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室友

2019-09-24 18:30林·拉德纳
湖南文学 2019年9期
关键词:刮胡子吉姆室友

[美国]林·拉德纳

林·拉德纳(Ring Lardner,1885-1933年),美国体育新闻记者,幽默作家。主要的文学成就是短篇小说,著名作家F.S.菲茨杰拉德,H.L.门肯,弗吉尼亚·伍尔夫都是他的拥趸。他被认为是美国文学史上继马克·吐温之后最优秀的作家。世纪文景于二○○七年出版过他的短篇集《有人喜欢冷冰冰》。《我的室友》一文尚无中译。

不,明年的约我还没签,但不会有问题的。钱的方面已经搞定,约翰和我谈过了,他们的合同一来,我就签。我对他只有一个要求:他得让我自己选室友,在发生这一切之后,我不想再跟野人住了。

你也知道,最近两个月,我没打出几个好球。我知道的,有些年轻人写我老了,没有以前那种眼力。他们瞎说,我表现不好是因为我没睡好,我睡不好全怪埃利奥特。

他虽然五月底才来,但我和他做室友的日子已经长到让我失眠。我是俱乐部里唯一有勇气挺他的人,但其实我挺后悔这么做的,因为这真的影响了我的平均水准。

你猜他现在人在哪儿?我今天收到一封信,我会念给你听。不过,我觉得还是应该先跟你说说他这个人。你们中没有一个跟他相熟的,你们得明白这些前情才能看懂这封信。好吧,我尽量长话短说。

去年,他没效力任何俱乐部。他在密歇根打半职业赛,后来有人写信跟约翰说起他。约翰就派了尼达姆过去看看他怎么样。尼达姆在那儿待了周六和周日两天,看了他的两场比赛。他是外野手,但是所幸,两场比赛里没有一个高空球往他这儿飞。由于他的低級失误,造成一记安打,这是尼达姆唯一看到的他的防守表现。但是一天之内,他把两个球打到墙外,他们还接到两记他打出的平直球。第二天,他击中了四球,其中有两球让他上了三垒。

所以,尼达姆一回来就跟约翰说,这家伙是个厉害的击球手,跟科布一样快,但是他一点都不懂防守。约翰签下了他——大概给了一千二年薪。他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坦帕待了一周,他到酒店后就在大堂里坐了一整天,没跟任何人打招呼。最后,就在门童准备赶他走的时候,他才说他也是球员。侍者找来了约翰,约翰找他谈。他报上大名,还说自己已经三天没吃过东西了,因为身无分文。约翰后来告诉我,他在冬天预支了三百块薪水。好吧,他们把他带到餐厅,他一口气吞下了四顿饭的量。那天晚上他被安排跟海涅住一间房。

第二天早上,海涅和我一起走去球场,正好说起了他:

“以后别再叫我傻缺了,我昨儿跟世上的头号傻缺住在一起。”

“谁啊?”我问。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海涅说,“但是如果他们再把他硬塞给我,我就跳槽到联邦队去。第一,他连行李都没有。我问他,他的箱子在哪儿,他说他没箱子。我又问他是不是没有行李,他说:‘没有,关你什么事?我准备借他一套睡衣的,但他就穿上约翰给他的队服睡觉了。我早上起来的时候,他还睡着。我看到他脱在梳妆台上的衣服,看样子他在匹茨堡穿了一整年从没洗过。我就把它从窗口扔了出去,他赤着膊下楼吃早饭。我问他,他穿几码的衣服,他说他啥都不要,因为他哪儿也不打算去。吃完早饭,他回房间,套上队服。我回去的时候,他在照镜子,到我换衣服的时候,他还在照镜子。”

走到训练场时,我才第一次见到他。他穿着队服,看起来挺精神的——宽肩膀,五官端正,跟海涅一样壮。他正在跟约翰讲话。

“你打什么位置?”约翰在问他。

“我随便什么位置都打。”埃利奥特说。

“你就是我要找的人!”约翰说,“你在密歇根是外野手,对吧?”

“我不在乎打哪儿。”埃利奥特答道。

约翰让他打外野,然后有一阵子完全忘了他的存在。不久后,米勒来告状了:

“我再也不陪这种二流外野手练了!”

约翰问他怎么回事,米勒说埃利奥特就站在那儿啥都不干,连接球的动作都懒得做,更别提追球了。于是,约翰去看他训练,米勒说的是真的。拉里有个球打到离他大腿很近的位置,他竟然往旁边躲。约翰把他叫过来:

“你干嘛不接这些高飞球?”

“我又不要它们。”埃利奥特说。

约翰嘲了他一句:“那你想要什么?我们当然会想办法满足你的需求!”

“我要一张回家的火车票。”埃利奥特说。

“你不想待在俱乐部里吗?”约翰问。这个家伙说他才不想呢。约翰就告诉他,他得自己掏路费回家,埃利奥特一点儿也不生气,他说:

“那看样子我只能留在这里了,因为我一分钱也没有。”

我们正好做击球训练,约翰让他上场打几个球。你真该看看他是怎么收拾他们的!

吉姆在场上,整个冬天他都充当投手,状态很不错。他投了一个球过来,埃利奥特把球打到球网外的树上了——我估计,大概有一英里远。接着,约翰让吉姆在球上抹点什么,吉姆扔出一个他最快的那种球,这家伙把球打到了右外野的墙上,没有出界。

“使出你的唾沫球!”约翰喊道,吉姆投了一个出去,埃利奥特一下子就把球打到一垒的位置,速度这么快,要不是守在那儿的伯特及时蹲下,肯定会被一球砸死。

就这样,他能击中吉姆投过来的每一个球——吉姆也是有两把刷子的人。最后,约翰让皮尔斯热身,换他去投球,叫他给埃利奥特几个曲线球尝尝。他想看看这个左撇子投球手会不会难住他。他仍旧一球不落地打出去,我简直不敢相信,光那天早上他就打出了至少两记正式比赛里的本垒打。

下午,他们又让他上外野了,李奇好说歹说,终于哄得他去追高空球了,但他真的只是在追球。一个球砸中了他的脑袋,还有一个打中他的肩膀。他碰到近的高空球会往后跑,碰到远的高空球反而会往前追。可以想见,他只接到一个球——一个他说什么也丢不掉的平直球——接到的时候他还弄得像手被球烫到了似的。

我和约翰一起回酒店,他问我觉得埃利奥特怎么样。

“嗯,”我说,“如果他能按规矩打球,他会是全世界最棒的球员。他肯定可以打败所有人。”

约翰说,他担心自己永远没法训练他打外野。他说:

“明天起,我让他试试内野。肯定有一个他能打的位置。我从没见到这么好的左撇子击球手,他连左撇子投球手也能对付。看他的手臂多粗!但是他搞得像从没见过高飞球一样。”

好吧,他在内野也一样糟糕。他们先让他做游击手,他就像个筛子。你可以在他和二垒手之间开辆丧车都不会碰到他。他在一个滚地球弹到球网上时才俯身去捡,等他回来封杀垒位的时候,却自己把自己绊了一跤。

他们试图让他做一垒手,有时候他会一路跑到场边的指挥席,有时候则跑到右野找垒位。有一次海涅击中的球直接冲他过来,但他的手连球都没摸到,球“乓”的一声正中他的肚子——刚吃的午饭让一切更悲剧了。

最后,约翰放弃了,决定就让他坐冷板凳,一周给他几次机会上场击球,也不算让他白拿工资。我们和约翰的意见一致,这家伙击起球来是天才。我们是对的:在后一年五月走人之前,他总共打出了五百多球。

集训还没结束,埃利奥特已经跟俱乐部里几乎所有人都做过室友了。海涅第二晚嗷嗷大叫,约翰就安排这傻缺和尼达姆一起住。尼达姆忍了他三晚,然后把他踢给阿彻,随后是舒尔特,米勒,李奇,赛尔——队里的人挨个轮下去,平均能支撑两晚。之后约翰试着让他跟年轻的球员同房,但他们也一样受不了他。大家都说他脑子有病,而且怕他哪天晚上会发起疯来拿刀子捅他们。

他要求浴缸里的水龙头整夜都开着,说这让他想起老家的水坝。那些人只好一晚上爬起来四五趟关水龙头,但是他很快又起来去开。从乔治亚来的二流投手卡特,有一晚为了这事和他大吵一架,卡特的块头很大,但差点被埃利奥特打死。队里的其他人第二天看到卡特那张脸,都不敢跟埃利奥特较真儿了。

他的另一个习惯吓到了他们。他随身带着剃刀——我猜是放在口袋里——他喜欢深更半夜刮胡子。不是在厕所里刮,而是在脸上打好肥皂沫,走到房里梳妆台的镜子前。他会把所有灯都打开,这已经让想睡觉的人受不了了,最糟的是他还会时不时停下来,转身盯着睡不着的室友。他在半空中比划剃刀,大笑,接着继续刮。你能想象他的室友有多么“爽”!

约翰给他买了一只行李箱,还买了几件衣服和日常用品,记在埃利奥特的账上。他之前已经预支了很多薪水,所以六月之前他都领不到钱。他从没谢过约翰,而且就盯着一件衬衫和外套穿,直到有人把穿臭的衣服扔掉。

好了,我们终于到了印第安纳波利斯,从那兒我们会去辛辛那提开始打比赛。在印第安纳波利斯的最后一天,约翰来问我想不想换室友。我说我很满意拉里。接着约翰说:

“我希望你试试看埃利奥特。其他人都把他踢出来了,但他似乎很喜欢你,我觉得你们能处得来。”

“你干吗不让他一个人住?”我问。

“老板和酒店都不会答应的,”约翰说,“你就试试看,如果受不了就跟我说,不过,我觉得他和聊得来的朋友一起会不一样的。”

我同意试试,因为我不想扫约翰的兴。我们到辛辛那提后,他们就把埃利奥特塞给我了,在他彻底离开前,我俩一直是室友。

那晚我早早地回房,第二天我们就有第一场比赛,我想做好准备。我换完衣服的第一件事是把浴缸里的两个水龙头都打开,埃利奥特半夜回来的时候,水声哗啦哗啦响。我躺在床上,一看到他,我转过身,说:

“别关水,我喜欢那声音。”

接着我背过身去,假装睡着了,傻缺脱掉衣服,然后他竟然进浴室关掉了水龙头!他回来说,“我猜没人能教我怎么做。”

我还是假装睡觉,没理他。等他上床,我突然跳下来,打开所有电灯,开始摆弄我的剃须刀。他问:

“怎么回事?”

“有几根胡子,”我说,“我一直是这时候刮胡子的。”

“你才不是!”他说,“在路易斯维尔的时候,有天早上我在你房里,我看到过你刮胡子。”

“好吧,”我说,“大伙儿告诉我你半夜刮胡子,所以我想如果我跟着你做一样的事,没准儿我能成为像你这么好的击球手。”

“你真迷信!”他说。我告诉他我是迷信。

“我击球好,”他说,“就算不刮胡子我也好,那又不会改变什么。”

“会的,”我说,“你击球好就是因为你晚上刮胡子,如果你换成早上刮胡子,你可能就会变成好的外野手。”

你看到了,我试着变得和他一样疯——虽然这不可能。

“如果是真的,”他说,“那我就早上刮胡子——我在报上看到过,他们说假如我能像击球那样打外野,我就会跟科布一样厉害。听说科布一年赚两万。”

“他没赚那么多,”,我说,“不过他的薪水大概是你的十倍。”

“那好,”他说,“我要像他一样厉害,因为我需要钱。”

“你要钱做什么?”我问。

他笑了笑,没有回答。从那天开始,夜里水龙头不再开着了,他吃过早饭才刮胡子。不过,我没有觉得他在外野有任何进步。

辛辛那提有一天下雨,三场比赛里我们输了两场,但这不关埃利奥特的事。

第一场比赛的第九局上半局,他们投出了四坏球,让拉里先上垒,之后轮到阿彻击球,他在第三球上垒,这时候,约翰把我的室友派上场了——尽管对方阵营是个叫本顿的左撇子在做投手。本顿投出的第一球,埃利奥特就把它打到了越过霍比的脑袋一英里开外的地方。这一球足已拿三分!当然,前提是阿彻能跑到本垒,可惜他只跑到了三垒,埃利奥特被堵在后面,接下来上场的尼达姆连球都没打到——我们输了。

第二天,在对印第安纳的比赛里,他打出了本垒打,但是我们已经落后太多,而且这时候的垒上,一个我们的人也没有,我们靠他拿到了最后的一分。

整个赛季,我和他都相安无事。他每天都很晚回来,我警告他,最好别让约翰逮到。“逮到会怎么样?”他问。

“会罚你五十美金。”我说。

“他一分钱也别想罚我,”他说,“因为我根本没钱。”

我告诉他,如果他不在十二点前回酒店,他会一分钱薪水也拿不到,但他就笑笑,说只要他能把每个球都打回去,约翰就不敢拿他怎么样。

“迟早有一天,你不能百发百中的。”我说。

“那只会是意外。”他说。

我没再说别的,跟这么自大的人你还能说什么呢?

”意外”发生在我们在圣路易斯的第一个比赛日。我们在第八局需要两分,赛尔和布瑞德在场上,我们已有两人出局。约翰让埃利奥特顶替皮尔斯的顺位。这个傻缺上场后,格里纳给他送了差球——偏向外侧。我觉得这样打下去会保送他上垒,这样很明智,因为大家都听过傻缺在辛辛那提的表现。但是没有!格里纳投出了飞快的第三球,埃利奥特打出了右面的边界,大概出界了两英尺。他击得这么猛,你会以为他们这下一定会送他上垒,但是格里利又给他投了个快球,他又猛地一击,还是出界了。接下来,格里纳给了他一个偏向外侧的球,现在是两好球,三坏球。约翰在板凳上喊:

“如果他们下一球不送他上垒,他会把球网砸穿的。”

我也这么想,我肯定格里纳不会让他空使劲的;结果他投了个曲线球,里格勒判埃利奥特出局。从我们坐着的位置看,最后一球很低,我以为埃利奥特会觉得裁判不公平,大闹一场,但是他下场时脸上挂着微笑。

约翰本来在场边继续指挥的,但是忽然停下问埃利奥特最后那球怎么回事。我认识的任何球员都会说:“球太低了,”或者“偏到外侧,”又或“偏到里侧”,埃利奥特却说:

“没怎么回事,它正好在击球区里。”

“那你干吗不打?”约翰问。

“我怕我一打会把某个人砸死,”埃利奥特说着,笑得像个白痴。约翰已经怒不可遏了。

“你笑啥?”他问。

“我想起了在辛辛那提看过的一场五分钱表演。”这傻缺答道。

“是么?”约翰已经气到头昏,“那场表演和你的笑会让你损失五十块。”

我们被打败了,就算约翰罚掉他整个赛季的薪水,我都觉得应该。

那晚回到房间,我跟他说,他最好不要在我们输了的时候这么笑,不然他永远等不来发薪日。他却跟我聊起了心事。

“发薪日对我没什么好,”他说,“等我跟俱乐部把账目结清,就算等来了发薪日,我也一次只有一百块,我还欠你们的钱呢。我希望我们能拿冠军,然后拿到那筆大奖。这样我才能领到足够的钱。”

“你拿到这钱要做什么?”我问他。

“别告诉别人,”他说,“如果我一下能有五百块,我就准备结婚。”

“喔!”我说,“谁家的姑娘这么走运?”

“她在马斯基根,”埃利奥特说,“但你说的没错,她确实走运。”

“你的自我感觉一直这么好,对吧?”我问。

“我有理由自我感觉好,”他说,“如果你能像我一样击球,你的自我感觉也会超好。”

“好吧,”我说,“可你今天连一个球也没打中。”

“我没打中是因为笑得太厉害了。”埃利奥特说。

“你到底在笑什么?“我问。

“我笑那个投手,”他说,“他以为他很厉害,可他啥用也没有。”

“他至少让你失球了。”我说。

“他啥用也没有!”他重复道,“我担心假如我让他难堪,他们会让他走人,这样我就没法再跟他打球了。”

很显然,这话我不知道该怎么接。我只好长吸一口气,准备睡觉,但他还没说完。

“我真希望你能见这人!”他说。

“什么人?“

“这个爱我爱得发疯的姑娘。”

“她很漂亮?”我问。

“不,”他说,“她长得一般。除非听见她唱歌,不然男人不会留意她。她的嗓子很好。”

“什么样的嗓子?”

“熊嗓子。”他说。

“不,”我说,“我意思是她唱中音还是高音?”

“我不知道,但是她的嗓子是我听过的女人之中最响的,比我还厉害。”

“你也能唱?”我问道,很快我就会为提出这个问题而付出代价。

我猜,整晚听到水龙头开着或者看他刮胡子已经够刺激的了,但是这些跟听他唱歌比起来都不是事儿。我一犯下大错,他就高喊:“听我唱!”他唱起《金发里的白银丝》。你要知道,那时候已经超过了午夜十二点,我们周围都是想要睡觉的人!

霍夫曼,谢科德和瑞奇都在队里的时候,他们也吵得要命,但是这傻缺的声音要比他们仨合起来还要响。我们以前有个投手叫马丁·沃什,大艾迪的弟弟,我曾觉得他的声音能盖过地铁;但是现在这家伙让锅炉厂听起来像哑子泰勒。如果说整间酒店还没被他唱的第一句吵醒,那是因为他还没有把声音全放出来,但是当他唱到“在我眼里,你永远年轻漂亮”时,连圣路易斯东部的人都能听见他的歌喉。

我当然不会要他再来一首,但是他自说自话地再唱一曲——或者说准备要唱。我就知道肯定会有人来抗议的,果然,夜班经理和酒店的私家侦探都过来敲门。我让他们进来,他们意见很大:假如我们再发一个音,全俱乐部的人都会被赶出去。我试图挽救局面,保证说:“他不会再唱了。”

但是埃利奥特的脸涨得像只中了毒的狗。

“我不会再唱?”他说,“我想唱就唱。”

”你不能在这里唱。”夜班经理说。

”这里也不够地方让我施展歌喉。”他说,“我到外面唱去。”

他穿上衣服就跑出去了,我没有拦他。我听见他在走廊上大唱《银发丝》,下楼梯的时候也唱,经理和侦探一路狂追,叫他闭嘴。

第二天一早,酒店的客人们集体抗议。酒店的人告诉查理·威廉斯:要么他让埃利奥特住到别的地方去,要么整间俱乐部都走人。查理把话转给约翰,约翰想还是索性开除埃利奥特算了。

我猜他已经下定决心这么做了,但是那天下午的比赛,到了第九局,我们总比分一比三落后,满垒,两人出局,轮到拉里击球。埃利奥特坐在冷板凳上,一声不吭。

“你觉得你今天能打中球吗?”约翰说。

“我每天都能打中球。”埃利奥特说。

“起来,去打那个左撇子,”約翰说,“记得,没什么好笑的。”

投手是萨勒,他是个厉害的角色,不过这都不影响傻缺。他一击即中,球像子弹一样从奥克斯和维特德的中间射了出去,他跑到第三垒位,我们反超了一分。萨勒气得忘乎所以,他拼尽全力把球向尼达姆投去,埃利奥特竟然去盗垒,而且侥幸成功了。

这样以后你还怎么开除他?查理到别的地方给他弄了间房,那晚我一个人睡得很香。第二天晚上,我们打败了芝加哥队,之后两周会回到主场作战。他没跟任何人说他睡在哪儿,我也没在球场外的地方碰到过他。我问他晚上干什么,他说:

“我还不就是老样子?借点钱去看五分钱表演。”

“你这么喜欢看啊。”我说。

“是啊。我喜欢他们演杀人,因为我想学怎么杀人。有一天我可能会找到这么份活儿干。”

“到时候可别对付我。”我说。

“喔,”傻缺说,“你可说不准到时候我要对付谁。”

看样子他是怎么也学不会防守了,最后约翰让他不用练了。

“球可能会砸中他的太阳穴,要了他的命,”约翰说。但是他好歹在主场帮我们赢了几场,打赢了匹茨堡和辛辛那提。

在匹茨堡,他们给了我一间很大的房间,所以队员们就来这里打牌。有一晚我们打到十点的时候,埃利奥特回来了——这是我们做室友以后,他最早回来的一次。我们只有五个人在打,尼达姆叫他一起玩。

“表演被警察冲了。”他说。

“你会打牌吗?”我问他。

“没有我不会的事儿,”他说,“给我几块钱,我让你瞧瞧。”

我给了他几块钱,诚心希望他能赢,因为我知道他从来没钱还。尼达姆分了牌给他,他拿起牌,说:

“我只有五张牌。”

“你想要几张?”我问。

“喔,”他说,“如果我只有这么多,那我就尽量用它们打打看。”

大家都下好了注,然后有人加注,他跟牌。我对自己说:“我的两块钱没了!”但结果他有三张Q,赢了这一把。虽然只赢了七块钱,但你会觉得他好像抓着一百万似的。他笑得像个孩子。

“你还以为我玩不来呢!”他说。他骗过了我——刚才,他抱怨怎么只有五张牌的时候,一定是故意寻我开心。

他很快就赢了第二把。之后,吉姆开了一个一块钱的高手局,就他和我和傻缺在玩,傻缺现在有十一块钱了。他和吉姆分别拿了一张牌,我拿了三张。我拿到一张K或者Q——我已经忘了是哪个。我的牌不算好,所以当吉姆加了一块钱注时,我放弃了。

“我能押多少钱?”傻缺问。

“如果你想,你可以加一美金的注。”我说。

于是他押了两美金,吉姆也加。他们就这么加来加去。到他把最后的一块钱也掏出来跟吉姆对博时,吉姆说:

“我准备亮牌了。我猜你会赢。你的底牌是什么?”

“我知道我有什么牌,”埃利奥特说,“我有一对顺子。”他翻过牌来,果然是顺子,八打头。吉姆差点儿昏了过去,我也是。

傻缺准备收钱,但是被吉姆阻止了。

“等等,”吉姆说,“我还以为你有什么牌呢。我比你大。”吉姆翻出了九葫芦。

“我猜是你赢。”埃利奥特说,他看起来像是输掉了他的最后一个朋友。

“赢你?”吉姆说,“我当然赢你了!你以为我有什么牌?”

“喔,”傻缺说,“我以为你有一对很小的同花顺或之类的。”

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又问我要两美金。

“要干吗?”我问,“打牌啊?你已经被终身禁赛了!”

“好吧,”他说,“如果我不能再打,我就准备睡觉了,你们统统出去。”

你能相信吗?这是他第一次午夜十二点前回来,他竟然把这些人赶走睡觉!我们礼貌地建议他去布鲁克林。

他没再多说,而是高唱起《银发丝》,不到两分钟,牌局就散了,除我之外的所有人都逃了。我也想跑的,只不过他们一离开,他就不唱了。

“你这家伙真是混蛋!”我说,“下午你砸了棒球赛,晚上你来砸牌局。”

“是啊,”他说,“我的老本行就是——砸东西。”没等我反应过来,他操起地上的冰锥,哐当一声扔出窗外(砸破了玻璃窗)。

我就在那时跟他说了实话。我告诉他在圣路易斯差点儿就被开除,因为他在酒店里唱歌的事情。

“但是我必须练好嗓子。”他说,“如果我真有钱结婚,我会和跟那姑娘一起出去唱歌的。”

“去哪儿唱?”我问。

“跟杂耍团一样巡回演唱。”埃利奥特说。

“好吧,”我说,“要是她的嗓子也像你一样,你根本不用浪费钱到处走。就待在马斯基根,我们能听到你的!”

我告诉他,如果他不管好自己,他永远都弄不到钱。也就是说,就算我们打入世界大赛,如果他不停止惹事,他也去不成。

“我们打不进世界大赛的,”他说,“我也没法一下子弄到那笔钱。看样子今年秋天我结不成婚了。”

我告诉他,我们每年秋天打州赛。他没想过这个,高兴得要命。我对他说,输掉每人也可以拿五百,假如我们能赢,就可以拿到八百块。“但是,”我说,“我们还是有机会赢世界大赛的;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放弃希望的——至少不会让约翰听见。”

“我们拿不了冠军,”他说,“因为他不肯让我首发。不过,只要我们能拿到州赛的钱,我也不在乎。”

“要是你不管好自己,州赛的钱也难保。”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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