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遗嘱”

2019-11-13 10:28张应明
锋绘 2019年10期
关键词:遗嘱

张应明

摘 要: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对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和身后事务依法进行处分的单方民事行为,是遗嘱人死亡时开始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

关键词:遗嘱人;单方民事行为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对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和身后事务依法进行处分的单方民事行为,是遗嘱人死亡时开始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设立遗嘱的人为遗嘱人,依照遗嘱取得遗产继承权的人称为遗嘱继承人,依照遗嘱取得遗产受赠权的人为受遗赠人。

遗嘱人可以立遗嘱将其个人的财产指定其法定继承人当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其个人财产遗赠其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遗嘱继承人可以放弃遗嘱继承权,受遗赠人也可以放棄受遗赠权。

1 遗嘱的法律特征

(1)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遗嘱人生前设立、变更、撤销遗嘱,只须单方作出意思表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即可产生民事法律后果。

(2)遗嘱是遗嘱人亲历亲为的民事行为,不得由他人代理,遗嘱人设立、变更、撤销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的法定监护人不得代理被监护人设立、变更或撤销遗嘱。

(3)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开始生效的民事法律文书

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遗嘱人死亡之前遗嘱继承人只有继承期待权,当遗嘱人死亡之后,遗嘱继承人才具有继承既得权。在遗嘱生效前遗嘱人有权对其所立的遗嘱进行修改或撤销。

(4)遗嘱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为了防止伪造或篡改遗嘱,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法定形式。

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申请公证机构对其设立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是证明力最强、证据效力最高的一种遗嘱形式。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自己亲自书写的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自己亲自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遗嘱人对自书遗嘱进行修改或撤销,也应当由其本人亲自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述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遗嘱人不能书写或书写有困难,可请他人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见证人、遗嘱人、代书人签名。如果遗嘱人不能签名,可以按指印代替签名,不能由他人代为签名。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的口述,经录音设备进行意思表示而设立的遗嘱。在制作录音遗嘱的现场应当有两个以上证明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设立口头遗嘱现场应当有两名以上证明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其它形式设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里的“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其它意外事故、军事行动等危及遗嘱人生命的情况。

2 遗嘱见证人

关于遗嘱见证人,我国继承法第十八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遗嘱见证人:

①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

3 遗嘱的适用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产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执行。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仍按法定继承执行。

第一、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权涉及的遗产;第二、遗嘱继承人依法丧失遗嘱继承权涉及的遗产;第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而涉及的遗产;第四、遗嘱内容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第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如果遗嘱人生前的行为和遗嘱内容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财产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设立数份遗嘱,且遗嘱内容各异,又有公证遗嘱的,则以遗嘱人所立的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时则以遗嘱人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即公证形式的遗嘱效力优于一般形式的遗嘱效力,后遗嘱效力优于前遗嘱效力。

4 遗嘱成立的条件

遗嘱人设立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一定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遗嘱才能合法成立,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也就是说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所谓真实意思表示,是指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自愿作出的。凡是受胁迫、受欺骗所立的遗嘱,或者伪造、篡改的遗嘱,均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凡不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遗嘱均无效。

(3)遗嘱的内容合法。首先遗嘱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其次是遗嘱人处分的财产仅限于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再一就是遗嘱人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的形式合法。遗嘱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如代书遗嘱:遗嘱人设立遗嘱时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立遗嘱现场证明,由其中一人为遗嘱人代书遗嘱,注明年、月、日,并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否则,将会造成遗嘱无效的法律后果。

5 遗嘱的变更或撤销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变更、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

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在遗嘱人死亡时开始发生效力。在遗嘱人生存期间,遗嘱人既可以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设立遗嘱,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进行变更或撤销遗嘱。

遗嘱的变更或撤销和遗嘱人设立遗嘱一样,应当由遗嘱人自己亲历亲为,不得由他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不得撤销或变更遗嘱。

遗嘱人变更或撤销遗嘱时,应当根据设立遗嘱形式的要求进行变更或撤销,否则将不发生变更或撤销遗嘱的效力。这里应当注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不能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人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仍须由遗嘱人到公证机构申请,采用公证遗嘱形式的要求,按照公证程序办理,才能产生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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