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细致的审订、充实和提升
—— 《汉语大词典》二版修订定稿略记

2019-12-21 14:17陈增杰
关键词:义项

陈增杰

(温州大学学报编辑部,浙江温州 325035)

2015年11月,受任《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分册主编,并担任第三册(上半)修订定稿任务。2016年2月起,放下手头的所有事务,专力以赴。修订定稿工作按照《汉语大词典》二版编委会制定的“订严补慎”的编纂方针和《分册主编修订定稿要求》进行,现今进程过半。为了总结经验,相为交流,回顾以往的工作,梳理逐日所写《修订日记》,择举若干例证,略事综合归类,撰为此文,用作交流,并祈广大读者教益。

订正误失往往与修改、增补系联在一起,故本文论述时将订、改、补结合而言,融为一体。各小类举有多个例证,限于篇幅,仅择一二例说明。《汉语大词典》体例,援引古代书例均用繁体字,本文发表时改用简化字,词目仍保留繁体。

一、订正错误

首先是关系立目、释义、引例的误失,尤其是所谓的“硬伤”,即明显的错误或不该有的错误。对于词典人来说,这些严重而又“幼稚”的错误,无异颜面上的伤疤外露,是颇令人㥏涊汗颜的,所以特别要引起重视。先举几个“大误”的例子。

(一)破读书例立目

【佶烈】犹壮烈。元张宪《陈桥行》:“唐宫夜祝邈佶烈,忧民一念通天阙。”

按:此破读张诗,将人名拆开,以“邈”为邈远,于是解“佶烈”为壮烈,大误。邈佶烈,五代后唐明宗李嗣源小字。李克用(其子李存勗建立后唐,尊为太祖)收为养子,改名嗣源。《新五代史·唐本纪·明宗》:“父霓(电),为雁门部将,生子邈佶烈,以骑射事太祖。为人质厚寡言,执事恭谨,太祖养以为子,赐名嗣源。”[1]《旧五代史·梁书·王彦章传》:“時彦章以重伤不能兴,嗣源至卧内以见之,谓嗣源曰:‘汝非邈佶烈乎?’邈佶烈,盖嗣源小字也。彦章素轻嗣源,故以小字呼之。”[2]张诗“唐宫”云云,正就后唐明宗言。元胡祇遹《过王彦章墓》诗:“威武那能屈壮怀,至死名呼邈佶烈。”[3]所指同。《汉大》未收“邈佶烈”条,应补目。

(二)破读书例立义

【侈国】②大国。汉刘向《说苑·反质》:“尧释天下,舜受之,作为食器,斩木而裁之,销铜铁修其刃,犹漆黑之以为器,诸侯侈国之不服者十有三。

按:这个义项是不成立的。后句应读作:“诸侯侈,国之不服者十有三。”原引以“侈国”连文而释为“大国”,想当然之大误。只要阅览接下来的文句:“舜释天下,而禹受之,作为祭器,漆其外而朱画其内缯帛为茵褥,觞勺有彩为饰,弥侈,而国之不服者三十有二。夏后氏以没,殷周受之,作为大器,而建九傲,食器彫琢,觞勺刻镂,四壁四帷,茵席彫文,此弥侈矣,而国之不服者五十有二。”[4]即可明白,不烦词费。其文出自《韩非子·十过》:“尧禅天下,虞舜受之,作为食器,斩山木而财之,削锯修之迹,流漆墨其上,输之于宫以为食器,诸侯以为益侈,国之不服者十三。”[5]187那就更清楚了。

(三)粗心的错释

【侏优】侏儒与优伶。宋王安石《相国寺观戏者》诗:“侏优戏场中,一贵复一贱。”

按:对王诗的理解有误致错。侏优,指侏儒之充任优伶者,非谓侏儒与优伶。王诗之“一贵复一贱”,系就侏优扮演的角色而言,或饰贵者,或饰贱者;非谓侏贵优贱,或侏贱优贵。故接下二句云:“心知本自同,所以无欣怨。”[6]言不过饰贵饰贱而已,其实则同。所以,宋韩淲《涧泉日记》卷下引荆公诗评云:“此语虽非圣道,亦足销人荣辱之悲也。”[7]原引有欠完整,以致误解(以为侏贵优贱)。宋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外集·音乐门》:“京师置左右敎坊,掌侏优杂技。自是不隶太常,以中官为敎坊使。”[8]可证其义。又,王诗原题《相国寺启同天节道场行香院观戏者》,不算太长,没有必要删简。

(四)粗心的错引

【修练】①指道教的修道炼气炼丹等活动。《续资治通鉴·宋太宗雍熙元年》:“正君臣同德、兴化致治之秋,勤行修练,无出于此。”

按:上句言“正君臣同德、兴化致治之秋”,下句“勤行修练”怎么扯上了道教?启人疑窦。及检《续资治通鉴》,原文是:“帝之即位也,召华山隐士陈抟入见……琪等从容问抟曰:‘先生得玄黙修养之道,可以化人乎?’对曰:‘抟山野之人,于时无用,亦不知神仙黄白之事,吐纳养生之理,无术可传于人。假令白日上升,亦何益于世。主上龙颜秀异,博达古今,真有道仁圣之主也。正君臣同德、兴化致治之秋,勤行修练,无出于此。’”[9]不禁哑然失笑。陈抟是劝告太宗君臣致力于政治,不要对道术感兴趣。“勤行修练”说的是修治政事,并非“道教的修道炼气炼丹”,原引完全理解错了。

此类错误,虽在全书中属极少数,但却伤筋动骨,一经拈出,便掉身价,故不可不注意。

二、词目方面

(五)相关联条目的处理

同一字头下的相关联词语,宜作通盘考虑,合并释义引证,俾能全面诠阐词义,词条也会显得丰满。

【来祀】来年;后世。汉王充《论衡·答佞》:“太史公记功,故高来祀,记录成则著效明验,揽载高卓,以仪秦功美,故列其状。”一本作“来”。《宋书·谢灵运传》:“拨楚旅之休烈,传芳素于来祀。”

按:两目宜作主副条处理。【來祀】亦作“來禩”。引《论衡》“一本作‘来禩’”即可。【來禩】见“來祀”。不必重复引录。

原释“来年”,即明年,于义不合。缘未细读和读懂原文。《论衡》该篇云:“苏秦约六国为从,强秦不敢窺兵于关外;张仪为横,六国不敢同攻于关内。”“当此之时,稷契不能与之争计,禹、皋陶不能与之比效。”其“功著效明,载纪竹帛,虽贤何以加之。太史公叙言众贤,仪秦有篇,无嫉惡之文”[10]。本例云“太史公记功,故高来祀”,乃紧承上文言司马迁记事,重视晚近之世(对上古而言),以张仪、苏秦功业显达,故列之入传。“來祀”或“來禩”,是指后世,原释“来世”未确切。《宋书·谢灵运传》则是指后代。又,原引“拨楚旅之休烈”,“楚旅”不通,“旅”为“族”之误。中华书局标点本《宋书》《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卷六五《宋谢灵运集·撰征赋》均作“族”。另可补引南朝陈江总《修心赋》:“感意气于畴昔,寄知音于来祀。”[11]4068亦指后世。本条可改释:后世;后代。

【侵克】与【侵剋】【侵尅】,原释各自为政,感到十分单薄。归并后可分立五义:①侵凌;欺辱。②侵犯掠夺;侵吞克扣。③非法占有。④伤害。⑤冒犯;干扰相克。引例从略。

(六)词目调整

【倒宅】换宅;搬家。元石德玉《曲江池》第三折:“早把倒宅计安排定。”明朱有《曲江池》第三折:“被他老虔婆用了个倒宅计。”

按:所引二例都作“倒宅计”,故当宜以【倒宅计】为目。改释:亦作“倒寨计”。换宅、搬家以避人跟寻之计。补引元石德玉《紫云庭》第三折:“若还俺娘知咱这暗私奔到毒似那倒寨计。”[12]

(七)词目增补

典故性词语。【俟駕】等待车乘。喻指行动迟缓。见《论语·乡党》《荀子·大略》《后汉书·朱儁传》《文苑英华》卷五九〇引唐王晙《谢追赴大礼表》、宋黄沃《知稼翁词·青玉案》跋等。又如:“侍车”“佩牛”“侯芭”等,均宜补收。

反映当时习俗的有特色的词语。【借市】借给财物帮助经营。宋车若水《脚气集》卷上:“刘漫塘云:‘向在金陵,亲见小民有行院之说。且如有卖炊饼者自别处来,未有其地与资,而一城卖饼诸家便与借市,某送炊具,某贷麦料,百需皆裕,谓之护引行院,无一毫忌心。’此等风俗可爱。”[13]《宋元语言词典》释:“临时借用别人财物经营。”[14]572此类虽属孤例,亦应广予收列。

需要解释的词语。【俗壽】佛教谓僧尼的实际年寿,以别于“僧腊”(受戒后的年岁)。见唐黄滔《福州雪峰山故真觉大师碑铭》、宋秦观《庆禅师塔铭》、明王世贞《月潭和尚塔铭》。

专科词语。【俵糴】宋初实行的市籴名目之一。先行估算农户田入多寡,预借官钱,至秋成以米麦粟纳还。见《宋史·食货志上三》《文献通考·市籴考二》。

成语。【俗狀塵容】俗人的状貌容态。言举止不高雅。【借甕釀酒】喻以他物为具替己牟利。【倚玉蒹葭】谓高攀或亲附贤者。常用作谦辞。【倒枕搥牀】形容烦躁、愤懑的样子。

【佌】下复词【佌佌䔩䔩】卑微庸陋。见清张玉书《诰授奉政大夫山西布政使司参议蓼庵袁公墓志铭》。【佌俿】迷离之意。见明郑善夫《寄惟可》诗。【佌䔩】卑微庸陋。见宋李若水《杂诗》之一、明李攀龙《德王册国记》。

多义项词语。【依就】可归纳 4个义项:①依靠;安处。②投靠;归附。③依从,听从。④依旧。(例略)

从原引例中离析的词语。如从【供過】离析出“供过人”(指以技艺服务于人的女子),从【供2認】离析出“供2认不讳”(法律常语),从【依類】离析出“依类托寓”“依类托喻”(用相类事物托意晓示。亦谓比照同类事物,探寻其蕴托的寓意),从【借聽】离析出“借听于聋”(让聋子去听声音。比喻求教于一无所知者,没有助益。多用于自谦之辞)。

同族词语的推广,如由【倛頭】推演出“倛面、倛首”;由【使旃】推演出“使斾、使旄、使旌、使旜”;由【倉聖】推演出“仓帝”;由【來示】【來命】【來函】推演出“来表、来通、来邮、来移、来诚、来难、来誉”等。

三、释义方面

(八)探寻本义

集思广益,广泛借鉴古今辞书和有关专著。当然,这种借鉴不是原封不动的抄袭,不是作文抄公,而是要细加查考,审校确实,力求有新的内容和补充。

【伥】①无所适从貌。②旧指为虎所食或溺死者的鬼魂。③旧指为盗贼察情探路的人。

按:伥之本义为“狂”。《说文·人部》:“伥,狂也。”[21]116《南史·恩幸传·茹法珍》:“奄人王宝孙年十三四,号为‘伥子’,最有宠,参预朝政。”[22]1934伥子,即谓狂童。《资治通鉴·齐东昏侯永元二年》“号为伥子”胡三省注:“伥,狂也。”

(九)于有影响的旧注不妨兼收并蓄

按:高诱注:“兹,年也。”高注虽于字义训诂失据,然后世广有影响,如宋张颐正《芥隐笔记》、王应麟《困学纪闻》、明方以智《通雅》等均见援录,所以不当弃舍。高注后可加引陈奇猷校释:“杨树达曰:‘兹无年义,以音同叚兹为载耳。’案:兹,此也。禾,春种秋收;麦,冬种至次年夏收。今此是今年,则来此即是明年。高盖辗转为训耳。杨说亦通。”[23]如此则能交代清楚。

(十)典语溯源

【信友】诚实守信的朋友。唐元稹《葬安氏志》:“适予与信友约为浙行,不敢私废。”

按:释义未及语源。“信友”本谓取诚信于朋友,出于孟子之说(见《中庸》,不见《孟子》本书)。语本《礼记·中庸》:“不信乎朋友,不获乎上矣。”孔颖达疏:“言臣欲得君上之意,先须有道德信著朋友。”[24]1632后人沿用例极多,如宋张栻《孟子说·离娄上》“顺亲信友”、宋程俱《江仲举墓志铭》“悦亲信友”、清孙奇逢《中州人物考·方正·顾端肃佐》“故获上者,必先信友”等。原释为其引申义。

(十一)注意词义的转化

【依皈】皈依。佛教谓身心归向佛门。

按:由专科义转为语词义,可补二义:②倚仗;依托。见宋黄震《祭江西提举省斋麋先生》、明冯从吾《明道先生集抄序》等。③归从;尊奉。见宋李曾伯《上京湖陈制帥启》、元王义山《上待制刘后村论提纲衍义书》等。

【便門】除汉长安城门名、正门以外的旁门义外,还有佛教说的“方便门”,即随机度人降福的法门。见唐刘禹锡《送宗密上人归南山草堂寺因诣河南尹白侍郎》、宋李昭玘《敕谥灵慧大师传》、明冯从吾《答李翼轩老师书》。

(十二)词义专指、泛称之别

【仓雅】《三仓》《尔雅》等文字训诂之书的统称。《魏书·袁式传》:“周览书传,至于诂训仓雅,偏所留怀。”清赵翼《题李静庵印谱》诗:“此编援仓雅,耽玩勤所肄。”

按:《三国志·蜀志·来敏传》:“涉猎书籍,善左氏《春秋》,尤精于《仓》《雅》训诂,好是正文字。”[25]《宋史·文苑传三·徐铉》:“先儒许慎患其若此,故集《仓》《雅》之学,研六书之旨,博访通识,考于贾逵,作《说文解字》十五篇。”[26]和原引《魏书》例,均为实指(《魏书》标点本作“训诂《仓》《雅》”)。《北史·儒林传下·樊深》:“深既转经,又读诸史,及仓雅、篆籕、阴阳、卜筮之书。”[27]和原引赵翼例,为泛称。故释义宜作:指《三仓》《尔雅》。亦泛称文字训诂之书。虽改动不多,却是必要。

【倉¹】原释:储存粮食的场所、房舍。按:字义扩大,泛指储藏物资的仓库。见《隋书·百官志下》《宋史·蛮夷传三·抚水州》、欧阳山《柳暗花明》八六。

(十三)释文贫乏

按:既无释义,亦无引证,显得十分贫乏。特作如下补释:①童子。《说文新附·人部》:“侲,僮子也。”[21]168《广韵·去震》:“侲,侲子,逐厉鬼童子也。”[28]明周婴《卮林·增姚》:“幼穉谓之侲,本《史記》‘秦使徐福入海求神异物,遣侲男女三千人资之。’”[29]按,传本《史记·淮南衡山列传》作“振男女”,裴骃集解引薛综曰“振子,童男女”[30]。参见“侲子”。

(十四)义例不符

孤证条目最容易出现这一问题。

【使旃】犹言执掌使官之职。旃,纯赤色的曲柄旗。宋陆游《江西到任谢表》:“施及妄庸,亦蒙省录,甫停追诏,还畀使旃。”

按:“执掌使官之职”中,“使官”指什么?本书【使官】使臣。但陆文题目《江西到任谢表》,显然不是出使;再说陆游也没有奉命出使担任使臣的仕历。据于北山《陆游年谱》,这是淳熙六年冬改除提举江南西路常平茶盐公事,12月到任抚州所作谢表。显然,这个“使”并非使臣。使旃,出朝外任官员配建的旗帜。还畀使旃,言还朝旋又改授外职。奉命出任外职也称“奉使”,如陆游《福建到任谢表》:“奉使有指,遽叨临遣之荣。”[31]1975

经检索得到的其他用例,也有指使臣的。所以该条需要作改订和完善。改释如下:亦作“使旜”。使臣或外任官员配建的旗帜。宋宋庠《迟明出都》诗:“委佩辞朝绂,鸣笳逐使旃。”[32]用以尊称使臣或外任的官员。宋王珪《赐契丹皇太后贺乾元节大使茶药诏》:“敕卿通欢邻契,修庆诞期,俯夏籥之御辰,嘉使旃之勤命,用持邦锡,以辅时休。”[33]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五五:“隔绝朝廷,荐更岁籥。偶使旜之及境,附奏牍以披诚。”[34]元柳贯《送陈昭祖宪副移江西》诗之一:“溪风转柁催邮传,岭瘴分疆避使旃。”[35]明顾清《明故江西按察司副使致仕过公墓表》:“其后南迁,而公兴海壖,入秉刑书,出参使旃,若晨星丽躔,垂五十年。”[36]也指授任外职。原引陆游例。

(十五)释义管不住所有例证

这是多书例条目容易存在的问题,亦是义例不符之一种。释义是从书例中概括出来的,如果不能包容所引例证,考虑即欠周密。原释此类纰漏比较多一些,姑举二例。

【佩犊】《汉书·循吏传·龚遂》:“遂见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躬率以俭约,劝民务农桑……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曰:‘何为带牛佩犊!’”后因以“佩犊”喻带刀持剑,不事生产。亦指拿起武器争斗或作乱。《陈书·世祖纪》:“自顷戎,游手者众,民失分地之业,士有佩犊之讥。”宋曾巩《阅武堂》诗:“柳间自诧投壶乐,桑下方安佩犊行。”

按:带牛佩犊,是结构特殊的缩语,意即带刀而不引牛,佩剑而不牵犊。曾巩诗写自己出任郡守,幸逢“朔马不窥”,“四封无事”,府僚投壶,民人佩犊(牵犊),一片盛平景象。其与“带刀持剑,不事生产”毫不相干,更没有“指拿起武器争斗或作乱”的意思(《陈书》例亦无此意),不知这句话是怎么得出的?综合考察,后人使用“佩犊”典,其实含有两层意蕴,宜应表述清楚:

①喻带刀持剑,不事生产。原引《陈书》例。苏轼《次韵苏伯固游蜀冈送李孝博奉使岭表》:“野无佩犊子,府有骑鹤仙。”程演注:“谓人不事武而皆耕种也。”[37]明何乔新《送太守孙侯赴京序》:“未尝戒师旅,严逐捕以御盗也,而大山长谷之间无带牛佩犊者。”[38]

②谓弃武务农,牵耕田亩。原引曾巩例。宋张维之《谢及第启》:“带牛佩犊,久穷南亩之耕;潄石枕流,已遂北山之志。”[39]宋陈元晋《贛州清平堂记》:“庶几箬盐荷饭,佩犊带牛,复见太平之旧。”[40]清查慎行《罗旧驿》诗:“此日蛮人皆佩犊,不烦布谷苦催耕。”[41]

另如【佩牛】典源相同,后人用例也包含了上述两层意蕴(不赘引),可以互证。

【俟河之清】等待黄河由浊变清,比喻期望之事不可能实现或难以实现。

按:其释不错,惟引例中有周劭《闲话皇帝·写家老舍》:“想到报载茅盾、郭沫若、巴金都有巨额稿费捐献国家或设立奖金,真惋惜老舍不能活到俟河之清。”例义却非原释所能包容。该文是惋惜老舍含冤早逝,没有待到清明盛世,与释义“比喻期望之事不可能实现或难以实现”毫不搭界。实则成语“俟河之清”还有另一个意思:期盼明时,喻指升平盛世。《文选·张衡<思玄赋>》:“俟河之清。”刘良注:“黃河千年一淸,以喻明时也。”[42]287用例如宋李新《贺河清表》:“历观有国而来,未如今日之盛治之极也,表而出之。俟河之清,目方欣于有睹;如山之寿,志并祝于无疆。”[43]元李祁《旷筼谷墓志铭》:“尽欢以娱亲,隆师以训子,买田以祀先,交友待下,急人之難,罔不曲当。方期俟河之清,以佚其老,而时与志戾,病且不起。”[44]原引周劭例亦是此义。所以应该另立义项。

(十六)准确释义

【倒身】③置身;插足。《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六:“所以晓得他心事如此,倒身在里头做马泊六,弄得他两个情热如火。”

按:馬泊六,旧谓男女淫乱之撮合者。引例前头还有一句:“这奶子是个不良的婆娘,专一哄诱他小娘子动了春心,做些不恰当的手脚,便好乘机拐骗他的东西。”原以“置身;插足”释之,尚欠确切。《宋元语言词典》云:“倒身,倾身。”[14]755释是。倾身,就是竭尽全力。“倒”应读 dào而不读 dǎo,当另立词目【倒2身】。《清平山堂话本·错认尸》:“且说乔俊在东京卖丝,与一个上厅行首沈瑞莲来往,倒身在他家使钱。”[45]义同,可作先例补引。

(十七)概括未确切

【侍子】古代属国之王或诸侯遣子入朝陪侍天子,学习文化,所遣之子称侍子。引《后汉书》等四例。

按:原释初看似无不当,及见《汉书·躬息夫传》:“可令降胡诈为卑爰疐使者来上书曰:‘所以遣子侍单于者,非亲信之也,实畏之耳。唯天子哀,告单于归臣侍子。愿助戊已校尉保恶都奴之界。’”[46]2183又《西域传上》:“于是楼兰遣一子质匈奴,一子质汉……征和元年,楼兰王死,国人来请质子在汉者,欲立之。质子常坐汉法,下蚕室宫刑,故不遣。报曰:‘侍子,天子爱之,不能遣。其更立其次当立者。’”[46]3877侍子是去作抵押的人质,名为侍奉天子,故称侍子,实即质子,并不是派遣前往“学习文化”的。《文选·陆倕<石阙铭>》:“教臻侍子,化洽期门。”刘良注:“侍子谓诸蕃质子奉侍天子,故称侍子。”[42]1033十分明确。原释离弃本义,应作修正。原条缺引《汉书》《文选》例,亦为明显滞后和不全。“侍子”一语,频见《汉书》有十数例之多,固不当阙漏。

(十八)概括未周到

【侯¹】④古时对士大夫的尊称。引唐杜甫、宋孙光宪二例。

按:原释概括尚欠全面。“侯”是对官绅的尊称,除士大夫外,还包括官员。如宋林景熙《平阳县治记》:“大德四年九月朔,判官王侯秉仁来谂于予……侯请勒石,以诏厥来。”[47]元李孝光《萧山县公署记》:“至元五年,居延崔侯嘉讷为县尹……凡役皆次第以成,而侯且代去,县尹李侯守其政如崔侯。”[48]应改为:对士大夫或官员的尊称。

【倚郭】亦作“倚廓”。宋元时州、路治所所在之县。引宋苏轼等例。

按:唐仅见杜荀鹤诗,当时尚无倚郭县之建置。宋元明均有此置,不局限于宋元。路、府、州所辖之倚郭县不止一个,除治县外,还有别的县。改释:亦作“倚廓”。指倚郭县。宋以来称路、府、州治所所在之县或毗邻治县的较重要的县。唐杜荀鹤《赠秋浦金明府长》诗:“倚郭难为宰,非君即有私。”[49]1741宋范仲淹《奏減郡邑以平差役》:“如河中府倚郭二县,惟河东县主户四千,不致逼迫;河西县主户一千九百,内八百余户属乡村。”[50]宋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公廨三·诸县仓库》:“于是敕各置仓,闽、侯官、怀安,以倚郭不置,馀九县皆置。”[51]《元史·地理志一》:“大名路……县五:元城,中,倚郭。大名,中,倚郭。”[52]1361明李东阳《梧州府重建庙学记》:“广西梧州府倚郭曰苍梧县,旧各有学。”[53]《四库全书总目·杂家存目九·湘烟录》:“义渠字骏甫,此书亦题为乌程人,而太学题名碑作归安人,盖二县同为湖州倚郭也。”[54]

(十九)扣紧词语简准释义,不说多余的或发挥性的话

【来舍】回归而有所定止。表示安定而集中。《庄子·知北游》:“若正汝形,一汝视,天和将至;摄汝知,一汝度,神将来舍。”成玄英疏:“收摄私心,令其平等,专一志度,令无放逸,汝之精神自来舍止。”

按:原释发挥过多,溢出本义。来舍,前来依附。“有所定止”、“表示安定而集中”云云,只能说是撰者对本句的理解,而并非这个词的固有意义或普遍意义。其语已见《庄子·人间世》:“夫狥耳目内通而外于心知,鬼神将来舍,而况人乎?”成玄英疏:“虚怀任物,鬼神冥附而舍止。”[55]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鬼神也会来依附。”[56]《人间世》属内篇,更正宗,且成疏亦更明白,原引可予更换。后人使用之例,如汉焦贛《易林·乾之姤》:“仁政不暴,凤凰来舍,四时顺节,民安其处。”[57]元李治《敬斋古今黈》卷六:“痴坐成顽,阴魔来舍,强制情欲,常若梦寐。”[58]义同并应补引。

【保识】谓署名担保某一将被擢用者的品行。宋王谠《唐语林·豪爽》:“大理寺官初上,召寺僚或在朝五品以上清资保识。”

按:词义就是署名担保,“某一将被擢用者的品行”云,甚属多余,是为蛇足。试看以下诸例:宋孙觉《上神宗辞免体量府界青苖钱》:“况大户本不阙乏,徒以官中散钱使之保识,下户不敢不请,下等细民多利得钱,而又患无保识,或有保识而所请不多,道途之费、给散之扰,十已耗其二三。”[59]宋黄震《黄氏日抄》卷七八:“词诉条画:不经书铺不受,状无保识不受,状过二百字不受,一状诉两事不受。”[60]《元史·食货志五》:“仍召募有产业船戸,互相保识,毎一千引为一纲。”[52]2486均可表明,其与“被擢用者的品行”无关。又据孙觉《上神宗辞免体量府界青苖钱》:“又患无保识,或有保识而所请不多。”《续资治通鉴长编·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国子监学生应子弟在监习业者,除实是开封府外,毎人召京朝官二人为保识,然后收试。”[61]还须加释一句:也指出具担保的人。

(二十)避用多义词训释

【使】②使者。《左传·成公九年》:“兵交,使在其间可也。”《吕氏春秋·行论》:“遣使于齐,客而谢焉。”唐韩愈《答渝州李使君书》:“使至,连辱两书,告以恩情迫切,不自聊赖。”

按:“使者”二读多义,本书分立二目。【使者】(使读上声)①使唤之人;仆从,佣工。②节度使、转运使等官员的称呼。【使2者】(使读去声)奉命出使的人。从原引例证看,《左传》《吕氏春秋》指奉命出使的人;使臣。韩愈例则指送信的人。两义殊异,应区分明白。又,韩例“使”读上声(从“役使”、“使唤之人”引申),归在“使²”(去声)下援引也是不对的。

【俗尚】原释“世俗的风尚”,亦属这种情况,不够明确。“风尚”多义:①指气节。②风格。③风气,习俗。从原引韩愈“弃俗尚而从于寂寞之道,以之争名于时”、陆游“梏于俗尚,不能拔出”、《明史》“惟因其俗尚,用僧徒化导为善”诸例看,均属义③。可为改释:时世的风气、习俗。

四、义项方面

依据纷繁的书例,提炼和概括词义,恰当地确立和区分义项,既求罗致周全,包举无遗;又要做到义界清晰,条理明达,这是大型详解词典最见功力最显特色的方面,同时也是词典编纂者最感困难最费斟酌的地方。修订中要保持原有传统,并根据新的语料和具体情况作必要的调整处理,精益求精,俾更稳妥合理。先说义项分合处理。

(二一)义项当合而分

【保民】①安民;养民。②保护人民。

按:从所引书例看,“安民;养民”和“保护人民”两者有时很难划分清楚。如《书·梓材》“欲至于万年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孟子·梁惠王上》“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国语·周语上》“事神保民,莫弗欣喜。”都可以进行解释。故宜作合并,改释:安养、保护人民。援用《书》《国语》《汉书》等例(《孟子》例【保】⑦“安定”下已引,此不用),期能包容。

【俗】①习俗;风俗。②从其习俗。《荀子·性恶》:“上不循于乱之君,下不俗于乱世之民。”杨注:“俗谓从其俗也。”

按:辞书不宜随文立义。像《荀子》这样的活用偶见之语,不必分立义项,归并在义①加释一句“亦谓从其习俗”可也。

(二二)义项当分而合

审订中感到,这方面存在的修改处更多一些。

【保持】②保全。保护使不受损害。晋袁宏《三国名臣序赞》:“衰世之中,保持名节。”《南史·范晔传》:“初,熙先父默之为广州刺史,以赃货下廷尉,大将军彭城王义康保持之,故免。”《旧唐书·酷吏传下·姚绍之》:“绍之后坐赃污,诏传弓按之,获赃五千余贯以闻,当坐死。韦庶人妹保持之,遂黜放为岭南琼山尉。”

按:编委审稿指出:“这里正邪截然有别,不能归作一个义项。”所说很对。《南史》《旧唐书》例都是包庇坏人(贪官酷吏),不能用“保护使不受损害”来解释。应该区分为两个义项:②保全。保护使不受损害。③庇护。前一意义,可补引:三国魏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至为礼法之士所绳,疾之如雠,幸赖大将军保持之耳。”[11]1321唐刘肃《大唐新语·忠烈》:“至忠泣而奏曰:陛下富有四海,贵为天子,岂不能保持一弟一妹,受人罗织。”[62]

【俗眼】①浅薄势利的世俗人的眼睛。唐杜甫《丹青引赠曹将军霸》:“途穷反遭俗眼白,世上未有如公贫。”清谈迁《竹云题跋·兰亭十二种·冯承素本》:“或以为元章所临,故作奇丽,以惊俗眼。”

按:俗眼主要有两层意蕴,一谓势利之眼,如原引杜甫例;一谓平庸之眼,如原引谈迁例。两者意义上有质的差别,现用“浅薄势利”合而言之,容易混淆。他例如宋范公偁《过庭录》:“吾侪志正坚如石,俗眼相看薄似云。”[63]宋姚勉《赠高眼陈相士并序》:“俗眼穷则毁之,达则誉之者也。”[64]皆谓势利之眼。宋米芾《书史》:“真裂纹匀真古纸,跋印多时俗眼美。”[65]言俗见只看书幅上题跋、图章多寡。元夏文彦《图绘宝鉴·宋》:“李东不知何许人,理宗时尝于御街鬻其所画《村田乐常酣图》之类,仅可娱俗眼耳。”[66]明赵宧光《寒山帚谈·权舆一》:“若仍用独体之法,便不是书。俗眼似媚,难逃识者。”[67]皆谓平庸之眼。平庸之眼,谓一般人的识见、浅俗之见(与“具眼”相对),但并无鄙劣势利的意思,故而宜作区分。

【值¹】③当;对。引《仪礼·丧服》郑玄注“欲其文相值”。《论衡·实知》“武库正值其墓”。元范诗“隔城正与祠相值”。

按:原释“当;对”,过于宽泛,理解起来难以分辨清楚。《仪礼》郑注是“相当”意,谓相适当。《论衡》、范诗是“相对”意,谓对着;面向。应分项别释。前义例如南朝梁钟嵘《诗品·总论》:“昔九品论人,《七略》裁士,核以宾实,诚多未值。”[68]清俞正燮《癸巳类稿·媒氏民判解》:“《白虎通》引《谷梁》说云‘男子二十系心,女子十五许嫁。’年数相值。”[69]可补。

另如【例封】【例授】【例贈】诸条,情况相同,不复赘述。

(二三)义项交叠

接上一话题,义项之分合安排,如何处理妥宜,有时颇费踌躇。

按:义①与义②前半部分其实是一个意思,原释不免交复叠合,应予归并。义②后半部分“亦指带子、绳索”,词性已然转变,用例亦多,应单独自立义项。理清思路,略说如下:

“係”之本义,以绳索束颈。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甲骨文‘係’字象用绳索以缚係人的颈部。”亦指将人捆缚、拘系。《易·随》:“係小子,失丈夫。”高亨注:“以绳系人……殆指俘虏而言,乃小存大亡之象。”[70]212《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秦人过析,隈入而係舆人,围商密。”杨伯峻注:“缚係己之众人伪为析之俘虏。”[71]《国语·越语上》:“焚宗廟,係妻孥。”韦昭注:“係,系也。”(原义①引)《新唐书·郑元璹传》:“攻拔其城,係致军门,释之,授太常卿。”(原①引)泛指捆札、缚系。《说文·人部》:“係,絜束也。”段玉裁注:“絜者,麻一耑也。絜束者,围而束之。”[72]381左传·襄公十八年》:“献子以朱丝係玉二瑴而祷。”(原义②引)汉枚乘《上书谏吴王》:“夫以一缕之任,係千钧之重,上悬之无极之高,下垂之不测之渊,虽甚愚之人,犹知哀其将绝也。”(原义②引)“指带子、绳索”,可单独立作为第二个义项。如此始能条理明晰。

【修养】②指培养高尚的品质和正确的待人处世的态度,或求取学识品德之充实完美。③指养成的正确的待人处世的态度。

按:义③即义②之一部分,所引丁玲例与义②所引刘少奇例,意思相同,没有道理分立两个义项,应予归并。

(二四)义序排列失当

义序排列,主要从考察字(词)义即字(词)之本义、引申义、转化义的演化出发,兼顾书例时代;在弄不清楚本义、引申义时才考虑依用例时代先后为序。

【倩²】①女婿。②请;恳求。③倚近;挨近。

按:原释失收初义,亦未理清字义迁衍轨迹。检索中见明皇甫汸《皇甫司勲集》卷六十《题周山人留别西湖诗后》有“倩衣于毛嬙,借饰于西子”句,这里“倩、借”对用,是倩亦借也。再检《方言》第十二:“倩、荼,借也。”戴震疏证:“荼亦借义。”[73]倩之“借”义乃可以确立,且为其二读之初始义。又据《方言》第三:“壻谓之倩。”郭璞注:“言可借倩也。”[74]则“壻谓之倩”的女婿义,是从“借倩”义引申转化而来,故其女婿义应列次在后,原释举为首义,失当。改释如下:①借取;借用。②请;恳求。③倚近;挨近。④女婿。

【俟】①见“俟俟”。②等待。

按:义序应作互换。“等待”为其本义,见《书·金縢 》及孔传、《诗·邶风·静女》及郑笺等。“俟俟”之俟,为“騃”之借字,自当列次。《诗·小雅·吉日》“俟俟”,《韩诗》作“騃騃”。《说文·马部》:“騃,马行㐹㐹也。”[72]466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并谓,騃乃正字,俟为假借字。

【侵吞】①围棋术语。唐杜荀鹤例。②用武力吞并别国或占有其部分领土。康有为例。③非法占有公物或他人之物。《廿载繁华梦》例。

按:原释囿于所援书例时代,致序列前后倒置。兹予调整并补例:①侵占吞并。《梁书·邵陵携王纶传》:“侯景事等内痈,西秦外同瘤腫,直置关中,已为咽气,况复贪狼难测,势必侵吞。”[75]《旧唐书·郭元振传》:“又虔瓘往入之际,拔汗那四面无賊可勾,恣意侵吞,如独行无人之境。”[76]宋乐史《太平寰宇记·河北道十六·霸州》:“大业末,刘黒闼兵乱河朔,侵吞郡县。”[77]原引康有为例。②非法占有公共或他人财物。清孙承泽《春明梦餘录·户部一·赋役全书》:“民屯之出纳宜清也。凡各省直赋役书内,多不载民屯银,是以豪右得以肆侵吞,卫弁得以恣乾没。”[78]《清律例·戸律·市䔩》:“牙行侵欠控追之案,审係设计诓骗侵吞入己者,照诓骗本律计赃治罪。”[79]原引《廿载繁华梦》例。③围棋术语。原引杜荀鹤例。

(二五)删除不能成立的义项

按:此释甚无据。岳例“侈于一时”,谓显耀于一时。“侈”属原释⑤“显扬”义。

【俊】⑤玲珑可爱。《红楼梦》第四十回:“这里的鸡儿也俊,下的这蛋也小巧,怪俊的。”

按:这里的“俊”只是好看、美观的意思,属于原释④“漂亮;秀美”义项下,且偶尔一用,没有必要另项独立。

按:此则出于生造杜撰。苏舜钦“因议论稍侵权贵”,又属革新人士,被守旧派官僚借事(进奏院聚饮)诬陷,削职为民,这信是他答复岳丈时相杜衍写的。“倖然引去”,是谓被劾奏事下开封府“穷治”而最终幸得引退,倖然者侥幸也。原释“不顾而去貌”,不符事实(实际则是苏被除职),不合文意,且与“倖”之字义亦无有系联,毫无疑问应删。另有其他书例,拟别立【倖然】目。

(二六)增补义项

【來¹】立29义项,已经相当细致,然尚有遗漏可补充者。据《中古汉语语料》提供的线索,“来”字有用在名词或动词前面,构成“来……”的格式,犹言“尊……”“贵……”或“您的……”。从文献书证来看,这种用法流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语例众多。因予归纳,补立义项:用在名词或动词前面,尊称对方寄达的公文书函、致赠的诗文、馈送的物品,以及公文、书函、诗文中所表达的意旨。也称交谈中对方的言论、发表的意见。参见“来示”“来旨”“来移”“来贶”“来论”(皆为新增词目)。

词义明确,义界清晰者,虽孤证亦当别立。

【借路】借道。引《史记》例。按:词义引申转化,另有:寻求门路。依托(权门)之意。《南齐书·王秀之等传论》:“若夫根孤地危,峻情不屈,則其道虽行,其身永废。故多借路求容,逊辞自贬。”[80]

(二七)词语的常见义或特指意义不当遗漏

【侵】义项众多,然失收:指病情加重。《汉书·史丹传》:“上寑疾,傅昭仪及定陶王常在左右,而皇后、太子希得进见。上疾稍侵。”颜师古注:“稍侵,言渐笃也。”[46]3377及《新唐书·李嗣真传》“皇帝病日侵”、宋王安石《试院中五绝句》之二“白发无聊病更侵”等。

【佳對】美好的配偶。按:另一常用义是:偶对工切的语句。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七:“‘河势昆仑远,山形菡萏秋。’此句实为佳对。”[81]宋吴沆《环溪诗话》:“‘冻合玉楼寒起粟,光摇银海眩生花。’再三叹其佳对。”[82]清吴景旭《历代诗话·金诗·青奴黄妳》:“陈眉公云:‘墨兵、笔狱,可谓佳对。’”[83]

【來書】原释“来信”。失收需要解释的特指义:称对方上呈的奏记。三国魏曹叡《答东阿王论边事诏》:“览省来书,至于再三。朕以不德,夙遭旻兇。”[11]1102按:此“书”非谓书信,而是指臣僚敷陈言事的表奏。《论衡·对作》云:“夫上书谓之奏记,转易其名谓之书。”明吴讷《文章辨体序说·书》:“臣僚上言,名为表奏。”可证。

五、引证方面

讨论引证的版本考校、引证的阙略、引证的对应和书例的选择,如何更求确切以及增补、纠误诸问题。

(二八)引例应注意版本和考校

引证中对于版本异文,凡属两通,一般不作纠缠,但要注意的是:如所据本错误,自然要加校正;若涉及词目,更须详作查考然后斟酌取舍。而同一字头下所引同一部书的相同用例,亦须协调一致(采用同一版本)。

按:编委审稿提示,原引“何条森”疑有讹。经查,《文选》卷二三晋张载(孟阳)《七哀诗》之二:“白露中夜结,木落柯条森。”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文选》,中华书局1977年影印李善注本(中册,第330页上)、1987年影印六臣注本(中册,第430页上)并同。此为张诗名篇,宋真德秀《文章正宗》卷二二上、明曹学佺《石仓历代诗选》卷三、明陆时雍《古诗镜》卷九、明张溥辑《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卷五三晋《张载集》及《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晋诗卷七所载并同,无版本异文。“柯条”连文,《文选》张铣注:“森,寒风振声。”[42]430柯条森,谓柯(枝)條萧森(凋零萧疏)。原引讹“柯”为“何”,遂以“条森”为词,误读无据。所引《对床夜语》殆据中华书局 1983年版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本,实不可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即作“柯条森”,益证中华本为刊刻中讹字,殊不足据。中华本《历代诗话续编》广为流行,而校勘未精,误讹甚多,使用时宜注意。该条予除目。

中华书局二十五史校点本使用方便,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依从,但有时也并非正确或最佳之选择。

【来思】《隋书·隐逸传·徐则》:“故遣使人往彼延请,想无劳束带,贲然来思,不待蒲轮,去彼空谷。”

按:“无劳束带”的“带”,四库全书本作“帛”,是;原引据从中华书局校点本,误。此句前文是:“晋王广镇扬州,知其名,手书召之曰……市朝之隐,前贤已说,导凡述圣,非先生而谁!”束帛,延聘之礼物。《易·贲》:“束帛戋戋。”王肃注:“道德弥明,必有束帛之聘也。”[42]71此写晋王杨广竭诚延纳贤者,言深谷幽士,无劳束帛之礼,不待蒲轮之请,会很快前来就聘。作“无劳束带”,不能讲通。

【信意】诚意。《三国志·魏志·钟会传》:“我要自当以信意待人,但人不当负我,我岂可先人生心哉!”四库本、卢弼《三国志集解》及《资治通鉴·魏元帝咸熙元年》均作“信意”,中华书局校点本作“信义”。今按:“信义”虽亦通,然作“信意”为佳,可从库本引录。

四库全书因避忌而存在改窜的情况,往往为学者所诟病,然其优胜处,则不可忽略。除上举二例,又如【保本】①守住根本。《国语·周语中》:“宽,所以保本也;肃,所以济时也。”四部备要、四部丛刊本韦昭注作:“本,谓宽则得众,故可以守也。”[84]欠明白。四库本作:“本,位也。宽则得众,故可以守位。”要完整明确,有助释义。可据以加释:保本,谓守住王位。

(二九)引证失据致缪

书例未经校核,造成释义错缪。

【倒拖】犹言倒状。宋朱敦儒《忆帝京》词:“你但莫多愁早老,你但且不分不晓。第一随风便倒拖,第二君言亦大好。”

按:原释不知所云。朱词收在《全宋词》第 3册。“随风便倒拖”,解以“倒状”,显然说不通。拖,为“柂”形近之讹。柂,船舵。汉赵壹《刺世嫉邪赋》“奚异涉海之失柂”。随风倒柂,为宋时习用成语,与“随风转舵、看风使舵”一个意思,比喻跟着情势转变方向。亦言随口附和。宋陆游《醉歌》:“相风使帆第一筹,随风倒柂更何忧。”①据四库本《剑南诗稿》卷74、中华书局1986年校点本《宋诗钞》卷69。柂,中华书局1977年版《陆游集》(第4册,第1736页)作“舵”。又,四库本“何”作“可”,从《宋诗钞》《陆游集》改。尤可为举证者,宋无名氏《张协状元》戏文第四四出:“〔末〕好随风倒柁。”钱南扬校注:“柁,原误作‘拖’,今正。”[85]钱校是。柁,即舵。朱词的“倒拖”应正为“倒柂”,《全宋词》失校,不可据从。所以,这一条的释义、引证都应删除。(“倒拖”另找到别的意义的书例,故仍留目)。

(三十)失引旧辞书古训

《汉大》一版释文对古辞书的训诂不怎么重视,往往加以忽略。如单字释义,好多条目不引《尔雅》古训、《说文》本义(包括注疏)。盖当时主流的编纂观念尚存在一些偏颇,过于注重作品用例,殊不知古辞书的训释不仅可作佐据,也是表明此字此义存在的一个实例;而且此类宝贵的汉语史语料,在《汉大》这样的大词典中理应得到反映。这一相当多的欠阙,修订中应尽量加以弥补。姑举数例:

【侯】⑦乃;於是。按:《尔雅·释诂下》:“侯,乃也。”[24]2576又义维;惟。(1)语气词。按:《尔雅·释诂下》:“伊、维,侯也。”郭璞注:“《诗》曰‘侯谁在矣’。互相训。”邢昺疏:“皆发语辞。”[24]2577

【俆¹】同“徐”。迟缓。无引证。按:《说文·人部》:“俆,缓也。”段玉裁注:“与‘徐’义略同。”[70]377

【俳】①杂戏。也指表演杂戏的人,俳优。按:《说文·人部》:“俳,戏也。”段玉裁注:“以其戏言之谓之俳,以其音乐言之谓之倡,亦谓之优,其实一物也。”[70]380能简要说明三个字的联系和区别,的确是该加援用的。

【俵】①散发;分给。引《旧唐书》等例。按:《玉篇·人部》:“俵,俵散也。”

【倛】②见“倛醜”。无引证。按:《集韵·平之》:“倛,《淮南》:‘祈雨土偶人曰倛。’”

(三一)失引经籍注疏

前人确切恰当的注疏,能够补证训释,有助理解词义。初版在这方面时见疏略。

按:《书·囧命》孔传:“当谨慎简选汝僚属,侍臣无得用巧言无实、令色无质、便辟足恭、侧媚谄谀之人。”孔颖达疏:“便僻者,前却俯仰,以是为恭。”[24]247蔡沈集传:“便者顺人之所欲,辟者避人之所恶。”[86]均应加引。又,例中“巧言令色、便辟侧媚”都应作形容词看,只是省略了“之人”二字。本书【側媚】①用不正当的手段讨好别人。引《书·囧命》。【巧言令色】指用花言巧语和媚态伪情来迷惑、取悦他人。解释都对。“便辟”亦不宜释作名词。

他如【來】⑤招致;招揽。失引《吕氏春秋·不侵》高诱注:“来,犹致也。”【侲子】童子。失引《文选·张衡<东京赋>》薛综注、李善注。

(三二)重要例证不当以释代引

【来复】①往还;去而复来。语见《易·复》,谓阳气经七日已由剥尽而开始复生。

按:《易·复》:“反复其道,七日来复。”王弼注:“阳气始剥尽,至来复时,凡七日。”[24]38来复,回转复来。《易·复》为始见例,原文及王注确而不冗,缘何弃而不用?处置颇失当。解释的话“谓阳气经七日已由剥尽而开始复生”可以放在引例后(然不加亦无碍)。

(三三)引证与释义不对应

按:释“成”为成就,而所引马氏通释则是“重”,不能对应。“重’与“成就”找不到联系。且“重”字多义,亦欠明确。马释将“来成”与后章“来崇”等义,也并不可取。清陈奂《诗毛氏传疏》卷二四:“《樛木》传:‘成,就也。’福禄来成,犹云福禄成之也。”[87]宜易作陈奂传疏:“成,就也。”

(三四)正文与注疏不对应

【来享】①亦作“来飨”。《诗·商颂·烈祖》:“来假来飨,降福无疆。”郑玄笺:“享,谓献酒使神享之也。”一本作“来享”。

按:本书以【來享】为正目,【來饗】为副目。然引《诗》正文作“飨”,郑笺则作“享”来释,不能一致。揣撰稿者之意,似以“飨”为正字,“享”为假字,非也。清阮元《十三经注疏》校云:“献神为享,神食所献亦为享,后儒曲为分别。唐石经定本作飨,似是而非;俗本概作享,似非而是。此篇前享字,笺云献也;后享字,笺云谓献酒使神享之也。相承为说,当时断非有二形也。”[24]624所论甚谛。是古本作“享”,作“飨”者殆后儒所改。四库本《诗经注疏》作“享”,权威的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陈奂《诗毛氏传疏》均主作“享”(马引阮说)。故当转换,易正文为“來享”,附注一本作“来飨”。如是不惟与郑笺相应,亦更明确孰为本字。

(三五)择用意义明确的书例

在不乏书证的情况下,应选择词义明确句意显豁之例。

按:原引“人”误,应为“女”。毛传:“条条然歗也。”陈奂传疏:“重言曰条条。条条然者,歗声也。”[88]是谓长叹之声,虽然也可以说得通,但意义不够显豁;不如改引更明白之例,如《诗·唐风·椒聊》:“椒聊且,远条且。”毛传:“条,长也。”郑玄笺:“椒之气日益远长。”[24]362且,语气词。

【使2官】使臣。三国魏曹操《善哉行》:“仲尼之世,王国为君。随制饮酒,扬波使官。”

按:引曹诗释为“使臣”,难以说通。原释殆据“文革”时安徽亳县工农兵译注小组编、中华书局1979年出版的《曹操集译注》的注解,不甚可靠。该注云:“扬波,当作‘扬彼’。”亦属无据。曹例“使官”,似为任用官吏之意。对于这样一些存在疑难不敢确定的书证,为求稳妥,大词典宜避而弃用,更换他例可也。兹保留原释,改用《晋书·舆服志》:“应劭曰:‘高山,今法冠也,秦行人使官亦服之。’”[89]

(三六)名物词的书证择用

一要始见或较早用例,二要能于命名有所阐释的书例,以能起到辅助释义、提供信息和知识的作用。这样比泛泛引例意义更大一些。

【促织】蟋蟀的别名。引《古诗十九首·明月皎夜光》“促织鸣东壁”及唐、元、清、现代等6例。

按:《古诗十九首》可能是最早例,自然要用,但要加引《文选》注。原引张中行《散简集存》:“蟋蟀又名促织,谚语有‘促织鸣,懒妇惊’的说法。”此谚出自《通志》,如此征引不免数典忘祖。其他几个例子也只表明这个词在使用,属于一般书例,不如改用更有意义的例句。兹改释:蟋蟀的别名。取其鸣声似催促女织之意。改引:《文选·古诗十九首》:“明月皎夜光,促织鸣东壁。”李善注:“《春秋考异邮》曰:‘立秋,趣织鸣。’宋均曰:‘趣织,蟋蟀也。立秋,女功急,故趣之。’”[90]《太平御览》卷二五引《春秋考异邮》作“促织”。南朝齐谢朓《秋夜》诗:“秋夜促织鸣,南邻捣衣急。”[91]《通志·昆虫草木略二》:“蛬,曰蟋蟀,曰青,楚人谓之王孙,幽州人谓之促织。秋至则鸣,故曰:‘促织鸣,懒妇惊。’”[92]保留《聊斋志异》例。

(三七)书证应尽量援用第一手语料

凡后书转录或使用前书者(指文字相同或略同而不关词目),须沿波讨源,追溯本初。这于始见例来说尤其重要,可提前书证的时代。

【依假】谓暂时按照。《三国演义》第七三回:“既宗室微弱,帝族无位,斟酌古式,依假权宜:上臣为大司马、汉中王。”

按:《三国演义》往往取录《三国志》的文章。这是刘备进位汉中王后上呈的奏表中的话,按图索骥,不难找到原始。所引实见《三国志·蜀志·先主传》(惟“臣”下无“为”字,馀同)。释义改为:按照;循例。

其他如【修舊利廢】原引《汉书·司马迁传》,见《史记·太史公自序》。【侮傲】原引《北史·裴伯茂传》,见《魏书·裴伯茂传》。【侵傷】原引《南史·庾悦传》,见《宋书·庾炳之传》。【使弼】原引宋赵与时《宾退录》卷四,见宋孔平仲《孔氏谈苑》卷一。此类甚多(文句全同),均为首引例,定稿中应注意更换。

笺注资料亦应援用最初的注说。

按:朱传取自毛传,文同,应改援毛传。

按:仇注取自宋郭知达《九家集注杜詩》卷十二引“师云”(仪作议,馀同)。师指师尹。应换作:“郭知达集注引师尹云”。又按,检《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梁文》卷六刘潜(孝仪)、《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全梁诗》卷十九刘孝仪名下均无《绿李赋》及此句,其为宋人所引,盖佚句。

(三八)直援原著,不作转引

原书若非散佚不存,通常不取间接或转述之语。具体而言,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引已然提示出处或线索,那就必须追根寻底。

【便】②谓选取吉利的时日。《资治通鉴·汉安帝延光三年》:“壬戌,车驾还京师,便时太学,夜,遣使者策收震太尉印绶。”胡三省注引李贤曰:“且于太学待吉时而后入也,故曰便时。”

按:此文见《后汉书·杨震传》:“及车驾行还,便时太学,夜遣使者䔩收震太尉印绶。”[93]李贤注文同。不当弃前书而援后书,倒失源流。

按:所引为宋石曼卿《登第后被黜戏作》诗,见宋陈思编、元陈世隆补《两宋名贤小集》卷七九《石曼卿集》,非为佚句,毋庸假手《笔谈》。

按:《居易录》并非难得罕见之书,何必假诸《扶风传信录》作此辗转?此见《居易录》卷三十。原引且欠完整,下面几句话不可删略:“经意殊不尔。因请之讲《乾卦》妙义,皆出意表。”

另一种情况是原引未示明来源,比较麻烦些,但也要尽量还原。

【佳品】②珍奇的品物。明顾起元《客座赘语·笔墨研冠天下》:“其后翰林承赐者,皆廷圭双脊龙样,尤为佳品。”

按:所记为宋人雅事,文见宋王闢之《渑水燕谈录·事志》(卷九),“翰林”下有“诸君”二字,被顾录略去。

【俗谛】范文澜《唐代佛教》:“所谓二谛,一是俗谛,二是真谛。”

按:此见南朝梁萧统《令旨解二谛义》:“所言二谛者,一是真谛,一名俗谛。真谛亦名第一义谛,俗谛亦名世谛。真谛、俗谛,以定体立名;第一义谛、世谛,以褒贬立目。”[11]3070此为最先例,且更详明。

(三九)引例不够规范

【例】⑧一概;大抵。引宋岳飞《支拨战马状》“例皆疲瘦”、《续资治通鉴》“例皆阙雨”。参见“例皆”。

按:释义已注明“参见‘例皆’”,而所引岳飞、《续通鉴》二例都是属于【例皆】的书证,如此援用给人以鸠占鹊巢、越俎代庖的感觉,或者恐怕是出于找不到书例的无奈之举。兹予删移,改引唐刘得仁《赠陶山人》诗:“处士例营营,惟君纵此生。”[49]1392宋陆游《书叹》诗:“布衣儒生例骨立,纨绔市儿皆瓠肥。”[31]777

(四十)例句引录不完整

按:引用郑玄注文而随便删减,支离破碎,教人看不懂。郑注原作:“《考工记》曰:‘薄厚之所震动,清浊之所由出,侈弇之所由兴。’有说,说或为申。”[24]1512引录时不应用省略号将前二句删去,影响了对词义的确切理解。另外,郑注“有说”,犹有曰,即“有人说”之意;“说或为申”,谓“工依於法游於说”的“说”,字或作“申”。原引截断全句而单取“有說”二字,句意不通,读之莫名其妙。

【来】③指已婚女子回娘家省亲。《左传·庄公二十七年》:“凡诸侯之女,归宁曰来。”

按:例文前头还有一句:“冬,杞伯姬来,归宁也。”[24]1780是不该省略的。

(四一)引例格式不合规定

有以集名代篇名者。

按:《太仓稊米集》为周紫芝所撰别集,怎么可以拿来充当篇名?所引见《太仓稊米集》卷六六《书送客诗后》。原引“无对者”下脱“信矣哉”三字。

引例标注不明确。

【倩倩】笑容。唐杜甫《风疾舟中伏枕书怀三十六韵奉呈湖南亲友》:“披颜争倩倩,逸足竞。”宋赵氏注:“言往披承诸公之颜,争为倩倩以相待。《诗》云:‘巧笑倩兮。’主在乎言笑也。”

按:注见宋郭知达《九家集注杜诗》卷三六引“赵云”。赵氏,赵彦材也。应标作:郭知达集注引赵彦材云。

(四二)例证增补

这在二版修订中是比较大量的,例不胜举。以下几种情况的增补尤其重要:1.孤证补例。2.提前书证时代之例。3.词语或词义古已有之且常用而引援的却是现代书例。

【佩】⑧钦佩;佩服。引陈毅一例。

按:已见宋夏竦《贺枢密副使启》:“某素仰声猷,方增慰怿。重荷缄封之礼,过形撝抑之辞,感佩铭藏,不任下恳。”[94]明郑纪《复岳蒙泉书》:“昨承手诲,以白金四锭助丧,足见仁人君子之用心也,铭佩铭佩!”[95]

【俗名】②僧道等出家前的本名。引白桦一例。

按:已见宋赞宁《宋高僧传·感通五·僧缄》:“释僧缄者,俗名缄,姓王氏,京兆人。”[96]

成语、谚语的孤例补充,显得很必要。

【倚酒三分醉】引《红楼梦》一例。

按:可补引《官场现形记》第二四回:“贾大老爷是懂得相公堂子规矩的,此时倚酒三分醉,竟握住了奎官的手。”[97]

(四三)纠正引文错字

审订坚持“细大不捐”的原则,既要重视大的层面,也不忽略细微末节,诸如引例文字衍脱误讹等都要加意校正,不放过一个细小地方。

尤要注意校正征引经典名著出现的误字。

【借】②《论语·卫灵公》:“吾犹及史之阙父也。有马者,借人乘之,今亡矣夫!”

按:“阙父”怎么讲?读不懂。及阅原书,“父”为“文”之讹。阙文者,谓阙佚的文献。

有的错误,一经铸成,较难发现。

【来者】③来的人。《左传·宣公十七年》:“吾若善逆彼以怀来者,吾又执之,以信齐沮,吾不既遇矣乎?”

按:“吾不既遇矣乎”,粗看也不觉得什么,容易滑过,但总有点别扭。检《十三经注疏》《左传杜林合注》等均作“吾不既过矣乎”。过,错误。下句承云“过而不改”,可证其义。原引作“遇”,形近讹。

按:“赛和”应作“赓和”。此类明显错字,一般读者都能发现,亦属不好看的硬伤,二版必须改正。又,《贡父诗话》,通行本作《中山诗话》,宜改。

有时,为校订一个字,还需稍事查考。

【俗话】①庸俗的话。唐杜荀鹤《题仇处士郊居》诗:“洞里客来无俗話,郭中人到有公情。”

按:下句“郭中人到有公情”,“公情”什么意思?本书【公情】“公众的情感”,难以解释。原句语意欠通,疑有讹误。查四库本《唐风集》卷二,文同。《全唐诗》卷六九二“公”字下注:“一作山。”[49]1747从句意说,一作可取。复检《文苑英华》卷二三一载录正作“山情”,且题下注:“弃官卜居。”意相吻合。取得依据,因行校改。

删削衍文。

按:校核四库本、中华书局本《太平广记》和上古校点本《北梦琐言》逸文卷二,原引“安知之非奸细乎”衍“之”字,虽无碍文意,亦应删正。

校补脱字。

【来】①小麦。《吕氏春秋·辩士》:“其为亩也,高而危则夺,陂则埒……一时五六死,故不能为来。”

按:校核四库本、诸子集成本、陈奇猷校释本,原引“夺”前脫“泽”字,“时”下脫“而”字,予补。

(四四)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按:原引断句有误。“安州编户少府”,说不通。应作:“安州编户,少府当为安州都督”。安州编户,谓落籍安州为民。少府,县尉。碧衣自言“某是生人,安州编户”,少府则是指称后任安州都督的杜鹏举。文意甚明。

【侵地】晋潘岳《西征赋》:“履犬戎之侵地,疾幽后之诡惑。”

按:原引“幽”下打专名线,以“幽后”为“幽王之后”(褒姒),误。后者帝王。幽后指周幽王,下云“举伪烽以沮众,淫嬖褒以纵慝”,即写幽王之恶行败德,其非指褒姒甚明。故应在“幽后”下划专名线。

按:滥用省略号。《南史》原文作:“为征南大将军、江州刺史,敕留西楚部曲助镇襄阳”[22]1111。为省“江州刺史”四个字而施以省略号,这样的引法也未免太任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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