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虚假新闻传播的成因与治理对策

2019-12-27 02:39倪青华
文化产业 2019年15期
关键词:传谣谣言微信

◎倪青华

(泰安市岱岳区广播电视台 山东 泰安 271000)

根据腾讯公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微信即WeChat合并月活跃账户达10.4亿,微信正式成为中国首个月活跃用户超过10亿的互联网产品[1]。微信在带来网络信息“爆炸式增长”的同时,其“人人都是媒体”“人人都是麦克风”的新媒体生态,也在客观上为虚假新闻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一、微信虚假新闻传播现状分析

2015年7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新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No.6(2015)》,对2014年传播较广、比较典型的92条假新闻进行了多维度分析,发现有59%的虚假新闻首发于微博,7%的虚假新闻首发于微信,两项相加,66%的虚假新闻首发于“双微”新媒体[2]。时过一年,《新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No.7(2016)》调查了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间,微信公众平台中的谣言传播特征与受众心理机制。调查发现,在虚假新闻的传播渠道中,受访者遇到疑似谣言有60.6%在微信上,远远高于微博的15.2%和论坛贴吧的21.6%[3]。仅仅一年时间,微信的虚假新闻首发占比由7%上升为60.6%,发展速度之快,令人惊诧。这也说明,微信已取代微博,成为虚假新闻的主产地。

二、微信虚假新闻传播的成因

(—)微信传播门槛低、零成本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用手机上网看新闻已经成为人们的首选。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新闻制作者,人们不仅能够用手机看新闻,还能通过手机制作并传播新闻。任何人都能注册微博、微信和微信公众号,而且是免费开放的,用户只要动动指尖,就能推送任何真实或不真实的信息,也可以发布自己首创的代表自己主观意愿的文章,新闻制作发布的成本几乎为零,而且微信的匿名性更使有些人有恃无恐,随心所欲制作或传播虚假新闻。微信信息制作、传播低门槛,零成本,为滋生虚假新闻创造了平台条件。

(二)微信用户的自辨、自律能力差

受不同人群文化水平、专业知识、阅历经验、辨析能力的影响,很多人不能在信息爆炸的海洋里辨认出哪些是真实信息,哪些是虚假信息。加之微信朋友圈是建立在“熟人”的基础上的,圈内朋友彼此信任度较高,用户黏性较强,只要一人牵头,就容易形成“羊群效应”,很容易出现以讹传讹的现象。

(三)微信传播缺少“把关人”

微信是全员参与的开放平台,缺乏传统媒体的“把关人”。自媒体由于缺乏约束和监管,在时间和空间上拥有很强的自主性,每个人都能够自由随意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不仅有正确的积极向上的信息,还会有许多消极的负面信息。有些人为了满足存在感,任性而为,随意地发布或转发道听途说的不实信息;有些人把微信自媒体当作宣泄工具,随心所欲、不负责任地发布负面虚假信息,使微信沦为某些群体事件的舆论工具。

(四)部分微信用户蓄意“制假售假”

经过多年的深入调查分析,笔者发现一些微信用户蓄意“制假售假”。比如有的微信公众号为了博眼球、抢关注,利用用户的猎奇心理,不择手段地吸引“粉丝”;比如有些房地产商恶意炒作“中心城市”评选,企图通过发布国家中心城市虚假信息,抬高城市地位,进而炒热房市、抬高房价。

(五)微信谣言辟谣不及时

之所以有些微信谣言会越演越烈,与某些部门反应迟缓、辟谣不及时有很大的关系。比如,在重大突发性事件面前,政府应急部门应第一时间发布事实真相,对微信等自媒体虚假信息及时辟谣,澄清事实,以正视听,以正面的声音压倒负面的谣言。

(六)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虚假新闻监管难

依法监管跟不上步伐,监管不力成为微信等自媒体虚假信息泛滥的“短板”。有关监管部门对微信谣言束手无策,无所作为,使谣言传播低成本、无代价,让一些违法犯罪分子趁机传播虚假新闻,给社会舆论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

三、微信虚假新闻传播治理的对策建议

谣言止于智者,更应止于“治者”。对微信谣言的治理必须加强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多管齐下、协同推进,建立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一)加强平台监管

微信运营商网络平台应担负起遏制微信谣言、净化网络空间的责任,对公众微信平台实行信用评分制度,对优质平台放宽信息推送数量限制,对不良平台及时进行处罚纠正,问题严重的直接做封号处理。

(二)加强“把关”责任

完善信息筛查技术,实时监控、过滤,发现疑似谣言,及时采取屏蔽、删除等举措。一旦出现谣言传播,及时辟谣,消除不良影响。

(三)加强依法治理

互联网虽是虚拟空间,但不是法外之地。对微信等互联网虚假新闻有效管控和治理,从根本上遏制谣言,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全社会营造“不敢造谣传谣、不想造谣传谣、不能造谣传谣”的舆论环境。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监管,强化打击,对故意造谣或传谣者予以严惩,增加微信造谣、传谣的违法成本,推进微信等新媒体空间法治化。

(四)加强应急治理

在重大险情和群体性事件面前,微信等自媒体成为负面信息的主要“推手”。一些好事者按照自己的好恶,随意编发“小道消息”,致使一些小事件扩大成大事件、一些好事件恶化为坏事件,进而发展成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因此,政府部门要加强谣言预警预防体系建设,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公开发布官方正确信息;谣言一旦达到一定的传播量,必须及时辟谣,澄清事实真相,把谣言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增强自律能力

在新媒体时代,大众成了新媒体的主体,这是过去任何一个历史时代都没有过的。要从根本上治理微信等虚假新闻,必须坚持“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用新思想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舆论导向观;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媒介素养;学会理性思维,克服盲从心理,抵制利益诱惑,提高虚假信息免疫力,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把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调动全员发动、全员普及、全员参与正确、规范收发真实微信信息的积极性,传播好声音,凝聚正能量,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

四、结语

微信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打破了一元化、垄断式、自上而下的传统媒体传播格局。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海量信息喷涌而来的同时,也必然会捎带着虚假新闻。正确的方式是顺应新形势,开动新思维,把握新规律,探索新办法,运用新手段,解决新问题,营建良好舆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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