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档案利用与隐私权保护探讨

2019-10-21 10:33董刘玉
科学与财富 2019年15期
关键词:利用

董刘玉

摘 要:随着当前社会发展,网络已经逐步在各个行业领域中得到普及与应用。利用网络,能够实现档案信息的共享,对于档案信息的获取更加便利,作为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应尽可能地确保不动产档案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因此,如何处理好不动产档案利用和隐私权保护是当前发展下需要注重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对目前不动产档案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提高不动产档案利用率,有效保护隐私权的措施。

关键词:不动产档案;利用;隐私权保护

1、现阶段社会对不动产档案的利用需求

不动产档案是能够合法证明权利人与房产之间权利关系的直接有效的原始凭证。随着当前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屋已经作为商品,并在社会中越来越体现出自身所具备的价值。由此,所有涉及到房产的经济行为和法律行为,例如房产交易、租赁、抵押、拆迁、继承、离婚分割财产等日益增多,为了能够保障在此过程中的安全利益,相关不动产管理部门必须要对不动产档案进行利用。

2、正确处理不动产档案利用与隐私权保护之间的矛盾关系

不动产档案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让人们群众都能进行广泛地使用,但在利用的过程中,势必会涉及到隐私权保护的问题,为了能够最大程度发挥出不动产档案的利用价值,并且不会损害到隐私与利益,相关部门必须要对此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进行处理。

2.1充分掌握不动产权属等级制度

现阶段,我国所应用的不动产登记方法所具备的主要特点是强制性的、公信力较强等。而对于不动产信息登记的管理方式不能够仅仅依靠行政,不动产登记既是公民的一项义务,同时也是一种责任,必须要面向社会进行公开。

2.2在合理范围内应用不动产档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不动产档案的利用需求越来越大。不是所有的不动产档案信息都能够公开进行使用,在一点档案的管理部门需要加强重视。例如,有部门不动产档案中的信息数据与国家的安全、军事机密相关,则不能向社会公开,而如果房产正在进行开发销售,相关的房产档案就可以公开,只要是有需求的民众都能够进行查阅。若个人的不动产档案需要公开利用时,必须要取得个人的允许,否则不能够公开利用。在一般情况下,不动产档案中所记录的姓名、住址等信息等属于个人隐私,在没有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不得进行公开开放。只有将房产档案利用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即使在合理的范围内,有关部门也需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不能随意利用,这样才能够在保护隐私的情况,最大程度的利用房产档案。

2.3充分研究档案的利用 避免发生隐私冲突

如果不动产档案的隐私影响到了公共利益,在进行法律判决时,也会偏向公共利益,这不仅公众需求,同时对隐私权主体而言,也有长远的利益。对此,针对不动产档案进行研究的人员必须要针对档案的社会需求来展开研究工作,并依据社会的需求情况,将房产档案进行划分,并在指定的地方进行公开,这样不仅利于对不动产档案的整理与建设,同时,对不动产档案市场的进一步开发也有着积极的作用,能够有效促进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

3、不动产档案管理和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3.1档案分类不详细,检索体系不完善

目前,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迅速,以及相关机构对不动产档案管理的重视,大部分都实现了信息化的不动产档案管理。但是不动产档案的数量日益增加,不动产管理部分在进行分类整理时存在着不规范的问题,而且不动产档案的检索设置也不够完善。导致多数用户在进行需求档案的查询时花费大量的时间。

3.2不动产档案没有完全开放,无法充分利用

目前,我国的不动产档案由国家相关机构进行管理,只有部分房产档案向群众开放,所以,群众能够进行了解的不动产档案信息少之又少。对于一些长时间产权不清的房屋来说,无人认领,也没有发证,对城市的改建造成了不良影响。

4、解决不动产档案利用与隐私权保护问题的措施

4.1完善不动产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当今社会是依法治国的社会,若想能够充分发挥出不动产档案的效能,做好对不动产档案隐私的保护工作,就必须要从相关的法律法规着手。通过不断改进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运用法律的手段來保护不动产档案隐私权。需要在不动产档案保存、管理、利用、传递、检阅等各个环节中都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依、依法办事,规范相关流程和手续,以此来确保不动产档案管理过程中公民的隐私权得到真正的保护。

4.2注重在不动产档案查询环节保护产权人的权益

获取并利用不动产档案信息最主要的方式就是进行对不动产档案的查询。当前社会的发展下,二手房市场、房屋贷款等业务在不断地扩大,需要利用到不动产档案的单位与企业也日益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更加重视其对不动产档案的隐私保护,保障产权人自身的权益。在相关人员要查询不动产档案之前要做好有关查询人相关信息的记录和核查,保护查询人的身份信息、住址信息等。另一方面,还需要特别注重,在进行查询不动产档案信息之前,需要对查询人员进行权利以及目的方面的严格审核,以此来有效避免由于无关人士的查询而导致相关产权人档案信息隐私的泄漏。在进行不动产档案的查询过程中,一旦查询用户出现违法操作,或是不合理地公开了产权人的隐私信息时,必须要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以此来确保不动产档案的产权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4.3强化不动产档案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要想有效加强对不动产档案信息的管理水平,凡是档案管理人员,或是与不动产档案及相关信息有接触的人员,必须要对其不断强化专业素养和知识水平,极大程度上有助于对产权人隐私权的保护。同时,由于不动产档案信息的数据比较庞大复杂,而且种类繁多,需要专业素质于道德水平较高的人员进行管理工作。参与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要经过相关的专业技能的学习与培训才能够上岗工作。此外,还应该规范并完善不动产档案的管理制度,要注重不动产档案管理人员职业道德的培养,通过相关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和约束管理人员的行为,避免以权谋私的行为出现,通过强化人力管理来确保产权人的隐私得到有效保护。

4.4加强不动产档案的安全保护

当前社会已经逐步发展为信息化的时代,对于不动产档案的管理也已经实现了信息化的管理。不动产档案资料从过去传统式的纸质资料管理逐渐转变成了电子档案资料的管理模式,在这方面有效提高了对不动产档案管理及利用的效率,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信息安全保护的压力。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产权人的个人隐私与利益,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不断进行系统平台的管理升级、定期清理查杀病毒,保护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并通过建立防火墙系统,以及其他的一些保证网络安全措施,来阻止不法分子通过信息安全渠道来侵犯产权人的隐私。此外,还需要做好对于不动产档案信息的备份管理工作,有效避免不动产档案出现丢失的情况。

5、结束语

社会在不断地进步,公众对于法律意识以及公民隐私权的意识在不断地增强。当前发展下,利用不动产档案信息,必然会与个人隐私权益之间发生一定程度的冲突,对此,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具体的分析,正确处理好不动产档案利用与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关系,既能够满足当前社会公众对不动产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又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地操作,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保护房产权利人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促进不动产档案利用工作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牛思哲.浅谈现代社会发达网络情况下房产档案中的隐私权保护[J].中外企业家,2019(02):122.

[2]卢道锦.信息化背景下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探究[J].办公室业务,2018(20):130-131.

[3]沈银娇.互联网背景下如何处理房地产档案信息利用与产权人隐私权保护的关系问题[J].兰台内外,2018(02):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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