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与工会

2020-03-12 11:29
工会信息 2020年23期
关键词:党工沛县选派

泰兴出台《非公企业党工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泰兴市总工会办公室报道近日,江苏省泰兴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出台《泰兴市非公企业党工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6章,对党工建指导员选派、工作职责、教育培训、工作制度、考核奖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办法》要求,非公企业党工建指导员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改任非领导职务或离退休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组织等党的基层组织中从事过党建、工建工作,在规模较大的非公企业中担任过专职党务工作或工会工作等三类人员中遴选。

《办法》规定,非公企业党工建指导员的工作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党组织组建工作,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开展工会组建工作,指导开展工会活动,建立对非公企业党务,工会工作者的考核工作机制。

《办法》明确,非公企业党工建指导员采用组织选派的方式进行选聘。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市总工会、各镇(街道)、园区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通过本人申请、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和研究决定等程序,选派为非公企业党工指导员。各选派单位按照“谁选派、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党工指导员的教育、管理和保障工作,为党工指导员提供必需办公场所和办公用品。党工建指导员接受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和选派单位三方管理,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负责党工建指导员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管理,选派单位负责党工指导员的工作考勤和日常管理。原则上,非公企业党工指导员聘期为3年,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总工会联合发放聘书。聘期内每年进行考核,评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建立激励和淘汰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对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实行刚性退出机制。

沛县:一把手挂帅构建协调劳动关系新格局

江苏省沛县总工会 秦健报道江苏省沛县把建立和规范三方机制建设作为促进企业发展,实施民生工程,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为此,印发了《关于调整协调县三方机制组成人员的通知》,明确县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人社、工会、工商联各司其职,新增县经发局、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为三方机制成员相互配合协调,共同推进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调整后的三方机制组成人员按任职岗位确定,不再因干部变动重新调整三方委员会成员,形成党政主导常态化的工作格局。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中共沛县县委书记吴昊对工会工作批示“要持之以恒地抓推进,真正把工会办成职工贴心的大家庭”,由县总工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打破部门界限,形成整体合力,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三方机制的组织领导和劳动关系方面重大问题的沟通协商,积极推进全县各类企业、工业园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勇于责任担当,提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奋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沛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成员单位密切合作,牢牢把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两个重点,制定《关于加强建会摸底排查全面推进建会入会职工参保工作方案》,针对符合条件的新建会企业给予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经费补贴,涉及“八大群体”的企业建会一定时限内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助推企业建会,畅通职工快速入会渠道。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县新增工会组织106家,新增实名制录入会员数5167人,新增参保职工6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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