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重压下软包装行业的应对策略

2019-10-09 05:19张孟松
今日印刷 2019年9期
关键词:软包装排污费源头

张孟松

软包装是指在充填或取出内装物后,容器形状可发生变化的包装。用纸、铝箔、纤维、塑料薄膜以及它們的复合物所制成的各种袋、盒、套、包封等均属于软包装。目前,我国有约8000家软包装企业,存量凹版印刷机、干式复合机各1万多台,使用油墨、胶黏剂、溶剂过百万吨。当前以广东、江苏、浙江三省软包装行业的发展实力最强。

软包装行业的现状

近年来软包装行业最热的话题当属“VOCs治理”,VOCs治理问题已成为当前所有软包装企业心中的痛。我国软包装行业发展速度很快,但VOCs排放量也令人触目惊心。我国包装印刷业的VOCs排放量约100~200万吨/年,其中软包装行业的VOCs排放量占到60%~70%,约70~120万吨/年。可以说,目前我国软包装企业面临巨大的环保重压,一方面想着如何减少VOCs排污费的缴纳,另一方面则想着如何消化环保带来的成本提高。

伴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及制度的颁布,软包装行业以VOCs治理为代表的环境保护工作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新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其对原有的各项条款进行了大规模重新修订,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增加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内容,明显增加了与软包装污染防治相关的条款,法规要求分别从源头控制、清洁生产和排放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此举与软包装企业关联极大。

目前重点省份都已经加强了对软包装行业的监管力度。日前,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发布2019年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全省共确定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3710家,其中软包装企业有9家。按类别划分: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8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家。其中浙江诚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同时归属大气和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根据《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应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时不能免除自身相应法律责任。

软包装行业面临的环保政策

2017年1月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明确提出VOCs排放量下降10%的目标,在重点领域节能、污染物减排、循环经济等子领域都提出了较“十二五”更为详细的指标,环境治理力度将大幅提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和《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全国范围内的石油化工、包装印刷行业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随之而来的是各省市区政府部门开始纷纷制定了VOCs排污收费的实施细则。2017年,国务院发布《“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方案首次将VOCs纳入减排目标,到2020年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重点行业减排250万吨以上。以此推算,“十三五”期间VOCs治理市场高达800亿元。

进入2018年,软包装行业面临的重大政策变化,首先是由征收VOCs排污费转向征收环境保护税,然后是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可见行业面临的环保压力在不断加大。

2018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中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规定:“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其所附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及《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中不包括VOCs。《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因此未列入应税大气污染物的VOCs,国家不再依法征收排污费,也不征收环境保护税。

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于2018年1月10日执行。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核发环保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须向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审核结果,获取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码。2018年4月27日,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征求意见稿)》,力求改变目前适用标准中仅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进行规定而未对许可量、许可事项和管理 等其他方面作出规定的现状,其中针对软包装行业部分规定较多。

软包装行业的应对策略

当前国家政策给了软包装行业一定的调整时间。VOCs尚不具备全面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条件,待条件成熟后,有可能纳入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因此软包装行业必须高度重视软包装行业的环保重压,早作应对,才能不断转型升级。随着软包装行业VOCs管控及减排技术不断成熟,VOCs减排能力与达标排放将成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企业的环保在线监测与远程控制将逐步成为标配。

1.源头治理

从软包装生产的源头减少溶剂的使用量,是实现VOCs减排的根本措施。而源头治理必然要从材料入手,近年来,随着软包装行业绿色化步伐的日益提速,出现在软包装领域的环保材料不断增加,这让软包装企业在感叹技术变革日新月异的同时,不免对环保材料的成本、工艺成熟度、应用情况愈加重视。通过几年的努力,全行业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无溶剂复合技术、水性胶复合技术大面积快速推广,增速前所未有,成为源头减排首选技术。

在复合环节中,挤出复合、无溶剂复合、水性胶干式复合都是已经成熟的技术。在印刷环节,UV凹印、EB胶印、数字印刷、水性油墨及水醇油墨等前沿技术开始得到应用。无溶剂胶黏剂、水性油墨等环保材料能够帮助软包装企业从源头减少VOCs,实现VOCs减排。以往软包装企业由于成本原因对环保材料敬而远之,但面对越来越严峻的环保形势,加之环保材料的性能不断提升,软包装企业使用环保材料的综合成本究竟如何,还应从长计议、综合评估,不应仅将视角放在前期投入成本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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