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警用无人机课程教学实践探索

2020-02-22 08:05陈思信韩祥云
科技创新导报 2020年27期
关键词:课程内容教学模式

陈思信 韩祥云

摘  要:警用无人机具有安全性高、灵活性强、功能手段多等特征,在服务警务实战中有着巨大的潜力。本文对当前公安院校警用无人机课程教学的基本现状进行研究发现,存在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师资与设备保障不足、教学模式与方法创新性不强等问题。据此,提出以全国公安民警《练兵大纲》《练兵手册》关于警用无人机练兵的要求为方向,科学设置课程内容,强化师资和设备保障,创新教学模式,合理整合教学资源,提升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警用无人机  课程内容  强化保障  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20)09(c)-0186-04

Abstract: The police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high security, strong flexibility and many functional means, and has great potential in serving the actual police combat. This paper studi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police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course teaching in police colleges, and finds tha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such as unreasonable course content setting, insufficient guarantee of teachers and equipment, and weak innovation in teaching modes and methods. According to this, taking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national police "training outline" and "training manual" on the training of police unmanned aerial vehicles as the direction. It is proposed to set up the course content scientifically, strengthen the guarantee of teachers and equipment, innovate the teaching mode, reasonably integrate the teaching resources, and improve the pertinence and effectiveness of the course teaching.

Key Words: Police UAV; Course content; Strengthening guarantee; Teaching mode

根據《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警用航空工作的意见》目标要求,警用无人机将实现多警种配备、系统化建设、智慧化应用,切实提升公安机关立体化作战能力。公安院校作为培养公安人才的主阵地,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伴随着无人机在警务工作中实践应用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公安院校陆续开设了警用无人机课程。而由于这门新兴课程内容跨度大,实践性、应用性强,对教学环境、设备的依赖性大,以及训练安全保障等因素,教学难度大。如何完善教学保障,因势利导地创新课程教学模式,高质量完成课程教学,是教师们积极探索的问题。

1  警用无人机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警用无人机专业人才短缺与行业快速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成为了制约警用无人机健康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作为公安摇篮的公安院校,培养合格的公安后备人才是公安院校的历史使命,开设警用无人机课程成为必然,而在课程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给教学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1.1 课程内容与工作需求匹配度不足

我国公安院校现有无人机课程教学内容的设置,与岗位能力需求间存在较大差距[1]。我国警用无人机的发展,首先是无人机在民用领域得到实践验证,进而在推广普及的基础上,向警用领域辐射的。因此,公安院校对于警用无人机课程教学的最初思路,主要来源于民用无人机培训。而民用无人机的培训是围绕无人机驾驶资格证的考试科目展开的,因此普遍存在无人机基础理论知识和飞行基本技能内容比例过大,而无人机警务应用内容比例过小的问题,其结果是学生具备了无人机的基本使用能力,而对于警务实战应用则深度与广度均不足,如警用无人机存在与公安信息化系统脱节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应急情况下的指挥决策效率,导致无人机空中巡查、信息搜集这些优势无法转化为快速的处置和打击优势[2]。

1.2 教学保障不足

1.2.1 师资不足

目前,公安院校基本班级人数为40人左右,上课时大多由一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部分实训课可以配备两名教师,即便如此,警用无人机课程师生比可以达到1:20,但相比较于无人机驾校教练在飞行训练中不低于1:5的师生比来说,则是无法满足的。在飞行实训阶段存在师资不足的问题,会导致飞行安全的监控力降低,或者训练量减少而影响训练效益。

1.2.2 教学设备不足

对于大多数公安院校来说,警用无人机课程都是近年来的新开课程,而无人机设备的投入资金需求大,大多数公安院校的无人机教学设备不足的问题突出。以重庆警察学院为例,学院警务战术系2017年开设了警用无人机课程,是全国较早开设警用无人机课程的公安院校之一,每年承担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和非战术专业公共选修课共计3个教学班级的警用无人机教学任务。共有无人机共10架,其中2架训练机,仅能用于基础飞行训练;6架大疆消费级无人机,用于飞行训练之外,具有航拍功能,可用于空中侦察;2架大型无人机,具有航拍、喊话、抛投、红外热成像等功能,可用于对警务实战战法的探索和演练。总体而言,无人机数量少、性能参数低,且并不都能用于教学的各个阶段,设备不足直接影响教学的效果。

1.2.3 教学设备档案建设不规范

无人机系统及其配套物件均有使用寿命,同步完成对设备使用时间的记录是非常有必要的,及时进行维护保养与更新。当前缺乏对课程设备使用的档案建设规范,大多是参考民用无人机培训机构关于设备使用档案建设的要求与办法,针对性不强,且在落实过程中随意性大,缺乏对应的督查部门定期检查,是教学中的一大隐患。

1.3 实训环节易受教学环境因素影响

当前无人机绝大多数还不具备防水功能,雨天无法飞行训练,课程教学进度易受天气的影响。因此,该课程的规划必须具有灵活性,而灵活性的前提是保证课程内容设置的科学性和连续性。使用模块教学法,统筹制定教学方案,整合课程内容形成若干个独立的,且关联性强的教学模块,使课程教学中既能灵活调整而又不失严谨。

1.4 飞行安全问题影响教学内容拓展

熟練掌握无人机驾驶技术是无人机警务应用的基本前提,进行大量系统的飞行训练是课程的重点内容之一。其一,在无人机飞行技能训练中,由于技能形成的规律,从初次接触到熟练掌握,依次经历泛化、分化、巩固提高、自动化四个阶段,越是前期,操作失误的可能性越高,一旦出现飞行问题,将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其二,无人机系统故障也是较常见的问题,在飞行中出现故障问题需要及时处置,否则也会发生安全问题。因此,无人机飞行训练需要教师手把手教学,以防安全事故,而目前无人机教学设备和教师的不足,在充分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教学,毫无疑问大大限制了教学内容横向和纵向的拓展。

2  优化警用无人机课程教学的建议

2.1 科学设置教学内容,做好课程规划

如前所述,我国警用无人机的发展是在民用领域推广普及的基础上向警用领域辐射的,而无人机+行业需求是课程内容设置的大方向。课程内容的设置应紧紧围绕岗位能力的需求,重点参考全国公安民警《练兵大纲》《练兵手册》关于警用无人机练兵的要求,应包含两大部分,一是无人机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二是无人机警务实战应用。前者主要包括无人机概念、系统组成、飞行原理、飞行气象、飞行法规等理论知识和无人机系统基本操作技能,后者包括无人机在案件侦查、巡逻防控、交通管理、应急救援等警务工作中的实战应用。并根据课程内容跨度大、理论实践多样性的特点,科学规划课程教学,合理安排各部分内容的权重和教学进度,采用“线上”+“线下”教学模式、模块教学、警情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完成课程教学。

2.2 加强专业教材的建设

目前尚无警用无人机统编教材,各地教材五花八门,其中民用无人机教材居多,严重缺乏警用无人机系统的知识内容。各地公安院校应加强交流与沟通,在公安部出台的关于警用无人机应用、培训、管理等规定、办法的指引下,加强警用无人机专业教材的建设。

2.3 强化保障建设

2.3.1 积极寻找突破口,争取政策支持

根据本地公安工作实际需求和院校特色,合理规划课程内容,占领本地警用无人机行业教育高地,并通过比武竞赛、警务实战应用等领域突出效果,发挥潜力,在机构编制、人才引进、装备购置、基地建设等方面争取政策倾斜和重点保障。

2.3.2 加强合作,共建共享

加强校企合作,建设校企实训基地,实时掌握无人机系统发展前沿知识,同时也可以争取设备支持,降低经费投入,保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校局合作,实施订单式作业,紧密联系公安实战,与时俱进更新无人机警务实战应用内容,满足公安工作对课程的现实需求。实行校局合作、校企合作的教学模式,促进课程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不断完成实践—理论—实践的螺旋式升华。

2.3.3 加强师资培养,打造高水平教学团队

一是定期培训。定期组织警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根据需要培养A、B、C不同等级的驾驶员,打造警用无人机教学团队,并通过组织开展行业区域性或全国性会议、举办练兵比武等方式,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不断提升。有条件的院校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打造警用无人机专业人员培养主阵地,树立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二是“走出去”。一方面,承担无人机教学的教师要定期到无人机企业和专业培训机构,掌握无人机最新发展动态,并强化技能,补齐短板,提升水平;另一方面,定期下沉到公安一线,去工作,去调研,精准对接教学与应用,根据一线实际需求,调整教学内容,不断研发并验证战法,增强教学质量,确保学有所用、即学即用。[3]三是“请进来”。课程内容涉及无人机基础知识技能与警务实战应用两大块,对于前者,邀请无人机企业专业飞手或教员进校交流,打牢学生无人机基本功。对于后者,则邀请实战经验丰富的警用无人机飞手任学院兼职教官,丰富实战案例,增强学生无人机警务应用的感性认识。

2.4 完善警用无人机的管理制度

一是根据《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将具备条件的无人机纳入警用无人机范畴,由本地警用航空管理部门或警务保障部门归口管理,按照相应规定要求实施身份识别编码,明确识别标识,制发适航证书,以及完成报备、注销等法定程序,教学中由具有驾驶警用无人机资格的教师组织实施,才能练战结合,促进警用无人机教学的实战化需求;对于不满足条件的小型训练型无人机,则完成备案后,在教师指导下训练使用。二是建立无人机设备使用档案建设,对无人机及其配件、模块进行使用时间和使用状况登记,及时按规定购买保险,实施维护保养、报废、更新,学校教学督导部门定期检查,保证教学设备正常使用。

2.5 创新课程教学模式

重复训练法、警情模拟训练法和案例教学法是当前警用无人机课程教学中使用较多的教学方法,并表现出良好的教学效果。在此基础上,围绕课程特点,创新课程教学模式,实施模块教学、“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等模式,可以弥补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达到合理整合教学资源,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积极性,因材施教,因地制宜,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2.5.1 模块教學模式

课程模块教学的建立需要全面思考课程教学的全过程,根据课程特点将整个知识体系优化组合为以下几个密切又相对独立的知识模块,各模块又可以按照实际需要分为若干子模块。模块之间既独立,又关联,针对内容的性质、难易程度、学生的知识背景等因素采取不同的模块化教学,提升课程教学的灵活性、多样性、针对性与趣味性,可以有效应对学生知识背景不同、师资不足、设备不足、易受环境影响的问题。

模块一:理论模块。该模块主要介绍无人机的系统组成、飞行原理、飞行气象、飞行法规等内容,为实践打好理论基础。

模块二:模拟训练模块。该模块主要由系统监控、任务控制、任务规划、飞行控制等若干子模块组成,完成上述任务的操作训练、教学演示及训练评估。

模块三:驾驶技能模块。该模块主要介绍无人机驾驶方法,并通过系统训练以达到熟练掌握驾驶技能的目的,可设模拟飞行、飞行实训等子模块。

模块四:维护保养模块。该模块主要教会学生懂得对无人机的日常维护保养的要求、方法,能独立解决无人机出现的系列问题,保证无人机正常使用、维护与管理。

模块五:警务应用模块。该模块是课程的核心内容,主要解决学生使用无人机在警务工作中的具体应用问题,如:治安巡逻防控、刑事犯罪侦查、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交通管理、应急救援等警务工作。该模块根据参与处置警情的具体情况,可设侦查模块、指挥模块、打击模块等子模块。

2.5.2 “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

注重对学生和课程的全面分析,科学规划线上线下课程内容,充分利用网络课程的开放性、交互性和引导性,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协作性、灵活性等特点,通过微课、师生论坛、虚拟教室、在线管理、远程考试等模块,将无人机理论知识、飞行模拟和实战案例等内容进行线上教学,并建立清晰明确的学习导航系统,包括清晰的课程结构说明和操作说明,使学生对整个课程学习一目了然,根据学习需求可以实现自由选择、查阅、切换,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线下则对需要不断实操训练掌握的飞行技能训练和战法演练等实训内容进行反复锤炼,遵循技能形成规律,泛化-分化-巩固提高-自动化过程,同时对线上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补充,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带着问题或任务进行,形成线上线下交互式学习。通过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提高课程教学训练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使各种教学资源相得益彰,提高教学质量。

3  结语

公安院校警用无人机课程建设,应以全国公安民警《练兵大纲》、《练兵手册》关于警用无人机练兵的要求为指南,做好课程规划,努力充实师资和设备,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发展教学模式,并实时把握无人机技术发展态势,加强无人机系统与大数据系统、信息化系统等资源的整合,加强校企、校局合作,才能与时俱进提升课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符合新时代警务工作需要的警用无人机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 李凯.警用无人机课程教学模式创新改革与实践[J].科技创新导报,2018(33):152-153.

[2] 李峰,刘宏,冯力.警用无人机在公安立体防控体系中的创新应用[J].中国安防,2019(11):98-100.

[3] 张萌,高强,于洁,等.关于公安院校开展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教学的研究[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8,18(4):77-79.

[4] 方斌,王岩,冯晓锋.无人机在公安院校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教学中的应用探索[J].中国教育信息化,2020(5):33-36.

[5] 杨森,马彦恒,席雷平,等.面向实战的无人机飞行控制专业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研究[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20(9):64-66.

[6] 王志丽,李婧,杨森.无人机运用类课程教学设计思考[J].课程教育研究,2020(8):24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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