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0-03-04 22:56苟青松
科学与财富 2020年36期
关键词:连带责任民商法问题及对策

苟青松

摘 要:民商法是我国对民事商业行为制定的一种法律法规。其中,民商法中关于“连带责任”这一部分内容对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民商法连带责任这一内容中存在的问题被暴露出来。为了使民商法中关于连带责任的内容更加贴近人们的生活,就需要对其中暴露的问题进行改进。本文主要对民商法中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意见。

关键词:民商法;连带责任;问题及对策

引言

民商法当中的连带责任这一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他能够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正当利益,但是,经过调查发现,近年来民商法连带责任的实施受到多因素影响,这些因素都对债权人形成不利影响。因此,对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已经刻不容缓,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够保障民商法的应用价值[1]。

一、 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

可以将连带责任理解为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那么在权利人的利益受损的情况下,这些责任人需要承担共同连带责任。通过概念可以看出,当存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责任人时,每一个责任人除了承担自身的责任,更重要的是需要承担隐形责任[2]。

二、 民商法连带责任所存在的问题

(一)对于债权人的责任划分模糊

经过调查发现,虽然民商法规定了债务人之间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可能会影响连带责任的判断。如果其中有一部分债务人是由于过失而引起的经济纷争,那么法院在对连带责任进行判定的过程中,应当对不同情况的债务人判定不同的责任。通过一个例子可以看出:张三与李四是关系很好的同事,一次李四为了出去游玩想要借张三的私家车一用,张三碍于朋友情面将自己的私家车借给李四。但是李四在开车张三的私家车时因为醉酒驾驶,将路上的王五撞伤。经过这个案例可以分析到:行人王五会对此时驾驶该车的李四提起诉讼,不仅如此由于连带责任的规定,还会将车主张三列为共同被告。如果李四由于经济原因无力偿还这笔费用,那么根据连带责任的有关规定,车主张三就需要替李四偿还这笔费用。经过上述的案例可以发现,张三由于将自己的车借给李四,就需要承担与李四相同的责任,这就是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含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车主张三在明知道李四会醉酒驾车的情况下仍然将自己的私家车借给李四,那么张三就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但是如果车主张三在不知道李四会醉酒驾车的情况下,将自己的私家车借给李四,那么张三就应当承担较小的责任。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难对张三的主观心理进行调查,因此张三具体该承担多大的过失就无法被精确算出,因此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界限模糊的问题。

(二)民商法和实体法的关联密切

众所周知,民商法对于我国的日常生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民商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部分,应当与其他法律进行互补,共同规范我国的法律环境。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不同法律法规间的差异性会导致连带责任在实体法中的运用产生变化,这样就会造成连带责任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有不同的规定,最终就会导致法官在依法办案的情况下不知该采用哪一规范。由此可以看出,连带责任在民商法与实体法之间的矛盾性。

三、 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改进对策

(一)不断优化和完善连带责任制度

虽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民商法中关于连带责任的内容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完善,但是在实际生活仍然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经过分析可以發现,这是由于连带责任的一部分规定处在漏洞,进而导致人们在使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因此,连带责任需要在制度方面进行优化和改进,从第二部分举的那一个例子可以看出,连带责任中存在界限模糊的情况由此看来,有关部门应当应当加快在程序、 制度等方面的连带责任认定规定。不仅如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此,还应当中具体的案例中对连带责任的规定进行完善。

(二)合法保护当事人权利

在连带责任的判定当中,需要按照实际的状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在债务人的判定过程中, 应当最大限度对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不仅是需要确保债务人本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还需要保障肩负连带责任的每一个债务人之间的合法权益。例如在多个股东的经济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于所有股东都需要赔偿的比例问题而言,不应当是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而是应当考虑每一个股东的具体持股数量。除此之外,在开展连带责任的认定同时,绝对不能死板地根据条款内容进行判定,以最大化地确保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合理性,在考虑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同时,还需要考虑负连带责任的债务人是否存在债务区分的问题,从而对他们给予最大化的法律保护。在民商法当中连带责任的判定应当参考实体法对于民商法和实体法之间存在的差异,应当是在开展连带责任认定当中予以考虑,只有在民商法和实体法之间同时加入责任认定,才可以借助实体法实现保护连带责任的结果认定,同时保障结果认定的合理性与法律规范性。

(三)平衡民商法主体的关系

在对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内容进行改进的过程中,应当时刻注意平衡民商法当中的主体关系。换句话来说就是,加入在这一个法律关系中又出现了新的债券人或者是连带责任人,那么就需要协调好新旧关系,保障相关的义务、权利可以合理地履行。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促使民商行为与主体之间相互适应。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法官需要对民商法中关于连带责任的范围进行描述时,应当将这一适用范围进行明确说明。例如,在实际生活中,法官需要对民商行为的主体方权利进行重新定义,预防因为债券债务主体不明确而导致混乱判断结果混乱的问题出现。

结束语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发现,连带责任在我国的民商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人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民商法连带责任。但是近年来,连带责任在实际案例中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对此因此足够的重视,将连带责任中暴露的问题进行改进,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够使连带责任的内容更加贴合人们的实际生活,从而促使我国的民商法更加完善和全面,保障权利人的合理权利,进而维持社会秩序[3]。

参考文献:

[1]赵文婧. 现代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与有效对策[J]. 科技风, 2018(001):247.

[2]钟丽娜. 论关于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探究[J]. 法制博览, 2018(34):279-279.

[3]王旭瑞. 简述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 楚天法治, 2018,(012):101.

(广东鹏乾律师事务所)

猜你喜欢
连带责任民商法问题及对策
民商法课程体系:经验与改革方向
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与局限性解析
关于民商法的研究方法
浅谈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的适用研究
连带责任在民商法中的问题和对策分析
民商法连带责任中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合同法中连带责任研究
浅议财务会计管理在工程企业中的问题和对策
市场经济视域下民商法承载的伦理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