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夜莺与玫瑰》林徽因译本谈文学翻译的再创造

2020-02-14 05:48艾安珂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20年1期

内容摘要:《夜莺与玫瑰》是19世纪英国杰出的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的童话代表作,本文以林徽因译本为例,讨论文学翻译与再创造的关系,并从语言形式、语义信息、修辞手法等三个方面分析原作的意义与风格是如何被再创造的。

关键词:《夜莺与玫瑰》 林徽因译本 翻译再创造

1.引言

奥斯卡·王尔德是19世纪80年代美学运动的主力,作为英国唯美主义的代表人物,其戏剧、童话、小说等都充分体现着“艺术至上”的美学观点。《夜莺与玫瑰》是王尔德最负盛名的童话之一,王尔德用词简明轻快,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文字充满艺术感染力,散发着美的气息。新文化运动时期,中国文人开始了对西方唯美主义的译介,继胡适和穆木天之后,林徽因也着手翻译了《夜莺与玫瑰》。作为第一位翻译王尔德的女性作家,林徽因的译作充分体现了她对于语言美和内容美的双重追求,本文将从林徽因《夜莺与玫瑰》的译本着手,浅谈文学翻译中的再创造。

2.文学翻译再创造的度

古今中外,不少翻译学家都认为文学翻译就是一种再创造。金圣华曾表示,“文学翻译之所以不同于一般翻译,就是因为层次高,要求也高。把原文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但文采尽失,这就等于把鸡汤糟蹋成清水了,……上好的文学翻译作品,本身就是一种创作。”[1]谢天振也认为,“文学翻译就是把用一种语言创作的包含一定社会生活映像的文学作品尽可能完好无损地移注到另一语言中去的一种社会活动,使读者在读译文时也能够像读原作一样得到启悟、感动和美的享受。”[2]因此文学作品要译得好,译得传神,必须有译者的再创造,但译者的创造是有限度的,不能随心所欲地自由发挥。译者在充分理解原文的基础上,摆脱原作的形式桎梏,用另一种语言尽可能完整地传递原作的整体风格与意义,这个理解加工的过程就是再创造。

文学翻译的再创造是有限度的,在限度范围内的创造性翻译也是一种忠实,超过了这个限度就是对原作的不忠,甚至可以说是自我的文学创作。思果曾说:“翻译是创作,至少是另一种创作,除了不要布局,构想,一字一句都要创作,而且很难,因为没有自由。”[3]文学翻译是译者戴着镣铐跳舞的艺术,原作就是约束译者自由发挥的镣铐,负责任的译者以原作为依托,不拘泥于语言形式的一一对应,而是抓住原作的精髓,充分发挥译者的主动性,传递原作的整体风格和意义,一分不增,一分不减。但许钧也说:“艺术的东西是无法量化的,对不同功力的译者来说,文学翻译的限度是不一样的。既然文学翻译再创造是针对原作艺术个性而言,那匠心变化、妙不可言的独特风采的传达是难以以条条框框所界定的。”[4]因此,笔者试从以下两点来讨论译者进行再创造的度。

2.1避免过度归化

西方翻译史上,德国学者施莱尔马赫最早提出两种翻译途径,即读者接近作者,或作者接近读者。韦努蒂则在此基础上首次提出“归化”和“异化”的翻译概念:归化就是以目的语为归宿,采用译语读者所习惯的表达方式,往往需要译者积极地发挥创造性;而异化则恰恰相反,以源语为归宿,保留源语表达方式,不要求译者发挥任何创造性。由于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归化的翻译方法往往能使译文更流畅自然,易于接受,但若把握不好归化的分寸,则会模糊文化差异的界限,损害民族特征。林徽因把“feet”和“gay dresses”分别译为“莲步”和“华服”,并把外国乐器“harp”与“violin”译为中国乐器“丝竹”,极具文言气息,但笔者认为这样的再创造其实是不必要的,这不仅造成了风格上的不对等,还会让读者纳闷:难道国外也有丝竹可弹?不妨就直译为竖琴和小提琴,这不仅不妨碍读者的理解,还能丰富对源语文化的认识。

2.2切忌主观随意发挥

文学翻译的再创造,在笔者看来其实是一种妥协或说不得已的做法,若单单进行语言文字的转换就足够传达出原文所有的神韵与精髓,那译者的再创造就是不必要的。这种情况下的再创造就是对原作的不忠,对读者的不负责。林徽因的译文中随意发挥的地方很多,从整体布局上看,林徽因对段落进行了合译与拆译;从句子上看,林徽因对原文语句改动颇多,增译了一个段落,还将一些句子省略不译;从词汇上看,林徽因也常常不忠实于原义,如将“daisy”,“bluebells”和“heather”分别译为“金盏花”、“桔梗”和“野草”,但按照原义直译为“雏菊”、“风铃草”和“石楠”又有何不可?

3.文学翻译再创造的表现

由于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為了译文读者能更好地理解原作,获得和原文读者一样的阅读体验,译者不免要进行再创造,通过总结归纳,笔者认为翻译的再创造常表现在语言形式、语义信息、修辞手法等三个方面。

3.1语言形式

文学翻译的再创造首先就体现在语言形式上。总的来说,英语重形合,词语和分句之间常常要运用语言形式来连接,以表达语法意义和逻辑关系,英语的连接手段和形式数量大、种类多,且使用频繁。而汉语是意合的语言,注重隐性连贯,少用甚至不用形式连接手段,而是利用语序,对照、反复等句式等表达语法意义和逻辑关系。因此,译者在英译中时,将英语长难句译为汉语的流水句、紧缩句,省略连接词不译,将英语介词译为汉语动词等,都更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语言形式上的再创造往往能更加忠实于原文的风采。

(1)“Why is he weeping?” asked a little Green Lizard, as he ran past with his tail in the air.

“Why indeed?” said a Butterfly, who was fluttering about after a sunbeam.

译:“他为什么哭泣呀?”绿色的小壁虎,竖起尾巴从他身边跑过。

蝴蝶正追着阳光飞舞,也问道:“是呀,他为什么哭泣?”

林徽因对原句结构顺序进行了创造性翻译,省略冠词“a”、代词“his”、连接词“as”以及关系词“who”的翻译,没有译出第一个句子中的“asked”,而是将第二个句子中的“said”译为“也问道”,这样一来“asked”虽未译,但其含义已经隐藏在字里行间了。另外,林徽因将英语中的时间状语从句和定语从句译成汉语的独立小句,既保持了原句简洁的行文风格,也符合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若按照原文语序直译,不做形式上的再创造,则译文将会变得不忍卒读,且丧失了原句原有的风采。

3.2语义信息

一般情况下,译者要完整传达原文的语义信息并不难,除非是在形与神不能兼顾时,才需要译者发挥创造性。反之,若形神并不冲突,译者却添加原文没有的含义,则属于译者的自我发挥,未能做到忠实于原文信息。例如林徽因在译“Sweetest”一词时,原句“and I will sing you my sweetest song”在整篇童话里重复了三次,林徽因没有重复“sweetest”的译法,而是分别将其译为“最婉转”、“最醉人”和“最甜美”,但笔者认为这样的再创造是不必要的,甚至是不忠的,因为英语词汇也很丰富,但作者选用同一词汇一定有他自己的考量。但在形与神不能兼顾的情况下,林徽因对于语义信息的再创造却值得借鉴:

(2)“My roses are yellow,” it answered, “as yellow as the hair of the mermaiden who sits upon an amber throne, and yellower than the daffodil that blooms in the meadow before the mower comes with his scythe....”

译:“我的玫瑰是黄色的,”他回答她,“黄如琥珀座上美人鱼的头发,黄如盛开在草地未被割除的水仙,……”

原文使用关系词、介词使冗长的句子连贯紧凑,不至流散,这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但绝不是汉语的表达习惯。若直译,不仅句子冗长,且令人费解。林徽因在充分理解原义的基础上,将“割草人带着镰刀来之前的水仙”译为“未被割除的水仙”,文字简洁,且意思明了。

3.3修辞手法

某些文学作品之所以出彩,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修辞的妙用。中英文中都拥有丰富的修辞手段,但由于两国文字以及文化上的差异,一国语言中的文字游戏移植到另一语言中可能会丧失其妙处,导致其形式和意义不能两全。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读者的接受能力,若忠于原文形式且意义尚可被读者理解接受,则大可以直译;但如若忠于形式而意义晦涩难懂,影响其修辞的效果,则需打破形式,抓住其内涵意义进行创造性翻译。必要时译者可采用一些补偿手段,采用其他修辞手法作为替代。

(3)Pale was it, at first, as the mist that hangs over the river---pale as the feet of the morning, and silver as the wings of the dawn.

译:起初那花瓣是黯淡的,如同河上笼罩的薄雾,如同晨曦交际的天色。

此处运用了博喻的修辞手法,王尔德利用“mist”、“feet of the morning”以及“wings of the dawn”来修饰花瓣的黯淡苍白。原文有一个本体,三个喻体,而林徽因的译文却只有两个喻体。“feet of the morning”和“wings of the dawn”比较抽象,如果直译为“清晨的双脚”和“黎明的翅膀”会让读者觉得难以想象,因为这不是中国人常用的表达。可以理解的是清晨与黎明时的天色是黯淡的,因此林徽因省去了抽象的表达,直接将花瓣的颜色比作天色,且创造性地将后两个喻体合二为一,因为其实后两处比喻基本相同——“pale”与“silver”的意思相近,“morning”与“dawn”的意思也相近,“feet”和“wings”又都是身体的一部分,因此林徽因的处理不仅使译文更简单明了,还在句式上保持对仗工整,比起直译,更能让读者感受到修辞的美丽。

4.结语

总的来说,要把文学作品译得好、译得传神,少不了译者的创造性,但译者在发挥创造性的同时也一定要把握好再创造的度,以免过犹不及。正是因为积极发挥了创造性,林徽因的译文才能读起来通顺流畅,充满文学气息,使读者能够充分理解原文。傅雷曾表示:“理想的译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那么原文的意义与精神,译文的流畅与完整,都可以兼筹并顾,不至于再有以辞害意,或以意害辞的弊病了”[5]。然而,林徽因译本的不足之处在于未能把握好再创造的度,随意发挥之处有许多,常常增译原文没有的内容,或省略不译,这往往会造成语义信息以及风格上的不对等。但作为翻译路上的探索者,我们要积极学习他人翻译中的优点和长处,并从不足之处汲取经验和教训,才能承担起沟通之桥梁的重任。

参考文献

[1]金圣华.桥畔译谈翻译散论八十篇[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7:13.

[2]谢天振.中西翻译简史[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11.

[3]思果.翻译新究[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1:154.

[4]许钧.论文学翻译再创造的度[J].外语研究,1989(4):1-8.

[5]傅雷.翻译似临画[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4:8.

[6]王尔德.夜莺与玫瑰:英汉对照[M].林徽因译.武汉:武汉出版社,2012.

(作者介紹:艾安珂,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翻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