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环水保静态验收问题探讨

2020-01-08 06:31段建国田立红陆中玏陶立勋
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 2019年6期
关键词:静态水土保持铁路

段建国,田立红,陆中玏,陶立勋,金 睿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统计部,湖北 武汉 430071)

根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到 2025 年,铁路网规模将达到 17.5 万km 左右,其中高速铁路 3.8 万km 左右[1],铁路建设进入高峰期。作为线性工程,铁路线路所经地域较多,可能涉及不同的地貌类型,工程占用土地,设置取土、弃土(渣)场等临时工程,会影响工程周边原有生态环境;在运营期,由于人流、物流的增加、机车车辆的运行,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振动、电磁干扰等污染[2],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铁路部门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以下简称“环水保”)工程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其中静态验收是项目依法合规顺利开通运营的重要前置条件,是检查环水保措施落实情况的重要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以及《高速铁路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铁计[2012] 264 号)、《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TB 10760—2013)等,以某铁路项目为例,对铁路建设项目环水保静态验收问题进行探讨,

1 工程概况

1.1 主体工程

该铁路项目于2015 年12 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9 年11 月底具备开通条件。线路正线长度216.301 km,其中正线路基全长 85.489 km,占线路长度的39.5%;桥梁129.797 km/126 座,占线路长度的60.0%;隧道1.015 km /5 座,占线路长度的0.5%。验收范围内包括车站7 个,其中新建车站5 个、改建车站1 个、预留车站1 个。

1.2 环水保设施概况

(1)生态防护和水土保持工程。正线路基40.858 km,路基边坡采用撒草籽间植灌木护坡、拱形截水骨架内撒草籽间植灌木护坡等绿色防护技术。路堤下游布置排水沟,排水沟与天然沟渠、相邻桥涵等排水设施衔接或设置集水坑,形成完善的排水系统;路堤边坡采用骨架护坡进行防护,骨架内栽植草本植物。隧道洞口基本全部实施绿化、坡面防护和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沿线桥下开展表土剥离、回覆、土地整治、植草等水土保持措施。工程永久占地800.22 hm2,临时占地 546.81hm2;全线共设取土场3 处、弃渣场50 处(971.92 万m3)、制梁场6 处、拌和站16 处、钢筋加工厂19 处、施工营地 18 处、施工便道 151.56 km。工程涉及1 处环境敏感区,为国家级湿地公园,以桥梁形式穿越,穿越总长度 997 m。

(2)噪声、振动防治工程。工程设置声屏障 79处,其中包括环评要求的78 处(敏感点拆迁减少1处),共设声屏障29 477 m。环评阶段要求对213 处敏感点安装64 930 m2隔声窗,根据施工图文件,1处敏感点(80 m2隔声窗)已拆迁,实际需要安装隔声窗212 处,共64 850 m2;要求对于距离铁路外轨中心线30 m 范围内的敏感建筑均纳入环保拆迁范围,拆迁的房屋面积共计14 966.51 m2。

(3)水污染治理。工程包含的7 个车站均要求设有污水处理设施,站区污水处理采取2 种措施,即化粪池+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equencing Batch Reactor Activated Sludge Process,SBR),厌氧生物滤池+人工湿地。动车运用所中高浓度集便污水采用厌氧池预处理、SBR 工艺,生产废水经调节、沉淀、隔油、气浮、过滤、消毒工艺后回用于中水系统,生活污水采用SBR 工艺。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旅客列车垃圾和车站内的职工生活垃圾实行定点收集、统一处理,在车站和候车厅内设垃圾桶,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动车运用所含油废水处置后污泥、废机油及油棉纱等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电磁防护。铁路沿线的居民住宅已普及有线电视,列车通过时对收看电视影响较小。同时,为减少变电所、信号基站等电磁设施对周边的影响,选址通常远离居民生活区。

1.3 项目环水保验收中的主要问题

项目建设、施工单位仍存在环保意识不强,环保专业人员不足及专业技能有待提高的情况;受工程施工进度及临时用地租赁等影响,项目通车前大临工程用地移交及恢复较慢,验收前部分相关手续缺失;对于弃土(渣)场非主体工程,施工单位还存在安全措施薄弱状况,项目开通后弃土(渣)场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受地方配套城市管网条件的限制,部分车站污水不具备纳管条件,虽已按要求采取污水处理措施,但运营后仍面临污水排放政策合规性及运营隐患等。

2 验收工作内容

2.1 建立验收标准流程

(1)验收组织机构的建立。铁路局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共同成立静态验收咨询服务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的静态验收咨询服务工作。静态验收咨询服务领导小组下设环水保专业验收组,成员包括铁路局集团公司、建设单位,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相关人员。

(2)验收依据的确立。验收前收集相关资料作为验收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标准;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等;国家和原铁道部、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颁布的现行规章制度、设计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

(3)验收方法的确立。验收过程中通过内业资料检查、现场检查和重点抽查[3]等方法检查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4)验收内容的确认。开始验收前明确验收内容,主要从合法(规)性、环水保重大变化情况、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方面开展环水保设施静态验收工作。静态验收主要检查内容如表1 所示。

2.2 确立静态验收要点

在铁路建设项目环水保静态验收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对比,检查和核查各项环水保工程的实施情况,着重对部分验收要点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结合实际,提出了静态验收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2.2.1 工程合法(规)性验收检查

通过内业检查的方法检查工程的合法(规)性,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检查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在静态验收之前工程需取得环保、水利主管部门的批复,根据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的有关规定,梳理工程是否存在重大变动,若存在重大变动是否取得补充环水保批复。

(2)检查法定环境敏感目标的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工程穿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法定环境敏感区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重点核查生态敏感区内线位走向、工程内容及穿越长度与环评阶段的一致性,核实生态敏感区内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核实工程穿越生态敏感区路段内临时占地手续的合法性、完备性,核实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生态监测、监控、生态补偿措施要求的落实情况。以该项目为例,在环评阶段线路以桥梁形式穿越国家级湿地公园1 处,穿越区域属于生态保育区和合理利用区,国家林业局原则同意工程穿越湿地公园;经过梳理,该段线路走向与环评文件一致,在敏感点内未设置临时工程,环评文件中的环保措施已完全落实,满足静态验收要求。

(3)检查取土、弃土(渣)场等临时工程租地手续合法性。在验收过程中重点检查用地协议、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同时检查用地协议和移交手续是否合规。

2.2.2 环水保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通过现场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法检查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噪声振动、水环境等方面措施的落实情况。

(1)噪声振动防治措施。铁路工程运营期对周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是噪声振动[2],在众多降噪措施中,利用声屏障、隔声窗削弱噪声被很多铁路环境研究者采纳,声屏障的降噪量可以达到5 ~ 10 dB,隔声窗降噪量甚至可以达到30 dB,两者均可以有效降低铁路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6]。声屏障主要核查:声屏障数量、长度和高度是否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声屏障与线路的距离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声屏障的结构形式、材质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

表1 静态验收主要检查内容一览表

(2)水环境治理措施。在铁路建设期和运营期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定量的污废水,若处理不当,会对周边的水环境造成污染,对此应严格落实环评中要求的水环境保护措施。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核查:①施工期是否落实环评中的污水处理措施,如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隧道施工废水应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用;②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环评中要求的工艺进行施工,如果施工工艺发生变化会影响污水水质和污水产生量,进而影响污水处理措施的效果;③场站、段所是否按照环评要求采取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工艺及规模等是否发生变化。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中大量的土石方开挖、永久或临时占用用地,经移挖作填,不足和剩余土石方需设置取土、弃土(渣)场,如果缺乏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则会产生降低土地生产力、淤积地表水系、影响下游敏感设施安全等后果[7],甚而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因此对相关水土保持工程的验收把关尤为重要。取土、弃土(渣)场主要核查:①选址合理合规性,取弃土前是否取得当地区县级国土、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同意确认;②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完整性,依据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图设计,核查水土保持措施防治体系、数量等;③确认防护效果达标情况,如挡墙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布设位置、规格尺寸,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情况;④弃土(渣)场的防护措施安全稳定评估,对4 级及以上弃渣场建设单位需开展安全稳定论证工作,并且其安全稳定结论应明确[8];⑤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对于原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取土场未启用、采用外购土方的情况,在确保卖方土源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明确有关方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⑥变更手续齐备性,在安全稳定的前提下,须与地方相关部门或场地使用单位签订移交手续,明确后续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3 对环水保静态验收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结合该铁路建设项目环水保静态验收的实践,分析提出静态验收工作中应加强的方面。

一是加强环保意识。当前铁路工程大多是主体工程监理与环水保监理“合一型”,虽然工作效率高,对施工单位的约束力强,但存在监理人员环水保相关专业知识有限、实施日常监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对此,应加强环水保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专业知识培训;同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增强环保意识,通过制度建设,逐步提升相关人员的环水保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是理顺管理界面。按照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参与各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的环水保责任,使参建各方真正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环水保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例如,针对大量临时用地、取(弃)土场移交手续滞后等情况,在设计阶段应深化弃土(渣)场设计,施工阶段统筹施工组织,尽量控制其规模和变更等,并提前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策划;针对污水处理问题,建议在项目建设初期,建设单位积极与地方对接城市规划及污水管网规划,对确不具备接管条件的车站应完善给排水设计、提前办理排水排污协议等。

三是细化验收环节管理。建设单位应细化静态验收工作各阶段管理,对静态验收方案实施阶段,静态验收现场检查、整改及复验阶段,静态验收报告编制阶段,静态验收报告专家审查阶段,静态验收报告专家审查意见整改落实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销号,确保验收质量。

四是提高环保要求。保护生态环境是国家战略,强化铁路建设项目环水保工作,对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应做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4 结束语

从铁路建设项目环水保静态验收工作可以看出,该项目落实了相关设计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意见中确定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环水保专业及其接口满足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具备依法合规开通运营的前置条件。在项目的环水保静态验收过程中,通过建立验收组织机构、确立验收依据和方法、确认验收内容,明确了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要求,为动态验收和开通达标评定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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