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趋势

2019-11-18 02:30
中国知识产权 2019年8期
关键词:被告知识产权法院

“奇虎360”撤诉“留学360”  5000万元财产解除冻结

7月19日消息,长达一年的“奇虎360”起诉“留学360”商标侵权一案尘埃落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奇虎360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同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解除“留学360 ”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的冻结、查封、扣押。2018年7月,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将上海叁陆零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二者侵犯了其商标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并索赔经济损失5000万元。针对奇虎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叁陆零教育投资有限公司5000万元存款,或查封、冻结、扣押其他等值财产。据悉,在过去一年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委托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就相关纠纷进行调解。审理中,奇虎公司以与两被告达成和解为由,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索赔10亿元的涉案专利被无效公牛集团或迎来重要转捩点

7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并公告第40759、4082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该决定书内容显示,江苏通领科技有限公司的两件专利“ZL201020681902.3,电源插座安全保护装置”和“ZL201010297882.4,支撑滑动式安全门”被宣告全部无效。2018年12月,通领科技以南京中央金城仓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公牛集团作为共同被告,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案涉上述的两项专利,其中一项为发明专利,另一项为实用新型专利。通领科技与公牛集团之间的本次诉讼一共分为10起案件,作为原告的通领科技在该系列案件中主张的赔偿金额达到了惊人的10亿元之巨。此次通领科技的两项涉案专利被宣告无效,缓解了公牛集团当下的IPO困局,公牛集团或将迎来其发展史上最重要的转捩点。

因劫持三大搜索引擎流量搜狗公司被判赔偿3000万余元

6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针对百度公司、奇虎公司,以及动景公司和神马公司分别起诉搜狗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三案进行了集中宣判,判决搜狗公司的搜狗输入法通过搜索候选词为搜狗搜索导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分别为三案原告公开消除影响,并向百度公司、奇虎公司各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向动景公司和神马公司共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余元。三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浏览器环境下的搜索用户流量归属、搜索候选词是否对用户造成服务来源的混淆以及技术创新、用户选择权等因素对诉争行为性质的影响等方面。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用户在已經选定了搜索引擎的情形下,搜狗公司有意制造用户混淆,在输入法界面不添加与搜索经营者相关的明显标识的情况下,通过搜索候选词将用户引导至同样没有明显标识的搜狗搜索结果页面,劫持本属于三案原告的搜索用户流量,应认定为利用技术手段影响用户选择的方式、妨碍三案原告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一审判决,搜狗公司表示将上诉。

安慕希酸奶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有果

7月4日消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结原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旭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爱儿乐食品有限公司、炎陵县邻家商行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旭培公司、爱儿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与“安慕希高端畅饮型”酸奶包装装潢相近似的包装、装潢,在《中国质量报》上发布声明,消除因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原告伊利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共同赔偿伊利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9.7976万元;被告邻家商行立即停止销售与“安慕希高端畅饮型”酸奶包装装潢相近似的包装、装潢;驳回伊利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中,考虑到涉案产品属于快消品,其销售范围广、销售量大、知名度高,且旭培公司及爱儿乐公司侵权行为主观恶意大,结合包装装潢在销售中发挥的作用等情况,朝阳法院全额支持了伊利公司提出的赔偿请求。

本田诉长城汽车两起专利侵权案开庭索赔2000余万元

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田诉长城“哈弗” H6型汽车两起专利侵权案。此前,因认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哈弗” H6汽车两处结构侵犯其两项发明专利权,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将长城汽车及北京泊示联汽车销售中心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并索赔2000余万元。两起案件涉及原告拥有的两项发明专利,分别为第200710008273.0号、名称为“车辆的后部车门结构”,以及第200710161631.1号、名称为“车辆的装饰物安装结构”的发明专利。由于两案涉及的技术问题复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指派技术调查官协助审理,并于同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原告公证购买的“哈弗” H6汽车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了现场勘验,对涉案汽车的相关部件进行了拆卸和组装,明确了双方当事人对于技术问题的争议点。目前,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红罐之争”再起波澜“王老吉”商标纠纷案发回重审

7月1日,加多宝集团发布一则公告称,其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作出的裁定,该裁定撤销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前针对该案作出的一审判决,并将该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7月2日,广药集团发布声明,表示发回重审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2018年7月,针对“王老吉”商标权利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广东力眵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力眵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等6家关联企业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加多宝方面侵犯了王老吉方面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存在侵t炷观恶意,判令加多宝方面赔偿王老吉方面经济损錄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亿余元。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于6月17日作出裁定认为,一审法院首先应当审查加多宝方面的被诉侵权行为是否未经商标权利人即王老吉方面许可,进而判定其是否应当据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一审法院确定该案赔偿数额的重要证据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该案事实的依据。

将“稻香村”字样用于包装烟台稻香村一审被判商标侵权

7月2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审结一起涉知名商标“稻香村DXC”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烟台市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和天津市蓟县鑫源斋糕点厂侵犯了原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余萬元。一审宣判后,两被告提出上诉。本案主审法官表示,该案系一起较为典型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涉及涉案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两个主要争议焦点。就商标侵权问题而言,根据我国《商标法》和司法解释有关规定,本案中的涉案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就不正当竞争问题而言,本案中,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使用“稻香村”字号的渊源及双方使用“稻香村”字号在市场上共存多年,如烟台稻香村规范使用其企业名称,则不会造成混淆误认等因素,据此认定烟台稻香村的行为未构成不正当竞争。

腾讯告“腾讯”“山东腾讯”被判商标侵权赔偿30万元

7月13日消息,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商标侵权案作出宣判,认定“腾讯”为驰名商标,判决被告山东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并赔偿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30万元。因被告山东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网站首页显示有“腾讯传媒”“腾讯集团”等字样,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认为,被告的此种行为已经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且对“腾讯”企业字号的使用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山东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辩称,其使用“腾讯传媒”字号并无恶意,且该字号与原告的涉案商标核准的第38类“通讯服务”不属于同一类别,不侵犯原告的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点:一是涉案第1962827号“腾讯”注册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二是被告使用“腾讯传媒” “腾讯百事通”等标识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以及使用“腾讯”企业字号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应承担侵权责任。

“轻松筹”商标侵权案一审宣判

7月12日消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上海追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轻松筹”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北京轻松筹公司侵权,判令其赔偿追梦网经济损失等共计58万元。追梦网称,公司推出一款基于微信社交圈的筹款工具“轻松筹”,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于2016年6月28日获准在第35类、38类和42类商品上注册“轻松筹”文字商标。北京轻松筹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网站、微信公众号“轻松筹”及安卓手机APP “轻松筹”上发布了大量众筹项目信息,其中突出使用了“轻松筹”文字,该标识与其商标相同,且被告提供的服务属于原告商标核定的服务范围,容易造成公众混淆,其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2000万元。北京轻松筹公司则辩称,众筹属于融资、金融服务,其已于2016年7月21日在第36类金融服务上注册取得了“轻松筹”商标,将该商标使用在金融服务上,不构成侵权。一审判决后,北京轻松筹公司已提起上诉。

“微信食品”商标千万赔偿案二审开庭

6月26日,“微信食品”商标千万赔偿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因认为深圳市微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小小树(深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绿农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商业经营中使用“微信”二字、涉嫌商标侵权,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7年将上述被告诉至法院,并索赔5000万元。一审法院认定微信食品公司等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判令其赔偿腾讯公司1000余万元经济损失。腾讯公司与微信食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均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庭审中,腾讯公司认为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树公司为共同侵权人,应当共同承担5000万元的赔偿;微信食品公司则认为,一审法院无权对本案进行审理,且一审判赔金额过高。双方围绕一审法院程序是否合法、本案涉案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微信食品公司”企业名称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微信食品公司与小小树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以及一审法院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等几个焦点进行了辩论。二审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近期涉知识产权案速览

●因认为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企查查”使用其运营的“天眼查”广告语即“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进行宣传,“天眼查”运营商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将“企查查”运营商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2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此案。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屏下指纹方案商汇顶科技起诉神盾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汇项科技起诉神盾股份侵犯了其屏下光学指纹芯片技术的重要专利,诉请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汇顶科技相应损失共计50560万元。

●7月11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三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亚光照明灯饰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原告宋城演艺公司及宋城景观公司称“宋城”商标被河南供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江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用,遂将二者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二被告提出其对“宋城”商标的使用系对北宋都城简称这一通用名称的使用,但“宋城”并非任何可与商品房开发与销售建立起固定联系且具有普遍意义的通用名称。法院最终判决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及相应合理开支。

●6月24日,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起诉中国红牛生产商及销售商的一起诉讼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法律文书显示,“红牛”商标权属之争至今尚无定论,待裁判生效更需时日。本案商标侵权之诉又与商标权属、许可使用期限、合资企业股权结构及经营期限等问题互为关联、相互牵制,法院难以单独先行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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