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身独对与宋朝宰执政治干预的多元性

2020-01-09 07:54杨小敏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王安石皇帝

杨小敏

(天水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天水 741001)

政府要正常运转,需及时了解各种信息,处理内外繁杂事务,制定出相应的对策。宋朝皇帝和宰执、百官主要的决策依据和信息传递渠道,大致有二府分班或合班奏事、臣僚章疏、大臣留身奏事、台官的“月课”、监司和帅司以及走马承受的奏报、经筵官的议论、士民上书等。[1]134其中二府(北宋前期)或三省和枢密院(元丰改制后)的分班或合班奏事,是皇帝决策军国大政的主要依据。宰执分班或者合班奏事,则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从有利于皇帝获取信息的角度,皇帝希望中书、枢密宰执分班奏事,两不相知,“以闻异同”。如宋初;另一方面,则是从处理军国大政的效率和重要性,尤其是处理军务的角度,则需要合班奏事。

宋仁宗时期,宋夏关系紧张,西北战事不断。康定元年(1040),二府开始合议边事。庆历二年(1042)七月,宰相开始兼任枢密使,二府不时各自独奏本司主管的公事,有时又合奏较为重要的边防军政之事。庆历三年(1043)七月,仁宗特准中书和枢密院臣僚除常程奏事外,若另有所陈,或者皇帝临时特令留下谈话者,不限时刻。庆历五年十月,命宰相罢兼枢密使,但凡涉及边事,二府必定聚议,而后一并奏呈。

宋神宗熙宁间,二府动辄相悖。熙宁六年,宋神宗批示中书和枢密院聚议后一起进呈,但枢密院却在殿上单独进呈。元丰改制,规定兵事之大者,三省与枢密院同议,然后一起进呈画旨。此后,在宰相兼任枢密院长官的时期,三省和枢密院同班奏事,遇边防军政,更是上殿同进呈公文。在宰相不兼枢密院长官的时期,三省和枢密院有时各自单独进呈奏札,有时又一起进呈公文。

中书门下(三省)和枢密院进呈的公文,既有经过这些官署的长官受皇帝之命合议和单独议定而草拟的民政和军政之事,又有百官的奏札。皇帝一般都当场表示意见,或予采纳,或批转有关官署。[1]134-137

从宰执的角度讲,除了分班或合班奏事向皇帝表达自己对某些事务的看法外,还可以借上札子、留身等机会,进一步向皇帝阐明自己的观点。

留身,是宋朝君臣信息沟通中除转对(次对)、轮对之外,皇帝和臣僚之间更进一步、更深层次接触、了解的过程。朱瑞熙先生说:宋朝皇帝在坐殿接受百官朝见或听取奏事后,有时还留下一人或数人继续谈话,称为“留身”。留身一般都是一名大臣独自与皇帝谈话,所以也称“独对”,即独员奏事。[1]147王化雨先生从皇帝信息来源渠道的角度,论述了宋朝的大臣包括经筵官的留身奏事。[2]66-67,68,108-109邹贺先生对经筵官的留身奏事亦有讨论。[3]108-110平田荗树先生在《解读宋朝的政治空间》一文中指出,“留身”为个别宰执影响皇帝提供了重要的机会。[4]243本文将主要围绕这一观点展开论述。当然,宰执留身也使得臣僚之间、皇帝与臣僚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微妙起来。这也是本文关注、探讨的方面。

一、留身独对与君臣论定军国大事

关于留身,徐度《却扫编》卷中有这样的说法:“唐史载,姚崇为相,与张说不协。他日朝,崇曵踵为有疾状。帝召问之,因得留语。又蒋伸为翰林学士,宣宗雅暧信,一日因语合旨,三起三留,曰:‘他日不复独对卿矣。’伸不喻,未几,以本官同平章事。以此言之,则唐宰相不得独对矣。本朝宰执日同进呈公事,遇欲有所密启,必先语閤门使奏知。进呈罢,乃独留,谓之留身。此与唐制颇异。”[5]卷中此可见,宋朝宰执若需向皇帝陈述个人意见,又不愿为他人所知,需要向閤门司呈送“密启”,由閤门司向皇帝奏知其意向,然后在视朝结束后单独留下来。除了宰执本人密启留身独对以外,大概皇帝也会主动要求某位或几位大臣留身议事。如绍圣元年,钱勰除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经筵进见,多诏留身”。[6]卷167《宋故追复龙图阁直学士赠少师钱公(勰)墓志铭》,752绍兴三十年二月甲子,“是日,宰相汤思退、陈康伯奏事毕,枢密院官将退,上留王纶、叶义问同谕之曰:‘朕有一事所当施行,似不可缓。普安郡王甚贤,欲与差别,卿等可议,除少保使相,仍封真王。’众皆前贺。……宰执退,思退留身,言:‘适奉圣训,非古帝王所及。’上曰:‘朕览唐宣宗事,群臣有议及储嗣者,辄怒斥去,可谓不达理矣’”。[7]卷184,619-620宋朝的个别经筵官在讲读结束以后,偶尔亦留身奏对。一般情况下,宰执大臣均有留身奏事之权,但不同时期也会有一些限制。如元丰五年(1082)六月己巳,诏:“尚书、侍郎奏事,郎中、员外郎番次随上殿,不得独留身。侍郎以下,仍不得独乞上殿。”[8]卷327,7880重和元年(1118)规定只有蔡京一人可以留身。钦宗即位不久,下诏臣僚:“奏事既罢,不得从容留身。”[9]卷9

宰执留身,除常规性、一般性的辞见和求免以外,能够较从容地与皇帝探讨政事或陈述个人观点,借以影响皇帝决策。宋朝皇帝和留身独对者谈话所涉内容,大多都是当时政治、经济、军事、人事等领域中敏感而重大的问题。

北宋刚刚建立之时,宋太祖最关心的是如何避免赵宋天下重蹈唐末五代各政权的覆辙。太祖曾问计于宰相赵普,并得到了满意的答案。

初,上既诛李筠及重进,一日,召赵普问曰:“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普曰:“……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语未毕,上曰:“卿无复言,吾已喻矣。”[8]卷2,49

北宋中期,面对“三冗”问题和西夏、辽的威胁,北宋朝廷希望振作,务求改革,前有仁宗时期的“庆历新政”,后有神宗时期的王安石变法。宰执留身亦多与此有关。庆历新政昙花一现,除了新政自身问题以外,其实与北宋仁宗时期的党争有关,即以吕夷简和范仲淹为首的官员之间的矛盾。吕、范矛盾始于仁宗废郭后,贯穿于整个仁宗时代。[10]148-158

熙宁年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变法,君臣关于变法的人与事讨论甚多。熙宁三年(1070)九月五日,王安石留身。这次和神宗谈话的核心议题是陈襄的除授。王安石反对陈襄知制诰的除命,曾上札子说“陈襄邪慝,附下罔上,阴合奸党,兴讹造讪以乱时事”,[8]卷215,5234王安石此语针对陈襄反对青苗法而发。熙宁二年(1069)九月,青苗法实行,陈襄任侍御史知杂事,论青苗法“称贷以取利”,请求贬斥王安石、吕惠卿以谢天下。[11]卷321,10420陈襄政治上保守,和王安石思想上有很大分歧,反对王安石变法,在经筵时,曾经建议神宗起用司马光等人。陈襄知制诰的除命,其实是向权力核心迈进一步,所以,王安石不同意。由于王安石的反对,陈襄知制诰的除命搁浅。但不到一年,熙宁四年(1071)七月,“襄乃除知制诰”。[8]卷215,5235-5236

制服西夏是宋神宗的宏愿,也是王安石变法中“强兵”的重要终极目标之一。熙宁年间,君臣一心,积极致力于西部拓边。王韶乃是王安石拓边战争的具体实施者。在人事安排方面,王安石尽力给予王韶最大的支持。

是日,王安石留身白上以“郭逵激智缘使攻王韶,又谢景温亦害韶事。今秉常方弱,正合经营,……不宜为人所坏。”……因问安石何以处此。安石请即用韶帅秦,徙逵他处。……(上)欲用吕公弼代逵,曰:“公弼易驱策,委以韶事必尽心。”安石亦称公弼可用,上曰:“与何官?”安石曰:“……当与节度使或宣徽使乃可。”上曰:“与宣徽使。”[8]卷229,5571

财经政策关乎国家和个人。为了达到富国的目标,王安石进行了财经改革,其实施的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反对声浪很大,甚至连两宫皇太后都过问干预。如青苗法,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欲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推行,首先遭到了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苏辙的反对。[11]卷176,4280后来,在河北等地推行时,发生了抑配青苗钱等问题。熙宁三年(1070),朝廷内外形成了一股反对青苗法的势力。判大名府韩琦先后上奏反对青苗法,枢密使文彦博“亦数言不便”。[11]卷176,4285经筵官司马光、翰林学士范镇,台谏官吕公著、孙觉、李常、张戬、程颢等均反对。知亳州富弼、知青州欧阳修拒不执行青苗法。太皇太后亦尝为神宗言:“闻民间甚苦青田、助役钱,盍罢之!”[11]卷176,4286尽管范镇致仕,吕公著等以论青苗罢黜,富弼、欧阳修移镇,但阻力之大此亦可见。更主要的是,宋神宗的态度亦是由动摇到“益疑新法不便,欲罢之”。[11]卷176,4286免役法、市易法遇到的阻力,亦是如此。面对这种窘况,王安石不时留身,苦口婆心和神宗沟通,尽量消除其疑虑,获得支持。

熙宁二年(1069),针对差役法承差者负担过重的问题,修改役法。经过两年多的考察、讨论、试行,熙宁四年(1071)十月一日免役法颁行全国。这期间,王安石曾留身,专门和神宗讨论免役法中助役钱征收的多寡问题。“王安石留身论助役事”。[8]卷222,5412但免役法实行以后,反对者众,监察御史刘挚言免役法“十害”。

市易法实行以后,也是议论纷纷,神宗亦有疑虑,王安石留身与之辩论。

于是,安石留身,……上曰:“闻榷货卖冰,致民卖雪都不售。”安石曰:“卖冰乃四园苑,非市易务。”上曰:“又闻买梳朴即梳朴贵,买脂麻即脂麻贵。”安石曰:“今年西京及南京等处水脂麻不熟,自当贵,岂可责市易司?若买即致物贵,即诸物当尽贵,何故脂麻独贵?卖梳朴者,为兼并所抑,久留京师,……嘉问乃悉俵与近下梳铺,此所以通利商贾,抑兼并,榷估市井。”[8]卷236,5736-5737

元祐年间,宋哲宗即位后,祖母宣仁高太后垂帘听政,旋即废除了王安石变法,且改变了神宗强硬的针对西夏的拓边战争,对西夏示好示弱。贬斥新党,造成北宋历史上激烈的元祐党争。元祐四年(1089)五月丁亥,诏:宰相“蔡确责授英州别驾、新州安置,给递马发遣。”[8]卷427,10326这一诏命令很多人震惊,包括曾经反对蔡确极力要求贬黜他的人。当时,“范纯仁复留身,揖王存进说,以为不宜置确死地,太皇太后不听。”[8]卷427,10326元祐五年(1090)三月己卯到四月辛丑,邓温伯除翰林学士承旨的诰命两次反复,主要原因是,邓温伯属于新党,旧党成员中书舍人王岩叟、左谏议大夫刘安世等坚决反对。王岩叟言:“温伯赋性憸柔,巧于傅会,……求固宠禄。”[8]卷439,10577刘安世言:“温伯奸邪反复,天下所知。”[8]卷441,10612刘安世还指责是宰相吕大防留身干预了邓温伯的迁除。贴黄称:“臣闻温伯差除,本不出于圣意,止由吕大防留身荐引,故有是命。”[8]卷441,10617

哲宗亲政以后,对元祐政治予以反正。孟皇后乃宣仁太后一手选立,哲宗很不满意,将其废掉。元符二年(1099)闰九月,邹浩因为反对哲宗废黜皇后孟氏,被贬窜新州。通议大夫、守尚书右丞黄履留身奏事,上四札子,营救邹浩。[8]卷516,12275-12276哲宗重启了对西夏的战争。元符二年(1099)十月丙辰,章惇留身,提议讨伐西夏。“是日,章惇留身奏事甚久。曾布再对,上谕布曰:‘章惇以夏人犯邈川,欲因此讨伐,遂灭夏国’。”[8]卷517,12301对北宋而言,防范契丹,制服西夏,乃至收复燕云十六州,是君臣梦寐以求的夙愿。

元符三年正月,哲宗病逝。徽宗刚刚继位,未改元。曾布因支持徽宗继位,初得徽宗信任。曾布不满翰林学士承旨蔡京,想将其挤出朝廷。四月戊戌,曾布再对:“布乃力陈蔡京、卞怀奸害政,羽翼党援,布满中外”,[12]卷15,584但曾布目的没有达到。

政和后期,宋徽宗热心于联金灭辽,想要建立不世功业。宦官童贯也是蠢蠢欲动,热情很高,而宰相蔡京与童贯争权,态度冷淡。政和七年(1117)八月,蔡京“一日,留身奏曰:‘贯徒有虚名耳,无能为也,臣岂不知。且伐国大事,安危系之,陛下何以付贯?’上曰:‘前日取青唐,太师不记耶,岂非贯之功?’”[12]卷36,1154

南宋高宗在金人攻破北宋都城汴京,俘虏徽钦二帝的危急时刻就任皇帝。就当时的高宗而言,对外,如何对付金人的铁骑,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对内,如何防范武人专权,亦是必须警觉之事。建炎元年(1127)六月丙戌,李纲留身,上三议。一曰募兵;二曰买马;三曰募民出财,偿以官告、度牒。[7]卷6,189对于赵宋牵制武将的祖宗之法,皇帝和臣僚也很关心。建炎四年(1130)五月的一天,宰执奏事,同佥书枢密院事赵鼎留身曰:“陛下初即位,议复祖宗之政,至今未行一二,而祖宗于兵政最为留意,……著为令典,万世守之,不可失也。……今诸将各总重兵,不隶三衙,则兵政已坏,独卫兵仿佛旧制,亦扫荡不存,是祖宗之法废于陛下之手,臣甚惜之。……”“上悟,仍复旧制。”[13]卷8,101绍兴四年 (1134) 赵鼎担任宰相以后,十分关注兵政。《赵鼎事实》曰:“故每日留身,必陈用兵大计。”[13]卷16,208

宋高宗后来倾向与金议和。故绍兴七年(1137)十月的一天,因兵败,御批主战派张浚谪散官安置岭表。赵鼎以为处罚过重,数次为其求情,直至改命居永州。赵鼎“开陈至数百言,上意殊未回。鼎又曰:‘浚有母老,……陛下忍使其子母为死别乎?’上犹未解。……鼎又留身再恳曰:‘浚之罪不过失策耳。……傥因其一失,便置之死地,后虽有奇谋妙算,谁敢献之!此事利害,自关朝廷,非独私浚也。’上意解,遂令分司居永州”。[13]卷23,274

宋孝宗即位以后,着意恢复北宋故疆,所以与臣僚之间的对话往往也以此展开。

总的来说,尽管会有一些气氛融洽、轻松闲适的谈话场面,但宋代大臣留身之后君臣之间谈论的,绝大多数应该是涉及当时各个领域敏感而重大且急需解决的问题。

当然,在君臣单独见面,较易沟通的场景下,他们的谈话也会延伸到其他方面。正如王化雨先生所言:“与常规面奏进呈相比,宰辅在留身奏事以及用奏札覆奏等私密性覆奏中,更多的不是以政府首脑的身份和君主议政,而是扮演着类似君主私人机要参谋的角色,提出供君主参考的个人意见。对于宰执而言,以‘密奏’向君主反馈意见,既可以避免同列的‘异论’,也可以发表一些在公开场合下不便明言的言论;对于君主而言,在‘密奏’中,参与覆奏的不是宰辅群体,而是少数甚至个别与自己关系最为近密的执政,故有可能更加直抒自己所见,更加从容地往复商议,而不为其他宰辅所阻挠。”[2]68-69正因这样一个特殊的言语环境,故而宰执在留身奏事时,除军国大事外,有时还会涉及其他议论。

如熙宁五年(1072)十月壬辰,王安石留身,神宗和他谈到君子、小人,近习、大臣之类。神宗曰:“小人不过以邪谄合人主,人主有好邪谄,即为其所中。”安石曰:“人主要闻道,若不闻道,虽不好邪谄、好正直,……亦不免乱亡。”[8]卷239,5815这是王安石向神宗灌输自己治理国家的规矩的思想。元丰年间,神宗进行官制改革。蔡确为了架空王珪,便于自己专权,一次留身,向神宗讲了左右仆射兼任三省长官的好处。“初,上欲仿《唐六典》修改官制,王珪、蔡确力赞之。……三省分班奏事,各行其职令,而政柄尽归中书。确先说珪曰:‘公久在相位,必拜中书令。’故珪不疑。一日,确因奏事罢留身密言:‘三省长官位高,恐不须设,只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各主两省事可也。’上以为然。已而确果独专政柄,凡除吏,珪皆不与闻”。[8]卷327,7871-7872

元祐六年(1091)二月辛亥,签书枢密院事王岩叟奏事罢,借留身曲谢之机会,向太皇太后和哲宗强调坚持元祐政事,分辨君子小人和邪正的主张。

岩叟曰:“陛下听政以来,纳谏从善,……但愿每于用人之际,更加审察,盖邪正难辨,辨之一差,治乱所系。……”……因少进而言曰:“陛下今日进圣学者,正为要理会邪正两字。……”太皇太后甚然之。又进曰:“或闻曾有以君子小人参用之说以告陛下者,……乃误陛下之言,不可听。君子小人无参用之理,……陛下当用心于此。”太皇太后曰:“会当得。”岩叟乃退。[8]卷455,10910-10911

王岩叟这一番看似发自肺腑的忠心议论,其实是担心哲宗身边亲近大臣向他灌输进用熙丰党人,进而更改元祐政事。

对于宰执留身议论之事,皇帝的态度有赞同和支持,也有反对。如熙宁七年(1074)的市易务事,尽管王安石给予了解释,神宗仍持怀疑态度,甚至有意要废除。当他得到了曾布从魏继宗处听来的“嘉问等务多收息以干赏,凡商旅所有,必卖于市易,或市肆所无,必买于市易。而本务率皆贱买贵卖,重入轻出,广收赢余,……则是挟官府而为兼并之事也”的消息时,因其和王安石的说法不同,竟然很高兴。“上览之矍然,喜见于色”。并且急切地问曾布曰:“王安石知否?”又问:“安石以为如何?”当曾布言:“事未经覆案,未见虚实。”神宗曰:“朕久已闻之,虽未经覆案,思过半矣。”[8]卷251,6134当王安石留身说明曾布之说不可尽信,“布与嘉问不相足”的当天夜里,神宗批问安石:“恐嘉问实欺罔,非布私忿移怒。”王安石此时的确灰心了,请求罢相。他抱怨神宗道:“今陛下即位已久,言市易事乃复如此,足以观风俗之如故也。”[8]卷251,6135

元祐四年(1089)五月丁亥,宰相蔡确责授英州别驾、新州安置的诏令下达后,尽管蔡确的反对者“吕大防及刘挚等初以确母老,不欲令过岭”,范纯仁、王存等留身苦苦向太皇太后求情,但太皇太后态度坚决,不可改变。曰:“山可移,此州不可移。”[8]卷427,10326元符二年 (1099) 闰九月,尚书右丞黄履留身营救邹浩,其结果是,不仅邹浩被贬的诏命没有改变,黄履本人还罢尚书右丞,知亳州,“以议论迂阔,朋比怀奸,动揺国政,命令已出,退有后言故也”。[8]卷516,12275-12276哲宗怀疑他背后有吕嘉问等人指使。同年十月丙辰,章惇留身很久,向哲宗陈述讨伐西夏的计划,哲宗向曾布透露了自己的态度。“上笑曰:‘何可听?’”[8]卷517,12301哲宗并不赞成章惇的计划,或者从内心里讲,哲宗并不觉得宋朝能够讨灭夏国。

尽管留身独对的谈话是私密的,但所谈内容皇帝有时也会有意无意地在朝堂上透露一些,而且对于宰辅留身独对所言之事,皇帝往往还是会交给宰辅群体去讨论,并不是都由皇帝来决断。

二、留身独对与宰执之间的权力角逐与制衡

前已述及,留身独对之际,宰执可以从容和皇帝谈论各类大事,当然也包括人事任免甚至对某位官员的褒贬评说,所以,对于留身独对者,其他人往往是心存戒心,加以防范。丁谓专权,不愿其他宰执留身奏事,就是怕他们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话。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王曾为了寻找留身机会,百般顺从讨好丁谓,使其失去警觉性,然后趁机留身,揭露丁谓罪恶。《默记》卷上有这样一段记载:

丁谓当国,权势震主,引王沂公(王曾)为参知政事,谄事谓甚至。既登政府,每因闲暇与谓〔言〕,必涕泣作可怜之色,晋公问之数十次矣。一日,因问,闵然对曰:“曾有一私家不幸事,耻对人言。曾少孤,惟老姊同居,一外甥不肖,为卒,想见受艰辛杖责多矣。……”言讫又涕下。谓亦恻然,因为沂公言:“何不入文字,乞除军籍?”沂公曰:“曾既污辅臣之列,而外甥如此,岂不辱朝廷?自亦惭言于上也。”言毕,又涕下。谓再三勉之:“此亦人家常事,不足为愧,……”自后谓数数勉之留身上前奏知,沂公必涕下曰:“岂不知军卒一日是一日事,但终自羞赦尔。”晋公每催之,且谓沂公曰:“某日可留身奏陈。”沂公犹不欲,谓又自陈之。一日,且责沂公:“门户事乃尔缓?谓当奉候于閤门。”沂公不得已,遂留身。既留身逾时,……尽言谓之盗权奸私,且言:“丁谓阴谋诡谲多智数,变乱在顷刻。太后陛下若不亟行,不惟臣身齑粉,恐社稷危矣!”太后大怒,许之,乃退。晋公候于閤门,见其甚久,……方悟知其令谓自为己谋,不使之觉,欲适当山陵之事而发故也。……责太子少保,分司西京,俄窜崖州。[14]9-10

这段资料生动形象,既反映出留身奏事对于重大决策的影响,也反映出一般宰执留身奏事的不易,还反映出某些宰执对留身奏事的警觉和阻挠。当然,丁谓之被贬黜,一是他勾结宦官雷允恭专权引起了其他宰执的不满,二是他限制章献刘太后的权力,引起太后对他的痛恨,这也是主要原因。《宋史》本传有载。

留身独对反映着宰执之间的权力争夺和派系之争。如夏竦,天圣七年(1029)二月由枢密副使改参知政事,因与宰相吕夷简不谐,八月复为枢密副使,他对此耿耿于怀。宝元初,夏竦以户部尚书入为三司使,在《谢授三司使表》中表达了对吕夷简的不满。“臣某言:……当母后临朝之际,是权臣恶直之时。更互留身,婉转腾谤。以漂山之巨力,害如线之寒踪。非仰赖于保全,已坐成于糜碎。”[15]卷6在夏竦看来,吕夷简等人留身,在太后面前诋毁诽谤自己,排斥自己。

真宗时期,寇准与王钦若争权。寇准想办法将王钦若排挤出朝廷。

先是,寇准已决亲征之议,参知政事王钦若以寇深入,密言于上,请幸金陵,签书枢密院事陈尧叟请幸成都。上复以问准,时钦若、尧叟在旁,准心知钦若江南人,故请南幸,尧叟蜀人,故请西幸,乃阳为不知,曰:“谁为陛下画此策者?罪可斩也。今天子神武,而将帅协和,若车驾亲征,彼自当遁去,不然,则出奇以挠其谋,坚守以老其众。劳逸之势,我得胜算矣,奈何欲委弃宗社,远之楚、蜀耶!”上乃止,二人由是怨准。钦若多智,准惧其妄有关说,疑沮大事,图所以去之。会上欲择大臣使镇大名,准因言钦若可任,钦若亦自请行。[8]卷57,1267

熙宁二年五月,吕诲弹劾王安石十事,“安石自居政府,留身进说,多乞御批自中出下塞人言,是则掠美于己,非则敛怨于君,四也。”[12]卷4,179这是吕诲等保守派对王安石专权表达的强烈不满。

熙宁八年(1075)五月丁亥,王安石独奏事,神宗谈到了对吕惠卿兄弟的看法,曰:“大抵兄弟总好胜、忌能,前留身极毁练亨甫。亨甫颇机警晓事,观惠卿兄弟,但才能过己便忌嫉。”[8]卷264,6480亦可见吕惠卿与王安石之间的矛盾。

元祐四年(1089)五月,蔡确因“车盖亭诗案”被贬窜岭南,这件事完全是高太后在起作用。所以,当蔡确被贬窜的诏令发布以后,尽管右仆射范纯仁、左丞王存同属旧党,但当他们留身论救蔡确时,旧党成员梁焘、刘安世等台谏官员迎合太后旨意便进行猛烈抨击。右谏议大夫梁焘言:“范纯仁充位宰相,不知爱君;存备位执政,不知体国。但于奸邪,知为死党,……率先鼓噪邪说,必为移夺公议。”[8]卷428,10350右正言刘安世言:“臣闻自吴处厚缴进确诗,后来纯仁与王存互持异论,……以至三省进对之际,吕大防等已退,惟二人者独于帘前密为申理。……惟其内蓄奸意,旁畏同列,是以辄敢留身,阴进邪说。”[8]卷428,10352结果范纯仁出知颍昌府、王存出知蔡州。

元符三年(1100)四月,韩忠彦拜右仆射,十月迁左仆射,命曾布为右仆射。“子宣(即曾布)数至上前留身,务破坏公所为以中伤,公所引重者或劝公亦留身上前,与之辨,公曰宰相自有体,如是又一曾子宣也。”[16]卷15曾布排挤韩忠彦谋求专权的行为昭然纸上。

宋徽宗重和元年(1118),臣僚言:“比年以来,二三大臣奏对留身,谗疏善良,请求相继,甚非至公之体。”诏:“自今惟蔡京五日一朝许留身,余非除拜、迁秩、因谢及陈乞免罢,并不许独班奏事,令阁门报御史台弹劾。”其实这是蔡京在堵塞言路,防止其他臣僚弹劾自己。[11]卷118,2787

绍兴二年(1132)八月,右仆射秦桧与左仆射吕颐浩不谐,吕颐浩引朱胜非还朝,欲排挤秦桧,并且与参知政事权邦彦留身,“复言桧之短”。高宗也不满秦桧所献之策。高宗对綦崈礼曰:“桧言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朕北人,将安归?”结果秦桧罢为观文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7]卷57,1160

皇帝立储,是极其敏感的朝廷大政。建炎三年(1129),宋高宗皇子夭折以后,长时间没有子嗣。在臣僚的促请之下,绍兴二年(1132),孝宗被选入宫,赐名瑗。直至绍兴三十二年(1162)五月被立为皇太子,六月即帝位。孝宗最终登上帝位,期间曲折相当多,从被选入宫,到最终即位经历及引发的南宋政治、人事的变动,柳立言先生《南宋政治初探——高宗阴影下的孝宗》一文有详细论述。[17]203-256除了高宗一直希望自己生育亲生儿子之外,这中间也伴随着臣僚之间的权力争斗。绍兴四年(1134),在吴妃的要求下,宋高宗又收养了小孝宗两岁的宗子伯玖入宫,赐名璩。同时培养两位继承人,必然引起群臣的观望、猜疑、投机甚至结党。这是高宗最不愿看到的。尽管进行了防范,但实际上还是发生了臣僚之间的斗争。绍兴七年(1137),高宗觉察到臣僚对立储之事愈来愈热心,议论纷纷。为了让臣僚清楚立储乃皇室私事而非臣僚该关注的国事,绍兴八年(1138)八月,他发布一道御札封赵璩为吴国公,地位超越了建国公赵瑗,这一悖常之举,更加引起一些大臣的不解和不满。“执政聚议,枢密副使王庶见之,大呼曰:‘并后匹嫡,此不可行。’”[11]卷473,13753宰相赵鼎约右相秦桧一起请求高宗收回御笔。“及至帝前,桧无一语。鼎曰:‘今建国在上,名虽未正,天下之人知陛下有子矣。今日礼数不得不异。’帝乃留御笔俟议。明日,桧留身奏事。”[11]卷473,13753过了几天,参知政事刘大中表达了与赵鼎相同的意见,结果,十月“故鼎与大中俱罢”。[11]卷473,13753看来,赵鼎之罢和秦桧留身关系极大,那么秦桧留身之际说了什么呢?原来他对高宗说:“赵鼎欲立皇子,是谓陛下终无子也,宜待亲子乃立。”[18]乙集卷1,502这句话直戳到高宗的隐痛之处,令高宗既伤感又对赵鼎、刘大中之流痛恨不已。所以,赵鼎、刘大中相继罢去。赵鼎被罢,秦桧达到了专权的目的。“鼎既去,桧独专国,决意议和。中朝贤士,以议论不合,相继而去。”[11]卷473,13753借着高宗在与金议和方面对自己的依赖,秦桧借机留身,诋毁其他宰执,结果其他人遭致罢免。范同在绍兴十一年(1141)四月,替秦桧献收兵权之策。“桧欲尽收诸将兵权,给事中范同献策,桧纳之。密奏召三大将论功行赏,韩世忠、张俊并为枢密使,岳飞为副使,以宣抚司军隶枢密院。”[11]卷473,13757-13758范同因此得以升迁为参知政事。然而,十一月,范同罢参知政事,原因是“(范)同虽附和议,以自奏事,桧忌之也”。[11]卷473,13758秦桧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孝宗淳熙元年(1174)十一月至淳熙四年(1177)六月,龚茂良任参知政事。同僚为了排挤他,乃留身奏事,欲以其乡人不法之事牵连茂良,结果奏事者受到孝宗的斥责。“潮州守奏通判不法,……通判,茂良乡人也,同列密以省吏付棘寺推鞫,欲及茂良。奏事退,同列留身,出狱案进上,茂良不知也。上厉声曰:‘参政决无此!’茂良逊谢,不复辩。”[11]卷385,11844同僚的阴谋没有得逞。

留身独对,使宰执有机会从容向皇帝阐述自己的思想和看法,借以影响其决策和施政。但毕竟留身机会并不多,所以宰执渴求有这种机遇,希望皇帝多给予机会。如仁宗至和元年(1054)四月,殿中侍御史吕景初又言:“今辅相日奏事,非留身求罢免,未尝从容独见,以详讲治道。……幸陛下于辅臣、侍从、台谏之列,择其忠信可任而通治道者,屡召而数访之。”[8]卷176,4260

留身独对者的谈论话题,因其私密性,容易引起人们的猜测和遐想。有些话题会涉及某些官僚的切身利益,所以也很敏感。仁宗嘉祐年间(1056~1063),“(孙)抃居两府,年益耄,颓惰无所可否,又善忘,语言举止多可笑,好事者至传以为口实。”殿中侍御史韩缜、监察御史里行傅尧俞请求罢免孙抃。“后数日,辅臣朝退,韩琦、曾公亮独留,抃下殿谓欧阳修曰:‘丞相留身何也?’修曰:‘得非奏君耶?’抃曰:‘抃有何事?’修曰:‘韩御史言君,君不知耶?’抃乃顿足摘耳曰:‘殊不知也!’遂移疾求免,上许之。”[8]卷196,4743-4744孙抃以礼部侍郎、参知政事为观文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同群牧制置使,闲散安置。

熙宁二年(1069),吕诲上奏疏王安石十罪,其中一条是“安石自居政府,留身进说,多乞御批自中以下,以塞人言”。[19]卷18,418

元符二年(1099),在哲宗废掉孟皇后以后,中宫虚位,哲宗有立刘妃之意,担心其他臣僚反对,犹豫未决,宰相章惇深知其意。为了讨好顺迎哲宗,八月份,“惇不与同列谋,连日留身奏事”,又专门上三札子要哲宗下决心立刘后。曾布对章惇连日留身,有些疑惑,有些奇怪,但不明就里。“布退询两省曰:‘惇连日留身,今日又留三札子,何也?’……布曰:‘莫是荐士否?’蔡卞曰:‘非也。’布徐悟惇乃建中宫议,故上(哲宗)有满月之问。”九月辛丑,宰相章惇等上表请求立中宫。[8]卷515,12235-12236

元祐元年(1086)六月,左司谏王岩叟上奏弹劾张璪。王岩叟言:“按璪奴事安石,死交惠卿,羽翼王珪之佞,唱和章惇,以倚其外强,阴结诚一,以资其外援。……不闻一言忠于先帝。”[8]卷380,9231他对张璪留身一事,极为反感。小贴子称:“臣闻璪近曾留身独对,必有自营之言,惑乱圣听。”[8]卷380,9232八月的一天,王岩叟又入对,再奏张璪事曰:“臣知璪初八日曾留身自奏事,必是肆其邪说,欺罔圣聪。”[8]卷385,9386

正是因为臣僚对留身独对极其关注,所以,有些人为了避嫌,即便有留身的机会,也不敢留身时间太久,恐遭致人言。如元祐五年(1090)八月,中大夫、门下侍郎刘挚上奏,反对邓温伯除翰林承旨。贴黄称:“臣当时奏事,难为一一条陈,近日曲谢圣恩,又不敢留身多时,故不得面奏。……故具此札子,乞赐留中。”[8]卷446,10739

有些臣僚反对宰执留身奏事。绍兴三年(1133),侍御史辛炳言:“天下有大利害,政事有大因革;人才之黜陟,赏罚之劝惩”,都应该当面向皇帝敷陈,这样才可以做到公正。他说宰执“留身之际,何所不有?臣恐分朋植党之渐,为害滋大”。辛炳请求皇帝降旨:“自今三省、枢密院朝殿进呈讫,不得留身,违者许御史台弹奏。都省奏閤门状,令臣僚上殿,不得留身奏事。”[7]卷67,1320

绍兴八年(1138)十二月一日,曾开针对金国使者豪横,朝廷无以制之,礼节久议不决的问题,对宰执留身奏事也提出批评。曾开言:“臣又闻今日宰相、执政各班留身奏事者三人,……今乃人怀异志,各立偏说。既不于都堂会说,择其可者行之,又不于榻前各以所见面折庭争,取决而行。陛下又不以辅臣留身之言宣谕于众,上下蒙蔽,惟恐人知,岂不误大事耶?”[20]卷188,1361

宰执欲借留身独对之际,表明自己的立场和观点,而皇帝也利用宰执留身独对,多方了解他们之间的人际关系和政治见解,借以牵制宰执。元符元年(1098)五月戊辰,“是日,尚书右丞黄履犹留对甚久。既退,上问曾布曰:‘章惇待黄履薄,每议事,多云贤理会不得。’布曰:‘惇诚轻易,待同列多不以礼,……又多以言语伤人。如吴居厚,乃惇所引,然郭时亮言,居厚亦怨之,云每至都省白事,多被诟辱。’上曰:‘尚书体重,不当如此。’布又言:‘向蒙宣谕:邢恕云:人畏之如虎。’臣大以为不然。”[8]卷498,11856-11857从这段资料可以看出,哲宗从黄履留身独对中,了解了黄履和章惇之间的矛盾,而通过对曾布的询问,更多地了解了章惇的为人做事以及曾布、蔡卞、蔡京、吴居厚等多人对章惇为人处事的看法和分歧。

元符二年(1099)闰九月的一天,哲宗与曾布有如下对话:

履既贬,上谕布曰:“履有四札子救邹浩,当时不言,既以奉行,乃如此,必为人所使。”又曰:“吕嘉问两日前尝谒履。”又问:“吴居厚可尹京否?”盖欲逐嘉问也。……(上)又曰:“履是吕氏客”布曰:“履实出吕氏门下,然履惷野不识忌讳。”上曰:“履纯惷不晓事,必为人所使。”又问:“嘉问几壻?”布曰:“不悉记。”上曰:“蹇序辰、曾诚皆是。”又曰:“曾诚如何人?闻多预事。”布曰:“章惇不喜诚,云安焘倾惇,诚多预谋,然未知虚实。”又问:“蔡卞兄弟不协?”布曰:“外议多言如此,然不知其实,大抵言争先作执政尔。”上曰:“妻亦不和,至不相见。”布曰:“臣与之瓜葛,亦粗闻之,诚不相得,然不至不相见也。”[8]卷516,12276

曾布对这次对话的反应是:“是日,章惇留身甚久,布疑上所问,皆惇所奏也。”[8]卷516,12276十一月,哲宗和曾布又有类似的两次对话,而这两次对话都是在章惇、蔡卞长时间留身独对以后。通过对话,哲宗更多地了解到蔡卞和章惇的矛盾、章惇与吕惠卿兄弟之间及蔡卞与邓洵武兄弟之间密切的关系、张商英和邓洵武的为人、蔡卞和章惇各自的党羽及二人争斗对政事的影响等。[8]卷518,12327-12331实际上,哲宗正是通过和曾布、黄履、章惇、蔡卞等的谈话,了解他们各自的关系,了解他们对政事、人事的态度和倾向性,以此做出自己的判断,最终做出决断。当然,哲宗也难免感情用事和受他人言语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出元符年间(1098~1100)哲宗对章惇和蔡卞的态度和绍圣年间(1094~1097)已有不同,常常从言语中透露出不屑与不满。这中间除了哲宗自己行政日渐成熟以外,与曾布长期在哲宗面前对此二人的诋毁恐怕也有干系。

对于一些极其敏感的问题,留身奏事者要表达自己观点之前,当察言观色、审时度势,谨慎地寻找合适机会,确保自己的观点不致引起皇帝的反感和不满,否则可能遭致巨大的政治损失。邓小南先生对此有一段精到而深刻的议论:“进言制度是否能够按照设想实施,除去必要的机会安排与技术手段外,起作用的重要因素,是官员面对可能的效果与风险之考虑;更有许多情况下的制度变异失灵,并非由于贪鄙者作弊、怠惰者失职,而是朝廷政治取向、官僚层级操控下的必然结果。”[21]

宋高宗与秦桧早已决心与金人议和,又怕群臣反对,秦桧还怕高宗犹豫,所以,反复劝说高宗,使其意志坚定,并排除群臣参与。

绍兴八年(1138)六月,宋高宗对大臣表露了与金和议的想法。“帝愀然谓宰相曰:‘先帝梓宫,果有还期,虽待二三年尚庶几。惟是太后春秋高,朕旦夕思念,欲早相见,此所以不惮屈已,冀和议之速成也。’”秦桧随即附和道:“屈己议和,此人主之孝也。见主卑屈,怀愤不平,此人臣之忠也。”[11]卷473,13752

绍兴八年(1138)十月,宰执入见,桧独留身,言:“臣僚畏首尾,多持两端,此不足与断大事。若陛下决欲讲和,乞颛与臣议,勿许群臣预。”帝曰:“朕独委卿。”桧曰:“臣亦恐未便,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别奏。”又三日,桧复留身奏事,帝意欲和甚坚,桧犹以为未也,曰:“臣恐别有未便,欲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别奏。”帝曰:“然。”又三日,桧复留身奏事如初,知上意确不移,乃出文字乞决和议,勿许群臣预。[11]卷473,13752-13753

宰相赵鼎因为反对议和,被罢相,而且与秦桧结下了私怨。“鼎之议不协,遂罢宰相,出知绍兴府。首途之日,桧奏乞备礼饯鼎之行,乃就津亭排列别筵,率执政俟于津亭,鼎相揖罢即登舟。桧曰:‘已得旨饯送相公,何不少留?’鼎曰:‘议论已不协,何留之有?’遂登舟叱篙师离岸。桧亦叱从人收筵,桧将归,且顾鼎言曰:‘桧是好意。’然舟已开矣。自是桧有憾鼎之意。”[20]卷184,1333

三、结语

综上所述,宋朝宰执在常规性的面见皇帝或奏事之外,个别人还留身独对,这既是皇帝与宰执之间信息沟通交流的一种渠道,也是宰执政治干预多元性的一种表现。得到留身机会的宰执,较从容向皇帝反映朝政方面重大问题,探讨解决对策,表达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借以影响皇帝的决策,甚至借机对其他官员予以评判。而皇帝也通过这种更为自由、深入的谈话方式,对朝政决策、人事关系等做出自己的判断和决定。由于机会的稀缺性、谈话的私密性、内容的广泛性,有些大臣渴望留身独对;有人反对留身独对,怀疑留身者借机排斥陷害同僚,或者对朝廷决策产生影响;有人关注留身独对者和皇帝的谈话内容以及皇帝的态度。从某种角度讲,留身独对是朝堂之上君臣讨论和处理军国大政的延续,而众臣僚对留身独对的不同态度和看法,则反映出朝廷内外官僚之间复杂的政治关系和人际关系,显现出官僚之间激烈的权力斗争。凡此种种,都呈现出一种政治活动场景和政治活动内容的丰富性、多元性。可以说,留身独对从一个侧面反映着一个时期内朝政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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