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章的发展看中国共产党对党支部建设的探索

2019-12-10 09:20徐源彭拴莲
活力 2019年18期
关键词:基层组织党章支部

徐源 彭拴莲

党支部是党组织的根基,是我党开展各项工作的“细胞”,更是联系社情民意的“纽带”。重视党支部发挥作用和自身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突出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重要武器。

一、一大到七大:支部是党在群众中的耳目手足

建党之初,支部是党的地方组织,而党的基层组织是“组”。直到1925年,党的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中,第一次将党的基层组织由党的“小组”改为党的“支部”,强调“有五人以上可组织一小组”改为“有三人以上即可组织支部”,这个规定一直延续至今。“五卅”运动后,中央总结了当时发展党员和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对支部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并颁布了《支部的组织及其进行的计划》,为建党初期支部发展提供了很好指南。它明确规定,支部是党的发展工具、战斗武器,还是党的生活中心、每个党员生活的中心,更是群众的核心。随着革命斗争的发展和需要,党在1926年提出“一切工作归支部”的要求,再经过1927年三湾改编提出的“支部建在连上”的制度建设,使党支部成为我党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重要法宝。同年召开的党的五大,第一次在党章中将支部单独列为一章,并明确指出“支部是党的基本组织”,并强调“支部是党与群众直接发生关系的组织”。六大党章基本延续了这一说法,并指出支部是“为使与工农联系起来”的组织。七大党章明确指出“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支部”,强调在工厂、矿山、农村、企业、街道、机关和学校中都要成立党支部。关于支部任务,七大党章规定支部必须使党与人民群众密切结合,除了要组织群众、宣传群众,还首次提出要关心群众并引导人民群众解决自己的各种问题。

二、八大到十一大: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党员和党组织都有很大发展,党支部在我国各项建设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在此基础上,党的八大党章专门设“党的基层组织”一章来阐述支部的组织形式和任务。值得注意的是,八大党章规定支部只是党的基层组织之一,除支部外还包括了基层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另外,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需求和新挑戰,支部的任务也有了新的变化。比如,规定支部要“领导群众积极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发扬积极性和创造性”“同一切违法乱纪、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现象进行斗争”等。九大党章、十大党章、十一大党章,由于处于文革前后,受左倾思想比较严重,支部的组织形式和任务有阶级斗争的痕迹。但是关于支部的规定也是有积极方面的,比如,在三次党章内都规定要吐故纳新、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再比如,党的十一大首次在党章中提出“党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三、十二大到十八大:“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十二大党章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形成的第一部党章,不仅修正了前三个党章严重的偏向性,重新恢复了八大党章的正确规定并加以创新,使得支部相关规定更加科学和完善。十二大党章对于党支部的规定呈现出五个特点:一是首次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写入党章;二是更加关注个人,强调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关心和帮助他们改善物质文化生活;三是对群众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规定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群众的矛盾、纠正群众错误意见和不良风气等;四是凸显了改革开放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要求;五是针对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两类不同性质的组织分别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初步体现了出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的思想。

十四大党章总结了党的十二大以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经验,在阐述党支部在内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中,党章增写了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等内容,同时,将支部在内的基层的作用规定为“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沿用至今。另外,新增了事业单位、街道、镇乡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工作要求。之后的四次党章对党支部的规定基本没有变化。

四、十八大以来:党支部要建成“最坚实的力量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要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提出一系列提升党支部建设的新举措,十九大党章更是首次对党支部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规定,随后又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和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

《条例》其主要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核心思路在于强化支部政治功能、提升支部组织力,其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并提出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二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做出详细规定;三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十类不同性质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四是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明确提出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明确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六是强调党支部委员会的建设,规范了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选举,提出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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