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家暴,到底难在哪里?

2019-11-29 06:15霍文侯健羽青木金惠真柳玉鹏
环球时报 2019-11-29
关键词:庇护所施暴者家暴

本报驻蒙古国、美国、德国特派特约记者 霍文 侯健羽 青木●金惠真 柳玉鹏

编者的话:“家暴的人都是垃圾!就是人渣!”近日,微博博主“宇芽YUYAMIKA”爆料自己被前男友陈某家暴一事再次引发人们对家暴行为的强烈谴责。在家暴“惯犯”陈某被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后,宇芽28日提醒网友:“如果不幸发生了,记得第一时间报警。”遗憾的是,无论是欧美国家还是亚洲国家,很多人遭遇家暴后还是选择沉默。在很多有《反家暴法》的国家,人们在反思,为什么家暴难以消除?在德国,“家暴绝非是家庭纠纷”已是共识,但在处理手段上还显被动;而在韩国,一些人潜意识里还认为“家暴是家庭内部矛盾”,这让家暴分子屡屡抗法。消除家暴,到底难在哪里?这确实是个全球性的课题。

德国:“施暴者必须离开!”

“这是令人警醒的数字!”据德国《南德意志报》报道,德国联邦家庭、老人、妇女与青少年事务部在25日“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发布数据,结果显示去年德国有超过11.4万名女性成为家暴受害者,占家暴受害者总数的81%。鉴于很多人没有报案,真实的犯罪数字还会更高。更令人感到震惊的是,德国去年共有122名女性被伴侣或前伴侣杀害。在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婚姻、家庭及刑事法律专家弗洛里扬·格罗卡弗尔看来,“家暴报案数字上升的背后,也是德国女性反暴力意识在上升”。他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按照德国法律,家暴的概念范畴不仅包括殴打等身体上的伤害行为,还包括侮辱、威胁、恐吓、剥夺对方自由、精神虐待、性虐待、强奸、杀害或企图杀害等行为。格罗卡弗尔说:“家暴绝非是家庭纠纷,而是属于刑事犯罪。家暴的地点不仅限于家中,还包括公共场所等任何地点。家暴的受害人可以报警,邻居及目击者也可以报警。”

格罗卡弗尔表示,德国反家暴的转折点是2002年生效的《防止暴力法案》。以前,德国保护女性家暴受害者的主要措施是将她们安置在女性庇护所中,这是被动地应对。新的反家暴法设立了一项重要原则:“施暴者必须离开!”只有这样,受害者才能获得主动权。柏林警察局资深警察克里斯蒂安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当警方接到受害者或其他目击证人举报并确认发生家暴行为后,可以按照情节轻重,最多拘留犯罪嫌疑人14天,禁止其进入与受害人共同居住的住所,并将钥匙上交。受害者可以获得一份警方关于房产单独使用的证明,警方还会第一时间让受害者去看医生。受害者还可向家庭法院申请做出保护裁决。家庭法院将按照受害人的陈述和有关规定,要求犯罪嫌疑人长期或者永远离开共同住所,禁止与受害人和子女接触等。如果违反家庭法院裁决,犯罪嫌疑人将受到刑法追究,可被判处1年以下监禁或罚款。

尽管庇护所被一些学者视为是“被动的”,但在德国,很多庇护所还是人满为患。《环球时报》记者走访过柏林的一家女性庇护所,看上去就是一栋公寓楼,也不挂牌子。庇护所24小时开放,但不对外公布地址。庇护所里还有一些移民女性,有的还带着孩子同住。一位名叫贝阿特的受害者说,庇护所里的工作人员都很专业,像家人一样让她感受到温暖,也让她明白,可以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据庇护所负责人克劳迪娅·巴特曼介绍,联邦德国第一个女性庇护所成立于1976年,当时,妇女离开丈夫还被看成是“很耻辱的事”。如今,德国各地约有400个妇女庇护所,在一些大城市还出现男性庇护者。这些庇护所总是满员,很多家暴受害者想进来还没有床位。为此,德国政府计划在今后4年内筹措上亿欧元用于扩建庇护所,尤其是在乡村地区。

美专家:施虐者刚谈恋爱时通常很有魅力

从《与敌人同床共枕》到《玛迪亚的家庭团聚》,这是美国一家研究家暴题材电影的网站近日罗列的名单,一长串儿足有二三十部。美国“国家家暴热线”网是一家由政府资助的非营利机构,其发布的数据显示:在美国,平均每分钟就有24人成为家暴受害者。美国近1/4的女性和1/7的男性遭受过严重的家暴。除了身体上的伤害外,美国近一半的男女都经历过亲密伴侣的心理攻击。

在美国,妇女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平均每3名妇女中就有1人受过家暴伤害。美国女性遭遇家暴的年龄段主要集中在18岁至34岁期间。美国家庭暴力研究所的统计显示,美国家暴受害者85%为女性,每年有530万妇女受到虐待,有千余名妇女被她们的配偶、同居者或男朋友杀害。2018年4月,在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发布的调查报告中,27.3%的美国女性在生活中至少经历过一次来自亲密伴侣的身体暴力、性暴力或骚扰。

世卫组织2017年数据显示,全球1/3的女性遭受过身体或性暴力,但报警者不到10%。在美国,很多家暴是被邻居报警的。《环球时报》驻美记者上个月就因听到楼上邻居半夜争吵和动手,果断地打了“911”。

对于为何家暴难除或者说受害者为何没有选择结束这样的“受虐”关系,美国“国家家暴热线”网专家总结说:受害者担心施暴者报复、恐惧无助,特别是经济上不够独立,又没有其他地方可住;害怕被对方抛弃或揭露隐私,特别是对同性恋、双性恋等人群来说;怕家丑外扬,有的认为“被虐待是因为自己有错在先”,有的还幻想着维持家庭,有的是受文化或宗教的影响,怕让自己的家庭蒙羞;有的移民是受语言障碍或移民身份影响选择沉默。在美国,曾有华裔男性遭遇家暴的案例,其美国白人妻子甚至要用刀子捅他,并威胁他拿不到绿卡。

美国“国家家暴热线”网专家提醒民众,要看清施暴者的真实嘴脸:“施虐者通常会很有魅力,尤其是在恋爱开始时。受害者可能希望他们的伴侣会回到原来的状态。受害者可能只想让对方停止暴力,而不是希望这段恋情彻底结束。”该网站热线电话还提供全天候的心理干预服务。

多国反思:有反家暴法,为何案件不降反升俄罗斯《商业咨询日报》近日公布了一组数字:2018年全球有8.7万名妇女被杀,其中58%是死在伴侣或家庭成员的手中。家暴是导致生育年龄的妇女死亡和致残的重要原因。俄家暴现象有所增加。2018年,有12516名俄罗斯妇女遭受丈夫的殴打。今年前9个月,俄发生1.5万起针对妇女的家暴行为。对施暴者,可拘留10至15天或强制性教养劳动60至120小时,并处罚款5000至3万卢布。在遭遇家暴的俄罗斯女性中,只有1/7的人会报警,对此,俄“没有暴力”中心主任安娜·雷维娜认为,一方面是她们不相信警察能解决家暴问题,另一方面,有子女的女性遭受家暴后总是牵挂孩子,不断迁就的结果就是家暴越来越严重。

2017年2月,俄罗斯通过《反家暴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因取消对“轻型家暴者”追究法律责任,而在俄国内引发争议。据俄国际文传电讯社26日报道,一些俄罗斯人认为,应尽快颁布更为严厉的打击家暴的新法案。此前,俄司法部已强调,俄《刑法》和《行政法》中也有保护生命和人身健康的内容。

俄司法部还对欧洲人权法院的相关做法进行回击。欧洲人权法院前不久受理了包括俄公民玛格丽塔·格拉乔娃在内的4名家暴受害者的诉讼。2017年12月,格拉乔娃的丈夫德米特里怀疑她有外遇,竟然残忍地砸碎她的手指,然后又用斧头砍断她的双手。德米特里带着格拉乔娃就医后自首。2018年11月,德米特里因严重人身伤害罪,被俄法院判14年监禁。针对此案,欧洲人权法院对俄提出种种质疑,如“俄是否存在侵犯妇女权利的系统性问题”等等。对此,俄司法部表示这是对俄的“曲解”。

蒙古国女记者奥德格日勒遭受严重家暴的新闻近日成了当地热点话题。奥德格日勒结婚5年来,常遭受丈夫殴打,甚至多次威胁要杀死她。在接到报警后,警方考虑到她的安全,根据2017年通过的《反家暴法》相关条款,专门为其安排在临时保护住所,并提供包括医疗、心理援助等在内的一站式服务。蒙中央省检察院官网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该省共处理250起家暴案件,施暴者被分别处以7至30天拘留,或10至50个小时强制学习的处罚。

尽管有《反家暴法》,但蒙古国的家暴案件并没有明显减少。蒙警察总局数据显示,2018年蒙共发生1070起家暴案件,997人受害,92%为女性,6%为儿童。受害者中5人死亡,675人受伤。而

2019年第一季度家暴案件为383起,并造成2人死亡。蒙古国医学杂志联盟网站报道称,有研究表明,蒙古国家庭暴力中,67%因为醉酒,此外还有经济、教养等原因。《环球时报》记者最近看了蒙“zarig”网站一期讲述家暴话题的视频节目,其中一名来自后杭爱省的30岁女性,到乌兰巴托打工,并于2010年结婚。结果,她第一次怀孕期间,就被丈夫醉酒后毒打,导致流产。现在她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依旧过着噩梦般的生活。她多次向警察报案,最重的一次丈夫被拘14天。很多同情她的人认为,对她丈夫的惩治力度还是太有限。

现在,很多蒙古国民众对《反家暴法》还缺乏了解,遭受家暴后也没想到报警。蒙警方认为,不报警实际上是对施暴者的纵容。为预防家暴,蒙古国警察总局还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举办预防家庭暴力培训活动。

韩国:“家暴是内部矛盾”?

在韩国,一提起家暴受害者,人们就会想起女演员崔真实。2004年,崔真实遭丈夫家暴脸上淤青、浮肿的照片被媒体公开。离婚时,崔真实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摆脱家庭暴力,崔真实却遭到多家广告代理商的起诉及索赔,理由是“代言合同中明确规定,代言人必须保证健康积极的正面形象,而崔家丑曝光,令产品形象受损”。这或许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韩国社会对待家暴问题的态度,即“家暴也是家丑”,不应晒到大庭广众之下。2008年10月,崔真实自杀,韩媒分析称:“家暴和网络暴力”是导致她精神崩溃、选择自杀的主要原因。

实际上,韩国政府早在1997年就制定《家暴特例法》,但韩国社会的家庭暴力案件一直有增无减。电话报警家暴次数2015年为22.76万次,2016年为26.46万次,2017年为27.91万次。韩国家暴案件中,80%以上的加害者是男性。有韩国专家分析说,无论是家暴受害者还是基层执法部门有关“家暴是家庭内部矛盾,应本着家庭和睦的原则,先由内部解决”的意识仍很浓厚,加上司法机关在审理家暴案件时遵循“不违反受害者意愿去惩罚加害者”的原则,导致司法部门介入不及时或法律惩处力度不到位,让家暴者通常能逃脱法律制裁,由此形成家暴有增无减。

韩国女性保护机构“韩国女性之电”代表高美敬表示,韩国社会实际发生的家暴案件远高于官方的统计数据,很多受害女性不敢打电话报警,而社区警察等基层执法人员的做法也不够专业,如有的对施暴者批评教育两三个小时就放人。高美敬认为,《家暴特例法》的弊端是将重点“放在维系家庭和睦与稳定,而非保护受害者的人身安全与人权”,这让该法案的实效性大打折扣。

韩国国会议员朴完洙近日表示,处罚力度过轻、违法代价过低,是家暴分子屡屡抗法、抵触法律红线的原因。比如,即使他们违反法院禁令、靠近家暴受害者,大多也只是被处以500万韩元处罚了事。朴完洙认为,国会应尽快出台相关举措完善《家暴特例法》,加强对家暴犯罪人员的处罚力度。

今年7月,韩国国会议员宋喜卿提议修订《家暴特例法》,主要内容为删除该法中规定的“不违反受害者意志去惩罚加害者”的原则。宋喜卿表示,希望《家暴特例法》修订案让所有人都认识到,家庭暴力是明显的犯罪行为,不能以任何情由予以掩盖、让犯罪人员逃脱法网,以此实现消除家庭暴力这一社会顽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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