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状及对策

2020-03-09 06:45廖世华四川省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中国畜牧业 2020年21期
关键词:宜宾市种养粪污

文│廖世华(四川省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随着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也出现相应问题,农村水土污染形势严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刻不容缓。2017年,四川省宜宾市全面开展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以来,依靠中省市县各级财政的支持,宜宾市畜禽粪污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笔者根据2020年4月以来的调研,现将宜宾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及措施策略进行分享,供同行参考。

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情况和工作措施

1.“十三五”时期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情况。

(1)宜宾市畜禽养殖以“生态、循环、优质、高效、可持续”为主线,构筑“主体小循环、县域大循环”的本土特色种养循环闭合体系。全市种植业、养殖业有机结合,坚持“农牧配套、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原则,全面推广“畜—沼(肥)—果、畜—沼(肥)—菜、畜—沼(肥)—粮、牧—沼—渔(虾、蟹、蛙)”等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依托各种农业园区建设,将畜禽养殖与农业园区建设结合起来,全面实现畜牧产业和种植业的有机结合、持续健康发展,全市种养结合面达90%以上。2019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2020年综合利用率将达到80%以上,目前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35%,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较好地实现资源化利用。

(2)宜宾市有1296家规模养殖场在网上备案,大部分规模养殖场环评备案文件齐全,粪污处理设施满足需求并运行正常,粪污处理方式为干湿分离、生产沼气、固体堆粪还田、液体肥水处理后还田种植消纳。规模场的配套粪污消纳土地基本符合《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要求。

2.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的主要举措。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关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农牧发〔2017〕11号)、《关于做好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14号)文件精神,宜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相继印发了《宜宾市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宜府办函〔2018〕59号)、《宜宾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宜宾市畜牧水产局宜宾市农业局宜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宜宾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宜畜发〔2018〕61号)等政策性文件。

(2)加强畜禽养殖监管,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一是建立养殖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新建、改扩建的规模养殖场,坚决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测算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和消纳土地,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二是加大已建养殖场监管力度。按照大型养殖场按周监管,一般养殖场按月监管的频率,到场监管。指导养殖业主进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签订粪污消纳协议,完善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记录,有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三是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网上监管。目前,已完成了856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网上登记备案和843家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评估验收,配套验收完成率达98.48%,297家大型规模场全部完成配套验收,配套率达100%。四是加强屠宰场监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现有“三证”齐全生猪屠宰企业89家(其中A证11家,B证78家),整合(迁建)、搬迁建设、已完成建设正在试运行和正在申请审核的共19家。

(3)科学划定养殖禁养区,加强禁养区管理。一是开展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小区、户)关闭拆迁的专项督查行动。市、县畜牧水产部门主动作为,配合环保部门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加强全市禁养区内70个养殖场户的关停督查。二是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严格规定禁养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对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小区(户)勒令其限期搬迁,逐步关闭已有的不符合环保和动物防疫条件的小型畜禽养殖场。按照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要求,对宜宾市禁养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经过排查清理,截至2020年3月,结合各地实际进行了合法合规的调整,禁养区由原统计的795个调整为500个,调整378个禁养区,调整率为47.55%;面积由1935.1888平方千米调整为1466.2896平方千米,减少468.8984平方千米,减少率为24.23%。

(4)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支持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充分利用2018年、2019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2.39亿元,2020年高县又成功获得0.3亿元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扶持资金。对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源头粪污控制、处理环节建设等,落实沼液输送管网、沼液运输车、粪污区域性集中处理中心等终端粪污利用、消纳体系建设。形成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套体系,推动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要成效和经验。

(1)全面摸排,因场施策。一是对全市所有规模养殖场进行了全面摸排,设施不完善的养殖场按照“缺啥补啥、填平补齐”的原则,要求必须配套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停养的规模养殖场签订承诺书,承诺在生产过程中(复产后)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生产;二是对沿江沿河等重要区域和环境敏感地带的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摸排,要求配齐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2) 种养结合,突出亮点。翠屏区按照“以种定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原则,发展种养循环农业,推广农牧结合生态治理模式,分片规划以种植基地为基础的种养循环示范基地。北片建立以斗笠坝芽菜基地和茶缘牧业茶叶基地为代表的 “畜—沼—菜”“畜—沼—茶”种养循环示范基地;南片建立以三岔河、橘香小镇等柑橘基地为代表的“畜—沼—果” 种养循环示范基地。筠连县以巡司镇茶叶基地为代表建立“畜—沼—茶”种养循环示范基地,以沐爱镇柑橘基地为代表建立“畜—沼—果”种养循环示范基地。

(3)推广新技术,提高利用效率。翠屏区对规模养殖场大力推广新型粪污处理技术,对有条件的养殖场推广异位发酵床模式,并开展有机肥高效利用等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建立明威茶缘牧业、李庄顺风猪场、永兴山勾勾蛋鸡场3个大型有机肥生产基地,年生产有机肥3万吨,大大提高了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效率。沐爱镇对标准化肉牛养殖场推广粪污蚯蚓发酵床模式,牛粪再利用于蚯蚓生产,大大提高了粪污利用价值。筠连县以镇舟镇景阳村等为主,建立猪粪有机肥生产基地,提高了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效率。

(4)充分调动养殖业主积极性,做好典型示范。长宁县充分调动养殖业主积极性,用争取到位的3500万元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对全县110个种植户、养殖户进行改造提升及设施配套,解决了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结合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积极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户、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带动畜牧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进行规模场配套消纳地种养循环等多种治理模式,并进行宣传推广。

(5)优化布局,严格执行“三同时”,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全市对老旧养殖场的改造要求是配套建设必要的设施设备配套,新建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沼气池、积液池、异位发酵床、堆粪场、化尸池等环保设施,同圈舍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一并投入使用。

(6)高县通过种养结合模式发展桑茶果成效显著。近年来,高县结合蚕桑、茶叶、经济水果成片发展,配套畜禽养殖,推行种养循环的粪污资源化利用,取得一定的成效。目前,已有50家养殖场与相邻种植桑树、蔬菜、水果、柠檬的种植大户和企业签订了用肥协议,粪污经过堆积发酵后,无偿输送给周边农户还田消纳。废水直排、养殖废弃物乱扔堆现象明显改善。

(7)珙县全域合理布局,选择适合的模式。珙县采取了大循环和小循环的模式。大循环是针对规模养殖场在全县分区域合理布局3个以上的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集中收集周围40千米以内的规模场畜禽粪污生产有机肥对外出售;小循环是针对中小规模养殖场,通过按照“政府建主管、农户建毛细血管”的模式,因地制宜,建设种养循环管网系统工程,还田还地消纳畜禽粪污,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农作物品质,真正实现种养深度结合,变废为宝。

(8)兴文县采用以“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生产模式、第三方集中处理等模式,成效明显。兴文县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健全了工作机制,优化完善养殖区域布局,在全县大力推行“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的生产模式、第三方集中处理等模式,加强了沼气池、沼液配送、滴灌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了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调整完善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促进畜牧业有序发展,按照养殖区域划分,规范了养殖场建设审批、监管程序,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强化了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有效避免畜禽养殖对河流、湖泊等水资源以及城乡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2.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养殖场重视程度不够。养殖业主在追求经济效益时只注重扩大规模,增加产出,而忽视污染防治,对粪污资源化利用重视程度不够。

(2)源头减量控制不足。受传统末端治理思想的影响,当前一部分养殖场忽视了粪污源头控制,导致生猪养殖过程中污水产生量偏大,给后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3)畜禽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不足。畜禽养殖业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目前宜宾市中小规模养殖场居多,独自建设一处粪污处理设施花费成本较高,中小型规模养殖场难以承担高额的建设费用。部分养殖场建设年代久远,粪污处理设施相对落后,存在建设的粪污处理设施不能容纳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污的现象。

(4)粪污产量和消纳面积不能完全匹配。目前,生猪养殖行情高涨,大量养殖业主扩大生产,不断提高养殖规模,粪污产生量大幅增加,导致粪污产生量和消纳面积不能完全匹配。

(5)粪污处理中心数量还不够,畜禽粪污收运体系建设薄弱。目前,珙县只有上罗镇有1家正在建设中,至少还需合理布局建设2家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珙县、兴文县、筠连县、屏山县等地因山区交通运输条件差,粪污收集、运输、处理成本较高,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正常运作有困难。

(6)种养循环管网系统工程建设滞后,财政支持资金有限,未能真正实现种养深度结合,变废为宝。

(7)监管和技术指导难度大。养殖场户布局相对分散,点多面广,环境监管成本高,缺乏科学的管理措施和手段,指导服务难以完全到位。

三、对策建议

1.全面梳理养殖情况,配齐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再次全面梳理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情况,一是对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中备案的规模养殖场由于停养未将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完善的,务必保证设施设备达到环保要求后才能复养;二是对2020年预计新建的规模养殖场强化技术指导,做好各实施业主项目建设前、建设中的技术指导,保证所有新建养殖场均建设与设计规模相符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2.培育粪肥收运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搭建种养结合桥梁。根据全市种养业现状,大力培育粪肥收运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购买沼液运输车辆,将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用于种植业用肥,解决畜禽粪污处理“最后一公里”难题,真正实现意义上的种养循环、农牧共生发展。

3.构建畜禽养殖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实现粪污集中处理利用。结合本地粪污处理实际需要,在养殖业和种植业集中区域建立粪污处理中心,通过沼液运输车辆收集区域内畜禽粪污进行集中储存处理和再利用。在种植业集中区域配套建设田间沼液储存发酵池、管网、增压泵房等设施设备进行还田利用。

4.强化政策扶持,增加资金投入。通过对上争取项目、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增加畜禽养殖业建设项目和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配套资金,调动养殖场户治污积极性,向种养配套场、循环利用场倾斜,重点扶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养殖污染防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有机肥厂建设、粪污收集、贮存、运输等相关资金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粪污处理利用率。

5.加强种养结合,扩大消纳土地面积。倡导种养密切结合,引导养殖场户与周围农户、种植公司密切合作,扩大粪污还田消纳土地面积,促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6.支持从源头控制粪污产生量。大力推进畜禽清洁养殖,补贴改进清粪工艺,配套建设节水控水设施等,实行固液、雨污分离,最大限度减少污水产生量,降低后续处理和利用环节的难度及成本,鼓励探索污水深度处理安全回用技术,减少养殖水耗。

7.鼓励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对配套建设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的养殖场户和企业,通过指导提高种养结合、种养平衡水平,强化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和处理,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树立一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示范点。对通过验收的示范点挂牌并适当奖励,对使用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或农家肥的种植户进行补贴,建立粪肥还田利用通道,提升耕地有机质含量。

8.大力支持新型畜禽粪污治理主体培育、对新建有机肥厂进行补贴。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新型畜禽粪污治理主体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有机肥生产等服务;鼓励龙头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养殖户引入第三方治理。

9.开展有机肥利用专项行动。科学布局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完善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园,构建全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可持续发展方式。科学布局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农牧循环示范区,推动有机农业发展;完善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产业园,以加工、物流带动有机农产品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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