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体系问题的结构分析

2020-03-10 04:56刘丽华
科学与财富 2020年31期
关键词:经济法体系结构

刘丽华

摘 要:经济法体系关乎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态势,有着指导与规范的作用。经济法体系是由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统一整体,其构成的主要因素是经济法部门,并且组成经济法部门的法律规范都是经济法律规范,但在当下的经济法体系发展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下文就经济法体系问题的结构分析进行论述,希望能够为经济法体系这一领域中相关人士提供一些可行建议。

关键词:经济法;体系;结构

一、经济法体系构建概的括

经济法体系构建需要恪守相关原则,进而得以保证经济法体系能够更为健康地运行和发展,在构建中应注重社会主义商品能够得到反映,促进我国经济稳步发展,在确保社会主义商品得到反映的同时也提高了政府对于社会发展的调控能力,促进政府相关部门的顺利运营。在经济发展体系构建中,需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中间环节的作用,并根据当前市场发展所需的要求,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提升经济法体系对于政府经济的管理和保护作用,促进我国经济能够在稳定的局面下得以有效发展。经济法体系构建能够有效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的情况下科学使用法律确保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这才能够有效推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并能够进一步稳固法治社会的发展。此外,经济法体系是由于经济领域里产品发展问题不断涌现,并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而得出的产物,其与宏观经济发展模式以及经济调控模式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市場经济中,倾销与补贴等商业行为会对市场机制造成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补贴是通过在制造商或批发商传递给零售商产品时给予零售商一定的产品补贴,一般用于新项目产品的推广、周转换面的项目以及较高毛利差额的产品,反补贴措施则是为了打击不公平竞争以及不公平出口的重要方法,其能够起到保护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的作用[1]。倾销则是将产品以低于正常的价格出口至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行为,其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行业竞争手段,被WTO所禁止,而反倾销则是为了保护国内市场,有着扶持国内企业的积极作用。在当前的全球化经济中,多数国家都以落实了反倾销发和反补贴法,其目的便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稳定运行,并能够进一步完善经济体系。

二、经济法体系发展中的问题

价格规范、监督规范、反倾销与反补贴等规范中二元结构在经济法体系中的应用容易在中间地带出现一些归属问题,而二元结构在发展过程中也一直存在着模糊性以及过渡性的问题,比如在对银行、证券、保险业的金融监管时,其监管权的所述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细化,这也使得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而出现的一些新兴法治规范并没完全明确划分应由哪些法律制度体系进行监管。但经济法体系构建过程中的二元结构要素并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有着交互性且共同发展的特性。时下经济法体系中二元结构交融的问题已被广泛关注,由于市场规则法治的出现时间要早于宏观调控法,所以与行政法以及商民法之间的联系性较强[2]。而宏观调控法因政府行为需要规范,需要法律保障各种手段的应用,在我国《宪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是“一体两翼”中的另一翼。而经济法体系的构建实则是在整合两部分内容,通过融合的方式将其中所有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并确保经济法体系中所有部分都能够得到比较完善地发展。最后一点是,经济法体系中价格制度也属于最为关键的一环,在价格法的归属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其或是归属宏观调控法,或是归属市场规划法,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明确价格法的基本要素,并深刻分析两法间的联系,再确定价格法应如何归属。

三、经济法体系的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以及“一带一路”的贸易落实,我国与沿线国家构建了一个新的经济共同体,其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并能够推动各国经济的有效发展,但是随着经济贸易日渐复杂并加之保护主义与对抗性经济政策发展的情况下,我国经济体系所面对的问题也将愈来愈多。所以在当下市场经济运作中的经济法体系需要不断进行革新,并积极转型升级,目的是能够有效提高我国经济法体系在全球化经济格局下的适应能力,并在经济法体系不断完善的道路上逐渐彰显我国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决心,进而提高我国经济法体系的权威性,并提升我国经济法体系的国际认可程度以及国际影响力。此外,在完善经济法体系的同时还应注重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我国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所依据的哲学理论多数都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起点,并在历史演变中分裂出不同的方向,而我国经济建设亦不能脱离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应做到在不断实践中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法体系,并将更多的中国文化元素融入我国经济体系法的建设之中[3]。此外,“一超多强”的发展模式在当下的全球化经济中已经无法满足其包容性发展的需要,所以我国仍需在经济建设道路上应同其他国家一起不断完善经济法体系,进一步推动世界经济法体系的构建。

四、总结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对于经济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还需在不断地实践与反思中进行革新,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开始,根据不同经济领域中不同问题以发展的眼光提出具有针对性地策略,并加强政府自身的宏观调控以及市场干预能力,科学利用市场经济中的资源,为我国经济法体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陈兆复,蔡岩.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经济法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分析[J].中国物流与采购,2020(07):53-54.

[2]张鑫.谦抑性视野中经济法理论体系的构建研究[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9,36(10):64-65.

[3]李玉虎.民法典时代的经济法体系构造——兼论《经济法通则》的结构[J].财经法学,2020(02):54-63.

(云南工商学院  云南  昆明  65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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