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潍县《新修城隍庙碑记》

2020-02-10 10:52衣可红肖延安
中文信息 2020年2期
关键词:碑记城隍潍县

衣可红 肖延安

中图分类号:G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82(2020)02-0-01

城隍信仰在中国历史悠久,《周易·泰卦》中就有“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的句子,但那时的“城”“隍”是指城墙和护城河而言的。《周易集解》引虞翻注:“隍,城下沟,无水称隍,有水称池。”《说文解字》曰:“城,以盛民也”,“隍,城池也。有水曰池,无水曰隍。”经过南北朝的发展演变,城隍开始人格化。至唐代,城隍信仰在全国各地逐渐兴盛起来。到宋元时期,随着商品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发展,城隍信仰传遍天下。明初,朱元璋下旨各府州县建城隍庙,城隍正式进入国家祭祀体制之内,成为国家祀典。自此后的明清时期,城隍信仰遍及朝野,城隍庙所在区域往往发展为这座城市的商业街,进而带动周围地区成为整座城市市民文化气息最浓的地区,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所以对一座城市城隍信仰及城隍庙演变过程进行梳理,对了解这座城市市民文化的沿袭发展有重要作用。

潍邑城隍庙位于潍坊市潍城区城隍庙街,据《潍县志稿·营缮·坛庙寺观》中记载,潍邑城隍庙始建于明洪武年间,如今城隍庙正殿、寝宫尚存,1980年确定为潍坊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6月被定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潍县城隍庙自明建立始至清代,有记载的重修有:即明成化二年(1466)县丞张傑重修;明万历年间重修;清康熙六年(1667)潍县缙绅于凤翼等倡修,由于城隍庙在康熙十一年(1672)的三次地震中遭到严重破坏,此后贡生陈震元再次重修;清乾隆十七(1752)年知县郑燮倡捐重修;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县令德铨、李务滋倡众重修。其中,清乾隆十七年郑燮倡捐重修可以说是意义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

清乾隆十一年(1746)郑板桥任潍县令,之后是连续三年的水灾、旱灾、蝗灾,民不聊生,到了“人相食,斗粟值钱千百”(《潍县志》)的地步。面对如此严重的灾情,郑板桥日夜忧心,殚精竭虑,采取了开仓赈贷、捐廉代输、以工代赈等一系列措施,救灾民于水火。期间,他写下了著名的题画诗:“衙斋卧听潇潇雨,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经过灾后三年的休养生息,直到清乾隆十七年(1752),风调雨顺,物阜民丰,郑板桥决定重新修缮被大雨冲坏的城隍庙。竣工后,亲自撰书《新修城隍庙碑记》,刻石立碑以记(南京博物院藏有纸本行书《新修城隍庙碑记》)。石碑原立于城隍庙大殿旁边回廊上,现存于潍坊市博物馆石刻艺术长廊内。此碑历来为人们所宝爱,潍人因其文好、书好、刻好,而称之为“三绝”碑,为国家二级文物。此碑能够逃过历次劫难,保存完好至今,得益于有心人掩埋于地下的保护措施。1963年由潍坊工艺美术学校师生多次走访探寻,于城隍庙内地下挖出。这方珍贵石刻的重现天日,实是天大的幸事。在碑文内容上,它向人们展示了一位封建官吏对社会、鬼神的清醒认识,以及其所具有的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观;在书法艺术上,它是郑板桥先生少有的正楷书体的作品,也是作者本人比较满意的作品,其在《刘柳村册子》中曾言:“潍县城隍庙碑最佳,惜其拓本少耳。”

在碑文内容上,郑板桥首先以诙谐幽默的语言,一一列出麒麟、凤凰、蛇、龙的形体特征:“一角四足而毛者为麟;两翼两足而文采者为凤;无足而以龃龉行者为蛇;上下震电、风霆云雷,有足而无所可用者为龙。”其所列此四种动物,除蛇外,均为人类想象的神界的非现实的东西,用这四种具有灵幻的动物作“比兴”手法引出天地人神,说明“神”的来历,无非是人类把渺远的苍然的“天”幻化为人形,增其耳目口鼻手足,头戴冕旒,手执玉笏,称为“玉帝”。同样道理,城隍神也是人们从城墙、护城河演变而来的,统治者之所以赋予城隍神生死祸福大权,配上刀花、剑树、铜蛇、铁狗、黑风、蒸鬲的刑具、十殿閻罗打手,装扮出阴森恐怖的气氛,无非是让人心生恐惧罢了,从而阐明历代统治者祭神建庙的目的无非是起“神道设教”的作用,以幻想的恐怖场景来告诫现世的人们遵守社会秩序、服从统治,是统治者愚民的手段而已。

接着作者笔锋一转,说明潍县城隍庙因为清乾隆十四年的大雨,两廊被冲坏,破败的样子令人神伤,遂与诸绅士商量,皆欣然同意重修,除原有的规模外,又费千金于城隍庙南面广场添建戏楼一座。既然城隍神是统治者愚民欺民的工具,为什么还多事重修增建呢?接下来郑板桥重点说明了添建戏楼的必要性,名义上是“娱神”,实际在于娱民教民,用现实的事例来教育人们,起到“演古劝今”的作用。最后,作者提出了自己对于祭祀的观点:“虑羲、神农、皇帝、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人而神者也,当以人道祀之;天地、日月、风雷、山川、河岳、社稷、城隍、中霤、井灶,神而不人者也,不当以人道祀之。”表达了对历代先贤的尊重与敬仰,当以先贤为人们学习的楷模,而非利用那些虚幻的东西来愚民,阐明了自己对于传统文化弃其糟粕、取其精华的辩证观点。至于用那些“茧栗握尺之牛、太羹元酒之味、大路越席之素、瑚琏簠簋之华”的祭品,实在是以人心之所想揣度出来的,实是毫无必要之举。最后记述董事者姓名:“州同知陈尚志、田廷琳、譚信、郭耀章,诸生陈翠,监生王尔杰、譚宏。”

碑文中所记重修的规模为:修建被大雨冲毁的东西两廊,并增高三尺;坚固休整殿厦、寝室、神像、鼓钟架子;于庙门外新建戏楼一座,郑板桥亲自撰写“神之听之”匾额和门柱对联两幅:“仪凤箫韶,遥想当年节奏;文衣康乐,休夸后代淫哇。”“切齿漫嫌前半本,平情只在局终头。”至于戏楼是否起到了“演古劝今”教育人们的作用,潍坊市政协、潍城区政协合编《郑板桥在潍县》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正逢一年一度的城隍庙庙会,庙前戏楼上演《赵氏孤儿》,台下百姓看到屠岸贾谋害赵氏一家,因演员演技高超,逐渐融入到剧情中,无不咬牙切齿。突然,人群中窜出一人,抡起扁担跳到台上,朝着“屠岸贾”的头劈下来,使这位演员当场毙命。人们清醒过来后,有人认出行凶之人是西关一个爱打抱不平的壮士,人称“小大王”。“小大王”闯祸后主动到县衙自首,说明事情原委。后来此案被郑板桥判为“真君子打死假奸臣”,“小大王”出白银五十两厚葬死者,具保释放。这虽然是无据可证的传说,但郑板桥“以文化人”的思想较之于当时的统治者“以神愚民”不知要高出多少倍!

相比于一般的碑记,此碑文文才斐然,更具有文学性和思想性。碑文叙议结合,而议更为突出,在议论中体现出郑板桥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和民本思想。郑板桥曾在碑文的草稿上题跋:“……是碑不足观,而作文之意,无非欲写人情所欲言而未能说,此实在眼前,实出意外,是千古作文第一诀。若抄经摘史、窃柳偷苏,成何笔乎?……”一语道破了郑板桥作品中所蕴含的“真气、真意、真趣” 的艺术真谛。写人不能写,言人不敢言,体现出“凡作文者,当作主子文章,不可作奴才文章”的艺术主张。此篇碑记虽为修建城隍庙而写,但其在文中表达的无神论及辩证法思想,对当时科学思想尚处于蒙昧时代的社会无异于一声惊雷,对愚信愚忠的人们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并且,清醒的剖析了中国几千年来的礼仪制度,表达了“弃其糟粕、取其精华”的先进理念。

其艺术性的主要体现无疑是郑板桥的书法艺术,由于书写内容(重大事件的记录)、形式(在画有界格的石碑上书写)及用途(流芳百世)的关系,此幅作品体现出少有的严谨、认真,用“骨坚肌丰,爽朗清绝”来形容实属恰当,但工整的正楷掩不住郑板桥行书的欹侧结体、伸展撇捺上“六分半书”的特征,不愧为我国书法宝库中的珍品。正如清光绪年间陈恒庆所撰的《重修城隍庙碑记》中称赞说:“碑文则光矞陆离,书则挺拔奇古,墨拓一帧值数千,海内争购之,几乎洛阳纸贵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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