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尔纳和威尔斯

2020-03-08 14:18彭懿
作文与考试·小学高年级版 2020年4期
关键词:尼摩罗伯茨捕鲸

彭懿

说到古典的科幻小说,有两个人的名字是不得不提的,一个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一个是英国作家H.G.威尔斯。英国科幻小说研究者亚当·罗伯茨在他那部被称为“一部涵盖科幻小说起源到现在的通史”的《科幻小说史》中这样写道:“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和英国人H.G.威尔斯是科幻小说大师中最闪亮的双子星……他们在同一时代,写下了最优秀的篇什,用他们的主要作品巩固了科幻小说在文化中日渐突出的地位。”

不过,凡尔纳的作品与威尔斯的作品有很大的不同,一个被称为技术派,一个被称为社会派。

比较起来,凡尔纳的作品似乎“科学” 的含量更多一些,而且,它们都有一个基本的行进模式:漫游。一般多是一个人或几个人在一片陌生的疆域旅行和冒险,如《地心游记》是在地心,《海底两万里》是在海底,《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们》是在海上和陆地,《神秘岛》是在荒岛……主人公们会遭遇危险,但凭借渊博的科学知识,他们最后总能化险为夷,完成激动人心的冒险。凡尔纳作品最大的一个特色,就是故事里穿插着大量的科学知识,难怪有人说教育加上娱乐,就很好地概括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气质。

发表于1870年的《海底两万里》,被罗伯茨称为“恐怕是凡尔纳最著名的作品”,他说它是“一部令人愉快的教益读物。凡尔纳把大量关于海洋的知识汇聚在一起,将它们再现得栩栩如生”。故事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

我,巴黎博物馆的皮埃尔·阿罗纳克斯教授,受邀登上“林肯”号驱逐舰,去追捕一头疑似独角鲸的巨大怪物。一年前的1866年,不断有船只报告说在海上遭遇一个庞然大物,它是个长长的梭形物体,身上闪着磷光。一年后的1867年,它又出现了,又开始有船舰与它相撞。于是,公众的情绪都被煽动起来了,原因不明的海难一概被记到了这个怪物账上,人们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把这个吓人的鲸类动物从海洋里清除出去。追捕了好几个月,总算发现了目标,可当舰上的捕鲸大王掷出他的捕鲸叉时,我却被甩到了大海里。与我一起落水的,还有我的仆人和那个捕鲸大王。几个小时之后,我们三个人发现自己踩在了那头怪物的身上,它像一个浮动的小岛。可是不对,那个捕鲸大王愤怒地叫了起来:“我明白为什么我的捕鲸叉没能叉着它,反而被它的皮碰钝了。因为那头畜生是钢板造的!”一块钢板被掀了起来,八个蒙面大汉把我们拖了进去。原来,传说中的怪物竟是一艘名叫“鹦鹉螺”号的巨大电力潜水艇。就这样,我跟随尼摩艇长和他的“鹦鹉螺”号进行了一次长达近十个月的海底旅行……

旅行中当然是奇遇不断了,凡尔纳用他过人的想象力,为我们生动地描绘了一次又一次惊心动魄的历险。我们不妨来看看他们与章鱼恶战这一段:

我也过去看了,忍不住地感到恶心。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十分吓人、张牙舞爪的怪物,收入畸形怪胎故事绝不会逊色。

这是一条大章鱼,有八米长,正倒退着快速向“鹦鹉螺”号游来。它用呆滞的大蓝眼睛望着。长在头上的八只手,或者不如说是八只脚,所以它属于头足纲动物,发育得比身子长一倍,像复仇女神的头发那样蜷曲着……

一根长长的触手立即像蛇似的滑进舱口,另有二十多根触手在舱口上面舞动。一斧头下去,尼摩艇长就把那根可怕的触手砍断,被砍断的触手沿梯级蜷曲着滑了下来。

就在我们争先恐后地往平台上挤的时候,两根在空中舞动着的触手扑向站在尼摩艇长前面的水手,用无法抵御的力量把他攫了去。

凡尔纳的科幻小说主题健康,故事好看,只可惜篇幅都太长,动辄就是二十几万字、三十几万字,不太适合低学年的孩子阅读。

罗伯茨在《科幻小说史》里,对威尔斯的评价,似乎要高于凡尔纳,因为他这样写道:“如果一定要在科幻小说领城提名一位最伟大作家,我会选择H.G.威尔斯。”

这可能是威尔斯的科幻小说更具有一种警世的力量。他写过很多书,如我们熟知的火星人进攻地球的《世界之战》、时间穿梭的《时间机器》。与凡尔纳的作品不同,他不仅描写科学进步给人类和社会带来的希望,还预言危险。

他的科幻小说,要比凡尔纳的更吸引今天的读者。他曾经说过一句话:“ 我意识到,如果要讲述一个不可思议的故事,那么故事的背景就应该越普通越好。”所以他小说的开头,总是从一个极为普通的现实场景切入。这至少有一个好处,就是让人忘记他是在讲一个科幻故事。他的科幻小说就是有这个特点,读着读着,你就会忘记它的“科”,忘记它的“幻”,而以为是在读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了。不信你读一遍他的《隐身人》。

二月初一个寒冷的冬天,一个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一顶软毡帽的帽檐儿几乎遮住了一张脸的陌生人,住进了伊实村霍尔太太开的“车马客栈”。村民们很快就发现了他的怪异之处。先是霍尔太太发现他满脸缠着绷带。接着,卡斯医生发现他的袖子里没有手,但它伸过来时却有两根手指捏住了医生的鼻子。问他是干什么的,他說他是一个“实验研究者”,天天把自己关在旅店里捣鼓他那一千零一个瓶子。不过,他很快就露了馅儿,一天,他当着霍尔太太的面,摘下眼镜和帽子,扯掉胡须和脸上的绷带,这可把霍尔太太他们吓坏了,因为转眼间这个怪人的衣领之上整个都没有了,什么也看不见,成了一个没有脑袋的家伙。村里的巡警来抓他,从空气中传出恶狠狠的警告声:“把你的手拿开,事实上我的整个儿都在这儿,只不过你们看不见,我是隐身人。”

原来这个隐身人名叫格里芬,是个科学家,他做了一个疯狂的实验,把自已给变成了隐身人。可是人们把他当成了怪物,他只能一路逃亡,抢劫了一家卖假发之类东西的小店,把自己伪装一番,逃到了伊宾村。他本来是想尝试恢复原形的,没想到又被村民发现赶了出来。为了逃避追捕,他打人杀人,最后被警察的一颗子弹击中。当他摸进一家诊所,认出医生是他昔日的大学同学肯普时,他改变了原来的想法。他要肯普和他一起建立一个恐怖王朝,要占领一座城市,使它陷入恐怖,并且统治它。还说凡是不服从他命令的人,就要统统杀掉。肯普不但拒绝了他,还暗中喊来了警察。隐身人再次逃走,但是他没能逃脱人们的追捕,后来还是被打死了。在死去的那一刻, 他现出了原形。一个狂妄而傲慢的生命终于画上了可悲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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