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共同基金加联保贷款模式的风险特点及启示

2019-10-21 09:41庞燕红
现代商贸工业 2019年33期
关键词:启示风险

庞燕红

摘 要:近十年来,我国发展普惠金融已成为全社会的一个基本共识,但随着宏观经济发展放缓,企业活力普遍下降且资金链趋紧;行业和区域风险上升明显,一些中小企业融资模式也受到了挑战。首先介绍了肇庆某城商行开展小微企业集群业务的融资模式情况、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并有针对性地从政府、企业自身和银行这三个方面探讨了该授信模式的风险特点及业务启示。

关键词:风险;集群业务;授信模式;启示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33.055

2013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发展放缓,企业活力普遍下降且资金链趋紧;行业和区域风险上升明显,发生风险的行业在传统领域和新兴领域交替出现。近几年集群联保贷款业务导致的“火烧连营”的现象在浙江等地区及一些城商行大面积的显现和蔓延,经本人实地考察,就肇庆某城商银行开展小微共同基金担保加联保授信模式的风险特点及业务启示进行以下探讨和分析。

1 基础定义

小微共同基金是指符合银行小微授信业务授信条件的小微共同基金成员(以下简称“基金成员”)以“自愿联合、共担风险”为原则组成不少于50人的集群,并通过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用于为该集群内成员在银行办理授信业务中提供以保证金为最高限额作担保而设立的担保资金集合。

小微共同基金牵头人是指牵头发起设立小微共同基金的机构。

基金成员是指获得银行授信并自愿缴纳小微共同基金资金的个体工商户、小微型企业或小微型企业实际控制人。

小微共同基金担保授信,是指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授信申请人缴纳资金组成小微共同基金,用于为基金成员在该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联保是指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型企业和小微型企业实际控制人),以“自愿组合、共担风险”的原则组成至少三人以上的“联保小组”,联保小组成员之间通过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承诺每个成员同时为该小组其他成员的本次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方式获得银行对该小组内的每个成员一定额度的人民币授信业务。

2 该类集群融资业务产生的背景及原因

融资是企业资本运动的起点,也是企业收益分配赖以遵循的基础。中小企业在扩大生产经营等方面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但由于自身原因的限制,在借款方面受到了较大的阻碍。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地方性商业银行,其职能主要是支持本地区的经济发展,重点为城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肇庆某城市商业银行以其独特的经营模式,为适应市场多元化的融资需求,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树立其小微业务品牌,开展了有特色的小微共同基金加联保信贷模式业务。

2.1 企業本身的原因

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自有资金有限、抵押物不足,很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只能选择通过以商圈、商会等机构为牵头人担保或联保方式。另外,由于我国是个讲究人情关系的社会,很多商圈、商会等机构的企业家大多非亲即故,经济活动离不开相互之间的人情关系。

2.2 银行本身的原因

(1)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我国开始实行信贷扩张政策,商业银行面临业务量和收益考核的压力,对中小企业贷款放低了门槛。只要集群企业中有一到两家优质企业、具有还贷能力,其他企业的资质就可以相应的放低要求,如果出现风险,至少会有那一到两家优质企业来偿还银行贷款。这样,商业银行为了创新业务方式和领域,以某一有影响力的商圈或商会为牵头人担保,集群内企业联保互保贷款模式便应运而生。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普遍不完善、信息不透明且缺乏外部约束,银行很难判断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为缓释弱化风险,部分中小银行寄希望于通过有影响力的商圈或商会为集群牵头人担保、集群内小组成员联保互保的方式来弥补对中小企业风险控制手段的缺失。

(3)一些银行在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中按照批量的原则,采取了大集群基金担保、集群内小组成员联保互保授信模式,不仅加强了对集群内中小企业之间相互约束力度,还克服了企业担保不足的缺陷。

综上,这种抱团合作的业务模式可以弥补小企业先天不足的缺陷,因此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银行为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曾被认为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获得普遍的积极评价。对企业层面来说,通过该种授信模式,为生产经营正常、发展态势良好的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担保问题,同时也为中小企业产业升级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从银行角度看,由有信誉度高的商圈或商会作牵头保证、集群内企业小组互保联保分散了贷款风险,从而增加了金融资产保险系数。

3 该集群业务开展情况

2013年下半年,肇庆某城商银行为适应市场多元化的融资需求,加快该行小微金融业务发展,推出了小微共同基金加联保集群贷款业务。

3.1 该集群业务模式

该行开展的集群业务模式主要内容是:给予基金牵头人肇庆市某商会共同基金集群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额度期限1年,专项用于该商会项下授信申请人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其中,单户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户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执行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浮50%(含)以上;担保方式:授信申请人按照授信金额16%缴纳保证金;同时,该基金成员按照至少5户一组组成联保体,联保体内成员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该基金初始成员不得少于50人。

3.2 该类授信模式发展状况

该类集群联保授信模式在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最为普遍,但随着经济形势的下滑,不少集群企业贷款产生了多米诺骨牌效应,据报道曾有600家企业卷入连环担保圈,并在全国蔓延。这样,该类授信模式从“保险锁”,反而突然之间变成了“导火索”。

从银行层面来看,该类集群联保授信业务模式导致的不良率直线攀升也让很多银行工作人员苦不堪言。据统计,浙江、广东等多家银行不良率明账超过6%,隐性不良率甚至超过10%,不良贷款处置压力空前巨大。某城商行总行开展该项集群贷款业务共有14家分行,除肇庆分行外,其余13家分行如今已成不良集群。

肇庆某城商行在开展这项基金集群业务从2014年初至今,已续作了六年,从续作的第三年(2016年)开始,该银行对存量共同基金集群业务采取了每年压缩的方式进行平稳过渡,力争通过2至3年逐步退出。截至今年初,该集群贷款2300万元压缩至余额约500万元,基金成员26名已压缩至只剩10名。虽然该集群风险得到进一步下降,但按2至3年内退出的要求难度非常大。

目前,银企双方都像惊弓之鸟,对前几年还是趋之若鹜、深受热捧的集群联保业务,现在基本都是谈集群联保色变、将其拒之门外。虽然仍有部分银行采取软着陆方式保留了该种业务模式,平稳地逐年退出,但是在信贷模式上也做了一些调整:如采取置换业务品种、逐步压缩贷款余额、制定分期还款计划等方式进行重组,分几年逐步化解风险;再如,对于已做联保的小微企业成员,只有第一家企业小组成员偿还了银行所有贷款,银行才会放款给该组其他小组成员。

4 该类集群基金联保信贷模式业务的风险特点分析

当前,在全球经济衰退的大背景下,我们对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周期性不良贷款增加等挑战所带来的风险隐患特别是集群信贷模式业务产生的风险要引起高度重视。

4.1 作为特殊时期的“特产儿”,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集群基金联保信贷模式业务产生于2013年前几年经济上行时期,是一种高收益、低成本、风险被掩盖的银企商业合作模式,银行和企业均有收益。但是在经济下行时期,该类集群担保体系会显得很脆弱,一旦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银行首先采用变现能力最快的保证金来覆盖风险,但由于不能完全覆盖风险,集群及其成员只能凭借良好的职业操守承诺还款,若银行方面掌握该风险集群成员资产信息量不足,银行和企业在谈判协商过程中会造成回收贷款时间滞后。另外,银行如果通过法院诉讼等法律手段清收贷款,时间也会漫长且复杂。这样,商业银行和企业便双双失去了收益。由此可见,这种银企商业合作模式经不起考验,极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甚至引发一系列社会风险。

4.2 风险的关联性和传染性很强

该类授信模式的最大风险在于它是环环相扣的,一家企业出事,首先影响的是该家联保小组成员,甚至很有可能影响与它相关联的一系列联保企业。尤其是当经济运行的外部环境风向发生逆转的时候,譬如银行抽贷、惜贷、慎贷,参与集群联保的诸多企业都因“连坐”陷入泥沼。这样,该类集群业务不仅没有起到分摊风险的作用,反而会把各种局部的风险综合起来,变成了系统性风险等风险。

4.3 担保链条冗长,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和破坏力较大

该类集群较为普遍的信贷业务模式,常常是A企业为B企业做担保,B企业为C企业做担保,依此類推,大部分都是多层次的担保,有第二圈、第三圈……到最后都搞不清这个链条了。一旦担保链上的一家企业出现问题,银行基于维护债权需要,只要有一家担保企业仍有实力,必然会穷尽各种法律手段向担保企业进行追债清收,结果,该集群授信模式由抱团融资演变成火烧连营现象,好的企业最终会被差的的企业拖垮,甚至会引发更复杂现象,可能导致整个地区的多数企业卷入纠纷,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出现“倒下一个、影响一组、牵出一群、死掉一片”的严重后果,处理不好还会引发社会不稳定等一系列问题。

4.4 在实际运行操作中被异化也是其引发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

银行创新的集群基金联保贷款模式业务本身具有分散和转移金融风险的作用,即俗称的“不把所有的鸡蛋放进一个篮子里”,否则一旦市场突然发生变化,企业和银行就可能因产品的崩溃而元气大伤。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马克维茨的风险分散理论,商业银行资产应在尽量多样化的前提下,根据其收益与风险等因素的不同,尽可能建立起一个有效组合,以求得单位风险水平上的收益最高,或单位收益水平上风险最小。也就是讲,集群里一联保小组企业的总授信额度应该是该组内实力最强的单户的授信额度,而非进行该组各户额度的叠加。但是,该信贷模式在实际运行中已经被异化了:

首先,在实践操作中,这个模式存在着授信额度过高现象,且每个联保成员都能获得一定的授信额度。这样,额度叠加的放大风险后果就会显现。

其次,风险分散理论起作用的另一个前提是集群联保企业的行业关联度应该越小越好,但由于信息缺乏透明度,企业实际关联度较高,结果出现了是“你好我也好,你差我也差”情况,这样的资产组合风险分散效用就大大的打折了。

再次,在实际中存在着集群联保圈过于复杂状况,譬如,有很多企业存在为联保小组成员之外企业担保、小组成员相互之间互不了解的情况,容易导致该种集群基金联保模式本身处于很危险的状况。如果该集群的担保链的过于冗长且相互交叉,结果也会造成部分企业担保负债过多、债务关系复杂程度增大及风险蔓延速度加快。

另外,由于银行业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有些银行忽视了对于资金的去向和实际用途方面的严格监管,于是出现一些企业主以实体企业为融资平台,却将资金挪用到房地产、股市、期货等热钱领域,甚至投机炒钱放高利贷。一旦国家宏观政策调整,譬如房地产政策调整,该类集群就会出现资金亏损、资金链断裂现象。

5 该种集群模式带来的业务启示

银行共同基金集群加联保模式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一旦代偿其他企业债务占压自身资金,将会陷于经营被动;另外因联保关系造成企业涉诉,会导致资产被查封,影响较大的会导致无法正常经营。此外,在银行压贷背景下,企业通过联保进行民间借贷维持运营,造成风险叠加。

因此,银行应针对目前存量集群联保授信客户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尤其要特别关注跨行联保的业务。可以通过人行征信明细查询、财务记录等多种渠道进行了解,要逐个担保圈、逐个链条分析风险状况。根据风险排查结果,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对于正常的集群授信业务,加强跟踪监控,到期尽量终止;对于出现风险隐患的集群业务,采取追加担保、变更担保方式等手段,斩断风险向银行的传导路径;对于高风险业务,则要及时压缩授信或进行债务承接等,以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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