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阿拉伯国家的婚姻法

2019-10-21 04:19飞萨崔聪聪
大东方 2019年3期
关键词:婚姻法阿拉伯婚姻

飞萨 崔聪聪

摘 要:区域经济的发展带来社会生活与婚姻模式的改变,原有的以伊斯兰教法为基础的阿拉伯国家婚姻法开始不再适应阿拉伯国家人口结构的变化。本文将深入研究与分析阿拉伯国家的婚姻法制度,梳理阿拉伯国家婚姻制度规定的结婚要件、结婚形式、禁止结婚的规定、离婚条件等内容研究,结合阿拉伯国家婚姻观的变化,以此论证阿拉伯国家婚姻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冲突,为阿拉伯国家婚姻变革提出展望。

关键词:阿拉伯婚姻法;改革

一、研究背景

阿拉伯国家现代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重要的社会结构变革,随之变化的阿拉伯国家人口结构与生活方式开始影响其社会的婚姻观和婚姻法现状。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越来越多的阿拉伯国家人口生活在现代城镇之中,并且远离农耕生活开始介入到工业与服务业的发展,女性地位开始提升,结婚年龄也逐渐提升。再加之传统伊斯兰教法正在受到西方法律文化的冲击和挑战。近代以来,传统伊斯兰教法收到了西方法律文化的冲击和挑战,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传统的伊斯兰教法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法律与气候、土壤、贸易、人口、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法律的移植或者变革必须要植根于本土的风俗与社会生活才能够成活。西方社会的对伊斯兰教的冲击力量巨大,如果没有对其进行有益的融合,那么就会对阿拉伯国家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二、阿拉伯国家婚姻法制度概况

婚姻,是构成家庭的基本形式阿拉伯国家婚姻法是一种包含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礼仪秩序的综合社会规范,包含着阿拉伯国家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主要内容包括婚姻(即婚姻形式,法律效力,婚姻关系);离婚(离婚方式,法律效力,协议离婚);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待婚姻期(即IDA);订婚(即maohia);离婚;合法子女和非法兒童;妻子赡养费;子女监护权和其他相关法规。

1、结婚的基本条件

(1)婚姻要件

根据阿拉伯国家的《穆斯林婚姻法》第六条规定,对结婚要件进行以下规定:结婚双方都属于并信奉穆斯林信仰或宗教;各婚约方应就年龄、精神能力和其他事项订立结婚契约;当事人有任何违反婚姻有关伊斯兰法中的内容的禁止结婚;当事人了解合同的性质,应当自愿同意结婚;婚姻由根据本法的规定被任命为婚姻官的人宣布生效;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登记结婚。

(2)年龄限制

但在不满21周岁的女性或未满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不是鳏夫或寡妇)。在年龄限制的方面,比传统的穆斯林习俗所认为的男子达到12岁,女子达到9岁即为成年人,成年人便可结婚的标准晚了许多,这也就抑制了早婚现象的产生,对成年人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要的作用。

2、聘礼制度

聘礼分为明确商定的聘礼和未明确商定的聘礼两种。前者指婚约中明确约定数额和赠予方式的彩礼,根据男方的经济条件确定其彩礼数额。后者指在婚约中没有明确规定数额的彩礼,其数额依当地风俗习惯而定,一般不能低于新娘的同家族女性出嫁时所得聘礼的数额。聘礼也可以进行减免,正如婚姻法对丈夫的权利义务中规定,如果女方可以不要聘礼,那么男方应给予支持。

3、证婚制度

订立婚约时,至少须要两位男性穆斯林或一位男性穆斯林和两位女性穆斯林在场作为证婚人,证婚人应是成年穆斯林且具有良好品行者。为了得到社会的承认,在仪式中证婚人当众宣布男女两人结成夫妻,从而领取结婚证书,正式缔结婚姻关系。这是形成婚姻关系的前提,体现了婚姻的独立自主性和双方自愿性。

4、夫妻的权利与义务

阿拉伯国家婚姻法所规定的女方权利包括享受合理的聘礼;男方完全承担妻子的费用;妇女应该得到丈夫的善待;有权享受正常的性生活。其男方权利与义务基本与女方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5、一夫多妻制

阿拉伯国家曾有或现存的一夫多妻制一直是婚姻改革进程中,与现代婚姻制度相互矛盾有待协调的冲突,需要结合各国国情进行解决的问题。事实上,我们从传统的阿拉伯国家婚姻法发展历史中来看,伊斯兰的一夫多妻制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所实现的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并非是伊斯兰教法所提倡或允许的。

6、离婚规定

阿拉伯国家婚姻法不支持随意离婚,夫妻双方在遭遇婚姻危机的时候,对于婚姻是否能够继续下去的选择才是双方应该解决的问题。对于离婚条款,结合现代生活变化的条件,各阿拉伯国家对离婚法的规定也做了一些相应的变革。例如,突尼斯、摩洛哥等一些国家规定允许妻子以婚前不了解丈夫患有性病、丈夫不履行对妻子的义务等理由结束婚姻关系。

三、阿拉伯国家婚姻法变革的展望

1、女性角色的重新界定

在阿拉伯社会,妇女的地位主要是由她们作为母亲和妻子的角色定义的。然而,越来越多的阿拉伯妇女是单身,迫使她们的社会努力争取一个“新”女性的地位。成功的职业女性更有可能摆脱传统的刻板印象,找到超越母女角色的自我实现机会。传统的婚姻法将妇女至于次要地位与现代社会女性地位的提升产生冲突,因此婚姻法变革应妇女女性更为独立和自由的空间。

2、伊斯兰传统教法与现代化浪潮的协调

家庭法作为伊斯兰法的核心和主要部分,当伊斯兰教法的绝大多数法律被西方法典取代时,实际上阿拉伯婚姻家庭法是支持伊斯兰法的改革和复兴的。另一方面,现代和当代的改革致力于保护和改善妇女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的改革不仅涉及到传统的本质的延伸,而且涉及到法律文化的更新。这也取决于法律本身的内在机制活力。

3、现代婚姻登记制度的发展

从阿拉伯国家《婚姻法》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婚姻官员的产生、婚姻登记制度的存在是伊斯兰社会现代婚姻发展的积极表现。阿拉伯国家现代婚姻法为了伊斯兰教家庭生活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也通过现代婚姻制度,从而进一步促进实现男女地位平等,从而促进民族团结,强大宗教队伍。

四、结论与展望

随着各国加入全球经济市场,经济建设步伐不断扩大,西方社会中的人和事物越来越多地成为伊斯兰社会的范畴。了解阿拉伯国家的婚姻家庭法律规定以及婚姻家庭观,有助于更好的与阿拉伯国家的人们以及相关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了解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国家相关的婚姻法制度,有利于阿拉伯国家的人们理解与感受区别于传统阿拉伯婚姻的现代婚姻生活。越来越频繁的交流让不同国家、不同宗教、不同文化的人们走在一起,这些差异的影响越来越小,但家庭生活的幸福与安适是所有社会人不变的追求。

作者简介:

飞萨(MOHAMMED FISAL AHMED AL-NADARY)(1988-03),男,阿拉伯人,也门,硕士,研究方向:法律

(作者单位:北京邮电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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