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视角下农业保险市场利益相关体矛盾分析

2019-12-27 09:35吴文意梁诗婷郑绚曾雪琦
北方经贸 2019年12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矛盾

吴文意 梁诗婷 郑绚 曾雪琦

摘要: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对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收集当地巨灾险种数据,分析灾害情况,发现部分地区在农业保险存在相关部门实施困难、农民不参保的矛盾,其原因在于农保体系、农险品种以及保后服务存在许多漏洞,提出了开拓适用不同农业主体的农保品种;加强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监督等创新农业保险体系的优化路径,以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农村落实推进。

關键词:农村金融;乡村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矛盾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9)12-0119-03

中国是农业大国,涉农人口众多,若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思如何解决 “三农”问题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农业问题的解决是国民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的保障。但是农业是一个十分脆弱并且弱势的行业,极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冲击,如:自然灾害、价格波动等。因此,农业的发展离不开保险体系的支撑。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研究制定担保机构业务考核的具体办法,加快做大担保规模。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的方针,从2004年至今,连续十五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无不提到中央对农业险种的开发与补贴,足以看出国家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2018年3月份,广东省积极响应国家方针政策,制定了《2018-2020年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一、背景

广东省地理位置优越,土壤肥沃,是农业发展的宝地,然而每年的台风、暴雨、水涝等受灾情况严重,当地农户苦不堪言。以台风“山竹”为例,强风暴雨致使广东省经济损失42.49亿元,农作物受灾面积高达79.8万亩。

广东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的讲话,贯彻落实“四个走在全国的前列”的要求,颁发了《2018-2020年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下面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要求建立起政府、农户、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机制,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为原则,要求低保费、覆盖广,让广大农户受益,勿忘农业,勿忘农民。

根据《实施方案》可以发现中央财政补贴涵括种植类5种,畜牧类3种,2018年新增水稻制种保险;省级财政补贴包括种植类4种,畜牧类1种,新增柑桔橙柚种植险、农业设施险;地级市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申报1个最多2个地方特色品种。中央补贴的险种都是以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为主,广东省级与地级市补贴则是广东特色农产品以及主要的经济作物为主。

二、主体间的矛盾冲突

由于政策性保险的目的是分散农业损失风险,确保农户的基本收入,以保本为原则。因此,在政策性保险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产品设计与农户需求、理论与实践中存在差异等问题。部分地区显露出政府不想申报、农户不想投保等心态漏洞,各方参与主体发生了矛盾冲突等情况。

(一)保险公司与农户之间

根据采访和调研发现,大多数农户的受教育程度偏低,主要集中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农户多以中老年人为主,普遍是男性。受广东省的农地规模较小,分布分散的特点,经营主要呈现个体户为主、靠夫妇俩打理,农地里的经济收入基本上是家庭的经济来源。

农户反映保险公司理赔是其对保险较为不满意的部分。以甘蔗为例,甘蔗的抗风能力非常弱,极易整片吹倒,绝大多数农户在受灾之后会把甘蔗扶起来做应急补救措施。但是保险公司规定,只要是能扶起来就不会赔偿。农户对此表示不理解,根据《实施方案》的保险金额甘蔗保额只有800元/亩/造,及时补救所获得的经济收益比向保险公司索赔多得多。再者,农业保险的理赔速度缓慢,递交材料多、手续麻烦、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多。农户在经历巨灾之后要准备下一个周期的生产,不愿意多花精力在这方面。日积月累,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满意度日趋下降。

保险公司则反映农户虽然很务实但是也很现实。某些农户存在着骗保额情况,他的经济损失可能不在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内,但是他扭曲事实以此骗到保费。并且由于某些农户的文化水平较低,甚至恶语相向,无论保险公司怎么解析,对方都以为保险公司在骗钱。保险公司与农户之间互不信任,难以进行理赔谈判。

(二)保险公司与村委会之间

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推广过程中,常会遇到人生地不熟的情况、农户对保险人员的不信任造成保险开单困难等情况。在屡次碰壁且效率低下的窘况下,他们选择与当地村委会合作推广农业保险,让农保得以顺利推广。然而保险公司发现协保人员的积极性和热情度都不高,虽然有培训,但是农业保险的知识和信息都是有所欠缺,一些重要赔款解析不够清晰,造成他们后面理赔谈判不顺利。村委会则认为保险公司的理赔态度,使其处于保险公司和农户之间,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造成极大的不便。

(三)村委会与农户之间

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广中,村委会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通常来说,村委会成员一般都是当地的居民,能够熟悉当地的基本情况。可是每当遇到理赔矛盾冲突的时候,农户会认为赔偿这么少,是因为保险公司与村委会在理赔过程中存在克扣与偏袒的行为。保险公司则认为村委会偏袒当地农户,骗取保额。虽然村委会想为农户出谋划策,鼓励他们参保,分散农业风险,但是农户的不理解,也使其很是无奈。

三、农业保险与受益对象间矛盾的产生原因

(一)农业保险的协保体系不够完善

农业保险在针对此类保险的特质,设置特殊的协保保险体系,但由于农业保险的实施仍处于初级阶段,所以协保体系在保险服务方面出现严重的漏洞。第一,保险公司在安置协保人员的时候只局限于部分区域,不能完全确保大部分农村地区都能参与保险,部分落后乡村并没涉及;第二,农户对了解农业保险通常只依靠保险公司安排的协保人员,大部分协保人员都为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这些协保人员对农保只是初步认识,所以不能完全深入宣传农业保险;第三,农业保险在各地区大多数只是安排协保人员,并不存在专门的农保网点。可见,农保在农村地区在协保体系上有着或多或少的缺陷。

(二)农业保险的品种过于单一

随着科技研究的推进,农业发展更加多元化,农业保险主要是以传统农产品种植为主,忽视了单一品种农业保险对多种类型农业的实用性,首先,有关农业先进设备的损毁在农保上的保障程度比较少,甚至某部分并没有提供相应的保险品种,这些设备的成本往往非常高,对于经营的农户来说投入大,這说明农民对设备保障有着很大的需求。其次,农民主体大多为小规模经营者,而农业保险大多都会对大规模的农作物破坏提供较高的赔偿,因此,解决小规模的经营主体保险问题也是关键问题之一。

(三)农业保险理赔服务有待提高

农业保险的保后服务最主要是体现在理赔额度,由于理赔标准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所以其具有随机性,在一般情况下,站在农户的角度下,参保后的农户都没有得到自己预期的理赔额度,这也是农民不愿意购买农业保险的主要原因,除了这个原因外,理赔鉴定的时间也是原因之一,根据走访时当地农民表示,保险公司不能及时在发生灾害后尽快鉴定农作物的损毁等级,让他们不能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造成农作物更大的损失;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下,保后服务的鉴定以及理赔标准都是需要按照严格的标准来进行,若要大大提高其效率,需要极大的成本预算才能做到,所以这会对保险公司的利益受到极大的伤害。

(四)地方政府财政支持不足

在2018年3月出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中,有不少农产品入选了地区险种,但当地也有很多大范围种植的农产品没有得到中央财政的支持,如:甘蔗,这些农产品的农保只能依靠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根据保险公司反映,当地很多入选地方险种的农产品,针对此类型的农保是没有办法落实的,最大的原因是许多地方政府的资金在农业保险的财政预算是远远不够的,只能向中央提出申请才能获得更多的资金,由于申请的程序以及时间比较漫长和复杂,所以地方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不能完全落实。

四、创新农业保险体系的优化路径

(一)开拓适用不同农业主体的农保品种

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类型的农户经营者创新出有针对性的保险类型,不同的农作物创新出不同保障程度的保险类型,同时也不仅局限于此,还需要针对现代化农业的设备硬件,按照不同的投入成本费用制定出不同理赔标准,最至关重要的是,面对不同经营规模的农户主体,创新出多种多样的保障类别,使农业保险摆脱局限性,趋于多样化发展,延伸出多种保险品种。

(二)加强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监督

存在部分地方政府财政支持上的不配合,造成保险公司无法真正落实到当地农业保险中去,所以针对此问题,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就是加强地方政府与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上的互相监督,同时,让公众就监督财政方面参与进来,开创出举报反映机制,尽可能地使地方政府在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落实到位。

(三)明确参保人与保险公司理赔信息一致

大部分保险业务在保后服务最显著的问题就是理赔标准双方不对称问题,在农业保险这一范畴此问题更为严峻。首先,要对负责每一地区的协保人员进行专业的农保培训,确保每一位协保人员能够正确传达保险条例与注意事项,避免参保人在参保时存在误区,其次,保险公司制定再次确认机制,在人员购买保险时需要再三明确参保人与保险公司的理赔信息不存在差异。

(四)鼓励更多农业经营者参保

随着政府对全国范围内的农业保险的重视力度越来越大,从事农业的经营主体也将可以通过农业保险这一途径获得应有的保障,但由于许多农户的文化程度较低,对农业保险的认识程度较低,所以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意识不强,因此,有关部门需要加大起宣传力度,开展讲座、公告栏等方式让大家了解,同时也可以通过村官或者村委会有关工作人员,一对一向农户详细的讲解和推荐。

(五)完善各地区农业保险体系建设

在许多农村未设立备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只有在市区或者城镇地区才具有保险机构,所以许多农村想要了解或者购买农保都没有途径参与,落后地区则更无法涉及到。因此,需要保险公司尽可能在不同地区建立属于农保的保险网点,方便农户进行咨询,也有利于农保推广,也可以与当地村委会建立深入的合作关系,为农保提供更多可以供民众了解的平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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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林乐芬,陈 燕.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以江苏省养殖业为例[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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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步天,林乐芬.政策性农业保险供给评价及影响因素——基于江苏省2300户稻麦经营主体的问卷调查[J].财经科学,2016(10).

[责任编辑:王 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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