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7日,江西上高縣农民对免除几千年农业税的喜悦之情。 视觉中国
200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的决议,农业税于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继农村土地改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的又一重大改革。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一次重要调整,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措施。它开启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战略模式,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进入一个新的转型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