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开茶盐酒法改革研究

2019-10-21 05:42骆忠军
西部论丛 2019年25期
关键词:改革

骆忠军

摘 要:赵开是南宋初年著名的理财家,曾经总领四川的地方财计。他通过改革茶盐酒法增加了财政收入,使川陕地区的经济在战后得到恢复和发展,解决了四川防区高额的军事需求供给。他对专卖法的改革虽然有其历史的局限性,但在南宋初期四川地区的稳定性和经济发展方面仍有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赵开;茶盐酒法;改革

赵开,字应祥,元符三年(1100年)进士,多与四方人士结交,有通变救弊之志。宣和年间调至成都路转运判官;建炎二年(1128年)主管川陕茶马;建炎三年(1129年)十月兼任宣抚司随军转运使,总领四川地方财政;绍兴五年(1135年)十一月,改任四川都转运使,仍兼任总领四川财赋;绍兴七年(1137年)赵开与宣抚副使吴价及安抚制置大使席益等人意见分歧,被调回京师;绍兴十一年(1141年)赵开病逝。赵开总领四川财计近十年,在此期间他在不增加地税和户税的情况下确保了川陕防区十万大军的军需供应,稳定了南宋朝廷的半壁江山,赵开的拢财之举,理财之效,值得进行深入研究。

一、赵开茶盐酒法改革的社会背景

南宋初期,宋朝的领土除最南的两广、西部的川蜀等地外,大部分地区斗深受北宋末期宋金交战的迫害。不但黄河、淮河流域广大地区遭受破坏,就连长江中下游的湖北、江东西、两浙及福建等地也曾被金兵烧杀抢掠,或受到战乱的较大冲击。时人庄绰对当时的惨景有这样的描述:“建炎元年秋,余自穰下由许昌以趋宋城。几千里无复鸡犬,井皆积尸,莫可饮;佛寺俱空,塑像尽破胸背以取心腹中物;殡无完柩,大逵已蔽于蓬蒿,菽粟梨棗,亦无人采刈”。[1]这段话充分反映了南宋初期全国广大地区受战争影响而变得破败不堪的景象。

赵开身为四川人,熟悉四川情况,又能理财。早在建炎二年(1128年),赵开便任成都府转运判官,提举川陕茶马事,大更茶法,使茶税显著增加。因而张浚宣抚四川时,赵开最终脱颖而出,总领四川财政。

二、赵开茶盐酒法改革的内容

(一)茶法改革

自唐代征茶税以来,国家便在茶利中获得大量的财富。北宋在建国之初就在工商业领域推行禁榷制度,其实施范围在东南各地及北方、西北广大地区。

财政匮乏,边防吃紧,是促使宋政府改变四川茶法的原因。宋代蜀地榷茶起因于宋神宗用兵熙河。《宋史·食货志》记载:“熙宁七年,始遣三司勾当公事李祀入蜀经画买茶”。[2]《宋史·食货志》又说川茶“旧无榷禁,熙宁间,始置提举司,收岁课三十万”。[3]四川地区产茶缺马,宋朝为了解决战马来源和筹集军费,便在四川榷茶,运蜀茶至熙、河地区以茶易马,行茶马法,于成都设都大提举茶马司主其政,在蜀地产茶地区州县设买茶场,全部收买茶叶,由官府组织人力将茶叶搬运至熙、秦等地卖茶场和买马场,或召商人在官场买茶,产茶州县发给长引,每引按茶价征收十分之一的引税,免除过税,运至熙、秦地区的卖茶场和买马场。然后买茶场和买马场用这些茶叶与少数民族交换战马,或卖给少数民族,以茶利作边防经费。这样既解决了宋朝的战马来源,又为熙、河边防区提供了一笔经费。四川榷茶是为了以茶换马,或为筹集军费,形成特有的茶马法,但也带来了不少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茶课的大量增加,人民负担逐渐加重,“蜀人以为病”。[4]建炎初赵开为成都漕司,上言榷茶买马五害,成为赵开变茶法的直接的原因。

赵开对茶法做了一些改变:其一,废除旧法所行的官买官卖的茶叶专卖制度,实行通商制度。其二,大力推行茶引。参照蔡京政和二年的茶法的规定,政府发行茶引,商人纳钱买引,持引与茶户直接交易。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必须通过官府控制的茶市,茶引与茶必须相随。茶引的价钱,定为春天每一斤是七十钱,夏天是五十钱,一般情况下,无论春夏,每斤为六十五钱。过去所要缴纳的市例钱、头子钱依然要缴,其中市例钱三百文。在运输及贸易过程中,每斤茶还要收一钱的过税,住税一钱半。以上都是定额,不得随意增加。其三,加强对茶户管理,实行保甲制度。每十户或十五户茶户为一保,并且登记造册,茶户之间相互查察私下交易行为。其四,政府只起到管理和监察的作用,只负责验引、秤茶、封记、发放等环节,不干预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

赵开茶法的核心就是“交易者必由市,引与茶必相随”。官府负责印卖茶引,在合同场内设置买引所,规定商人到合同场买引所纳钱买引,并凭引与茶户在合同场中自相交易,合同場监官负责检验茶引,称量茶重,题封商人茶货,最后批引放行。据此可见,商人贩茶之前必须经过买引、买茶、验引、封记、批引、放行等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求始终引茶随行,无引者不能贩茶,贩茶者必须持有茶引作为贩运凭证。茶户也只能将茶叶卖给持引者。商人凭引买茶,茶户认引卖茶。对官府而言,茶引是一种凭证,使商人贩运茶叶处在官府的控制之下,有证可察。由此可见,茶引是政府实施茶法过程中特殊而有效的关键。

(二)盐法改革

盐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禁榷商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其是日常饮食主要调味品,日常生活的重要消费品,民不可一日无盐。“十口之家,十人食盐,百口之家, 百人食盐”。[5]这样就造成消费需求大,需求弹性小的特性,很容易造成垄断。盐是一种蕴藏在地下、内陆盐湖和海洋中的矿产,具有天然垄断性,国家容易对其供给地区和生产活动进行控制,对其进行垄断经营的成本小,收益大。

宋代的盐政可以大致概括为:“宋自削平诸国,天下盐利皆归县官,官鬻、通商,随州县所宜,然亦变革不常,而尤重私贩之禁”。[6]但由于盐的种类和盐的产地不同,此也不能完全概括宋代盐政的全貌。宋代的盐政,戴裔煊先生认为主要有:民制(或官制)官收官运官销;民制(或官制)官收商运商销;民制官收官运商销;民制商收商运商销等四类。其中,第一类是,盐生产、经营以至消费的全过程,全都由政府管理,视为官府专卖。第二、三两类,制出之盐,全部都由政府收买,再转卖给商人,因此可称为官府间接专卖。第四类则完全不同于前三项,从生产到消费,都归商民自主经营,政府不加以干预,此种可称为自由贸易制。[7]

为了更好对私井加以管理,减少贩卖私盐行为,改变官井经营不善的情况,绍兴二年(1132 年),赵开革新盐法。关于赵开盐法,《宋史·赵开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建炎以来朝野杂记》都有类似的记载:

其法实视大观东南、东北盐钞条约,置合同场盐市,与茶法大抵相类。盐引每一斤纳钱二十五,土产税及增添等共纳九钱四分,所过每斤征钱七分,住征一钱五分,若以钱引折纳,别输称提勘合钱共六十。[8]

具体做法:由政府设置盐市,商人入市按量凭领盐引,每斤纳钱二十五,过税一钱七分,住税一钱半。每引再纳提勘合钱六十文。井户“但如额煮盐,赴官输土产税”,[9]土产税、增添钱约九钱四分。根据“与茶法大抵相类”,此盐法可以诠释成,官府印制盐引,在合同场内设置买引所,规定商人到合同场买引所纳钱买引,并凭引与井户在合同场中的盐市自相交易,商人与井户交易完毕后,合同场监官要检验盐引,称量盐重,题封商人盐货,最后批引放行。商人买盐也经历了一个买引、买盐、验引、封记、批引、放行的过程。

变法初期,人多有怨骂,要求停罢,但由于张浚的支持,新盐法得以实行。由于是在官府的有效监督管理下进行,盐商与井户也一律在官办合同场内交易,有效的减轻了无税私盐的泛滥,因此税率虽然不加,但盐课的收入则大大增加。

(三)酒法改革

建炎三年(1129 年)赵开改革酒法,实行隔槽酒法,先罢公使卖供给酒,即旧扑买坊场所置隔槽,设官主之,曲与酿具官悉自买,听酿户各以米赴官场自酿,凡一石米输三千,并头子杂用等二十二。其酿之多寡,惟钱是视,不限数也。明年,遂遍四路行其法。[10]

首先在成都府路推行,尔后推广至四川全境,其具体方法是:废去原来的国家专卖,改由官方管理槽酿酒坊,由政府提供工具,听由酿户各以米交官设坊场自行酒酿。每一石米,输纳三千钱,以及头子杂用钱二十二文,酿多酿少,并无限额,只问是否依照规定交纳租金。在宋代官营酒业中,贪污谋私,经营腐败,收益低微是一直都存在的问题,这一方面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又对民间造成危害,当官酒因为质量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滞销时,往往利用行政手段对民间实行强制性科配,加大地方的压力。由于隔槽酒法的管理简单,官方只需要利用旧有的设备,而不用追加生产投资,不需要提供原料和人手,因而能够节约一大笔开支。它的特点就在于把官府和扑户所垄断的酿酒业扩大为任何人只要纳浅就可以在官方的组织下,利用官酒务的隔槽等设备进行酿卖的酿酒业。实行无限制的民营,对酒业的发展是有利的,但与封建国家的利益又是相违背的,赵开改革酒法的目的是在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打击民营酒业的偷税漏税,由于官方控制重点在生产领域,将生产税和流转税合二为一,在酒税征收上是卓有成就的。

由于战争的对四川经济生产的摧残,四川的酒业发展逐渐萎缩,为供应军需赵开采取强制生产的手段,以绍兴五年(1135 年)为界,之前实行的是自由酿卖的隔酿法,之后则是強制酿卖的隔酿法,由于百姓不堪其苦,隔酿法被压缩直至废止。隔酿法的作业用在于解决了四川地区财政的一时之需,为朝廷在短时间内大幅度的增加了酒业的税收,但隔酿法也对四川酒业经营的发展起了阻碍作用,妨碍了以后酒税的正常征收,不符合统治者的长远利益,赵开也承认自己“惟不恤怨詈,断而敢行,庶可救一时之急,舍是无策矣。”

三、赵开茶盐酒法改革的影响

赵开理财是以“恤民”为根本出发点的,李焘在其为赵开所写的墓志铭中称其为:“公于财利事固辨析秋毫,然必以恤民为本。” 赵开的措施能够起到显著的作用不可忽视的优势是当时的四川民犹有余力加上四川资源丰富,虽然赵开的革新没有直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但也未给百姓增加太大的负担,“民不加赋,军用自足,裕如也”。同时,赵开的举措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后继者在执行这些举措的过程里,虽然对当时社会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但这些不能完全归咎于赵开的责任。

南宋初期赵开在四川财政匮乏的情况下总领四川财赋,支持抗金的军事需求,通过革新茶,盐,酒等办法,在不提高地税和户税,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使四川财政收入转亏为盈,连年增长,超过北宋末年一倍以上,年收入达三千余万缗,保证了川陕防线的军需供应,使南宋军队能够拒金军于蜀口之外,对保住赵宋的半壁河山是功不可没的,其理财之道也是值得后世借鉴。

参考文献

[1] 庄绰(季裕):《鸡肋编》卷上。

[2] 《宋史》卷一百八十四《食货下》,第4497页。

[3] 《宋史》卷一百八十四《食货下》,第4510页。

[4] 《朝野杂记卷·甲集》卷四十,蜀茶条,第300页。

[5] 颜昌峣:《管子校释》,《国蓄篇》,第538页,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版。

[6] 《宋史》卷一百八十一《食货志下》,第 4413 页。

[7] 戴裔煊:《宋代钞盐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81年3月。

[8]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赵开传》,第11598页。

[9] 《朝野杂记·甲集》卷十四,蜀盐条,第299页。

[10]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赵开传》,第115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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