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命闺蜜”上演“骗钱计”

2019-10-18 05:22朱珠
检察风云 2019年19期
关键词:骗钱钱款罗某

朱珠

选题来源: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诈骗罪

2013年9月,小敏的儿子上小学了。罗某的儿子正是小敏儿子的同班同学兼好友,两人常常在一起玩耍、讨论功课,渐渐地,小敏和罗某也发展成无话不说的“闺蜜”。2017年底,罗某突然找到小敏向其借钱。罗某告诉小敏,她的父亲在老家身患心梗疾病急需用钱,并答应事后马上归还。见好友着急又焦心,小敏不忍拒绝,只能一边安慰,一边慷慨转账。

罗某父亲手术成功,让小敏很欣慰。然而她没想到的是,罗某又“祸从天降”:她过年买了一辆“雷克萨斯”,连尾款还没付完,丈夫公司又遭遇资金周转不灵问题,提出向小敏借款15万元。为了使小敏放心,罗某连同之前借的钱款一并写了欠条,并加盖丈夫公司的印章作为“保证”。考虑到与罗某的关系,小敏还是答应了。

随后大半年过去了,小敏多次向罗某催讨钱款,却被罗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小敏终于隐隐感觉这事儿有点不对劲,遂报警。

到案后,罗某交代,其父根本没有患病,小敏看到罗父“重病”的照片,只是罗父做胆囊炎手术时拍摄的。更令小敏大跌眼镜的是,罗某的丈夫不仅没有公司,连欠条的印章都是其向朋友公司借的,羅某早已离婚。买车也是其编造的借款说辞。

罗某称,自己因为套路贷被骗,欠了一屁股债。通过和小敏联系频繁,她发现小敏单纯善良,为人也很大方,就萌生邪念,编造各种理由“哭穷扮惨”,博取小敏同情骗钱。

日前,杨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罗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主讲检察官龚雯蓉点评 

身陷套路贷要选择合法手段维权,而不是将自己的无奈和不满转给别人,让别人来“补偿”自己。

此外,近年来曝光的不少诈骗手法,背后不乏“闺蜜”“朋友”的影子,他们通常只想和你的钱包“交友”,利用熟人关系骗财骗物,尤其是在涉及金钱往来的过程中,多个心眼不是坏事。

(龚雯蓉,杨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曾荣获“上海市优秀侦查监督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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