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科学家”与“布商女儿”
——《法国中尉的女人》与英国的“两种文化”之争

2019-12-25 21:02刘亚
外国语文 2019年4期
关键词:斯诺人文科学

刘亚

(山东师范大学 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0 引言

1959年,英国技术部副部长、物理学家兼作家查·帕·斯诺(Charles Percy Snow)在剑桥大学演讲时抛出“两种文化”(Two Cultures)的概念,提出所谓“斯诺命题”,即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分裂和对立问题。其观点激起剑桥的利维斯(Frank Raymond Leavis)等人文学者的激烈回应,在英国乃至欧美学界形成广泛持久的争论。英国的“两种文化”之争历史久远,斯诺与利维斯之争是工业革命以来浪漫主义与功利主义、托马斯·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与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霍尔丹(John.B.S.Haldane)与罗素(Bertrand Russell)等诸次论争的延续与深化。对此,福尔斯(John Fowles)在日记中认为斯诺的言论有哗众取宠之嫌,并表示自己“完全支持利维斯”(Fowles,2003:500)。而他本人在写作之余也研究鸟类、植物和化石,自称“业余科学家”。这种跨界身份促使其持续关注、思考这一论战,并将自己的作品置于“两种文化”之争的历史语境和社会背景中。其首部小说《收藏家》(TheCollector)就通过男女主人公的思想言行冲突对“两种文化”之争做出了自己的反思和回应。代表作《法国中尉的女人》(TheFrenchLieutenant’sWoman,后文简称《法》)延续了他对这一论争的思考。福尔斯在小说各章开头的引文中既引述达尔文的著作,也引用丁尼生(Alfred Tennyson)和马修·阿诺德的诗。这些引文看似点缀,实有深意。丁尼生曾在诗歌中批判进化论对传统道德体系的冲击,自称“达尔文斗狗”的托马斯·赫胥黎则与阿诺德就科技与人文的功用和价值展开论争。因此,这样的摘引暗含了作者对上述论争的持续思考与批判。细读小说,读者会发现文本中始终潜藏着“两种文化”之争的语调。

1 “贵族科学家”与“职业科学家”:一场学科划分的论战

小说男主人公查尔斯·史密斯出身贵族,喜好研究海洋生物化石。他是达尔文的信徒,自称“业余科学家”。这“贵族/科学家”的两重身份不禁让人想到19世纪与达尔文相关的另一重要人物——威伯福士(Samuel Wilberforce)。部分科普读物将其描述为固守宗教的顽固保守分子,并在1860年就进化论观点与赫胥黎展开辩论时颜面尽失。事实上,作为牛津主教的他在剑桥大学以数学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是英国科学促进协会的副主席,业余时间从事生物学和地质学相关研究。这些身份和经历看似相悖,实则体现了英国独特的文化风貌。19世纪中期以前,英国许多科学家并非专业出身,而是教会人员或出身贵族的业余爱好者。他们有钱有闲,受到良好的博雅教育(Liberal Arts Education),被称为“贵族/业余科学家”。这些人极具个人才华,却喜欢“孤寂地投入大自然的怀抱”,折射出英国科学界特有的“个人主义与自然主义的结合”(Merz,1907: 287)。当时的贵族青年科学家卡文迪许、高尔顿莫不如此,而最著名的典型则是达尔文。及至19世纪后期,学科分化的倾向日渐明显。所谓“纯科学”研究越来越少,科研人员日益转变为专业性极强的技术人员,而非阿诺德笔下那种集科学、人文、宗教于一身的“完整之人”。有论者就认为威伯福士与赫胥黎之辩是“旧有的业余科学家与新生的职业科学家”之争(唐科,2015:6)。在《法》中,查尔斯也以业余科学家自我标榜(作者福尔斯亦是),并喜欢孤身一人到僻静之处敲打岩石。第八章在描述其于海边找化石时,叙事者突然笔锋一转,插入一段议论:

你也可能嘲笑他研究面太宽,不够专门化。可是请不要忘记,自然史的研究当时并没有像今天这样含有贬义,被认为是逃避现实和不健康的情调。查尔斯还是一位颇有造诣的鸟类学家和植物学家。要是我们从今天关于科学的见解来看,假如他专门研究海刺猬而抛弃其他,或者终生研究海藻分布,可能会更好些。但是请想想达尔文,想想他的《贝格尔旅行记》吧。《物种起源》是普遍研究的胜利,而不是专门研究的胜利。……让科学界那些试图将人们禁锢于一个狭小天地的发号施令者见鬼去吧。(福尔斯,1986:56)(1)后文出自该著作的引文,将随文标注,不另作注。

这段插笔与小说情节无关,似是叙事者为这位“业余科学家”鸣不平。文中两次出现“今天”一词,暗示叙事者与主人公生活年代相隔百年;而“普遍研究”与“专门研究”的对比则揭示了研究观念和方法发生的变化。因此,若将文本置于更广阔的历史背景和社会语境中考察,会发现这段文字更像是作者对 “两种文化”论争的发声。

如前文所述,斯诺在剑桥演讲中尖锐地指出自然科学家和文学知识分子缺乏交流,他们中间“横贯了一条互不理解的鸿沟”(Snow,2012:4)。他认为广义上的“文学知识分子”过于自我和怀旧,却不正视公众面对的现实问题;他们喜好将目光转向过去,固守传统文化,像捣毁机器的“卢德分子”(Luddite)(2)据传,英国一名叫卢德的工人最早通过捣毁机器抗议工厂主的压迫。后来,人们将此类破坏机器的工人称为“卢德分子”。斯诺借此讽刺人文学者。一样,怀疑甚至批判工业革命和科技进步对人类社会的改变,罗斯金(John Ruskin)、阿诺德、莫里斯(William Morris)等文人莫不如此;许多作家政治立场反动,因其影响才使得奥斯维辛集中营离我们如此之近。与之相反,科学家是一群“新人”。他们共同努力,关心民众,乐观地向未来迈进,在知识分子中“是道德生活最可靠的人”(Snow,2012:13)。较之文学,科学知识更具广适性,容易打破宗教、民族、种族、国籍等诸多限制,成为有效的沟通协作桥梁。由此,他还延续了赫胥黎的主张,即英国的中高等教育尤其是精英教育应改变人文学科占优的局面,转而强化自然科学的学科设置。此外,身为小说家的他还通过文学创作表达自己的理念。1954年,先于论文和演讲的小说《新人》(TheNewMen)已涉及对“文学知识分子”的批判等主题。斯诺的言论招致利维斯博士撰文反驳。他强调科技发展会带来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事关重大的各种决策既要依靠科学理性,也需要涉及道德情感维度,故而需要“更全面的才智去把握全部的人性”(Leavis,2013:73)。有鉴于此,他认为大学并不只是专家部门的配置,而应成为涵纳“洞察力、知识、判断力和责任心”的“人性意识的中心”(Leavis,2013:75)。对此,福尔斯立场鲜明地站在利维斯一方。

首先,如前述“插笔”所言,福尔斯审慎地质疑自然科学的“专门化”趋势。在哲学文集《智者》(TheAristio)中,其承认在当下社会掌握科学常识和科学方法的必要性,但更担忧当代科学的“专业化”让不同领域的学者拘于自己的研究范式和术语体系,彼此难以交流(Fowles,1970:150)。他特意强调《贝格尔旅行记》和《物种起源》是“普遍研究”的胜利。有论者也认为达尔文的这些著作是文学性与科学性相结合的典范,是“用想象性的语言进行科学发现”(Meyer,2018:63)。写作于他十分重要,因为他的科学是“描述性大于实验性的” (Meyer,2018:64)。在《法》第19章中,叙事者还以赞赏的语调描写查尔斯和医生格罗根仍生活在“一个不同领域的学者可以享受知识相通的世界里”(175)。那里“尚未被专门化这个暴君统治”(175),人们“有共同的语言,有一套通用的规则和固定的含义”(175)。值得注意的是,斯诺也在小说中描述了专门化的沟通问题。其小说《新人》中的科技人员都认为侦探史密斯是个蠢家伙。但是,叙事者却认为他比许多科学家智力都高,问题在于“他说的不是科学家的语言”(斯诺,1984:134)。然而,斯诺认为这种专业术语的分化不仅是一种必然,还是科学家智力优越性的体现。在演讲中,他提出一个颇为自负的问题:有多少文人知识分子知道热力学第二定律?(Snow,2012:15)似乎知识话语的鸿沟也暗示着智识水平的差距。对此,福尔斯在小说中巧妙地予以反击——在查尔斯与医生格罗根谈话时,叙事者突然问道:“今天的医生,谁懂得古典文学?”(175)在福尔斯看来,人文艺术更具整体性、综合性。如其所言:“十行《麦克白》的诗句,几节巴赫的乐章,伦勃朗画布的一角就能够浓缩出一个思想的星系。”(Fowles,1970:150-151)

其后,在《自然的本质》一文中,福尔斯把“两种文化”论争转化为认知与情感的问题。他认为斯诺的严重错误在于片面抬高前者而贬抑后者。在他看来,这二者是纠缠混杂的共生体。单从认知角度既不能真正掌握科学,也不能更好认识生活。只用科学词汇去描述生活中的诸种感觉就像用黑白两色去表现五彩斑斓的生活(Fowles,1998:343-346)。在《法》中,女主人公莎拉学习数学很吃力,却由于丰富的情感在知人论世上有着“神奇洞察力”。叙事者特意强调莎拉的聪明不是“分析型的”,她是用“心”而不是“大脑”进行“价值计算”(61)。而在其另一部小说《收藏家》(TheCollector)中,男主人公只爱好制作蝴蝶标本,秉持工具理性的思维方式。他搜肠刮肚也难以找到合适的形容词表达暗恋之人的美貌,只能用“一只黄斑玉蝶”一类名词代替“难以言传”“美不胜收”等形容词, 从而“形成一种工具化、技术化而非审美和情感化的表达方式” (刘亚,2017:81)。因此,与斯诺观点相反,福尔斯认为科学的专门化使其成为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并非打破限制的有效沟通手段。而人文艺术则是“人与人之间最丰富、最复杂、最易于被理解因而也是最理想的交流媒介”(Fowles,1970:184)。

与福尔斯一样,美国学者特里林(Lionel Trilling)在“两种文化”论争中也倾向于利维斯。他注意到斯诺用部分现代主义作家代表整个“文学知识分子”群体,并由此滑向对文学乃至“传统文化”的抨击。在其眼中,“传统的”(traditional)与“文学的”(literary)两个字眼可以互换(Trilling,1962:17)因此,他强调19世纪以来英国社会生活的诸多改观,恰恰源自当时的老派文人对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的持续关注与批判,以至于“马克思都在《资本论》里称赞他们”(Trilling,1962:19)。在其看来,“两种文化”之争不仅是学科纷争,也是两种价值观念的交锋。无独有偶,福尔斯的小说中也时时回响着此种思想论战的声音。

2 绿色文明与机械文明:一种价值的选择

小说第19章,叙事者借格罗根医生之口,希望读者们不要“将进步与幸福混为一谈”(175)。如其所言:“我并不反对大多数人的幸福,问题是我们怎样得到幸福。我们没有‘铁的文明’时不是照样过得挺快活?”(176)格罗根医生在此,他的质疑代表了维多利亚时代老派人对工业时代和机械文明的疑虑。在当时的传统文人看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工业时代和机械文明破坏了“绿色英格兰”(Green England)的自然景象,腐蚀了民众的灵魂和道德观。而反对者则认为文人们矫饰怀旧,故步自封。因此,在故事发生的19世纪后半叶,英国的“两种文化”之争还体现在对工业文明及“进步”观念的反思,其背后潜藏着“绿色文明”与“机械文明”的价值选择。

早在《物种起源》发表八年之前,英国伦敦举办了首次世界博览会。在用铁架和玻璃搭建的水晶宫展厅里,陈列了织布机、收割机等生产机械。它们是英国鲁滨逊精神和工业技术的胜利。然而,水晶宫及其所代表的工业进步也招致许多质疑与批评。曾参与设计英国新国会大厦的皮金就以质疑的口吻评价水晶宫这个“玻璃的庞然大物”是“最杰出的工程”,但“不是建筑艺术”,而是“一个无灵魂时代的产物”(Wiener,2004:79)。小说中,当查尔斯发现未婚妻妄图按照其世俗眼光改造庄园时,也讽刺地另建一座“水晶宫”(222)。此种对物质文明进步的反思批判在卡莱尔、阿诺德和罗斯金等人文学者那里持续展开。在他们眼中,较之人文艺术,以工程技术为基础的机械文明总是次一级的存在物。卡莱尔质疑物质进步,倡导英雄情怀与责任意识。罗斯金曾在演讲中批判工业扩张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小溪和古老的山脉之间,城里的大高炉一直不停地向外喷出大量含有硫黄的有害黑烟。”(罗斯金,2009:271)而赫胥黎与阿诺德的论辩则将此“两种文化”之争推向高潮。前者在《科学与文化》一文中倡导科学教育在当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反对现代人文主义者“对文化的垄断”(Huxley,1900:152)。他不否认文学教育的重要性,但认为让有志于科学的青年学子接受古典文学教育“是一个错误”(Huxley,1900:153)。阿诺德亦不否认科学的重要,但认为它多是一种工具知识。而教育不仅是工具知识的传授,还需要培养完整的人性。文学恰可以把现代科学成果与人注重品性的本能、追求美的本能贯通起来(阿诺德,2010:81)。1867年(《法》中的故事即发生于这一年),阿诺德在《文化与无政府状态》中批判现代文明是“机器文明”和“外部文明”(Arnold,2006:37),痛感“机械崇拜是我们时代的一大危机” (Arnold,2006:37)。被其讽刺为“非利士人”(Philistines)的中产阶级把幸福与财富画等号。他认为此种“把有用当作目的”的功利思想十分危险,并强调文化的用途是“帮我们认识到财富只是一种工具”(Arnold,2006:39)。在伦敦的马克思也发现19世纪英国产生伟大的“工业和科学的力量”的同时,却显出衰颓征象。机器“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而“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 (马克思,1962:3-4)。类似的论调也闪现于福尔斯的小说之中。

在《法》中,查尔斯也厌恶自己所处的时代“对运输和制造业中机器的崇拜”(177),并认为这个时代本身“是一架机器,没有人性”(407)。而“人性”的塑造与完善一直是文人看重并反思工业文明的重要逻辑起点。阿诺德就强调人类教育的一个重大方面即在于“人性的构造”(阿诺德,2010:81)。而利维斯也曾讽刺斯诺的乐观憧憬也会带来“生命枯竭——人性的空洞” (Leavis,2013:73)。在查尔斯眼里,乡村的绿色田园风光使其“更接近了人类的本性” (79)。相反,都市生活像机器一样冰冷。如其所言,伦敦更适合“心眼儿不好的人到那儿去混混” (126)。小说第十章,康芒岭的自然风光让他意识到自己被都市文明娇宠坏了,沉醉于自然中的他甚至一度对自己研究的科学“反感起来”(78)(3)小说原文是“anti-science”。参见John Fowles.1970. The French Lieutenant’s Woman [M].New York: New American Library,59.。而他对莎拉的迷恋也源自后者融于自然的“纯洁的野性”(286)。查尔斯既用“野性”泛指莱姆镇郊的荒野,也喻指莎拉这位女子。在其眼中,步伐矫健、棕色皮肤、穿着朴素的莎拉就像山岭的野花,打扮入时却苍白虚弱的未婚妻则像花房里的温室花朵,凸显一种城市病。因此,有人认为叙事者有意识地将二者对比,意在“将莎拉看作未被驯化的自然” (Ross,1999:187)。在此隐喻中,绿色荒野与自然的人性产生了某种关联。它不仅是一处地理空间或自然景观,还成为绿色英格兰的精神象征和文化想象。相反,灰白的都市和工厂则成为异化人性的病态存在物。马丁·威纳(Martin.J.Wiener)指出:英国对“进步”具有一种奇怪的模糊情感。这个最先进行工业革命的国家,却在用“去工业主义的英国性(Englishness)观念来否定工业革命”(Wiener,2004:5)。小说第三章,当查尔斯在住所里痛苦于“有闲阶级的无聊”时,叙事者突然插话道:

使他目瞪口呆的,可能是当代人跟他那个时代的人对时间本身截然不同的看法。在我们这个世纪里,最糟糕的大概就是觉得时间不够用。我们要将社会的聪明才智与万贯财富用在提高效率的方法上——似乎人类的最终目标不是向完美的人性迈进,而是为了得到完美的、闪电般的时效。对于查尔斯、对于几乎他所有的同代人和社会显贵来说,人世间的时间是无限缓慢的。……当今为了谋取财富而产生的常见病之一是精神分裂症,而在查尔斯那个时代,通病之一却是百无聊赖。(13)

这段话透露出阿诺德或罗斯金那种英国上层文人的语调,带有对财富、速度、效率的审视和质疑,同时也对食利贵族阶层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进行批判和反思。执着于数字和规模会混淆生活途径和目标,但贵族式的缓慢节奏也会令国家和社会丧失发展活力,进而影响普通民众生活。而这些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大英帝国贵族们所体会不到的。正如小说中的查尔斯,一方面他认同 “对金钱的追求并非生活的主要目的”,并因出身贵族而耻于经商(333);另一方面,他又只能靠租税生活,并对“自己的碌碌无为有某种奇怪的自尊”(333)。由此,在维多利亚中后期,围绕工业进步思想产生了不安和不满两种情绪的对抗:老派文人要踩刹车,以怀旧的眼光赞美“绿色英格兰”;反对者则认为应该学习美国、德国等后发国家,继续推进工业文明进程,维护英国“世界工场”的霸主地位。这种对抗以“两种文化”之争为引线,并最终外化为“绿色文明”和“机械文明”的价值选择冲突。值得注意的是,英国独特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使得这场论争既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碰撞,又暗含着新兴工商业资产阶级的身份认同焦虑。

3 “有爵位的猴子”与“布商女儿”:一种社会身份的认同

近代英国的政治变革和工业变革都以渐进保守为鲜明特点。在英国现代化的过程中,并未发生法国那种斩腰断根式的激进革命。因而,传统的封建贵族也参与到资本主义化的进程中。18世纪的土地贵族和乡绅逐步演变为靠土地孳息或银行利息生活的人。与此同时,尽管工商资产阶级迅速积累了财富,但其并未形成对国家政治和文化的实际掌控。新的社会阶层并未破坏社会结构,传统价值观和言行方式在深刻变化的新社会中被继承下来。工商资产阶级的价值观逐步屈从于绅士文化和土地贵族的价值观。

在《法》中,针对未来岳父对达尔文的攻击,查尔斯并没有通过科学论证回击,而是话锋一转,对未婚妻欧内斯蒂娜说道:“我的‘猴子’可是有爵位的。”(7)此话戳中了她的软肋。欧内斯蒂娜的父亲是个富裕布商,在伦敦富人区置业定居。然而,她却始终对自己“布商女儿”的头衔很敏感,认为未婚夫的伯父看不起她,庄园周围的贵族小姐也轻视她。“布商女儿”成为套在其头上的紧箍咒。每当受到委屈,她就揣测别人小瞧的原因在于“她是个布商的女儿”;一旦做错事,她也责备自己“表现得真像个布商的女儿”(293);就连其未婚夫也忍不住感叹:“总觉得她身上有着布商女儿的痕迹。”(232)与之相似,其父弗里曼先生也存在身份认同的焦虑。他从内心深处对贵族有一种隐约的鄙视,私下认为“贵族”是“无用的虚饰”(292)的同义词。从其父辈开始,弗里曼家就依靠勤恳劳动发家致富,逐步建成一个商业帝国。讽刺的是,他作为社会竞争中的胜出者却鲜明地反对达尔文的进化论。这种强烈的身份错位与焦虑折射出18世纪以来英国特有的文化现象:科技进步促成的工业革命和工商业发展成就了大英帝国,也把资产阶级推上历史前台;与此同时,财力雄厚的工商业资产阶级却以贵族文化和绅士身份为追求目标。因此,小说中的弗里曼不但继续与贵族做生意、联姻,还努力装出上流社会的绅士派头。在外表上,他觉得自己是标准的绅士,但内心深处也像女儿一样自我怀疑。这种实业家的绅士化是英国19世纪社会文化的特色。下层人效仿中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和自立自强(正如仆人萨姆),而中产阶级效仿贵族(正如弗里曼),这已成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共识”。这种共识在经济奇迹的基础上产生某种阶级调和的社会奇迹。绅士具有了社会阶层和文化身份两重意义,形成一个“想象的共同体”。正如小说所言:“那些爬上资产阶级上层的商界人物……在悄悄改变颜色,以适应环境的需要。”(318)

这种模仿是多方面的,其重要体现就是接受贵族式的上等教育。英国教育尤其是公学教育和著名高校也受绅士文化的影响。维多利亚时代对绅士的界定较为模糊,涉及阶级、财产、品行、行业等各方面。但在伊顿、哈罗等知名公学接受传统文科教育的学生多被视为绅士。因此,致富的工商业人士都努力把自己的子女送入这些名校就读,以此为进入绅士阶层的跳板。在《法》中,富商弗里曼就一边鄙视贵族,一边又把女儿送去接受最好的贵族化教育。查尔斯也发现推动英国前进的不再是工商业的“献身精神,而是一种把自己变成尊贵人物的日趋强烈的欲望”(19)。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学校的课程设置重视古希腊罗马经典文学对人品性和德行的塑造,却较忽视自然科学尤其是工程技术等实用知识的教学。而技工类学校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主要由平民子弟就读。英国的社会体制、教育机制一直坚持此种人文传统,对应用科学家(工程师、技术员)有某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和歧视。人们普遍接受的观念是“为实际应用而做科研更适合劳工阶层”(Wiener,2004:132)。这种教育体系和社会阶层中的学科偏见成为英国“两种文化”之争的导火索和重要议题。斯诺-利维斯之争发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二人都在公开场合或私下里努力将自己的理念在现实的大学教育体制里付诸实践(Ortolano,2011:100)。正如科里尼(Collini)在为《两种文化》撰写导言时指出的:英国关于科学和人文学术的争论不仅是思想学术问题和教育体系问题。它与体制身份和社会阶级分层问题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Snow,2012: xvi)。人文教育与绅士身份和上流社会产生了联动,而科学教育(尤其是工程技术教育)与劳工阶层和中下层社会产生捆绑。更有论者强调,像英国“把科学分裂为‘纯科学’和‘应用科学’”,认为一个“纯净”,一个“肮脏”的现象,在欧洲大陆国家中是找不到的(Wiener,2004:135)。因此,出身平民的斯诺对这种学科背景带来的文化偏见和身份歧视颇为不满。然而,在他的时代,科学家的收入和地位已经开始上升。所以,其在演讲中才特意强调 “这对他这样一个寒门子弟而言是一件幸事” (Snow,2012:1),并讽刺英语、历史等文科毕业生的收入远低于青年科学家。斯诺的朋友普拉姆(Plumb)有感于英国的文化身份偏见造成了其“工业精神”的衰落,并在《人文学术的危机》中强调人文学术传统“旨在培养绅士和统治阶级”这一观念在现代社会已经过时了。人文学术必须“使自己适应由科学和技术所统治的新社会……以适应20世纪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世界” (Snow,2012: xlii)。对此,福尔斯也敏感地认识到这一趋势。短篇小说《谜》(TheEnigma)中的菲尔丁生活在伦敦,家境富裕,是市中心几家大公司的董事。与此同时,其在乡郊购置了一所伊丽莎白时代的庄园宅邸。小说认为他是 “一个成功的城里人,同时又是一个乡下地主和乡绅”(Fowles,1974:191)。而在其另一部小说《巫术师》(TheMagus)中,他则描写了英国以外的另一面:主人公抱怨希腊学生对英语文学的实用主义态度。愤懑于他们对美国科学教材比对文学更感兴趣。当其讲拜伦的诗时,他们就打哈欠;若教汽车部件的英文名,下课都赶不走他们(Fowles,1977:51)。然而,作为接受系统人文教育的牛津毕业生,他仍然继承了阿诺德、利维斯等学者的传统,秉持文以载道的老派观念。在《法》中,查尔斯固执地不参与未来岳父的商业运作,而莎拉来到伦敦后亦是选择了画室模特这一与艺术相关的工作。福尔斯用小说人物的选择影射了英国“两种文化”之争与身份认同焦虑的独特关系。

4 结语

在英国“两种文化”论争中,科学家并未一味否定文学,他们更多的是抨击文学家的文化优越感和文化话语霸权。而文人知识分子也并非简单地反对科学。与之相反,阿诺德和利维斯等人都认为科学是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率先进行工业革命的国度,文人知识分子们更多是对快速发展的技术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审视和批判。正如有论者所言,这些论争的意义正在于“对科技力量构成了一种文化上的制约,防止了科学话语霸权的出现”“两种文化之争的核心并不在于科学是否也是一种文化或是与文化相对立,而是在于科学技术在社会中到底应该起什么样的作用,它是否可以取文化而代之”(陆建德,2015:292-293)。

身兼博物学家和作家双重身份的福尔斯一直关注这场论争,并在《法国中尉的女人》中植入自己的思考。其作品借助于“贵族科学家”和“布商女儿”等诸多人物形象,既参与了学科分化的讨论,又凸显了科技与人文之争背后的文化价值冲突,更揭示了隐藏在“两种文化”之争背后的社会身份认同问题。由此,福尔斯既在作品中反映了英国的这场旷日持久的论战,又通过文学创作参与和推动了对该论题的深入思考。

时至今日,“两种文化”之争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与赫胥黎和斯诺当年大声疾呼重视科学教育不同,如今在世界范围内人文学科日渐式微。曾为《两种文化》写导论的科里尼在2009年《泰晤士报文学增刊》上撰写《人文学科的冲击》一文,对用营销学、统计学方法评判人文学科价值的倾向表示担忧(陆建德,2010:239-240)。2018年7月1日,美国《高教纪事报》(TheChronicleofHigherEducation)也刊登了《两种文化的谬论:停止科学与人文的对立》(“The ‘Two Cultures’ Fallacy :Stop Pitting Science and the Humanities Against Each Other”)一文。该文作者旧金山州立大学副校长詹妮弗·苏密特(Jennifer Summit)和斯坦福大学教授布莱克伊·韦尔默朗(Blakey Vermeule)分析了科学与人文学科的冲突现状,并提出打破学科界限,走向学科融合(晓舟,2018)。与此同时,国内新世纪以来研究两种文化融合的文献也日益增多(4)参见吴国盛.科学与人文[J].中国社会科学.2001(4):4-15;顾海良.斯诺命题与人文社会科学的跨学科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10(6):10-15;蔡仲、刘鹏.科学和人文的冲突与融合[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赵静荣.科学与人文的融合[N].中华读书报,2017-05-03(8).。有学者强调要主动采用跨学科的“界面研究”(Interface Studies)立场和态度开展文学与科学的“跨界研究”(董洪川,2012:3)。面对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大趋势,人文学科和人文学者既面临挑战,也存有机遇:既要对现代工业文明和技术理性话语权扩张趋势进行反思,对日益显现的功利化、工具化弊端进行批判,也要关注科技发展与人文研究的密切互动关系,尤其是前沿科技发展(以人工智能和生物技术为代表)对丰富人文精神内涵和拓展人文学科研究范畴、方法(比如数字人文)的推动作用。最终,在两种文化融合的过程中寻求新的突破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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