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现状及相关问题探讨

2020-03-04 11:40戴晓燕
技术与市场 2020年8期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市场分配

戴晓燕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 深圳 518000)

0 引言

排污权交易是一种以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交易体系,其具体指在一定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如火如荼推进,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建设已经饱受诟病,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以排污许可证形式表现出来的污染物排放权利逐渐被法律承认可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进而实现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客观来说,我国现阶段的排污权交易虽然已经建立起基本架构,但是还存在排污权交易体系不健全、排污指标初始分配方法不完善、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缺乏相关规范以及政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倘若无法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策略,排污权交易将很难更上一层楼。

1 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1.1 排污权交易体系不健全

我国现阶段排污权交易体系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①习惯于用总量控制目标来代替容量目标,在地区环境容量测算方面比较滞后。②排污权交易的保障体系和排污权交易现状不配套,相应配套性法规的颁布比较滞后。③现阶段已经颁布的排污权交易法规过于笼统,在实施细则制定方面缺乏可操作性。④计量体系和监测体系都存在漏洞,严重制约了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

1.2 排污指标初始分配方法不完善

虽然我国现阶段的排污权交易在分配方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方面已经取得显著突破,但是绩效分配方法的落实情况、新源排放配额的获取方式都还未达到一定标准。整体来说,排污指标初始分配方法不完善、排污权初始价格形成机制不科学仍旧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试点实践中,初始定价过高,会为地区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不利于排污权交易的推广;初始定价过低,又很难发挥对相应排污单位的制约作用。作为分配客体的企业在排污指标分配方法方面话语权较低,阻碍了排污权交易政策的推行。

1.3 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缺乏相关规范

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存在缺乏相关规范的问题,所以,现阶段比较典型的排污权交易纠纷问题、交易行为、税收优惠等问题均亟待解决。若各试点单位相应工作的开展缺乏规范的约束,那么将会大幅度提升试点工作的风险性,影响排污交易试点的推广。

1.4 对企业排污监测和交易监管不足

目前,我国污染物排放计量体系不够健全,对企业排污监测和交易监管的不到位导致诸多问题发生,直接导致环保部门不能对排污单位的真实排放数据进行有效追踪,影响了排污交易市场的稳定性。而且,由于部分试点单位缺乏丰富的企业排污监测和交易监管经验,在污染物有偿使用、排污许可证发放以及排污交易监测等方面略显力不从心,影响排污权交易政策的执行力度。

2 排污权交易的优点

2.1 节省成本与资源的优化配置

基于排污权交易的经济学理论可以明确排污权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排污主体的成本,在一定的排污基础上当自行控制污染的成本高于购买排污权的成本,排污主体则会选择购买排污权的方式进行污染控制。排污权交易的开展,帮助排污主体降低了污染控制成本,同时推动着排污权在市场中不断流向企业,在环境资源的视角下排污权具备优化资源配置的优点。

2.2 排污权交易具备价格适应性

政府相关部门能够根据区域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排污权的发放和购买进行管理,从而使排污权的交易价格得到协调控制,在此基础上排污权的供给量也得到了有效控制,当区域经济水平快速增长或区域排污处理技术不断提高时,可以允许排放量价格的自动调节,从而实现区域排污权交易的供需平衡。

2.3 促进技术革新

排污权交易市场一方面对排污主体应用污染治理技术存在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对排污技术的开发和发展存在推动作用。在排污权交易市场不断运作的过程中排污主体为了在最大限度上降低污染控制成本,必然会积极地开发与研究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从而推动着治理技术的不断革新。

3 对策与建议

3.1 健全排污权市场交易体制

在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过程中,应始终高度重视市

场交易体制建设。随着市场创新意识的逐渐强化,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工作正在向政府主导型格局不断迈进。面对全新的发展形势,相关部门及相关负责机构应该在交易制度、交易规则以及交易计价等方面进行针对性调整,全面完善排污权市场交易体制,尽快推动以市场为主导的城市排污权交易体系构建,实现对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提高区域产业结构功能。

3.2 确立排污权初始分配方案

客观来说,有偿分配和无偿分配共同构成了我国排污权初始分配方案的主体,其中无偿分配又是主要形式。而当对效率和公平作出考量时,结合我国排污权交易的实际落实情况,可对初始排污权进行无偿分配,应对新参与进来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或补偿,加大产业的参与度,为政策的推广开辟更广阔的空间。

3.3 加强对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监管

对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监管是保证工作有效运行的重要一环。因此,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构建排污跟踪系统、年度调整系统以及许可证跟踪系统,分别借助生产企业的连续监测装置来保障污染物排放数据的完整性与可靠性,对各企业单位所要更改的配额数量进行精准计算与严谨核实,并且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审核与监管作用,确保各参与企业持有许可证。总的来说,应该持续购进先进的监测设备、优化审核与监督系统,制定严格的激励处罚措施与监督体系,以维持有序的排污权交易市场秩序。

3.4 促进企业排污数据与排污权交易平台联网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环保部门应该尽快推动企业排污数据和排污权交易平台的联网,建立起排污许可证管理、刷卡排污总量管理、排污权基本账户管理、排污权交易管理“四合一”的综合管理平台及配套IC卡电子证照管理信息系统。双管齐下,对各企业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浓度以及排放总量进行全面控制,全力创新排污权交易管理形式,早日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企业排污数据和排污权交易平台联网的价值优势,优化区域环境资源配置,真正改善环境质量。

4 结语

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关乎着地方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因此,必须加大对法律法规以及市场机制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推动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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