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金文中“师”类职官职能

2019-10-21 05:59刘潇洋
中文信息 2019年10期
关键词:金文职能

刘潇洋

摘 要:“师”类职官贯穿于西周王朝的全过程,相关称谓颇多,职责不尽相同,作用众说纷纭。本文以金文材料为主体,辅之以传统文献材料,就师类职官的各种称谓、所对应的职能和责任,以及对西周王朝统治的影响做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金文 “师”类职官 职能

中图分类号:I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82(2019)10-0296-03

“师”类职官是西周王朝政治活动中的一个庞大的政治集团,其执掌涉及行政,军事、民政、教育等诸多方面,关于“师”的不同称呼在春秋以前的材料中主要为“师某父”、“师某”、“师氏”以及“大师”等,从目前自《殷周金文集成》(以下简称《集成》)中收集的包含“师”(除工师外)的材料看,有关“师某父”的有21条,有关“师某”的有38条,有关“师氏”的有11条,有关“大师”的有19条。殷周金文中有关“师”的材料多是关于册命、赏赐、祭祖和战争相关的内容。基于此,本文将对“师”类职官的主要组成部分“师某父”和“师某”、“师氏”、“大师”,分别阐述其职掌,简要分析其职能。

一、“师某父”与“师某”

根据西周金文所记载的“师某”或“师某父”的资料将其职能大致分了如下五类。

其一,作为军事长官,率兵出征,参加战事。《史密簋》(《集成》02489)的记载就是一例:(本文所引金文材料隶定用宽式)

“唯十又一月,王命师俗、史密曰:东征合南夷、卢虎,会杞夷、舟夷,雚不坠,广伐东国,齐师族土徒□人,乃执鄙宽亚。师俗率齐师□人□□伐长必,史密父率族人釐伯、僰、尸周伐长必,获百人……”

这场东征规模宏大,《廉簋》(《集成04239》),《鼎》(《集成》02740)都有记载,师俗并非这次战役的总指挥官,但也同史密带领了齐国军队驱逐了侵入齐国境内的各个周边部族,师俗带领齐国的军队一直深入敌后,进发到了长必,可见周王对其信任有加。

“师某”作为军事长官的地位并不算最高,從前面的材料中可知,东征时师俗是伯懋父的下属,而《师旅鼎》(《集成》02809)记载:

“唯三月丁卯,师旅众僕不从王征于方,雷使厥友引以告于伯懋父,在艿,伯懋父西罚得古三百锊,今弗克厥罚,懋父令曰:宜播,又厥不从厥右征,今毋播,其有纳于师旅……”

铭文的大意是师旅的僚属不服从王命令出征孟方,雷把这件事告诉了伯懋父,按规定应处罚师旅货币等,并流放师旅那些不从长官出征的僚属,但伯懋父最终没有处罚师旅,也没有放逐那些人,而是将他们重新交给师旅统率。其中,伯懋父应该是统兵出征的前敌总指挥,权力是比较大的,“不从王征”这样的罪过由伯懋父代周王处罚他们应当也十分合理,然而他没有做出符合这项罪名的相应惩处,可见这应当是师旅自己调配的一些私人武装,这表明当时的军事长官是有一定的调兵权的,在周代时似乎并没有出现后世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后世出现的虎符,正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的,是调兵权被帝王掌握的象征。到宋代殿前司和侍卫司职统兵,枢密院掌调兵则是更为彻底的从制度上确立了军事行动中的统调分离。西周时期军事长官的权力如此之大,也可以证明西周时期王朝的中央政府集权并不充分。

其二,“师某”还是王家的事务总管。他们常常辅助周王管理王家事务。有的学者还提出了其负责陪伴以及代替周王巡游地方,张燕,宁波在《试论周代师职的王家宿卫职能》中就持此观点。《师晨鼎》(《集成》02817)也记载:

“……王呼作册尹册命师晨:疋(胥)师俗司邑人,唯小臣、膳夫、守□、官犬,众甸人、膳夫、官守友……”

从铭文可知师晨是辅佐师俗父管理邑人、小臣、膳夫等王室私家的官员。《师臼言犬簋》(《集成》04311)记载中师臼言犬也被周王册封为此类官员。《膳夫克鼎》(《集成》02836)记载克,继承祖父师华父“力克王服,出内(入)王令”的职责,师华父应当也是负责在周王身边伴随并随时等候调遣的近臣,深得周王信任,提拔他的孙子克担任王室的重要职务膳夫。《小臣傅簋》(《集成》04206)记载:

“隹(唯)五月既望甲子,王在方廾京,令师田父殷成周。师田父令小臣传緋王余,传□朕考,师田父令余□□官……”

记载了师田父代替周王到成周地区巡视的事件。

其三,“师某”还有为周王管理马政的职能。《师虎簋》(《集成》04316)记载:

“……王若曰:虎,载先王既令乃祖考事啻官,司左右戏繁荊,今余唯帅型先王令,令汝更乃祖考嫡官,司左右戏繁荊……”

师虎继承了其祖上司左右戏繁荊的执掌,郭沫若认为其职责是管理马政。《元年师兌簋》(《集成》04274)中载周王册命师兌为“司左右走马”,亦是命令他继承祖上师龢父的工作,管理马政,师虎及其家族应当是世代为周王管理马政的官员。

其四,《师克盨》(《集成》04467)记载师克的先祖有功于周王朝,身为周王的爪牙之士,保卫周王室的安全,如今周王仍然重用克,让他继承先祖的职位,并兼管王之近卫部队左右虎臣:

“王若曰:师克,丕显文武,膺受大令,匍有四方,则唯乃先祖考有爵于周邦,干害王身,作爪牙。王曰:克,余唯巠乃先祖考克素令臣先王,昔余既令汝,今余隹申京乃令,令汝更乃祖考,韭井丮司左右虎臣……”

显然,这里的师克及其先祖都是负责护卫周王宫的官员,《师酉簋》(《集成》04288)中记载周王亦命师酉集成祖业,管理虎臣,西门夷、京夷、秦夷、泉夷、廾身夷等,应当也是继承了家族拱卫王室的职能。

其五,“师某”也是教育贵族子弟的官员。《辅师嫠簋》(《集成》04286)中记载:

“……王曰:师又,在先王小学,汝敏可使,既令汝更乃祖考司,今余唯申京乃令,令汝司乃祖旧官小辅、鼓钟……”

可见此铭中所提的师又就是教育贵族子弟声乐的官员,则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可兼具军事征伐、管理王室私业与教育贵族子弟等诸般功能。可见,“师某”或“师某父”的职能很广。 张亚初、刘雨,徐宗元的观点是正确的。许倬云认为“师”的职能涉及军事、行政、教育等方面的结论也是合理的。

二、“师氏”

根据金文材料中“师氏”的执掌、功能可分为三类。

其一,在西周的对外战争中,“师氏”是出征参战的主要参与者,是统兵将官,出则攘外,入则安内,还需要负责管理地方军务。例如《戈冬簋》(《集成》04322)记载:

“唯六月初吉乙酉,在堂次,戎伐,戈冬率有司、师氏奔追袭戎于周或林,搏戎胡,朕文母竞敏戶耳乃行,休宕厥,永袭厥身,卑克厥敌,获首百,执讯二夫,俘戎兵:盾、矛、戈、弓、箙、矢、裨、冑,凡百又卅又五款,捋戎俘人百又十又四人,卒搏,無尤于戈冬身……”

“师氏”参加了对戎胡的战争,并且取胜,斩首、获战利品、俘虏良多,为此次作战做出了很大贡献。

《师員簋》(《集成》04283)记载:

“隹(唯)二月初吉戊寅,王才(在)周师司(司)马宮,各大室,即立(位),司(司)马丼(邢)白(伯)彔見右(佑)师員入門,立中廷,王乎(呼)內史吳冊令(命)师員曰:先王既令女,今余唯東田(申)先王令,令女(汝)官司(司)邑人、师氏……”

杨宽认为,“师”(或“师氏”)是当时统率“”的军官,而“邑人”当为官名,是乡邑的长官,是受“师氏”所领导的下属。则“师氏”是师旅的长官,同时又是乡邑的长官,因为当时的师旅即抽点京师近郊乡邑公民编制而成。”张亚初、刘雨也是这样的看法,同理,卿大夫采邑的军队武装也有这样的特点,如《国语·晋语》亦云:“大国之卿,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其文以军队组织来划定土地单位,同样是“寓兵于农”传统的体现,则“师氏”还身兼地方军军官的职务。何景城则认为“邑人师氏”与“成周师氏”一样不可断读,邑人指代国人,“邑人师氏”可能就是西六师。杨宽、张亚初和刘雨观点的描述更为全面可取;

其二,“師氏”和虎臣等共同担负着捍卫王室安全的任务。《毛公鼎》(《集成》02841)记载:

“父厂音,巳曰及茲卿事寮、大史寮于父即尹。命汝韭井丮司公族,与参有司、小子、师氏、虎臣,与朕褻事,以乃族捍吾王身……”

铭文说明了保卫周王的职责都由谁来承担,其中就包括“师氏”。

《尚书·顾命》记载成王“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师氏、虎臣、百尹、御事。”等人,来辅助政治经验尚不足的康王。孔疏云:“师氏帅其属守王之门,重其所掌,故与虎臣并于百尹之上。”郭沫若认为“师氏之见于彝铭者乃武职,在王之侧近。是则“师氏”之名盖取诸师戍也”,其对“师氏”的描述主要集中在执掌武力,是周王的近臣、主要职能是戍卫,这便组成了“师氏”作为戍卫周王室的职官的主要特征;

其三,“师氏”是参与教育贵族子弟的主要人物。《令鼎》(《集成》02803)记载:

“王大藉农于棋田,觞。王射,有司众师氏、小子会射……”

王在举行完藉田礼后演习射箭,陪同的“师氏”等也一起习射。可见,从金文材料看来,“师氏”的职能也是丰富多样的,但基本都是从其军事职能方面演化出来的。

三、“大师”

“大师”也可称为“太师。”从西周青铜器金文材料看关于“大师”的记载,在金文材料中仅见于共王(恭王)以后,张亚初、刘雨据此认为这种官职不会出现在共王之前,同时认为《史记》所讲的商末太师,少师抱乐奔周更可能只是传闻,还将“大师”分为“伯大师”、“仲大师”的,对于其是否代表正副职,张,刘二位学者持保留意见,但认为这也代表着“大师”之职分为两人。现存的金文材料中,第一次有明确册命的材料确是共王时期的师才丮鼎,此铭云:

“唯王八祀正月,辰在丁卯,王曰:“师才丮,汝克賮乃身,臣朕皇考穆王,用乃孔德逊纯,乃用心引正乃辟安德,惟余小子肇淑先王德,赐女汝)玄袞黹纯、赤巿、朱巿黃、銮旅、大师金膺、攸勒,用型乃圣祖考,鄰明令辟前王,事余一人。”才丮拜旨頁首,休伯大师尸月谌,才丮臣皇辟天子,亦弗忘公上父胡德,才丮蔑厤甘伯大师,丕自诈。小子夙夕尃由先祖烈德,用臣皇辟,伯亦克款由先祖蟲土孙子,一湛皇辟懿德,用保王身。才丮敢釐王,俾天子万年,衣韋伯大师武,臣保天子,用厥烈祖介德。才丮敢对王休,用绥作公上父尊,于朕考庸虢季易父秩宗。”

此铭中出现的众多赏赐物中,王治国在《金文所见西周王朝官制研究》中认为其中玄衮黹纯,以及大师金膺是值得特别注意的,大师金膺是直接证明“大师”身份的象征,而玄衮黹纯属于玄衮衣的一种,而玄衮衣则是衣中最高等级的命服,那么从西周金文材料中我们能够看到,《师才鼎》(《集成》04323),《毛公鼎》(《集成》02841)等都出现过赏赐金膺的内容。至于册命的内容,裘锡圭解释说才丮是受了“伯大师”的推荐继承或接替了”伯大师“的职务,至少是一部分职务,那么至少“大师”就不应当是自他而设立的。而陆璐在《周代“大师”职官解》中,通过更多的对甲骨卜辞的解读,认为商代出现“大师”是有可能的。连劭名援引两条甲骨文资料,其一“丙午卜,壳,贞呼师往见有师。王占曰:唯老唯人害。遘若兹卜,唯其匄。二旬有八日象,壬口师夕死冥。”其二“王占曰:唯老唯人害。遘[若]兹卜,唯其匄。”也认为此处的师是官名。

关于“大师”的执掌,学术界的意见大致分为如下三类。

其一,《师询簋》(《集成》04342)中载“妥立余小子载乃事” 师询作为一个安定周王室的股肱之臣应当是身为“大师”的,《毛公鼎》(《集成》02841)载“命女我邦我家内外”亦是此意,又例在对《柞钟》(《集成》00136)载“仲大师右柞”讨论中,郭沫若指出:“‘仲大师右柞乃周王召见柞,而仲大师为之右。”叶达雄认为:“右者,就是引导的人。”杨宽则认为:“‘右是负责引导受命者入中门,立中廷,北向而接受册命的槟者。”总体来说,“大师”的行政地位很高,大量参与到了西周的各类重要的政治活动中,并且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其二,杨宽认为西周初太保和太师的官职,都负有对太子和年少国君教养监护的职责,也具有辅佐国君掌握政权的责任。李学勤也认为“大师”在教学与行政方面的地位要高于“师氏”。二位学者都同意“大师”兼有行政与教育的职能。

其三,杨树达认为“大师”的执掌正如《周礼》中记载的身为乐官的“大师”相同。西周时期,鼓乐与军事行动,祭祀礼仪都是密切相关的,虽然《史记》对商朝“大师”抱乐奔周的记载值得商榷,然而《左传》中记载的春秋时代晋国的“大师”师旷,作为乐官,并且深受晋侯的信任,国事也常与之讨论。可见杨树达的观点虽不十分准确和全面,但是西周时期的“大师”具有乐官的职能还是可备一说。

四 西周“师”类职官执掌的共性与各自的特点

涉及到对“师”类职官执掌的讨论,徐宗元在《金文中所见官名考》中提出金文中有关于“师氏”和“师”的材料也有类似《周礼》所记述的军事职能,但也不完全相同,认为“师”有四种执掌:

其一为“师尹”,又称为“太师”,作为周王之师,两人任之分设左右,或一人任之,并且不常设,由重臣当任;

其二为“师保”之“师”,掌教国子,及贵族子弟,管理礼仪之事;

其三为“师戍”之“师”,出则掌征伐边界,入则侍王左右;

其四为乐师,执掌基本符合《周禮》中的记载。

张亚初、刘雨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将这些金文材料做了分析后归类了“师”的七个执掌:

其一为军队统帅,从王命征,参加作战;

其二为王室的戍卫部队的长官;

其三为周王出入王命,巡视地方,在赏赐,册命的典礼中作傧右;

其四为王之司寇与司士;

其五为周王管理王室产业和王家事务;

其六为王掌管旗帜。

其七为王作教育宗室之事。

三位先生的两部作品都对“师”类职官总体的执掌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我们通过对“师某”或“师某父”、“师氏”和“大师”担任职务的论述,不难发现他们共同的职能:

其一是掌管国家军事大权,参与管理西周王朝的政治生活;

其二是出则为战,入则为戍;

其三是掌管教育贵族子弟习礼、射箭、音乐、驾车等与军事相关的课程。

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都与军事职能密切联系,可见西周时期的“师”类职官主要职掌的是军事及其相关事务。

前文总结到“师某父”与“师某”的执掌甚多,除了与军事相关的职能外,还兼有管理王家事务,以及为王管理马政的任务。然而金文中不乏用“师”来代替“大师”的称呼,“师某父”与“师某”承担的执掌也应当也并不完全仅限于他们自身。除此之外,可以看出虽然“师某父”与“师某”相较“大师”地位略低,却可以参与到周王室私家的工作中来,与周王的关系应当也更加紧密。

“师氏”的职能在“师”类职官之中似乎并无特别之处,然而从前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师氏”在其出现的各种场合中更多的是作为参与其中的一份子而并非是管理这些活动的人。在战争中“师氏”可以统领一部分兵力独立作战,但是必须受到战场主将的指挥。“师氏”戍守周王室,与王室贵族子弟一并参加学习活动也说明“师氏”是具有相当的政治地位的,然而应当并不比“师某父”与“师某”更高,也应当需要接受“大师”的管理。

关于“大师”的执掌,除了前面我们提出的基本与军事相关执掌外,研究西周官制的诸家基本认同“大师”是“师某”、“师某父”或“师氏”的长官,是“师”类职官中级别最高的官,地位超然。大师能够参与西周重大政治决策的制定,许多时候更是决定西周政治走向的人物,这是“师某”、“师某父”或“师氏”所不能企及的高度。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我的导师许宏与严志斌老师的悉心指导,在此我向他们致以最诚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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