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最关键

2020-01-13 09:48陈冰
新民周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新晃怀化市保护伞

陈冰

2019年12月23日,云南昆明“恶霸”孙小果案等来终审判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案依法公开宣判,决定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并与其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终审判决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

稍早之前,云南多家中级法院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这些孙小果涉黑犯罪案件的“保护伞”,依法受到了严惩。

1个月前,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也传来新消息,黄炳松等19名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其中10人因渎职犯罪而被依法宣判。

再往前推1个月,青海“日月山埋尸案”被害人马生珍的尸骨终于在17年后“重见天日”,涉嫌杀害马生珍的马成涉黑团伙,目前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已达61名。

……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之年。2019年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案件依法公开宣判。

我们欣喜地看到,大批作恶多年的黑恶团伙被铲除,不少悬而未决的陈年旧案被破获,一些纵容、包庇黑恶的官员被查处,政治生态、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逐步解决,人民群众拍手称快、衷心拥护。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截至10月底,全国共打掉2535个涉黑组织,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35万起,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4.97万人。

 孙小果案:扫黑除恶的有力注脚

从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惡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孙小果案被列为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到如今,将孙小果案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传递出这样一个清晰的信号:中国绝不允许存在黑恶势力活动的空间,也必将和黑恶势力作最彻底而坚决的斗争。

早在20年前,孙小果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昆明一霸”。1998年1月9日的《南方周末》曾在头版以“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为题,全方位揭露了孙小果在昆明“令人发指的暴行”。

而这次宣判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孙小果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属于罪行严重、罪大恶极。”

据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查明,1997年4月至6月期间,孙小果以劫持、威胁等方法控制被害人,并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对一名17岁和两名15岁的未成年少女、一名未满14岁的幼女实施强奸。

该负责人表示,孙小果所犯强奸罪具有公共场所劫持和强奸妇女多人等两个特别严重情节,并具有当众强奸、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奸未成年少女及幼女(其中有两人系在校学生)、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强奸再犯等多个法定或酌定从重情节,孙小果的强奸犯罪已达到1979年刑法判处死刑的量刑标准。

但现实中,孙小果不仅没有死,反而先被改判死缓,接着又多次减刑。2012年,孙小果刑满释放,并迅速“东山再起”,成为昆明多家夜店股东。捡回一条命的孙小果,非但没有任何的反省和收敛,反而继续作恶,危害一方。

幸好,扫黑除恶空降云南,孙小果终于再次被拿下。

不得不承认,孙小果案的爆发,对中国司法体系产生了不可估量的破坏,更揭露了外界无法窥知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正如上述负责人所言,二十多年来,孙小果多次犯罪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相关犯罪事实以及司法腐败情节触目惊心,严重挑战社会公众及法律的底线。

这一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办案中,发现孙小果案原审判过程中审判人员存在受贿、徇私舞弊行为,致使原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经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决定,依法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启动再审。

考虑到孙小果案案情错综复杂,既涉及其1994年、1997年以及出狱后等多次犯罪,又涉及与其相关的19名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因此,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孙小果旧案,云南其他法院审理孙小果涉黑犯罪及其“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件。这样有利于对孙小果的整个犯罪事实及“关系网”“保护伞”进行全面梳理,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和审判。

于是,2019年12月15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法院以及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红河州个旧市人民法院、文山州文山市人民法院、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德宏州芒市人民法院分别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

其中,对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原局长李桥忠(孙小果继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对孙鹤予(孙小果母亲)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行贿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可以说,彻底查清孙小果案,对案件所涉“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是司法机关直面问题、勇于纠错,维护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体现。

孙小果案传递出这样一个清晰的信号:中国绝不允许存在黑恶势力活动的空间,也必将和黑恶势力作最彻底而坚决的斗争。

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捍卫生命尊严

2019年12月24日,湖南省高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杜少平故意杀人及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案件入选十大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据湖南高院介绍,2001年12月,杜少平承揽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一中400米操场土建工程,聘请被告人罗光忠等人管理。新晃一中委派总务处邓世平、姚本英(病故)二人监督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因工程质量等问题与邓世平产生矛盾,对邓世平怀恨在心,蓄谋杀害邓世平。

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伙同罗光忠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先用迷药将邓世平迷晕,然后将其锤杀致死,当晚二人将尸体掩埋于操场一土坑内,次日罗光忠指挥铲车将土坑填平。

2008年以来,以杜少平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江少军、姚才林、杨华、杨松、宋峙霖、王红、成珊、杨天豪、王文、杨澄、张仕杰、杨德勇为成员的13人形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催收高利贷本息、插手民间纠纷,从中谋取不法利益,共同故意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多起犯罪活动。此外,2005年4月,杜少平还伙同他人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对杜少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罗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9年6月23日,怀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经DNA检验鉴定,确认新晃一中操场挖出的尸骸为2003 年失踪人员邓世平。

此外,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新晃“操场埋尸案”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2019年12月30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对新晃涉“操场埋尸案”10名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公开宣判。

杨军,原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在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后,接受杜少平和黄炳松的钱物和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黄炳松,原新晃一中党总支书记、校长,在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并埋尸于操场后,伙同杨军等人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怀化市公安局原侦查员、法医邓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新晃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洪波、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守钿、原大队长曹日铨、原侦查员陈领、原新晃一中办公室主任杨荣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怀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学文、新晃公安局原局长蒋爱国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法院审理查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杜少平与其舅舅黄炳松找到杨军,为其包庇罪行,又伙同杨荣安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杨军、黄炳松明知杜少平是杀害邓世平的凶手,相互勾结,共同故意包庇;邓水生、刘洪波、曹日铨、陈守钿、陈领等人明知杜少平有杀害邓世平的重大犯罪嫌疑,在办案过程中故意包庇,故意延迟对现场提取血迹的送检,未按上级要求对疑似埋尸的两个土坑深挖清查,对相关证据不及时勘验、送检、查证,向上级汇报时隐瞒重要证据和线索,将案件定性为失踪案,不予立案;杨学文、蒋爱国在办案过程中接受黄炳松及他人安排的请吃后,玩忽职守,不认真落实上级要求,轻信邓水生、刘洪波等人的汇报,同意将邓世平被害案以失踪案处理,导致该案长期未被刑事立案侦查,杀害邓世平的凶手杜少平、罗光忠长达十六年未受追诉,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人民法院重拳出击,彰显了法治权威、捍卫了生命的尊严,昭示了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的真理。

此外,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偵支队办案指导大队大队长徐勇,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黄均平,时任新晃县副县长龙胜兰,时任新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清林,时任新晃县委副书记张家茂,时任新晃县委书记王行水,时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绍昆,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华,时任湖南省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田代武(曾任新晃县委书记)等9人,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中存在失职渎职或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政务撤职等党纪政务处分。另,杨清林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湖南省扫黑办、怀化市委表示,将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论是陈年旧案还是新发案件,无论涉及什么“保护伞”“关系网”,都将查深查透、依纪依法严肃公正处理。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爬坡攻坚的新阶段,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

湖南高院称,操场埋尸案是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案件。人民法院重拳出击,依法判处首犯杜少平死刑,共同杀人者死缓,彰显了法治权威、捍卫了生命的尊严,昭示了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的真理。

“打伞破网”,持续发力

专项整治、“打伞破网”,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持续关注和热切期盼,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事关党的执政基础扎实稳固。这些典型案例中,专项整治虽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绝不是就此罢手,整治工作仍在深入推进,必须坚持有“伞”必打、有“网”必破,深挖到底、一查到底。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保护伞”被曝光的频率越来越高。有的和涉黑涉恶人员沆瀣一气,明知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保护;有的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活动,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有的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直接涉赌涉毒;有的收受贿赂,失职失责,对涉黄涉赌行为听之任之……

不久前,全国扫黑办在北京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组“回头看”汇报会。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会上表示,各督导组要围绕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已经查否但举报反映仍不断的线索、主犯等关键案犯在逃导致迟迟没有进展的案件、积年命案等4个重点开展深挖彻查,彻查各种“官伞”“警伞”“庸伞”。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爬坡攻坚的新阶段,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指出,下一阶段,要以提高攻坚能力为切入点,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确保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同时,将进一步加大深挖整治力度,推动在破案攻坚上、“打伞破网”上、“打财断血”上、行业治理上实现新突破。

要拔除那些隐藏甚深的“保护伞”,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获全胜不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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