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办商品房预售资金保函业务

2019-12-10 10:07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9年11期
关键词:保函南通市商品房

为保护购房者权益,防止开发商跑路或者开发项目烂尾,南通市自2018年8月开始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2019年4月,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进行调整。通知明确“增设商品房预售资金保函业务,允许开发企业凭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现金保函,免除同等额度的重点监管资金。”此后,南通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会同中国银行南通分行对保函开立的条件和流程进行商讨,最终,用较短的时间开出了省辖范围内的第一笔商品房预售资金现金保函。

这笔保函的成功开立,试水了南通地区以保函来替代重点监管资金的模式。保函政策的出臺可谓多方受益,良性循环:开发商缓解了现金流动性压力,银行推广了新的金融产品,而灵活的政策和宽松的营商环境,也将吸引更多品牌开发商来南通投资,建设更好的品质楼盘。

目前,南通市区毛坯房重点监管资金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3000元,成品房重点监管资金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4000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各拨付节点可申请使用的重点监管资金拨付比例同步调整。其中,主体结构完成一半时,拨付比例不高于30%;主体结构封顶时,拨付比例不高于60%;拆除脚手架时,拨付比例不高于80%;通过竣工验收时,拨付比例不高于90%;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时,方可拨付全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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