆论。本文近期青少年犯罪案例——男孩弑母案进行了分析,对刑法关于青少年犯罪方面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刑法

【分類号】D924   【文章标识码】A

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出犯罪问题突出和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的特点。

根据权威数据,我国十四到十八岁之间犯罪的青少年成员占所有刑事作案成员的比例一直在百分之十以上,十四至二十五岁的成员约占全部的比例为百分之五十,甚至个别年份高达百分之六十五。自1990以来,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1970年之前提前了二至三年,十五岁以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数量成逐年上升趋势。

1.我国刑法关于青少年犯罪的规定

我国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刑罚和非刑罚,对青少年犯罪的处罚态度主要是从宽处理,除非是一些特别严重的案件中才会对未成年人采取刑罚处罚。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2.青少年犯罪案例——12岁男孩弑母案

2018年12月2日晚,湖南沅江的一名十二岁男孩因吸烟被母亲发现,母亲对其说教未果后打了他,男孩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被打后心生怨恨,将母亲用刀杀死后并肢解,事后将尸体藏匿并试图隐瞒,事发后他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承认自己犯错却不觉得杀害母亲有什么问题。该男孩表现出的与常人不符的冷静与超越伦理的思想引起了网络和现实中的广泛讨论。由于该男孩只有十二岁,尚未达到十四岁,低于刑事责任年龄,因此杀害母亲的行为不具有刑事责任,现已被警方释放,交由政府进行收容教育。

目前,由于青少年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一些人认为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认为在湖南男孩杀害母亲这类恶性案件中,应该对该男孩施以惩罚甚至判刑。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该男孩不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公众并不是盲目地要求严惩未成年人,但释放明显对社会有害的未成年人,难以被广大公众接受。政府在未成年犯罪者重新融入社会之前,有必要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矫正,确保消除其社会危害性,使社会公众能够接受。

有法律学者认为,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没眼中没有亲情和伦理,以残忍的手段将母亲杀害,并不认为自己犯了多大的罪,甚至还觉得“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其具有严重的反社会人格,应当有法律进行管制。因此在立法和执法方面,国家理应针对这类严重危害性的未成年犯罪案例进行明确规定。一方面,国家立法机构应当调整未成年人能够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并针对所犯罪责的严重性进行详细规定;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出台详细的关于收容教养等管教犯罪青少年措施的规定,真正有效的使失足青少年得到挽救并改过自新。

反观其他国家对待青少年犯罪的处罚,日本一18岁未成年人(日本法律规定成年是20岁)奸杀23岁女子,勒索11个月大的婴儿,一开始庭审时对其判处无期徒刑时他竟然对受害家属比出“胜利”的手势,在狱中也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在犯罪,最后在民众的支持下,该男子被判处死刑。美国一10岁小女孩,为了阻止哭闹的婴儿,将婴儿摔在地上并不停地踩婴儿的脸,美国法律规定对7~17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作出成年人的指控,最后这个女孩被指控一级谋杀。

3.面对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刑法方面如何应对

3.1完善刑法对于青少年犯罪的罪行

我国现行《刑法》有关青少年犯罪的规定明确了八种犯罪行为,但是现阶段青少年犯罪行为的手段以及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犯罪动机也愈加复杂,刑法中的八种罪行并不能完全适用于青少年的犯罪行为。所以,应该立足于当今社会中青少年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对刑法中关于青少年犯罪的罪行进行完善,将其他犯罪行为加入其中,如绑架、强迫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

3.2加强刑法处罚

我国现行刑法中对于青少年犯罪的量刑原则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明确规定青少年犯罪处罚中没有死刑。但这样的规定会导致有人会走法律的边缘,钻法律的空子,使得对于参与任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不管其犯罪行为的轻重都能够免受严酷的刑罚处罚,这对于司法公正乃至整个法治社会的建设都百害而无一利。因此,刑法应该针对青少年犯罪行为的情节轻重,以及这一犯罪行为对社会产生影响的恶劣程度来进行依罪量刑。

3.3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应是对有希望拯救的未成年人的保护,而不应该是对不知悔改者的包庇。从实际来看,坚持现有的刑事责任年龄,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施以法律上的保护与宽容,不但对受害人及其家人是不公平的,而且难以使犯罪者改过自新,真正实现教育救助的效果,甚至可能导致对未成年人犯罪暴行的“纵容”。我国立法者应该根据当前青少年犯罪的行为特征和后续,依照实际来对青少年犯罪的责任年龄进行合理划分,适当降低刑事年龄责任。

4.结束语

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高频率、方式多元化的特征,面对这样的形式,立法机关有必要对刑法加以适当的修改,对青少年犯罪做出合适的刑事处罚,保证社会的公平与法治。

【参考文献】

[1]陆颖.现行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不足下的相关问题探析[J].法制博览, 2017(3).

[2]司伟攀.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争论的再思考[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7(6).

[3]丛梅.新时期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及发展趋势分析——基于犯罪调查的三十年比较[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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